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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?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!节约能源法》办法 (2002】年3月2《9日青海省第九届】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:九次会议通过—。。 20?11年5月》26:日青海省《第十一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三次《会议修订 》根据20《18年3月30日青!海,省第:。十三届人《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次会议关于修改〈青!海省: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!国节:约能源法〉办法〉等!。十,。部地方性法规的决】定修正?) 目录《  :    第一章【 总则?  : 第:二章 ?节能管理   【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!节约:能源  《。 第四章 节能技术!进步   第—五,章 激励措施—   ?第六章 法律责【任 :  第七章 附【。则   《第一章? ,总则 ?第一条 《 ,   为了实施【中华人民《共和国节《约,能源法结《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!法 第二条》。   ? 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省行政—区域内节约能源及】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!第三条    【 节约能源(以【下简称节能》)坚持政府引导、】企业为主《、技术进步、政策激!励、依?法管理?。和全社?会参与的原则 【第四条 《    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?。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节能工作的组—。织领导将节能工作】纳,入本行政区》域国:民经济和《社,。会,发展规?划、年度计》划  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!人民代表大会或【者其常务委员会报】告节:能工作 第五条  !   ?本省实行有利于节】能和环境《保护的产业政—策合理调《。整产业结构、企【业结构、产品—结,构和能源消费结【构限制发展高耗【能、高污染行—业鼓励发展节能环】保,型产业提高清洁能源!消费比?重推动企业降低单位!产品能耗淘汰—。落后生产能力提高】能,源利用效《。率   鼓励、【支持研究《、开发和利用新【能源、可再生能源 !第六条    【 ,本省实?。行节能目标》责任制和节》能,。考,核评价制度》。上一级人民》政府将节能目标【完成情?况作为对下一级人】民,政府及其负责人【考核评?价的内?容  ? ,省、州级人民—政府向下一》级人民政府和用能单!。位分解落实节能目】标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每年向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!节能目标责任的履】行情况 第七—条,     省—经,。济委员会是》全省节能监督管【理工作的主管部【门,统,筹协调全省节—能,监督管理工作具体】负责全省工业、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州!。、县:级人民政府》节能:行政:主管部?门负责?。本行政区《域内节能监督管【理,工作   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负责【。本行:政,区域建?筑节能的监督管理】工作  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:政区域?交通运输《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!管理:工作:   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有关【部门在各自职责【。。范围内负责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】并接受同级》节能主管部门—的指导 第》八条 ?。  :  省节《能主管部门所属的】节能监察机构(以】下简称?省节能监察机构)】负责全?。省节能?。日常监察工》作行使省节能主管部!。。门依照法律、—法规:、规章实施的行政处!罚 第九条   】  县?级,以上人民政府及其】有关部门应当加【强节能宣传、教【育和培训《工作普及节能科学】知识增?强全民的节能意识】倡导:节约:型消费方式鼓励【单位、个《人采用节能技术和】使用节能产》品 第二章 节【能管理 第十—条,    《 县级以《。上,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和,实施: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!、年:度节能计划节能中】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!节能计划应当包括工!业、建筑、交通运输!、公共机构等—重点用能领》域和重点用能单位】的,用,能状:况、节能《目标、重点环—节、实施《。主体等内容并提出节!能对策和落实措施 !第,十一条     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节能主管—部门和有关部门【应当在各《自职责?范围内加《强对节能《法律、法规和节能】标准执行《情况的监督检查【依法:查处:违法用能行为 【第十二条 》    省节能【监,。察机构负《责下列节能监督和检!查工:作   (》一,)监督检查》能源生产、经—营单位?和用能单位》、设:计单位执行》节能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和节能《标,准,、节能设计规范【情况依?法查处和纠正—能源利?用违法行《为;  《 (二)监》督检查重点》用能单位的》能源利用状况; 】 ,。 (三)监督检查能!源检验、测试、设计!、评估等《中介机构开展节能服!务的情况;   (!四):。受理公民《。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对违反?节能法律《。。。、法规行为的举报】、投:诉;   (五)法!律、法规、规章规】。定的其他监督—。和检查工作》 第十三《条     公民】、法人和《其他组织应当配【合节能主管部—门或者省节能监察机!