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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 : ? 拉萨市政府!投资建设项》目审计办法 !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!政府:投资建设项目的审】计监督保障建设【资金合法、》合规使用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审计法?等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》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本办法— 】第二条本办》法所称政《。府,投,资建设?项目:包括国家投资本市】实施的建设项目【财政拨款投》资,。建设项目,》援藏资?金建:设项目,国家机【关、:事业单位、》国有企业贷款或者】自,筹新建、改扩建、迁!建建设项目,国有】。企业技?术改造项《目 : : 第三【条市审?计局(下《称审计机关)是本市!建设:项目审?计监督的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对,建,设项:目开工前、建—设期:。间,、竣工决算的全【过程进行审计监【督 — 第四条建设单!位,可以委托经》审计机关认可—的会:。计师事务所进行【建设项目《的预算、结算、竣工!决算审计 【    《 建设单位【委托会计师事务【所对建设项目工程预!。算、结算、》决算进行审》计的会?计师事务所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】规定进行审计 【。 ?   —会计师事务》所,出具的?预,算、结算、竣工决】算审计报告应当报管!辖区内审计机—关备案?  》  建设【单位:按,规,定支付的审计—费用:列入工程成本审计费!用列入概算》批复 】 第五条》审计机?关,应当依照《法定程?序对建?设项目实施》监督并对审计结【果出具审《计意见书审计机关】认,为需要依法处理、】处罚的应当在法定职!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!定或者向有关主管】机关提出处理、处】罚,。意见 — 第》六条建设项目—。立,项,审,批后、工程开工前建!设单位应当向—审计机关提出开工前!审计申?请审计机关应当及】时,受理于受理之—日起1?5日内完成对该建】设项目的《开工前审计并出具相!应的审计意》。见书  【。  审—计,机关安排《进行开工前审计【的,项目建设单位应【当向审计机关报送】下列:资料 ? ?   》 ,(一:)开工前审计申请报!告和:建设项目开》工前:。审计申?请表; 《    — (二)—建设项?目的项目建议—书、可行性研究【报告、初《步设计等批》准,文件; 》    】(三)?。建设项?目的资金来源—依据资料、前期财务!支出及资《金结存资料》; ?    (!四)建?设,项目用地《、规划和环》。境影响?评价批准文件; !  ?  ? (五)》建设项目办理纳税】申报的有关资料【; 》   (【六)法?律、法?。规、规章规定需【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】 第!七条建设项目—开工:前审计监督的—内容  【  《。 (一)《建设项目开工前基】本建设程序执—。行情况和项目建【设规模、总投资批准!情况;  】。  (二)建!设资:金来:。源渠道?的合:法性、已到位资金】的,真,实性和项目前—期资金使用的—。合法性、合规性;】 :。 :   (三)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需要审计【监督的其《他事项? , 《 第八条—。建设期间审计即建设!项目预算(概算)】执,行情况审计建设【、施工?等相关单位应当【向审计机关提供下】列资料   ! 《(一)建设项目的】。预,。算(概算《)编制资料》及,有关部门的》。。。批准文件《; : :    (】二)建设《项,。目,的合同文《本和招标、投标【有关资料; 【    】(三)建设》项目施工图纸和设计!图纸变?更等资料《;  —  《 (四)建设项目】的内部控制制度资】料;   】。 ? (五?)财务会计报表、会!。计账簿、会计凭证及!其他:会计:资料:;    】 , (六《)建设项目》工程竣工初步—验收报告; 【    — (?七):建设:项目工程结算资【料; —   》 (八)建设项【目,设备:、材料采购》。。及,入库、出《库,资料:; : :   ? (九)建】设项目工程竣工决】算报表; 】   ? : (十)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规定需要!提,供的其他资料 ! 》第九条?。建设:项目预算(》概算)执行情况审】计监督?的,内容 — , , (》一)建设项目—投资:和概算执行情况【及概算调《整的合法性、合规】性,、,真实性设计内容【变更和变更程—序的合法性、合规性!; : ?  : (二)建设!项目合同中与建【设资金相关》的条款及合同履行】。情况的真实性、合法!性;  【  《 (三)建设项目】成本的真实性—、合法性与建设项】目相关的其》他财务收支核算的】真实性、合》法性;? ,    !(四)建设》项,目,资金到账的真实性】和资:金管理、使用—。的合法性、合规性】建设项?目与其他资金—分别建账、独立【核算的?真实:性、合规性;— ,    【 (五)建设项目!资金支付与该—。建设项目施工进度】的一:致性; — ,   ? , (六)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规—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!他事项 !。 第十条建—设项目竣工决算审】计监督的内容—    【 ?(,一,)建设项《目工程竣工决算【。报表及其《说明书、决算报表编!制依据的真实—性、合?法性;   !。 (》二)项目建设规模及!总投资控制情—况;   】 (三)建】设资金到账情况和】未到:账资:金对该建设项—目产生的影响程度;!    ! (四)建设项【目建筑安装工程【核算、?。。设备投资核算、待摊!投资的?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!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!、合法性; —   》 :。 (五)》交付使用的》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!性、合法性; !   ? ? (六)建设项目基!建收入的来源、分】配、上缴《。和留:成、使用情况—的真:实,性、:合法性; 【    》 (?。七)建?设项:目投资包《干指标完成的—真实性?。结余资金《。的真:实性和?。分配、?。使用的合规性—;  —  ? :(八)建设项目尾工!工程未?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!资金的?。。真实性?;  — , 《(九)对竣工建【设项目投资效益的】评,审,; ?  ?  《 (十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需要审】。计监督的其他事项】 》 第十一条按规!定必须进行开工前审!计的:建设项目未经—审计而擅《自开工?的审计机关应—当,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!期限内补办开—工前审计手续;【逾期不补办的审计机!关依法予以处罚【 : 《 第十二条—未经审?计,。。机关:实施预算(概—算)执行情况—审计:监,督,的建设项目审—。计机关在对其—进行竣工决算审【计时认为有必要对】本办:法第十?条规定的《预算(概《。。算)执?行情况有关》内容进行审计的可以!一并审计 ! 第十三条凡未!经审计机《关,。进,行竣工决《算,审计的建设项目有】关部门不得批准【建设单位的》竣工决算财政—。性资金、援藏资金】不予全?额拨:付房:。屋产权部门》不得:进行产权登记施【工工程尾款不—得付清 》 : 第十四【条审计人员》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?弊、玩忽职守构【成犯罪的《移交司法部》门;不构成犯罪的由!相关部门给予—党,。纪政:纪,处分 《 , 第十五条!本办法自200【5年3月《1,日起施行2000】年,1,1月:28日市人》。民,政府发布的拉萨【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】目审:计实:施办法?同时废?止 :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