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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拉萨市市政!工程设施管理办【。法 第—一章 ?总则 第一条为】。加强市?政工程设施建设和管!理充分发挥市政【。工程:设施的服务》功,能改善城市环—境促进城市》。。经,济和社会发展根据】城市道路管理—条例等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市实际制【。定本办?法 》 : , 第二条《本办法?适用于本市市—区、县城、》建制镇的市政工【程设施的建设、【使用和?。管理 第!三条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负《责本市市政》工程设施建》设(含改造》、拆迁)的》管理工作 】 , , ,。 , 国?土规划、公》安、工商、》环,。。。保、水利等有关行政!。主管:部门根据各自职【责协同作好》市政工程设施的建】设和管理工作 ! 第—。四条本办法》所称市政工》程设施是指下列【设施   】 (一—)城市道路》车行:道、人行道》、广场及其附—属设施?。; ?    (!二)城市桥涵桥梁】、涵:洞、立?交,桥等及其附属设施;!。    】 , (三)《城市排水设施—城市道路下水主【管、支?。管雨水井、检查井等!; 》   —(四)城市道路照明!设施城市道路—、桥涵等处的—照明设施 】 第五条【市政工程设施—的建设和管》理应当?遵循:统一规划、》配套建设、协调【发展和?建、管并重的原则 !   》 市政工【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发布市政—。工,。程设施的《施工季?节指导意见保证建】设质量 ! 第六条沿街【单位、商户应当积极!履,行“门前四包”责任!。保护市政工》程设施 》    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!为都有权制止—和检举 — 第二章《 市政工《程,设施:的养护 —。第七条市政工程设】施竣工后《由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组: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!合格后施工单位应】当按照规定及时【将有关档案资—料移交市政工程设施!行政主管部门、【城市规划部》门和: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部门 【    【 ,未经验收或者验收】不合格的《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部?门不予接收不得【交付使用 ! , 第八条—市政工程实行工程质!量保修制度保修期】。一年自交《付使:用之日起计算保修】期内出现工程质量】问题由?有关责?任单位负《责保修 《 — :第九条市政工—程,。设施:的养护、维修资金】依据市政工程—设施类别、设施量及!。定额标准由市—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协同财政部门】制定报告报本级【人民政?府批准?后实施 】。   —厂,矿企业、《机,关和事业单位及个】人投:。资兴建的市政工【程设施?必须符合《。城市总体规划、防】洪规:划的要求接受市政】工,程设:。施行政主管部门的】监,督检查?并负责做好自—。建市政工程设施的】养护、?维修:工作 — ? 第十条承担市政!工,程设施养护、—维修的单位应当严】格执行市政》。工程:设施养护、维修【的技术?。规范定期《对市政工《程设施进《行,养护:、维修确保质量 !    《 市政工程》。设施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对养护、维【修工程的质量进行】监督检查 — 第三章 城—市道路管《理, 第十》一条城?市道路范围内—禁止:。下列行为 !  : (一)擅自!占,用、挖掘城市—道路; —    》 (二》)擅自在城市道路】上行驶履带车或者超!重,、超高、超长车辆】; :   — 《(三)擅自在城【市,道路上建《设,建筑物、《构筑物; 】 ,   (【四)机动车》。、畜力车在》铺装路面的城市人行!道上行?驶或者?停放; 》    !(,五,。)机动车《在,市区道路《。上试刹车; — :    (!六)其他损害、侵占!城市:道路的行为 】 —。第十二?。。条单位?或者个?人需要占用或者挖掘!