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有色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717-2011 建标库

3  基本规定

3.1  质量验收的划分

3.1.1  本条强调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划分。

3.1.2 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50654的规定,结合重有色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的特点,分项、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如下:

    分项工程:一般按设备的种类、台(套)、部件或施工工序划分。例如,鼓风炉、表面冷却器等。

    分部工程:一般按设备所属的工艺系统或专业类别划分。例如,火法冶炼设备、收尘设备等。

3.1.3  具备独立的工艺系统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均可划分为单位工程,表3.1.2中的一个分部工程可为一个单位工程。例如,收尘设备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