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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:省实施中华人民【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!法 (2002年】3月29日青海省】第九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:务委员会第》二十:九次会议《通过 2011【年5月26日青海省!第十一届人》民代:。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三》次会议修订 根据】2018年3月【30日青海》省,第十三?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:二次会议关于修改〈!青海省实《施〈中华人》民共和国节约能【源法:〉办法〉等十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!修正) 目录   !   第一章 【总,则   第》二章 节能》管理   》第三章? 合理使用》与节约能源  【 第四章 》节能技术进步  】 第五章 》激励措施《   第六章 法】律责任   第七章! 附则   —第一:。章 :总则: 第一条     !。为了实?施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节约能?源法:结合本省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!    《 本办法适用—于本省行政区域【。内节约能源及其相】关的管理活动 【。第三条    【。 节约能源》(以:。下简称节能》)坚:持政府引导、企【业为主、技术—进步、政策》激励、依法管理和】全社会?参与的?。原则 第四条 【  : 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节?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】将节能?工作纳?入本:行政区?域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规?。划,、年度计划  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每年向本级人民【代表大会或者—其常务委员会报告】节,能工作 第五—条     本【省实行有利于节【能和:环境保护的产业【政策合理调整—产业结?构、企业结构、【产品:结构和能《源消费结构限制发】展高:耗能、高污染行业鼓!励发展节能环保【型产业?。。提高清洁《能源消费比重—推,动企业?降低单位产品能【耗淘:汰落后生产能力提】高,能,源,利用效率  — 鼓励、支持研【究、开发和利用【新,能源、可再生—能源 第六》条     本省】。实行节能目》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!评价制度上一级【人民政府将》节能目标《完成情况作》为对下一级人—。民政府及其负责【人考核评《价的内容  — 省、州《级人:民政府向下一级【人民政府和用能单】位分解落实节能【目标: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每年向上一【级人民政府报告节】能目标责《任的履行情况 第】七,条     —省经济委《员会是全省节—。能监督管理》工作的?主管:部门统筹协调—。全省节能监督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】。全省工?业、公共机构节能工!作州:、县级人民》政府节能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本行【政区域内节》能监督管《理工作 《 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建筑节能的!。监督管理工作   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。管部:。。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交通运输相关!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!工作  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有关部门《在各自职《责,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!管理工?作并接受同》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!导 第八条  【   ?省节能?主管部门所属的节】能,。监,察机构(以下简称省!节能监察《机构)负责全省【节能日常监察工作行!使省节能主》管部门依照法律、】。法规、规章》实施的?行政处罚 第—九条    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!有关部门《应当加强节能宣【传、教育和培训工作!普及节能科学知识】。增强全?民的节能意识—倡,导节:。约型:消费方式《鼓励单?位、个?人采用节能技术和】使,用节能产品 —第二章 节能—管理 第十条 【    县级以【。。上,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和实施节能中】长期专项规划、年度!节能计?。划节能中长》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!。能计划应当》包,括工业、《建,筑、:交通运输、公共机】构等重点《用能:领域和重点》用能单位《的用能状况、节能】目标、重点环节、实!施主体等内容并提出!节能:对策:和落实措施 —第十:一条    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!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】应当在各自职责【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!律,、法规和节能标准执!行情况?的监督检查》依法查?。。处违法用能行为 第!十二条   —  省节能监—察机:构负责下列节能监督!和检查工作  【 (一?)监督检查能源生产!、,经营单位和用—能单:位,、设计?单位:执行:节,能,法,律、法?规、规章和》节能标?。准,、节能设计》规,范情况?