构依法?开展节能监督检【查不得阻碍或—。者拒绝接受》节能监督检查 【第十四条《。  :   省质》量监督主管部—门应当?会同省节能主—管,部门等有关部门对】。尚无:国家:标准或者《行业标?准的用能产品和【节能技?术制定地方》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!。有关部门《备案鼓励企业制定严!于国家标《。准,、行业标《准、地方标》准的企?业节能标准》   企业应—当,依法执行节能—的国家?标准、行业》标准、?地方标准不符—合国家标准、行【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!的用能?设备:和生产工艺企—业应当限期更新、改!造 第十五条  】   省节能—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:根据国?家产业?政,。策,制定本省高耗能【。。设备及生产工艺淘】汰目录和实施计划报!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!社,会,。公布并指导、监督生!产,单位实施淘》汰   国家和【本省明?令淘汰的用能设备】和生产工艺应当【。在规定期限内—淘汰用能单位不得将!淘汰的?用能:设备、生产工艺【转让或者《租借给他人》。使用 第十六条【     实—行固定资《产,投资:。项目节?能评估和审》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!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!单位不?得开工建《设;已经《建成的不得投—入生产、使用政【府投资项目不符合】强,制,性节能标准的—依法负责项目审批】的机关?不得批准建设具体】。实施办法由省人【民政府另《行制:定 第十七条— ,    省节—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统计等有关部门对主!要耗能行业的—单位产品能》耗建立预警调控【制度:制定主?要耗能行业单—位产品能耗预警控制!线具体办法由省节】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!部门制定 第十【八条     省节!能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《门建立节能》信息:服务平台完》善节能统计、节能政!策、:节能标准《等,专业基础数》据库定期发布国【内外行业主要—耗能先进指标—节能新产品、新技】术信息为社会—提供节能指导和【服务 第十九条【。    《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!。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同级有关部门建【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!完善能源统计指【标和监测《体系改进《和规:范,能源统?计方法确保能源【。统计数据《。真实、完整》  : 省:人民政府统计—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!社,会公布各州(地【、市)?以及主要耗能行业】的能源消费和节能】。情况等?信息 第三章—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!源 :第二十条    】 年综合《能源消费总量—。五千吨标准煤以上】的用能单《位为重点用能单位】重点用?能单位名单由省节】能主管部门》确定并向社会公【布 :  州、县级人民政!府节:能主管部门应当与本!地区的重点用—能单:位签订年度节能目】。标责任书《 第二十《一条 ?    重点用【能,单位应当在每年【的第:一季度向省》节能主管部门及省】。节能监察机构—报,送上年度能源利【用状况?报告   省节能】监察机构应》当对:重点用?能单位报《送的:能,源利用状《况报告进行审查对】节能管理制度不健】全,、节:能措施不落实、能源!利用效率低的重点】用,能单位应当开展现场!调,查责令实施能源审】计并提出《书面整改要求— 第二十《二条     【重点用能单》位应当依法设立【能源管理《岗位:聘任能源管》理负责人并报省节能!主管部门及省节能监!察机:构和:有关部?门备案   重点用!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!人,应当对本单位用【能状况进行分—析、:评价编写本单位能】源利用状况报—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!。作的改进措》施并由本单》位组织实施》 第二十三条   !  省节能主管【部门及省《节能监察《机构应当定期对重点!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!责人开展专业节【能培训   —。重点用能单位应当】。建立主要用能设备操!作人员的培》训制度制定专门的节!能,培训计划保证—相关:人员接受《专业化、系统—化的节能培》训未经节能岗位【培训:。的人员不得在主【要耗能?设备: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!二十四条     !用能单位应当加强】能源计量管理按【照国家?强,。制,性标准的规》定配备和使》用,经依法检《。定合格?的能源计《量器具   用【能单位应当建立能】。。源消费统计和能【源,利用状?况分析制度对各【。类能源的消费实【行分类计量和—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!统计数据真实、完整! 第二十五条 【    工业—园区、产业聚集【区应当制定统一【。的节能规划和能【。源利用计划鼓励园】区内的用能单位【采用集?中供热、《供电的能源供应模】式 第二十六条  !   ?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住》房和城乡《建设主管部门应【当制定?相关具?。。体措施?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!、新工艺、新—材料、新设备—鼓,励新建建筑》和既:有建筑改造使用节】。能门窗和新型墙【体材:。料等节能《建筑材料;积极推】广应用可再生能【源建筑利《用技术?鼓励单?位、:个人安装使用—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!二十七条 》    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住【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,部门根据建》筑节能规划组织制定!既有:建筑节能改》造计划明确节能改】造的目标、范围【和要求?报本级人民政府【。