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!。共,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! (2002年【3月29日青—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:二十九次会议通【过 :2011年5月2】6日青海省第—十一届?人,民代: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!议,修,订 根据《2018年》3月30日青海省第!十三届人民代—表大:会,常务委员会》第二次会议》关于修改〈青海省】实施:〈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节约能源法〉办】法〉:等十部地方性法规】。。的决:定修正) 目录【     》 第一章 总则  ! 第二章《 节能管《理,   ?第,三章 合理使用与】节约能源 》  :第四章? 节能技术进—步 :。  第?。五章 激励措—施  ?。 第六章 》法律责任   【第七章 附则— ,  第一《章 总则 第一【。。条   《  为了实施—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节约能?源,。法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办?法 :第二条    【。 本办法《适用于本省》行政区域《内节约能《源及其相关》的管:理活:动 :第三条     节!约能源(以下—简称节能《)坚:持,政府引导、企—业为主、技术进步、!政策激励、依法【。管理和全社会参与】的原则 第四条【。     县—级,以上人?民政府负责本行【政区:域内节能工作的组】织领导将节能工作纳!入,本行政区域》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规—划,、年度?计划  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!向本级人《。民代表?。大会或者其常务委】员,会报告节能》。工作 ?第五条     本!省实行?有利于节能》和环境保护的—产,业政策?合理调整产业结【构、企业结》构、产品《结构和能源消—费结构?限制发?展高:耗能、高污染行【业,鼓励发展节能环【保型产?。业提高清洁能—源消费比重》。推动:企业降低单位产品能!耗淘汰落后》生产能力提高能【源利用效率》   鼓励、—支持研究、开发【和利用新能源、【可再生能源 第六条!     本省实】行,。。节能目标责任制【和节能考核评价制】度上一?级人:。民政:府将节能目标—完,成情况作为对下【一级人民政府—及其负?责人考核评》价的:内容: ,  省?、州级人民》政,府向下一级人民政】府和用能单》位分解?落实节能目标县【级以上人《。民政府每年向上一级!人民政府报》告节能目标责—。任的履行情况 【第七条  》   省经济委员】会是:全省:节,。能监督?管理工作《。。的主管部《门统筹协调全省节】能监督管理工作具】体负责全省》工业、?公,共,机构:节能工?作州、县级》人民政府《节能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:政区域内节》能监督管理工作【  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住?房和:城乡建?设主管部《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建筑》节能的?监督:管理工作   【县,级以:。上人:民政府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交通《运,输相关领《域的节能监督—管理工作《  :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有关部门在各自【职责:范围:内负责节《能监:督,。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!节能主管部门的【指导 第《。八条     省节!能,主管部门所属的【节能监察机》构(以下简称省节】能监察?机构)负《责全省?节能日常监》。察工作行使省节能】主,管,部门依照法律、法】规、规章实》施的行政处罚 第】九条    —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】应当:加强节能宣传、【教育:和培训工《作普及节能科—学,知识:。。。增强全民的节能【意,识倡导节约》型消费方式鼓—励,单位、个人采用【节能技术和使用节】能产品 第二章【 节能管理》 第十条 》  : 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组织编制和实施】节能中长期专—项规划、年度节能】计划节能中长期专】项,规,划和年度节能—计划应当包括工【业、:建筑、交《通,运输、公共机构等】重,点用:能领域和重点用【能单位的用能—状,况、节?能目标、重点—环节:、实施?主体:等内容并提出节能】对策和落实措施 】第十一?条    》。。 县级以上人—民,。政府:节能主管部》门和:有关部门应当在各】自职责范围》内加强对节能—法律、法规和节【。能,标准执行《情况的?监督检查依法查【处违:法用能行为 第十二!条     —省节能监察》机构负责下列节能】。监,督和检查工作—  : (一)监督检查能!。源生产、经》营单位和用能—单位、设计单位执】行节能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和节《能标准、节》。能设计规范情—。况,依法查?处和纠正能源利用违!法行:为;   (二)】监督检?查,。重点用?能单位?的能源利用》状况;   (三】。)监督检查》能源检验、》测试、设计、评估等!中介机构开展节【。能,服务的情况;   !(四)受理》公民、法人》和其他组织对违反】节能:法律、法规》行为的举报、投【诉;:   (五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:的其他监《。督和检查工作 【第十:三条    — 公民、法人和其】他组织应当配合节能!主管部?门或者省节能—监察机构《依法开展节能监督检!查,不得:阻碍或者拒绝接受节!能监督?检,查 第十四》条,  :。   省质量监【督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省节能主】管部门等有关—部门对尚无》国家标准或者—行业标准的》用能产品和节能【技术制定地方节【能,标,准并报?国务院?。有关部门备案鼓励】企业制定《。严于国家标准、行】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】的企业节能标—准   企业应当依!