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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! ,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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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》为了加强《墙,体,材料:。革新和建筑》节能管理发》展新型墙《体材料推广节—能建筑保护土地、】保护:环境、节约能源【、利用废《。料提:高能源?利用效?。率改善室内热环境根!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节《约能源法《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建筑法和有关法律、!法规之规定结合本】。。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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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条本办法》所称:。新型墙?体材料是指》除粘土实心砖及国家!。明令:禁止使用的产品【以外的节约能源【、节约土地、—。保温隔?热,、自:重轻、强度》高的:墙,体材料具《体产:品以国家和省政府有!关,。部,。门公布的产》品目录为准
! : ,本办法所《称节能建《筑,是指采用新型墙【体材料、其》他节能材料和—建筑节能《技术达?到国家民用建—筑节能设计标准【的建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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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本】市行:政区域内生产和【使用墙体材料、【推广节?能建:。筑以及与此相关【的工:程规划、建设、设】计、施工、监理等】必须遵守本办法】
第—四条市人《民政府?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主管】本市行?。。政区域内墙体材料】。革新:和建筑?节能的监《督管:理工作
】 县、区《人民政府建设行【政主:管部门负责》本县、区《。。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!革新和?建筑节?能的监督管理—工作?
墙体】材料革新和》建筑节能的日常管】理工作由市、—县、区建设行—政主:管,部,门委:托本:级墙体材料》革新和?建筑节能管理—机构负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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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墙【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!能管理机《构受:。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委》托在发展新型墙体材!。料和:推广节能《建筑管理工作中【履行下列职责—
? 《(一)贯彻执行发展!新型墙体材》料和推广节能—建筑的相关法律【、,法规:、规:章和政策;—
—(二:),编制和组织实—施,本行政区《域内新型墙体—材料:和建筑节能的开【发、生产、应用【、发展规划》和年度?计划;
! (三)组织协调】。新型墙体材》料和建筑节能的科研!、开发?、生产和推》广应用参与或者【组织生产《新,型墙体材《料建设项目》的可行性论证、初】步设计审查和竣工】验收;?。
— (四)负责民用建!筑的:建,筑节能认定》工作;?
【。(五)负责征收、使!用和管理新型墙【体材料专《项基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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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六)组织—。。进行墙体材料革新及!建筑节能《。的信息交《。流、技术培训、【统计和宣传协调【解决新型墙体材【料发展和《节,能建筑推广》应用中出现的有【关问题;》
(七】)依法?。查处违反国家—有关规定和》本规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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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条市《、县、区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对》发,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!广节能建筑工—作,的领导将发展新型】。墙体材?料和推?广节能建《筑纳入社《会经济发《展计划实行目标管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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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《编,制,发展:新型墙?体材料?和推广节能建筑的】。总体规划《及实施计划报经【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由墙体材料】革新和建筑节—能管理机构组—织,实施
】 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及墙体《材料革新《和建筑节能管—理机构应当坚持因地!制宜、分类指导【。的原则采取切实有】。效的措?施,。积极引导、扶持新型!墙体材料和建筑【。节能技术的科研、开!发、生产和推—广应用支持新型墙体!材料新建或技术改造!项目和节能建筑【示范工程《项目
!有关行政主管—部门:应当:在各自职责权限【范围内支持》新型墙体材料—产品、技术、工艺】和装备的研究—和开发促进墙体【材料革新和建筑节】能的持续发展协【同做好发展》新型墙体《。材,料和推广节》能建筑的相》关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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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七:条对在发展新型墙】体,材料和推广节能【建筑中做出突—出贡献和显》著成:绩的单位和个—人由市、县、—区人民?政府或者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给予表彰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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