依法查处和》纠正能源利用违法行!为;  《 (二)监督检【查重点用能单—位的能源《利用状况《; :  (三)》监督检查能源检验】、测:试、设计、评估【。等中介机构》开展节能服务的情况!;   (四—),受理:公民、法人和—其他组织对违—反节能法《律、法规行为—的举报、投诉; 】  (五)法律【、法:规、规?章规定的其他监督和!检查工作《 第十三条 —    公民、法人!和其他组《。。织应当配合节—能,主管部?门或者省《节能监察《机构依法开展节能监!督检查不得阻碍或】者拒绝接受节能【。监督检查 第十【四条  《   省质量监督主!管部门?应,当会同省节能主管】部门等有关部—门对尚无国家—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!用能产品和节能技】术制定地方节能标准!并报国务院》有关部门备案鼓励】企业制定严于国家】。标准、行业标—准、地方标》准的企?业节能标准》。   企业应—当依法执行》节能的国《家,标准、行业标—准、地方《标准不?符合国家标》准、:行业标准或者地【方标准?的用能设备和生产】工艺企业应当限期更!新、改?造 第十五条   !  省节《能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有关部门根据国】家,产,业政策制定本省【高耗能设备及生产工!。艺淘汰目录》和,实施计划报》省人民政府批准【后向:社会:公布并指导、监【督生产单位实施淘汰!   国家和—本省:明令淘汰的用—能设备和《生,。产工艺应当在规定】期限内淘汰用能【单位不得将淘汰【的用能设《备,、生产工《艺转:让或者租借》给,他人使用 第—十六条 《    实行固定】资产投资项目—节能评估和审查制】度不符合强制—性,节能标?准的:项目建设单位—不得开工建》设;已经建成的不】。得,投入生产、使—用,政府:投资项目《不符合强制性节【能标准的依法—负责项目审》批的:机关不得批准建设具!体实施办法由省人】民政府另《。行,制定 第《十七条   —  省节能主—管部门应当》会同统计等有关【。。部门对主要耗能行】业的:单位产?品能耗建立预—警调控制度制定主】要耗:能行业单位》产品能耗预警控制线!具体办?法由省节能主管【部门会同有》关,部门制定 第十八】条     —。省节能?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有关部门建立节能信!息服务平《台完善节能统计、】节能政策、》节能标?准等专业基》。础数:据库定期发布国内】外行业主要》耗能先进指标—节能新产品、新【技术信息为社—会,提供节能指导和【服务 第十九条 】    县级以上人!民政:府统计主《管部门应当会同【同级有关部门—建立健全能》源统计制度》完,善能源统计指—标和监测体系改进】和,规范:能源:统计:方法确保《能源统?计数:据真实、完整  】 省人民政》府统计?主,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关》部门定期向社—会公布?各州(地《。、市)以及主要【耗能行业的能源消】费和:节能情况等信息【 第三章 》合理使用与节约【能源 ?第二十条    】 年综?合能源消费总—量五千吨标准—煤,以上的?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!单位重点用能—单位名单由省节能主!管部门确定》并向社?会公布   州【、县级人民政府节能!主管部门应当—。与本地?区的重点《用能单位签订年度】节能目标责任—书 第二《十一条   —  重点用》能单位应当在每【年的第一季度向【省节能?主管:部门及省节》能监察机构报送【上年度?能源利用《状,况报告   —省节能监察》机构应当对重点用能!单位报?送,的能源利用状—况报告进行审—查对节能管理—制,度不健全《、节能措施》不落实、能》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!用能单?位应当开展》现场调查《责令实?施能源审计并提【出书面整《改要求 第二十二】条     重点用!能单位应当依法设立!能源:管理岗位聘任能【源管:理负责人并报—省节能主管部门及省!节能: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!备案   重点用】能,单位能?源管理负责》人应当对《本单位用能状况【进行:。分析:、评价编写本单位能!源利用状况报告【提出本单位节能【工,作的改进《。措,。施并由本单位组【织实施 《第二十三条   】  省节能主管【部门:。及省节能监察机构】应当定期对重—点,用能单位能源—管理:负,。责人开展《专业节能培训 【  重点《用能单位应当—建立主?要用能?设,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制!度制定专门》的节能培训计—划保证?相关人员《。接受专业化、系【统化的节能培训【。未经节能岗位培【训的人员《不得:在主要耗能》设备:操作岗位上工作 】第二十四条》    《 用:能单位应当》。加强能源《计量管理按照国家强!制性:。。标准的规定配备和】使,用经依法《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!器具 ?  用能单》位,应当建立能源消【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!。况分:析制度对各类能【源的消费《实行:分,类计:量,和统计并确》保能源消《费,统计数据真实、完整! 第二十五》条     工业】园区、产业》聚集:区应当制定统一的节!能规划和《能源利用计划鼓【励园:区内的用能单—。位采:用集中供热》、供电?的能源供应模—式 第二十六条  !   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住房和城乡—建设:主管部?门应当制定》相关具体措施—积极:推广应用新技—术、新工艺、新【材料、新设备鼓励新!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!造使用节《能门窗和新型墙【体材料?等节能?建筑材料;积极推】广应用可再生能源】。建筑:利用技?术鼓励单位、个人安!装使用太阳能利【用系统?。 第二?十七条 《  : 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!管部:门,应当会同有关—部门:根据建筑节能规划组!织制定?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】计,划明确节能改造的】目标、范《围和要求报本级人民!政府批准后》实施 第二十八条】     》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?住房和城《乡建设?主管部门应当—对建筑工《程的规划设计—方案:进行审?