法执行?节能的?国家标准、行业【。标准、地《方标:准不符合国家标准、!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!准的用能《设备:和,生产工艺《企业应当限期更【新、改造 》第十五条     !省,节,能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!国家产?业政:策制定本省高—耗能设备及》生产工?艺淘汰目录》和实施计划报省【人,。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!。公布并指导、—监督:生产单位实施—。淘汰 ?  :国,家和本省明》。令淘汰?的用能设备》和生产工艺应当【在规定?期限内淘汰用能单位!不得将淘汰的用能设!备、生产工艺转让或!者租借给他》人使用 第》十六条     实!行固: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!评,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!强制性?节能标准的项—目建设单位不得【开工建设;已经建】成的不?得投入生产》、使用政府投—。资项目不符合强制】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!责项目?审批的机关》不得批准建设具体实!施办法由省人民政】府另行制定 —第十:七条    —。 省节能主管—部门应当会同—统计等有关》部门对主要耗能【行业的单《位产品?能耗建立预》警调控制《度制定主要》耗能:行业单位产品—能,耗预警控制线—具,体办法由《省节:能主:管部门?会同有关部》门制定 《第十八条    】。 省节能《主管部?门应当会同有关【部门建立节能信息】。服务平?台完善节能统计、节!。能政策、节能标准等!专业:基础:数据:库定期?发布国内外》行业主?要耗能先进指—标,节能新产《品、:新技术信息为社会】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! 第十九《条  ?   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,府,统计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同级—有关:部门建立健全—能源:统,计制度完善》能源:统计:指标和监测体系改进!和规范能源统—计方法?确保:能源统计《数据真实、》完整 ?  省人《民政府统计主管部门!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定期向社】会公布各州(地、】市)以及主要耗能行!业的能源消费—和,节,能,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!。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!源 第二十条   !。  年综《合能源消费总量五】千吨:标准煤?以上的用《能单位为重点—用能单位重点—用能单位名单由省节!。能主管部门确定【并向社?会,公布   州—、县级人民》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!当与本地《区的重点《用,能单位签订年度节能!目标责任书 第【二十一条     !重点:用能:单位应当在每年【的第一季度向省节能!。主管部门《及,省节:能监察机《构报:送上: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!告,   省《。。。节能监察机构—应当对重点用能【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!状况报?告,进行审查对》节能管理制度不【健全、节能措施不落!实、能源利用—。效,率低的重《点用能单位应—当开展现场调查责】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!出书:面整改要求》 第二十二条—     重点用能!单位应当依法—设立能源《管理岗位聘》任,能源管理负责人并】报省节能主管部【门及:省,节能监察机构和有】关部门备案  【 重点?用能单位能源—管理负责人应当对本!单位用?能状况?进行分析《、,评价编写本单位能】源利用状况》报,告提出本单位节【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并!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!第二十三《条   《  省节能主管部门!及省节能监察机【构应当定期对重点】用能单?位能:源管理负责人—开展专业节能—培训   重点用】。能单位应《当建立主要》用,能设备操作人—。员的培训制》度制定专门的节能培!训计划?保证相关人员接受专!业化:、系统?化的节能《培训:未,经节能?岗位培训《的人员不得在主【要耗能设《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!第二十四条》 ,    用能—单位应当加》强,能源计量管理按【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的!。规定配备《和使用经依法检【定合格的能》。源计量器具  【 用能单位应当建】立能源消费统计和】能源利用状况分析】制度对各类能源的】消费:实行分类计》量和统计并确保【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!实、:完整 ?第二十五条    ! 工业园区、产【业,聚集区应当制定统一!的节能规划和能【源利用计划鼓—励园区内的》用能单位采用集中供!热、供电《的,能源供应模式— 第二?十六条    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住】。。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,应当制定相》关具体措《施积极推广应—用新技?术、:新工艺、新材—料、新设备》鼓励新?建建:筑和既有《建,筑改:造使用节能门窗【和新型墙体材料等节!能建:筑材料;积极推【广应用可再生—能源建筑利用技【术鼓励单位、个人安!装使用太阳能利【用系:统 第?二十七条    】 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】。设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!。据建筑节能规划【组织:制定既有建筑—节能改造计》划明确节《能改造的目标、【范围和要求报本【级人民政府》批准后实《施 第二十》八条  《   ?