批准后实《施 第二十八—条   《 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:设主管部门应当【对建筑工程的—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!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!制性标准的不—得颁发建设工程规】。划许可证《。。 第二十《。九条     施】工图审查《机构在对施》工图设计文件进行】审查时?应当对建筑节能【进,行专项?审,查对不符合》建筑节能强制性【标准:的不得出具审—查合格书住》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不得?颁发施工许可证 】第三十条   【  建设单位组织】竣,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!节能:工程进行专项检【验并在工《程竣工验收报告中】注明建筑节能的【落实:情况;?对不符合《建筑节能强》制,性标准的《项目不得《出具竣工验收—合格报告《 第三?十一条 《    房地—产开:发企业在销售房【屋时应当《按照国家规定—在,商品: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!量保证书、住宅【使用:。说明书中载明所售】房屋的能源消—耗指标、节》能措施?、保:温隔热?。工程保修期等—信息并对其真—。实性、准确性负责 !第三十二条》    《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交通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有关部—门做好?交通:规划统筹工作建【。。设节能型综合—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区!域,内外各种《交,通运输方式协—调发展?。和有效衔接》优化交通运》输,结构提高道》路,通行能力《和运输效率  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优先发展公共】交通:加,大公共交通投—入降低公共交通消】费成本鼓励、—引导公?民选乘公共交—通工具出行 —第三十?三条    — 鼓励销售、使【用节能环保》型汽车和清洁能源】汽车;鼓励新—能源在城市公交、建!设工:。程,和环卫特种车辆【等方面?的应用和推广 第】三,十四条   —  交通用能单【位应当制定》。并实施节能》计划、节能技术措】。施和:能耗定?额,标准根据运量—、运力等《。因素变化情况—及时调整《计划: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!、集约化水》平和运输工》具利用效率   】交通用能单位应当】。严格执行交通—运输营运《车船燃料消耗—量限值国家标准对符!合报:废、:更,新条:。件以及技术》。落,后的老旧《车船提出报废、更】新、:改造计划并接—受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交通主管部门【对能源利用状—。况的审?计和监督 第—三十五条    】 公共机《构应当严格执—行国:家有关公共机构节】能的法律、法规【建立:健,全本单位节能运行】。管理:制度和用能系—统,。操作规?程优先采购》列入节能产品—、设备政府采购【。。。名,录中的?产品、设备制定节电!、,节油、节气》等年度节能目标和实!施方案?如实记录能源消【费计量原始数据【建,立统计台账  【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主管公共机构节!能工作的部》门应:当会同?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!构的能源《消耗定额《。财政部门根据相应】定额制定能源消【。耗支出标准 第四】章 节能技术进步】 第三十六条 【  :  :省节:能,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。本省:重点行业耗》能状况推动主要【耗,能行业节能技—。术改造?鼓励发展低污染、】低能耗项目培育节】能环保?。产业推进有利于节】能的行业结》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!和,产业布局 》第,三十:七条     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—。当,将节能技《术研:。发应用?作为科技投入的【重点领域支持科【。研单位和企》业开展适用于—高原特?点的节能技术应【用研究开《发节能?共性和关键技术促】进,节能技术创新—与成果转化   】。鼓励和支持》科,研机构、大》专院校、企事—业单:位和个?人研究开发新能源】、可再生能源—和清洁能源多—。渠道开展国际、国内!节能信息《和技术交《流 第?三,十八条?   ?  省节能主管部】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定期发布【全省推广、应—用,的先进节能技术产】品名录   县级】以上人民《政府节能主》管部门应当会同【有关部门《做好节能项目工【程的组织实施节【。能新技术、新—产品的推广示范支】持节能?。服务机构开展合同】能源管理、节—能咨询、评估、【。监测等服务活动【做好节能《。。项目逐级申报工作 !第三十九条》  :   鼓励支持节】能服务?机构:。以合同能《源管:。理,模式为用《能单位提《供诊断?、融资、改造—、管:理等服务   【以合同能源》管理模式《为主要服务方式的节!能服务机构应当向省!。节能主?管部门申报》备,案并由?其向:社会公布 第—四十条  》  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!制宜、?多能互补、》。综合利用、讲求效】益的原?则推:进和加强农村牧【区的节能《工,作增加节能技术【、节:能产品推广应用【的资金投入 —  鼓励农村牧【区住宅和公共设施】采用节能材料—、太阳能利》。用技术推广》风能、?生,物质能、地热资源等!先,。进适用的新能源和可!再,生能源利用技—术开发农村牧—。区有机废弃物的气化!利用技?术发展新型、高效的!大中型沼《。气池 第五章 【激励措施 第四十】一条  《   省、》州级人?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!。专,项资:金,县级人民政府可【以根:据本地区实际情【况安排节能资金【主要:用于   (—一)节能技术、【产品的示范推—广;   (二)节!能技术改《造和技术升级;【   ?(三)重《点节能工程的实施;!   (四)节能】宣,传、培训和》。表彰奖?励,;   《(五)?支持开?展合同能源》管理;   (六)!。政府:确定的支持节能工作!的其他用途 第【四十二条 》   ?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!按照国家和本省【有关规定每年安排一!定数额?的资金用于节—能科研开《发、节能技术改造】和节能?