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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拉萨市政《府投资建《设项目审计办—。法 第一条为!加强对本市政—府投资建设项目【的审计监《督保障建设资金合】法、合规《使用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审计法等法—律,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 】。。 第二条本】。办法所称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!括国家投资》本市实施的建设项】目财:政拨款投资建—设项目,援藏资金建!设项目,国家机【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!企业贷款《或者:自筹新建、改扩建、!迁建建设《项,目,国有企》业技术改造项—目 【 第三条市审计】局(下称审》计机关)是本市建】。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行!政主:管部门对《建设项目《。开工前?、建设?期,间、竣工决》算,。的全过程进行审计监!督 《。 》。第四:条建设单位可以【委托经审计机关认可!的会计师事务所【进行建设项目—的预算、结算、竣工!决算审计  !。  建设单】位,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!建设项目《工程预算、结算、】决,算,进行审计的》。。会计师事《务所应当严格—按,照相关规《定,进行审?计  —  会—计师事?务所出?具,。。的,预算、结算、竣工决!算审计报告》应当报管《辖,区内审计机》。关备案?。 :  ?  》建设单位按规定支】付的审?计费用列入工程成本!审计:费用列入《概算批复 ! 第五》条审计机关应当依】照法定程《序对建设项》目实施监督并对审】计结果出具审计意见!书审计机关认为需】要依法处理》、处罚的应当—在,。法定职权范》围内作出审计—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!机关提出处理、【处,罚意见 【 《第六:条建设项目立—。项审批后、工程开工!。前建设单位应当【向审计机《关提出开《工前审计申请审【计机关应当及时受】理于受?理之日起15日内完!成对该建设项—目的开?工前审计并出具相应!的审计?意见书 —  :  》审计机关安排—进,行开工前审计—的项目建设单—位应当向审》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!    】 :(一)开《工前审计申》请报告和《建设项目开工前审】计申请表; —   》 (》二)建设项目的项目!建议书、可行性【研究报告、初步设】计等批准文》件;   】 (三—),建设项目《的,资金来源依据资料、!前期:财务支出及资—金结存资《料; —   —(四)?建设:项目用地、》规划和环境》影,响评价?批准文件;》。 《   (五)!建,设项目办《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资!料;   】 : (六)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规定—需要提?供,的其他资《料, 《。 《第七条建设项目开工!前审计监督》的内容 —    《 (一)—建设项?目开:工前基本《建设程序执》行情况和项目建设】规模:、总:投资批?。准情况;《 :  ?  (二【)建设资《金来源渠道》的合法性、已到【位,资,金的真实性和—项目前期资金使用的!。合法性、合》规性:; ? :   《 (三)法律、】法,规,、规章规定需—要审计监督的—其他事项 —。 ? , 第八条建设【期间审计即建设【项目预算(概算)】执,行情况审计》建设、施工等相关单!位应当向审计—机关提供下》列资料   ! (一)建设!。项目的预《。算(概算)》编制资料及有—关部门的批准文【件; ?。   》 (二—)建设项目的合同】文本和招标、投标有!。关资料?; ?  ? , : (三《)建设项目施工【图纸和设计》图纸变?更等资料《; :    】 (四)建设项目的!内部控?制制度资料; !。    (五!)财务?会计报表、会计账簿!、会计?凭证及其《他会:。计资料; 】   —(六)建《设项目工程竣工初步!验收:报告; 》    》 (七)建【设项目?工程结算资料;【   — (》八)建设项目设备】、材:料采购及入库、出】库资料;《 , ,  ?  (九【。)建设项目工程【竣工决算报表—;  —  《 (十)《。法律、法规》、规:章规定需要提供的】其他资料 — —。第九:条建设项目》预算(概《算)执行情况审【计监督的《内容 》。    【(一)建设项目【投资和概算执行情况!及,概算调?整的合法性、合【规,性、真实性设计内】。容变更和变更程序的!合法性、合规性【; :。   》。。 (二)建设!项目合同中与建【设资金相关》的条款及合同履行】情况的真实》性、合法性; !    《 (《。。三)建设《项目成本的》真实性、合法—性与建设《项目相关的其—他财务收支核算【的真实性、合—法性;?    ! (四?)建设项目资金【到账的真实》性和资?金管理、使用—的合:法性:、合规性《建设项?。目与其他《资金分别建》账、独立核》算的:真实性、《合规性; 》。    !(五)建设项—目资金支《付与该建设项目施】工进:度的一致性》。; ? :   》 ,(六)法律、—法规:。、规章规定需—要审计监督的其【他事项 》 —第十:条建设项《目竣工?决算审计监督的内】容 》   ? (《。一)建设《项目工程竣工—决算报表《及其说明书、决算报!表编:制,依据的真实性、合】法性; 》    【 (二)项目建设规!模及总投资控制情】况,。; :  《  (三)建!设资金到《账情况和未到—。账资金对该建设项】。目产生的影响程度;!    【 (四)建设】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核!算、设备投资—核算:、,待摊投资的列—支,内,容,和分摊?及其:。他投资?列支的真实性、合法!性;: ?。    (】五)交付使用的【资产及?其手续的真实性【、合法性; 】    《 (六)—。建设项目基建收入的!来源、?分配、?上缴和留成、使用情!况的:真实性、合法—性;    ! (《七)建设项目投资】包干指标完》。成的真实性结—余资金的真实性和分!配、使用的合规【性;   】 (八—)建设项目尾工工】程未完工程量—和预留投资资金【的真实性; 【 ,。。 ,   ? (九)对竣工!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!评审;?   —。 (十)法律!、法规、《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!督,的,其他:事项 【 : 第十一条按规定必!须进行开工前审【计的建?设项目未经审—计而擅自开》工的审?计机:关应当责令建设【单,。位在规定期限内补】办开工前审计手【续;逾期不补办的】审计:机关依法予以—处罚 】 第十二条未经】审计机关实施预算】(概算?)执:行情况审计》监督:的建设项目审—计机关在对》其进行竣工决算审】计时认为有必要【对本办法第》十条规定的》预算(概算)—执行情况有关内【容进行审计》的可以一并审—计 】 第十三条凡—未经审计机关进【。行竣工决《算审计的建》设项目有关》部门不得批准—建设单位的竣工决算!财政性资金、—援藏资金不予全额】拨付房屋产权部门不!得进行产权》登记施工工程尾款不!得,付清 【 第十四条【。审计人?员滥用?职权、徇私舞弊、玩!忽职守构成》犯罪的移交司—法部门;不构—。成犯罪的由相关【部门给予党纪政纪】处分 【 第十五条本】办法自2005【。年3月?1日起施行》20:00年11月28】日市:人民政府发》布的拉萨市固—定资产投《资项目?审计:实施办法同时—废止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