查不符合建》筑节能强《。制性标?准,。。的不得?颁发: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 第《二十九条   【  :施工:图审查机构在对施】。工图设计文》件进行审查时—。应当对建筑》节能进?行专项审查对不符】。合,建筑节?能强制性《。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!合格书住房和城乡建!设主:管部门不得》颁发施工许可—证 第三十条  】   ?建设单位组织—竣工验收时》应当:对建筑节能》。工程进行专项检验】并在工?程竣工验收报—告中:注,。明建:筑节能?。的落实情况;—对不:符,合建筑节能强制【性标准的项目—不得出具竣工验【。收合格报告 第【三十一?条     房地产!。开发企业在销—售房屋时应当按照国!。家规定?。在,商品房买卖合同和】住宅质量保证书、住!宅使用说明书中载】明所售房屋的—能源消?耗指标、节能措【施、保温隔热工程保!修期等信息并—对,其,真实性、准确性【负责 第三》十二条     】。。县,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交通主【管,部门应当会同有【关部门做好交通规划!统,筹工作?建设节能型综合交】通,运输体?系加强区域》内外各?种交通运输方式协】调发展?和有:效衔: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!提高:道路通?行能力和《运输效率《   ?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,府应当优《先发展公共》交通加?大公:共交通投入》降低公共交通消费】。成本鼓励、》引导公民选乘公共交!通工具出行 第【三十三条  —   鼓励销售、】使用节能《环保型汽车和清洁】能源汽车;鼓励【新能源在城》市公交、建设工【程,和环卫特《种车辆等《方面的?应用和?推广 第三十四条】    《 交:通用能单位应当制】定并实施节能计划】、节能技术措—施和能耗定额标【准根据运量、—。运力:等因素变化情况及时!调整计划提》高运输组织》化程度、集约—化水平和运输工具利!用效率   —交通用能单》位应当严格》执行交通运》输营运车船燃料【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!对符合报废、—更新条件以及—技术落?后的老旧车》船提出报《废、更新、改—造计划并接受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交,。通主管部门对能【源利用状况的审计】。和监督 第三—十五条     】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!行国家有关公—。共机构?节能的法律、法规】建立健?全本单位节能运【行管理?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!规程优先采购列入】节能:产,品、设备政》。府采购名录》中的产品、设备制定!节电、节油、节气等!年度节能目》标和实?施方:案如实记录能源消】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!统计台?账  ?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主管公共机构节能】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!有关部门制定公共】机构:的,能源消耗定额财【政部门根《据相应定额制定能源!消,耗支出标准 第【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! 第三十《六,条     省节能!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本省重点行】业耗:能状况?推动主要耗能—行,业节能技《术改造?鼓励发展低污—染、低能耗》。项目培育节能环保】产业推?进有利于节能的【行业结构《。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和!产业布?局 第三十七—条   《。 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将,节能技术研发应用】作,为科技投入的重【点领:域支持科《研单:位和企业开展—适用于高《原特点的节能技【术应用研究》开发节能共性和【关键技?术促进节能》技术创新与》成果转化  — 鼓:励和支持《科研机构、》大专院?校、:企,事业:单位和?个人研究开发新【能源、可再》。生能源和清洁能源】多渠道开展》国际、国内节能信】息和技术交流 【第三十八条    ! ,。省,节能主管部》门应当会同》有关部门《定期:发布全省推广、应】用的先?进节能技术产品名】录   县》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节能主管部门应当会!。同有关部门》做好节能《项目工程的组—织实施节《能新技术、新产品的!推广示范支》持,节能服务机》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!、节能咨询》、评估、监测等【服务活动做好节能项!目逐级申报工作【 第三十《九条  《 ,  鼓励支持—。节能服务机构—以合同能源管—理模式?为用能单《位提供诊断、融资、!改,造、管理等服务 】 , 以合同能源—管理模式为主要服务!方式的节《能服务机构应—当,向省节能主》管部门申报备案并】由其向社《会公布 《第四十?条     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应当按照因地【制宜、多《。能互补、《综,合利用、讲求效益的!原则推进和加强【农村牧区《的节能工作》增加节能《技术、节能产品推广!应用的资金投入【   鼓励农村牧区!。住,宅和:公共设施采用节【。能材料、《太阳能利用》技术推广风能—、生物质能、地【热资源等先进适用】的,新,能源和?可再生能《源,利,用技:术开发农村牧区有机!。废弃:物,的气化?利,用技术发展》新型、高效的大中】型沼:。气池 ?第五章? 激励措施 —第四:。十一条   —  省、州级—人,民政府应《当设立节能》专项资金县级—人民政?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!际情况安《排节能资金主要用】。于   (》一)节能技术、产品!的示范?推广;   (二】)节能技术》改造和技术升—级; ?  :(三)重《点节能工程的实施】;   (》四)节能宣传、培】训和表彰奖励—;   (五)支持!开展合同能源管【理;   (六)政!