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基本规定
3.1 质量验收的划分
3.1.1 本条强调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工程、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划分。
3.1.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》GB 50654的规定,结合重有色金属冶炼设备安装工程建设的特点,分项、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如下:
分项工程:一般按设备的种类、台(套)、部件或施工工序划分。例如,鼓风炉、表面冷却器等。
分部工程:一般按设备所属的工艺系统或专业类别划分。例如,火法冶炼设备、收尘设备等。
3.1.3 具备独立的工艺系统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均可划分为单位工程,表3.1.2中的一个分部工程可为一个单位工程。例如,收尘设备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