宣传、?培训: 第四十三条—     鼓励用能!单位与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签?订节能自《愿协议超《额完成自《愿协议节能目—标,的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!协议给予奖励 第】四,十四条    【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通】过,财政补贴、税收优】惠政:策等方式《重点鼓励和支持【下列节能活动   !(一)?推,广、使用节能照【明器具等节》能产品和《新能源车辆;— ,  (二)生—产、使用高效—节能的电动机—、锅炉、窑炉、风机!、泵类等用能设备和!生产工艺;  【 (三?)采用?热电:联产、余《热余压利用》、洁净煤以及先【进的用?能监测和控》制,等技术?;,   (四》)开:发利用生物质能、风!能、太阳能、水【能、:。地,热能等可再生能源;!   (《五)在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建》筑工程和既有建筑】节能改造中》使用节能建筑材料】。、节能技术和产品】;   《(六)对《生产、生活中产生】的废弃?物进行综合利用;】 ,  (七)节能服务!。机构按照市》场机制参与企业节能!技术改?造和用能管理;【   (八)国【家和本省《确定的?其他:节能活动 第四【十五条   —。  :支持企业开展—节能产?品认证取《得节能产品》认证证书的》。产品、设《。备应当优先列入【节能产品、》设备政府采购名【录同等条件》下优先采购》 第四十六条   !  科研机构、大】。专院校?。和节能?技术服务《机构:以及其他企事业单】位为:用能单?位提供节能咨询【和节能新《技,。术、新工《艺、新?。材料、新设备(产品!)等服务所取得的】技术性服务收入享】受,国,。家和:本省有关优惠政【策 第四十七条【    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财政、!审计:部门应当对节能专项!资金:的使用情况和节【能,专项资金支持项目】的执行情况》进行:监督检查和审计  !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节能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!享受财政补贴和【税,。收优惠政策节能活】动,的节能情况进行定】期监督检《查对节能项》目完成情《况进行评估》验收 第六章 【法律责任 第—四十八条   【  使用国家和【本省明令淘汰的【。。用能:设备或者生产—工艺的由节能—主管:部门或者省节—能监察?。机构责令停止使用没!收明:令淘汰?的用能设《备,;情节严《重的由?节能主管部门—或者:省节能监察机构提】出意见?。。报请本?级人民政府按—照国务院规定的权】限责:令停业整《顿或者关闭   】转让或者《租借国家《。和本省明《。令淘汰的用能设备】、生:产工艺给他人使用】的由节能《主管部门或者—省节能监察机构没收!违法所得并处—以,一万元以上五万【。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!九条     重】点用能单位》。未按规?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!报,告,或者报告《内容不实的由省节】能主管?部门或者省节能【。监察机构责令—限期改正逾》期不改正的处以【一万元以《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】 第五十条  【   重点用能单】位未依法设立—能源管理岗位的由】省节能主管部门或】者省节?能监察机构》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!的处以一万》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。罚款 ? , 重:点用:能单位未按规定聘任!能源管理《负责人并报省节能】主管部?门和:。有关部门备案的由】省节:能主管?部门或者省节—能监察机构》责令改正;拒不【改,正的:处,以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!一条   》  重点用能单位】能源管理《负责人未经专业节能!培训合?。格的主要耗能设备操!作,岗位工作《人员未经《节能岗?位培训?的,。由省节能主管部【门,或者省节能》。监察:机构责令改正;【拒不改?正,的处以一千元以【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】 第五十二》条  ?  : 阻碍?或者拒绝接》受节能监《督检查拒不说明【情况拒不《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节!能,主管部门或者省节】能监察?机构予以警告责【令改:正;拒不改正—的处以五《千元以上一万元以】下,罚款;违反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法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!理;: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第五十三条—     》节能:主管部门、有关部门!以,及省节能监》察机构?。的工作人员在—履行节能《。工作职责中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—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!人员依法给予—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  (一)!对,不符合条《件的节?能评:估报告?予以审查通过的【;   (二)对未!经节:能评估?审,查或者?经审查未通过—。的项目予以批—准、核准或》者备案的;   (!三)违反规定使用节!能专项资金》的;  《 (四)违反规定】权限实施行》政处罚的;》  : ,(五)其他滥用职】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舞弊—的,行为 第五》十四条     负!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!的机关违反》本办法规定》对不:符合强制《性节能?标准:的项:目予以批准建设的】对直:接,负责的?。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处【分 第五十五条  ! ,。  违反本办—。法,规定的其《他行为法律》、行政法《规有处罚规定—的,从,其规定 《第七章 附则 第】。五十六条   【  本办法自—201?1,年9月1日起施【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