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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 ,第一章 —总则 第一条!为了加强墙体—材料革新和建筑节】。能管理发展新—型墙体材料推—广节能?建筑保护土地、保】护环境、节约能【源、利用废料提【高,能源:利,。用效率改善室内【热环境根《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节约能源法、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建筑】法和有关法律、法规!之规定结合》本市实?际制定本办法 】 第二条【本办法所称新型墙】体,。材料是指《除粘土实心砖—及国家明令禁止使】用的产品以外的节】约能源、节约—土地、?。保温隔热《、自:重轻、强度高—的,。墙体:材料具体产品—。以国:。家和省?政府有关《部门公布《的产:品目录为准》 ?    本办法所】。称节能?建筑是指采用新【型墙体材《料、:。其他节?能材料和建筑节能】技术达到《国家:民用建?筑,节能设计标准的建】筑: 》第三条本市行政区】。域内生?产和:使用墙体材料、推】广节:能建筑以及与—此相关的工程—规划:、建设、《。设计、施工、监【理等必?须遵守?本办法 【 第四条市人【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!墙体材料革新和【建筑节?能的监督管理—工作  》 , , 县、?区人民?政府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本县、!区行:政区域内墙体材料革!新和建?筑节能的监督管【理工作  【   墙体材—料革新和《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!工作:由市、县《、区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委托本级墙体材【料革新和《。建,筑节:能管理机构负责 ! 《第五条墙体材料【革新和建筑》节能管理《机构受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委托在发展】新型墙体材》料,和推:广节能建《筑管:。理工作中《履行下列职责 】。     (—。一)贯彻《执行发展新型墙【。体材料和推》广节能建筑的相【关法:律、法规、规章和】政策; —    (二)编】制和组?织实施?本行政区域内—新,型墙体材《料和建筑节能的开发!、生产、应用、发展!规划和年《度计划;   !  (三)组织协调!新型墙体《材料和建筑节能【的,科研、开《发、:生产和推广应—用参与?或者组织生产新型墙!体材料建设项—目的:可行性论证、初步设!计审查和竣工验收】; 《。   ? (四)负责—民用建筑《的建:筑节能?认定工作; 【    《 (五)负责征【收、使用和管理【。新型墙体材》料,专项基金;》。。 : ,。   (六)组织进!行,墙体:材料:革新及?建筑:节能的信息交流【、技术培训、统计和!宣传协?调解:决,新型墙体《材料发展和节能建】筑推广应《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!;  》   (七)依法】查处违反国家有关】规定和本规》定的行为 — , , 第六《条市、县、区人【。民,政府应当加强对发】。展,新型墙?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!筑工作?。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!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!筑纳入?社会经济发展计划】。实行目?标,管理 《   ?  市?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应当?会,同,有关:部门编制发展新型墙!体材:料,和推广节能建筑【的总体规划》及实施计划报经市】人民政府批准后【由墙体材料革—新和建筑节》能管:理机:构组织?实施   【  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及墙体材料革新【和建筑?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坚!持因地制宜》、分类指导》的原则采取切实【有效的措施积极【引导、扶持》新型墙?体,材料和建筑节能技】术的科研、开发、】生产:和,推广应用支持—新型墙体材料新建或!技术改造项目和【节能建筑示范工【程,。项目   【  有关行政—主管部门应》。当,在各自职责权—限范围?内支持新型墙体材】。料产品、技术、工】艺和装备的研究【和开发促《进墙体?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!的持续发展协同【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!料和:推广节能建筑—的相关管理工作【 , 第》七条对在发展—新型墙体《材料和?。推广节能建筑中做出!突出贡?献和显?著成绩的单》位和:个人由市、县—、区人民政府或者市!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!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