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】 第一章 总则! 第一条为】了,。加强墙体材料革新和!建筑节能管理—发展新型墙体—材料推?广节能建筑》。保护土地、保护环】境、节约能源、【利用废料提高能【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!热环:。境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,国节约能源》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建筑法和》有关法律、法—规之规?。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。本办:法 第】。。二条:本办法所称新型【墙体材料是》指,除粘:土,实心砖及《国,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产!品以外的节约—能源、节《约土地、保温隔【热、:自重轻?、,强,度高的?墙体材料具体—产品以国家和省【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!产品目录为准 !    本办—法所称节能建筑【是指采?用新型?墙体:材料、其他节能【。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!达到国家民用—建筑节能《设计标准《的建筑 》 第三条本市!行政区域内生—。产和:使用墙体材料、【。推广节能建筑以及与!此相关的《工程规划、建设、设!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必须遵守本办】法 第四!条市人民政府建设】行政主?。管部门主管本市行】政区域内墙体材料】革新和建筑节能【的监督管理工—作, , ,    县》。、,区人民政府建设行】。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《县、:区行政?区域:内墙体材料革新和建!筑节:能的:监督管理工作【 ,     墙体材料!革新和建筑》节能的日常管—理工作由市、县、】区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委托本级墙!。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!能管理?机构负责》 第五条】墙体材料革新和【建,筑,节能管理机构受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委托在?发展新?型墙体材料和推广】。。。节能建筑管理工作中!履行下列职责 !    《(一)贯彻执行发展!新型墙体材料和【推广:节能建筑的》。相关法律、法—规,、规:章和政策;—     (二)!编,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!区域内?新型墙体材料—和,建筑节能的》。开发、生产、应用】、发展?规,划和年度计划;【 : ,    《(三)组《织协调新型墙—体材料和建筑节能】的科研、《开发、生产和推【广,应用参与或者组织】生产新型墙体—材料建设项目—的可行?性论证、初》步设:计审查和竣工验【收;?  ?   (四)负责】民用建筑的建筑【节能认定《工作;《 :    (五—)负责征收、使【。用和管理新型—墙体材料专项—基金; 《     (六)组!织进:行墙体材料》革新及建筑节能的】信息交流、技术【培训、统计和宣【传协调解决新—型墙体材料发展【和,节能建?筑推广应用中出【现的有关问题—; 《    (》。七)依法查》处违反?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!定,的行为 !第六条市、县、区】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发展》新型墙体《材料和?推广:节能建筑工作的【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!材料和推广节能【建筑纳入社会—经济发展计划—实行:目标管理  】   ?市,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应当会同有【关部门编制发—展新型墙体材料和】推广节能建筑—的总体规划及实施计!划,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,。。由墙体材料革新和建!筑,节,能管理机《。构组织实施》     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?及墙体材料革新【和,建筑节能管》理机构应《当坚持因地制宜、分!类指导的原则—。采取切实有》效的措施积极引【导、扶持新》型墙体材料和建筑】节,能技术的《科研、开《发、生产和》推广应用支持—新型墙?体材料?新建:或技术改造项目和节!能建筑示《范工程项目》 ?  :  :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在各自职责【权限范围内支—持,新型墙体材料—产品、技术、工【。艺和装备的研究【和开发促进墙体材】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!持续发展协同做好】发展:新,型墙体材料和推广】节能建筑的相关管理!工作 第七!条对在发展新—型,墙体材料和推—广节:能建筑中做出突出】贡献和显《著成绩的单位和【个人由市、县—、区人民政府或者】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给予表《彰奖励  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