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6.7 》 元件?继电保护
【。
16.7!.1 火力发【电厂发电机、变【压器以及高、—低压厂?用电源等电气设备】和元:件的继?电保护设计应符【合现行国家标—。准继电保护和安全】。自动装置技》术规程GB/T【 1428》5的有关规定—
?
1《6.7.2 火力!发电厂的发电机、主!变压器以及高压厂用!变,压器应设置与—控制系统独》立的:保护装置控制系统故!障时不?应影:响保护装置》的正:常工作高、低压【厂用电系统可采用】保护与?测控功能合一的【综合保护测》控装置但装置中的】保,护功能宜相对—独,立,
1【6.7.3 — ,双重化配置的保【护装置宜分别安装在!不同的保护屏上【当其:中一套?保,护因异常需退出【运,行或检修时不应影】响另一套保护的【。正常运行
!
16.7》。.,4, 双重化配置的每!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!。压,、交流?电流宜?。分别取自不同—的电压互感器和电】流,互感器或相互—独立的绕组》其保护范围应交【叉重叠?避免死区
【
:
16?。.7.5 双重化!配置的电量》保护装置《的直流电源应相【互独立当机组配置有!2,组蓄电池时2套电】量,保护应由2组蓄电】。池组:分别供电;当只【。有1组蓄电池时2】。套电量保护》宜由:2段:直流母线分别—供电
《
16.7】.6 ? 非电量保护应设】。置独立?的电:源当机组《配,置有2组《蓄电池时非》电量保护电源宜设置!电源切换回路分别】从2组蓄电池—引接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