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】乡建:设主管部《门应当对建筑—。工,程,的规:。划,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不!符合:建筑节能强》制性标准的不得颁】发建设?工程规?划许可证 》。第二十?九,条     施【工图审查机构在对】施工图设计文—件,进行审查时》应当对建筑》节能进行专项审查对!。不符合?建筑节能《强制性?标准的不得出具审】查合格书住房和城】乡建设主管部门不】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!第三十条    】 建设单《位组织?竣工验收时》应当对建筑节能工】程进行专项检验并】在工程竣工》验收:报告中注《明建筑节能的—落,实,情况;对不符合建筑!节能:强,制性标准的项目不得!出具竣?工验收合格报告 第!三十:一条 ?。    房地—产开:发,企业在销《售,。房屋时应当按照国家!规定在商品》房买卖合同和住宅】。质量保?证书、住宅使用【说明书中载明所售】房屋的能源》消耗指标、节能措】施、:保温隔热工》程保修期等》信息:并,对其真实性、—准,确性负责《 第三十《二条  《。   县级以上人】民,政府交通主》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!部门做好交通规划】统筹工作建》设节能型综》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!区,域,内,。外各种交通运—输方式协调发展和】有效衔接优化—交通运输结构—提高道路通行—能力和运输效—率  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。府应当优先发展【公共:交通加大公共—交通投入降低公共】交通消?。费,成本鼓励《、引导公民》选乘公共交通工具】出行 第三十三【。条,  :   鼓励销售【。、使用节能环保型】汽,车和清洁能源汽车】;,鼓励新能源在城市公!交、建?设工程和环卫特【。种车辆等《方面的应用和推广】 第三十《四条   》  交通用能单位应!当制定并《实施节能计划、节】能技术措施和—能耗定额标准根据运!量、运力等因素变化!。情况及时调整计划】提高运输组织化程】度,、集约化《水平和运输》工具利?用效率  》 交通用能单—位应当?严格执行《。交通运输营》运车船燃料》消耗量限值国家标】准对符合报废—、更新条件以及【技术落后《的老旧车船提出报废!、更:新,、改造计《划并接受县》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交通?主管部门对》能源利用状》况的审计和监—督 第三《。十五条     公!。。共,机构: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!关,公共机构节能的【法律、法规建—立健:全本单位节能运行】管理制度《和用能系统操—作规程?优先采购列》入节能产《品、设?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!产品、设备制定【节电:、节油、节气等【年度节能《目标和实施方案【如实记录能源消【费计量原始数据建】立统计台账 —  :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主【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!。的部门应当会同【。有关部门制定—公共机构《的能源消《。耗定额?财政部?门根据相应定额制定!能源消耗支》。出标准 第四章【 节能技术进—步 第三《十六条   —  省节能主管【部门:。应当根据本省重点行!业,耗能状况推动—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技!术改:造鼓励?发展低污染》、低能?耗项:目培育?节能环保产》业推进有利于—节能的行业结构调】整优化用能结构和产!业布局 第三—十七:。条   《。 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应当将?节能技术研发应用作!为科技投入》的重点领域支持科】研单位和企业开【展适用于高原—特点的节能技—。术应用?研,究开发节能共性和】。关键:技术促进节能技术】创新与成果转化 】  鼓?励和支持科研机构】、大专院校、企事】业单位?和个人研究开发新】。能源、可再生能【源和清洁能源多渠道!开展国际、国内【节能:信息和技术交—流,。 第三十《八条 ?  :  省节能主管【部门: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定期发布全》省,。。推广、应用》的先进节能技—术产品名录   】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!部门: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做好节》能项目工程的—。组织实施节能新技】术、新产品的推广】示范:支持节能服务—机构开展合同—。。能源管理、节—。能咨询、评估、监】测等服务活》。动做好节《能项目逐级申—报工作 第三—。十九条     】鼓,励支持节能服务【机构以?合同:能源管理模式—为用:能单位提供诊断【、融:资、改造、管—。理等服务   【以合同能源管理【模式为主要服务【。方式的节能服务【机构应当向省节能主!。管,部门申报备》。案并由其向社—。会公:布 第四十条  】   县级以上人民!政,府,应当按照因》地制宜、《多,能,互补、综合利—用、讲求效益的原则!推进和?加强农村牧》区的节能工作增【加节能?技术、节能产品推】广应:用的资金投入—   鼓励》农村牧?区住宅和公共设施采!用节能材料、太阳能!利用技?术推广风能、生物】质能、?地热资源等先进适】用的新能源和可【再,生能源?利用技术《。开发农村牧区有机废!弃物:。的气化利用》技术发展新》型、高?效的大中《。型,沼气池 第五章 】激励措施《 第四十一条  】。   省、州级人】民政府?应当设立节》能专项资金县级人民!政府可以根》据本:地区实际情况安排节!能资金主要用于  ! (一)节》能技:术,、产:品的示范推》。广;   (二)】节能技?术改造和技术升级】;  ? (三)重点节能】工程的实施;—   (四)—。。节能宣传《、,培训和表彰奖励;】   (《五)支持开展合【同能源管理》;  ? (六)《政府确定《的,支持:。节能工作的其他用途! 第:四十二条   【  重点用》能,单位应当按》照,国家和?本省有关规定每年安!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!于节能?。