城市道路《的必须持城市规【划部:门的批准文件和有】关的技术《资料到市《。。政工程设施行—政,主管:部门:。。和公安交通管—理部:门办:理手:续并按?照,有关规定交纳费【用 】 第十《三条下列情况不得】挖掘城市道路 !    】(一)新建、扩建】。、,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!使用不?满5年; !  : (二)整体!罩面的城市道—路竣工?后不满3年; 【   — (三)【。自治区、本市重大活!动期间 》    — 因特殊情况】需要挖掘的必须【经市或者县人民政府!批准 】 第十》四条经?批,准挖掘城市道路【的单位或者个人【。必,须遵:守下列规定 — ?   ? (一)地】下管线穿越》城市道路的》应当顶管施工不具备!条件的必须分段开】挖; —    【(二:。),纵向挖掘《城市:道路必须《分段进行每段—控制在20》0米:以内:;, ,   — , (三)施工现!。场应当?围栏作业并设置【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!标志:; 》    (】。四)机具、物料【。。以及弃土《不得超出批准的【占,用范围; 》    ! (五)凡是危【及地下设施及周边建!。筑物、公共》设施安全的应当立即!停止作业通知该【设,。施的产权管理单【位,经妥:善处理后再行作业】 !。第十五条《掘路工程经验—收合:格后市政工程养护管!理单位应当》及时:恢复:路面  】  《 横:向挖掘?。城市主?干道在3《日内:、其他城市道路在5!日内应当修复完毕;!纵向挖?掘城市道路应当【分段:及时修复《 , 》 第十六—。条经批?准,临时占用和挖—掘城:。市道:。。路的应当按照批【准的位置、面—积、期?限占:用或者施工确需变】更的应当提前—1个月?到原审批部门办【理变更手续 !    》 占用终止或者】挖,掘竣工后占用、挖掘!单位应?当在批准的期限【内清理现场通知【市政工程设施行【政主:管部门检查验收 】 , 第十【七条设在城市—道路:。上各种管线的—检查井、箱盖或者】城市:。道路附属设》施的缺损产权—单位必?须及时补缺或者修复! ?第四章 城市桥涵管!理 第十—八条市政工程设【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在过车桥涵两端【。设置限载、限高【标志 ? 《 第》十九条桥涵管—理范围内禁止下【列行为 《。    ! (一?)占用桥涵摆摊设点!、堆放物《品、停放车辆、施】工作业;《    】 :。 (二?)驾:驶超重、超》高、超长机动车辆以!及履带车《擅自:通行:; : :    】(三)擅自利用城】市桥涵铺设各种管线!及其他设施;—    ! (四)损坏、】移动城市桥涵附属设!施,。;  【  :。 (五》)机:动,车在桥梁上试刹车】; :   — (六—),擅自在桥《梁上设置《广告牌或《者其他悬挂物—; 》    《 (七)—其他:侵,占、损?害,城市:桥涵:的行为 《 第!二十条超限车—辆,或者:履带车需《。要通过城《市桥涵的必须经【市政工?程,。。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批准并《按,照,规定在市政》工程设施管》理,部门监护下通行【需要采?取防护?或者:加,固措施的其》费用:由过桥车辆所属【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! 第【二十一条利》。用桥体架设各种管】线,及其他?设施的必须》持城市规划部—。门的:批准文件到》市政工程设施行【政主管部门办理【占,用审批?手续 第—五章 城市》排水设施管理— 第二十—二条凡是直接或【。者间:接向城市排》水设施排水的— ,   — 单》位或:者个人必须持有关】排,水资料、图纸和城】市规划部门的批准】文件到市政工—程设施行政主管【部门办理排水—许可和接管》。手,续并按照有关—规定交纳排水—设施有偿使用费 】 《。   ?。 ?新建市政道路或者排!水管:。必须将雨水、—污水管道分》置处理并严格按照排!水主管部门》的要求实施 ! 第二十】三条禁止《。下列损?害城市排水设施【的行为 》    【 :(一)占压、填埋】排水设施; !   ? (二)【。。向排水设《施及起调洪作用【的蓄水池塘内—倾倒垃?。。圾;   ! (三—)在:排水:断面内筑坝、—设闸、横穿管线【;  【  ? :(四:)在排水设》施用地范围内搭棚建!房、堆?放物料、倾倒—垃圾、挖坑取土、种!植、:掩埋; 》    【 (五《。)擅自接管向城市】排水设施排水—; — ,  (六)擅!自向:城市排?水设施排放有毒、有!害污水; 【  ?  (七)向!检,查井、雨水井内倾倒!污水、垃《。圾、:粪便:、渣土和其他杂【物或者设置障—碍物;  !  (八)】其他损害《。、侵占排水》设施的行《为 《 《第二十?四,条使:用城:市排水管网设施的单!位或者个人因使用不!当或者水质超标而造!成城:市排:。水,、防洪?设施损?坏或者?堵塞的维修费用【由责任者承》担 第六章 城!市道:路照明?。设施管理 第】二十五条城市—道路照明设施—。是指用于城市道【。路、不售票》的公:园和绿?地等处的路》。灯配电室、变—压器、配电》箱、灯杆、地上地】。下管线、灯具、工】作井及照明》附,。属设:备    ! : 城市道路照明设】施及:其,周围禁止《下列:行为 》。    (!一,)擅自?。拆除、?迁移、改动》照明设施; 【  《  : (《二)擅自在照明灯】杆上架线《、接用电源;—    】 (三)—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!置广告牌《或者其他悬挂物【; 》   ? (四)非法!占用、偷盗城市道路!照明设施的; 】 , ,。    — (五)故意打【、砸城市《道路照明设施的;】 ?    】(六)其他损害照明!设施:及有碍?维修作业《的行为 【 第—二,十六条?城市:道路照明《设施的?新建、改建工—程,必须符合国家标准】由具有?相应资?质,的施:工队伍施工严格【按照国家标准—验收 【  :。 确需拆除、!迁移、?改,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!的必须?持城市规划部门的】批准文件和有关技术!资料到市政工程设施!行政主?管,。部门办理《手续迁?移、拆除《费用:由申:报单位承担 【 — 第:。二十七条确》需使用城市道—路,。照明灯?杆架设其他线路【的必须?经市政工程设—施行:政,主管部门批准—。 【 , 第二十《八,条城市道路》照明架空线路距【树木的安全距离不】得小于1《米;不?符合安全《。距离的园林》。部门应?当及时修剪 ! 第二十九条】在城市道路照明电缆!线路附近水平或者垂!直施工作业危及线路!。安全的必须》经,市政工程设》施行政?主,管,部门批准采取—保护措施后方—可作业其费》用由:施工作业单位—或,者个人承《。担 第七章【 罚:。。则 第三—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!的由市政工程设【施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其委托单—。位实施处罚 — 》 第三十一条违!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!(一)项、第(【二)项、第》(三)项、第(【五):项和:第二十二条》规定的责令》限期改正并》可处以10》。00元以上5000!元以下罚《款,;造:成损失的应当依法】承,担赔偿责任 【    】。。 违反本办》法第十四条第(【四)项规定的按【照国家有关法规的】规定予?以处罚;造成损失的!应当依?法承担赔偿责任【 《 》第三十二条违反【本办法第十》四,条、第十七条—、第二十五条规定】。的责令其限》期改正并《处500元以上20!00元以下的罚款造!成损失的《;,应当依法承担—。赔,偿责:任 】 第三十》三条违反本办法第】二十三条规》定责:令其限期改正并【处1000》0元以下的罚款;】造成损?。失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 ! 第三十四!条违:反本:办法第二十五条【。。第二款?规定的?责令其?限期改正赔》偿经济?损失并可处以10】00元以下罚—款;有?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。所得并可处以—500?。0元以上200【00元以下的—罚,款, 【第三十五条承担城】市市政设施养护维】修的: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!。定未:定期对?市政设施进行养护】、维:修或者未按》照规定期《限修复竣工拒—绝接受市政工程【设施行政主管—部,门监督检查》的责令其限期改【正给予警告并依【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!任 ? 第:。八章 附则 第!三十六条本办法自】2005年3月1】日起施行《19:93年9月15日市!人民政府发布的拉萨!。市市:政工程设施管理暂】行,规定同时《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