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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— 消防、》劳动:安全与职业卫生
】
【
22.1— 基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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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】.1.1 —火力发电厂设计应符!合现行国《家标准火《力发电厂与》变,电,站设计防火规—范GB 《 50?229的有》关规定
!2,2,.1:.2 火》。力,发电厂设计应认【真贯彻“安全—第一、预防为—主、防治《结合”的方针新建】。、改建、扩》建工程的劳》动安全和《职,业卫生设施应与主】体,工,程同:时,。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同时投入《生产和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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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《2.1?.3 在具有危】险因素和《职,业,病危害的场所应设】置醒目?的安全标志》、安全色、警示标】识其设置应》分别:符合现行国家标【准安全标志及其【使用导则GB— 2894、安全】色,GB: 2:8,93和?工作场所职业病危】。害警示标识G—。B 2158的有】关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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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1【.,4 : 火力发电厂应设】置劳动安全基—层监测站和安—全卫生教育用室并】应配备必要的仪器设!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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