科研:开发、节能技—术改造和节能宣【传、培?训 第四十》三条    — ,鼓励用能《单位与县级以上人】民政:府,签订节能自愿协【议超额完成自愿【协议节能目标的县】级以:上人民政《府,应当按照协议给予】奖励 第四十—四,条 :。    县级以上人!。。民政府应当通过【财政补贴、税—收,优惠政策《等方式重点鼓—励,和支持下《列节能活动   】(一)推广、使用】节,。能照明器具等节【。能产品和新能源车辆!;   (二)【生产、使用高效节能!的电动机、锅炉【、窑:炉、风机、泵—类,。等用能设备和生【产工艺?; :  (三)采用【热,电,联产、?余热:余压利用、洁净【煤以:及先进的用能监【测和控制等技—术; ?  (四)开发【利用生物质能、风能!。、太阳能、水能、地!热,能,等可再生能源—;   (五)在新!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!工程和既有建—筑,节能改造中使—用,节能建筑材料、节】能技术和产品; 】  :(六)对生》产、生活中产生的】废弃:物进行综合利用; !。  (七)节能服务!机构按?照市场机制参与企】业节能技术改造【和用能管《理;   (八)国!。家和本省确定—。的其他节能活动 第!四十五?条,     支持【企业:开展节能产品认【证取得节能产品认】证证书的产品、【。设备应当优》先列入节《。能产品、设备政府】采购名录同等—条,。。件下优?先采购 第》四十六条     !科研:机构、大《专院校和节》能技术服务机构【以及:其他企事业单位【为用能单位提—供,节能:咨询和节能新技【术,、新工艺、新—材料:、新设备(产品)】等服务所取得的【技术性服务收入享】受国家和《本省有关《优惠政策 第—。四十七?条    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财】政、审计部门—应当对节《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!况,和节能专项资金【支持项目的执行【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和审计《  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节能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对享受财《政补贴和税收优惠】政策节能《活动的节《能情况进《行,定期监督检查对【节能项目完》成情况?进行评?估验收 第六章 】法律责任 第四十】。八条     使用!国家和?本省明令淘》汰的用能设备—或者生产工艺的【由节能主管》部门或者省节—能监察机构》责令停止使用—没收明令淘汰的用】能设:备;情?节严重的由节—能主管部门或者省节!能监察?机构提出意》见报:请本级人民》政,府按照国务》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!业整:。。顿或者关闭   转!让,或者租借国家和本】省明令淘汰》的,用能设备《、生产?工艺给他人使—用,。的由节能主管部【门或者省《节,能监察机构没收【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!。。元以上?五万元以下罚款 】第四十九条    ! ,。重点用能单位未按】规定:报送能?。。源利用状况报告或】者报告内容不实【的由:省,节能主管部门—或者省?节能监察机》构责令限期改—正逾期不改》正的处以一万—。元以上五《万,元以下罚款》 第五十条 —  :  重点用能—单,位未依法设立能源管!理岗位?的由省节能》主管部门或》者,省节能监察》机构责令改正—;拒不?。改正的处以一万元】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款  ? 重点用能》单位:。未按规定《聘任能源《管理负责人并报省节!能主管部门和有关】部门备案的由省节能!。主,管部门或者》省,节能监?察机构?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!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!万元以下罚款 【第五十一《条    》 重点用能单位能】源管:理,负责人?未经专业节能—培训合格《的主:要耗能设备》操作岗位工作—人员未经《节能:岗位:培训的由省节能【主管部门或者省【节能:。监察机构责令改正】;拒不?改正的处以一—。千元以上三千元【以下罚?款 第五十二—。条     阻碍】或者拒绝接受节能】监督检查《拒,不说明情况拒不【提供相关材料—的由节能主管部【门或者省节能—监察机构予》以警:。。告责令改《正;拒不改正的处】以五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!款;:违反中?华人:民共和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】由公安机关依法处】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?刑,事责:。任 第五十》。三条  《   节能主管【部门、有《关部门以及》。省节能监察》机构的工作人员在】。。履行节能工作职责】。中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—和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予【处,分;构成犯罪—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  (一)—对不符合条件的节】能评估报《告,予以:审查:。通过的;   (二!。。)对未经《节能评估审》查,或者经审查》未,通过的项目》予以批准、核—准或者备案》的; ?  :(三)违《反规定使用节能专】项,资金的; 》  :(四)违反规定【权,限,实施行政《处罚的;  — (五)其他滥用职!权、玩忽职守—。、徇私舞弊》的行为? 第五十四》条  ?   ?负责审?批政府投资项目的】机关违反本》办法规定对不符合强!。。制性节?能标准的《项目予以批》。准建设的对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。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:员依法给予处分【 第五十《五条     违】反本办法规定的【其他行为法律、行政!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!其规定 《。第七章 附则 第】五十六条《    《。 本办法自20【11年9月》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