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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。 第五章》 法律?。责任
第二】十三条 建设—单位违?反国家?有关:。法律、法规和本【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,由,市或县、《区,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!令改正并依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防震】减,。灾法的规《定处以l《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的罚款
【 ?。 (一)对应当进】行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的建?设,工,程,项目不进行》地,震,安全性评价的;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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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不按照根据地震】。安全性评价结—。果确定的抗震设防】要求进行抗震设防】的
第二】十四条 建设—单位违?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本规定有—下列行?为之:一的:由市或县、》区地震工作主—。管部门?责令改?正处以5《000元以》上3万元以》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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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对应当进行地】震动参数复核—的建设工程不进行】地震动参数》。复核:的; ?
】(二)不按》。照地震?动参数复核或者地震!小区划结果确定【的抗震设《防,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!;
》 ? (三《)不按照国家颁【布的地震动参—数区划图规定的【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!震设防的
!第二十五条 违反国!家有关法《律,、法规?和本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建【设行:政主管?部门责?令改正并依照中【华,人民:。共和:国防震减灾法—的,规定处以l万—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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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!不按照抗震》设计规范进行抗震】设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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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(二)不按照抗震!设计:。进行施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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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六条 违—反国家有关法律、】法规和本规定—的下列行为》。。由,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按下列规定予以处】罚
! (一)未取—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!质证:书承揽地震安全性】综合评价或地震动】参数复?核业务的其评价【结果无?效,由市地震工作主管】。部门依照国务院【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!条例的规《定没收违法所—得并处以l》万,元以上?5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
! (?二)超越《地震安全性》。评价资质证》书,规定的范围承—。。揽地震安全性—评价或者地震—动参数复核业务的其!评价结?果无效由市或县、区!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!法没收违法所得并】处以1?万元以?上3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 —
《 (三—)地震安全性评价】机构:进,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不!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!评,价技术规范的由市或!县、区地震》工作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;逾期【。不改正的处以50】00元以上3—万元:以下的?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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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【条 违反本规—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:其批准手续》无效:。并由所在《单位或上级机关对直!接责任人和》相关负责人依法【给,予行政处分地震【工作主管部门也可】以,提请其上《级机关或者行—政监察部门》对直接?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!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:
《。 》(一)对应当进【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而!未进行的建设工程项!目办理批《准建设?手续的;
【 》 ,(,二)对可行性研【究报告中无抗震设防!要求的建设工程【项目办理《批准建?。。设手续的《
第二十八!条 地震工作—主管:部门及?其,工作人员在地震安全!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!求监督?。管理工作中有—。下列行?为之一的 由—其所在单位》或,上级机关对直—接责任人和主管【负责人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?;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提请司法机关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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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(一)不依法履【行监:督管:理职:责的;
】 , ?(二)在地震安全】性评价和抗震设防】要,求管理中发》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依!法予以查处使公共财!。产、国?。家和人民《利益遭受重大损【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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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】违,反地震安全性—评价和抗震》设防要求监督管【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!
第》二十:九条 建设单位【。申请:办理地震安》全性评价和抗震设】防要求的相关手续】地震工作主管—部门在规定的期限】内既不?办理也不答复的以】及受罚当《事人对地《震工:作主管?部门和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依照》本规:定作出?的,行政处罚不服的可】以依法?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提起行政诉讼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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