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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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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—条 建?设单位违《反,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本规定有下列【行为:之一的由市或县、区!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责令:改正并?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防震减灾法》的规定?处以l万《元以上10万元【以,下,的罚款
【 (一)对【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!评价的建设工程项】目不进行地》震,安全性评《。价的;
— (二)不按!照根据地震安—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!抗震设?防要求进《行抗震设防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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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!位违反?。国家: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和本《规,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:由市或县、区地震工!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处以500》0元以上3万—元以:下的罚?款
—。 (一)对应!当进行地震动参数复!核,的建设工程不—进行地震动参数【复核的;
】 ? (二)不—按照地震动参数复核!。或者:地震: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!震设防要求进行抗】震设防的;
! , : (?三,)不按照国家—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!划图规定的抗—震设:防要求进行》抗震:设防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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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:条 违反国家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和本规定《有下列行为之—。一的由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?责令改正《并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防震减【灾法:的规定处《以l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
— 《 (一)不按照抗!震设计规《范进行?。。抗震设?计的; 《
】(,二)不按照抗震设计!。进行施?工的
【第二十六条》 违反?国,家有:。关法律、法规—和本规定《的下列行为由—地震工作主管—部门:。按下列规《定予以处《罚
《 《 , (一)未取—得地震安全性评价】资质证书《。承揽地震安全性综】合评价或地震—动参数复核业务【的其:评价结果无》效由:市地震工作主—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地!震安全性评》价管理条《。例的规定没收违【。法所得并处以l【万,元以上?。5万:元以下的罚款—;
】 , (二)超越地【震安全?性,评价:资质证书规》定的范围承》揽地震安全性评价或!者地震动参数复核业!务的其评价结果【无效由市或》。县、区地震工—作主:管部门依法没收违】法所得并处以1万】元以上3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
! (【三)地震安全性评】。价机构进《行,地,震,安全性?评价不执《行国家地震安全【性评:价,技,术规范的《由,市或县、区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。责令限?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处以50!00元以上3万元以!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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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—。条 违反本规定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!批准手续无效并由所!。在单位或上级机【关对直接责任人和】相关:负责人依法给予【。行政处分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】也可以提请其上【级机关或者行—政监察部门对—直,。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!人,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
— (一)【对应当进行地—震,安全性评价而未进行!的,建设工程《项目办理批准建设】手续的; 》。
(!二)对可行性研【究,报告中无《抗震设防《要求的?建设:工程:项目:办理批准建设—手续的
】。第二十八《。条 地震工作主管部!门及其?工作人员在地震安】全,性评价和《抗,震设防要求》。监督管理工作中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!。由其:所,在单位或上级机【。关对直接责任人和主!管负责?。人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;情节严重【构,成犯罪的提请—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刑事?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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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!)不依法履行监【督管理职责的;【
》 (二)在地!震安全性评价—和抗震?设防要求管理—中,发现违法行为—不及时?依法:予以查?处使公共《财产、国《家和人民利益遭受】重大损失的;
! : 《(,三,)违反地《震,安全:性评:价和抗震设防要求】监督管?理规定的其他行【为
第二】十九:条 建设单》位申请办《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!抗,震,设防要求的相关【手续地?震工:。作主管?部门在规定的期限】内既不办理》也不答复的以—及受罚当《事人对地震工—作,主管部门和建—设行:政主:管部:门依照本规定—作出的行《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!。法,申请行政复》议或者提起行—政诉讼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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