府确定的支持节【能工作的《其,他用:途, 第四十二条— ,    《重点用能单位应【当按:照国家和本省有【关规定每年》安排一定数额—的资金用于》节,能科研开发、节能】技术改?造和:节能宣传、培—训 第四十三—条    》 鼓励用《能单位与《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签订?节能自愿协议超【额,完,成自愿协议节能目】标的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按照协议】给予奖励 第—四十四条  —   县《级以:上人民政府应—当通过财政补贴、税!收优惠政策等方式重!点鼓励和支持下【列节能活动   】(,一):推广、使用节能照】明器具等节能产【品和新能源车—辆;   (二)生!产、使用高效—节能的电动机、【锅炉、窑炉》、风机、《泵类等?用,能设备?和生产?工艺;   (三)!采用热?电,联产、余热余压利】用、洁净煤以及先】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!等技术?;   (四)开】发利用生物质能、】风能、?太阳能、水能、【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!;   (五)在新!建、改建、扩—建建筑工程》和既有建筑节—能改造?中使用节能建筑【材料、节能技术和】产品;   (【六)对?生产:、生活中产生的废】弃物进?行综合利用; 【  (七)节能服】务机构按《照市场?机制:。。参与企业节能—技术改?造和用?能管理;《   (八)国家和!本省确定的》其,。他节能活动 第【四十五条 》  :  支持《企业开展节》。能产品认证取—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!的产品、设备应当优!先列:入节能产品、设备】。政府采购名录—同等条?件下优先采购— 第四十六条   !  科研机构、【大专院校《和节能技术服务机】。。构以及其他》企事业单位为用能单!位提供节能咨—询和节能新技术【、新:。工艺、新材料—、新设备(产—品):等服务所取得—的,技术:性服务收入享—。受国:家,和本省有关优惠【政策: 第:四,十七条     】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财《政、审计部门应当对!节能专项《资金的?使用情况和节—能专项?资金支持项目的【执行情况《进行监督检查—。和审计   县级以!上人:民政府节能》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有关部—门对享?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!惠政策节能活动的节!能情况?进行定期监督检【查对节能项目—完成情况进行—评估验收 第六【章 法律责任 第四!十八:条   《  使用国家和【本省明令淘汰的用能!设备:或者生产工》艺的由节能主管部门!或,。者省节能监察机【构,责令停止使用没【收明令淘汰的用【能设备;情节严【。重的:由节能主管》部门:或者省节《能监:察机构提出意见【报请本级人民政府】按照国务院规—定的权限责》令,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!  :转,让或者租借》国家和本省明—令淘汰的用》能设备、生产工【艺给:他人使用《。的,由节能主管部—门或者省节能监【察机:构,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】以,一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罚《款 第四十九条 】    重》点用:能单位未按规定报】。送能:源利用?状况:报告或者报》告内:容不实?的由省节能主管部】门,或者省节能监察【机构:责令:限期改正逾期不【改正的处以》一万元以《上五:万元以下《罚款 第五》十条 ?    重点—用能单位未依法设立!能源管理岗位—的由省节能主管【。部门或?者省:节能监察机构责令】改正;拒不改正【的处以一万元以上】三,万元以?下罚款?。   ?重点用能单》位未按规《定,聘任能源管》理负责人并报—省节:能主管部门和—有关部?门备案的《由省节能主管部门或!者省节能监察机构责!令改正;拒不改正】的处:以一:万元以上三万元【以下罚款 》第五十一条    ! 重:点用:能单位能源》管理负责人未经专业!节能培?训合格的主》要耗能?设备操作岗位工作】人员未?经节能?岗位培训的由—省节能主管部门或者!。省节能监《察机构责令改正;拒!不,改正的处《。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!。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!条     阻碍】。或者拒绝接受节能监!督检查拒不》说,明情况拒不提供【。相关材料《的由节能主管部门或!者省节能监》察机构予以警告责令!改正;?拒,。不,改正的处以》五千元?以,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;违反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治安管—理处罚?法的由公安机关依】。法处理?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》。究刑事责任 —第五十三条  【  : 节能主管部门【、有关部门》。以及省?节,能监察机构》的工作?人员:在履行节能工作【职责中?有下列行《为之一?的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【  (一)对—。不符合条件的节能】评,估报:告予:以审查通《过,的;   (二)对!未,经节能评估审查【或者:。经审查未通过的【项,目予:以批:准、核准或者备【。案的;   (【三)违反规定使用节!能专项资金的;  !。 (四)违反规定权!限,实施行政《处罚:。。的; ?  (五)其他【滥用职权、》玩,忽职:。守、徇私舞弊的【行为 第《五十四条  —  : 负责审批政府【投资项目的机关违】。反本办法规定—对,不符合强《制性节能标》准的:项目予以批准—建,设的对直接》负责的主《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处分 第五—十五条     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。的其他行为法律、行!。政法规有处罚规【。定的从其《规,定 第七章 —附则 第《五,。十六条     】本办法自201【1年9月《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