本规范用词说明!
》
1 为便于在执】。行本:规范条文时区—别对待对要求严格】程度不同的用词说】明,如下
】 1)表【示很严格《非这样做《不可的
! , —正面词采用“—必,须”反面词》。采用“严禁”;
】
—。 2《)表示严格在正【常情况下《均应:这样做的
】
? —正面词采用“应【”反面词采用—“不应”或“—不得”;
—
3!)表示允《许稍:有选择在条件许可】时首先应这样做的】
】 正面词采!用“宜”反面词【采用“不宜”;【
— 4)—表示:有选择在一定条【。件,下,可以这样做的—采,用“可”《
,
》2 ?条文中指《明应按其《他有关?标准执行的写法【为“应?。符合……的》规定”或《“,。应按……执行”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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