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11 《烟气脱硝系统
【
?
11】.,1 基《。。本规定
!
,
1:1,.1.?。1 烟气脱硝工艺!应,根据国?家环保?排放控制《标准、环境影响【评价批复意见的【要求、锅炉特性、】燃料特性和布置场地!条件等?因素确定
!
11.1.—2, , 烟气脱硝工艺的】选,择应结合工》程的具体《情况确定并应符合】下列规定
【
,。
》 ,1 ?对要求脱硝效率不】小,于40%的机—组宜采?用,选择性催《化还原烟气》脱硝工艺《;经技术经济比较】也,可采用?非选择性催化还原与!选择性催化还原【混合的烟气脱—硝工艺?
— 2》 600MW【。级及以下的机组当】要求脱硝《效率:小于40%时也可采!用,非选择性催化还原】烟气脱硝工》艺
】 : 3 对循—环流化床锅炉机组必!要时可采用非选择】性催化还原》烟,气脱硝工艺
!
11.1—.3 选》择,性催化还《原烟气脱硝系统应】能在40%~100!%锅炉?最,大连续?蒸发量之间的任何负!荷运行当《烟,气温度低于最低喷】氨温度时喷氨系【统应能自《。动解除运行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