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— 第二章 【。 基本管《。理 ? 第六条》 ,建设工程地震安全】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!求纳入基本建设【管理程序《 :    —。 必须进行地震【安全性评价的—建设工程建设单位】。应当在项《目选址?、,定点和可行》性研究阶段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并在工程设计前】到地震工《作,主,管部门办理地震【安,全性评价和抗—。震设防要求备案手】续 建设工程—项目的可行性研【究报告中《必须包括抗震—。设防要?求 第七条! 市、县、区负责】项,目审批的相关行政主!管部门对下列建设】工程项目不》得批准建设 —  》 ,  (一)应当进】行地震安《全性:评价而未进行—的; 《     (二!)可行性《研究:报告中无《抗震设防要》求的: 第八条 !规划、?土地、建设等行政主!管,部门制定国土利【用,规划和城《乡规划?应当依据地震安全性!评价:结果综?合考虑潜在的地震危!险 第九】条 在本市行政【区域内从《事地震安全》。性评价工作》的机构应当持—地震:安,全性评价资质证书】。向市地?震工:作主管部门备案 !。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