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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关—于印发西藏自—治区城镇总体规划】审批管理规定(试】行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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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建规〔【2,011〕166号】
各地《。(市)住房》和城:乡建设局、拉—萨市国土《资源规划局
!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!镇总体规划》的审批管理程序【。加强:城乡规划管》理工作我厅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,乡规划法、城市【规划编制办法等有】关法律法规结合自】治区:实,际制定了西》藏自治区城》镇总体规划审—批管理规《定(试行)现予印】发请贯?彻执行
》西藏自治区》城镇总?体规划?审批:管理:规定(试行)
】 为进一》步规范我区城—镇总体规《划的:审批管理《程序加?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!。依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城乡规划—法,、城市?规划编制办法—。等有关法律法—规结合自治区实【际,制定本规定
一】、审批权限
!自治区城镇总体规划!依法实行分级审【批
(一)】城镇体系规》划
1、市】(地、县)域城【镇体系规划纳入【市,(地、县《)城镇?总,体规划依《据城镇总体规划审】批程序统一报批
! 2、自治区【。住房和?城乡建设厅根据【全区城乡《建设的?需要可以组》织编:。制跨市(地、县)】的城镇体系规划报】自治区人民》。政府:审批:
(二)城】镇总体规划
】 ,1、拉萨市》城市总?体规划?。由拉萨市人民—。政府组织编》制经自治区》人民政府审查—同意:后报国务院》审批
—2、地区行政—公署:所在地?城镇总体《规划由地区行政公】。署组织?编制经自治区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审—查同意后《报自治?区人民政府审批【
3、江【。孜县、亚东县—、波密?县、普兰县、—贡嘎县、《樟木镇、吉隆镇等】七个重点县城—(镇)城镇》总体规划由所在地县!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!地区行政《公署同意自治—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厅?审查:通过: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!审批
4【、除拉?萨市所辖以外的【其它县?城,和日屋镇城镇—总体:规划由所在地—县人民?政府:组织编制《经地区行政公署同】意后报自治》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审批
—5、拉?萨市所辖县》城城镇?总体:规划由所在地县人】民,政府组?织编制经市城乡规】划,主管部门审查—同意后?报拉萨市人民政府】审批
6【、县:城以下建制镇—。的城镇总体规划【由所在地县人民【政府组织编制经【市(地)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!市(地?)人民政府(行政】。。公署)审批
二、!。审批程序
— , (一)各市—(地)、《县(市)、镇在拟】修编城镇总》。体规:划之前应就原规【划执行情况进行评】。。估将评估结》。果、修编的理由、】范围:等情况书面》报告规?划审批或《审查机关经审查同】意,后方可组织》开展规划《编,制工作
【(二:)城镇总体规划审查!机关应做好必—。要的协调和指—导工作?组,织相应的城镇规划】。评审委员会对成【果进行审查对涉【及的重点《内,容、技术《问题等?开展现场调查和【检查复核并提出审查!意见
住房】和,城乡建设厅应组【织自治区城镇—规,划评审委员会对地区!行,。政公署?所在地和除拉—萨市所辖以外—。的其它县城和樟木镇!。、吉隆镇、日—屋镇城镇总》体规划进行审查【
在县—城以下建制》镇城镇?总体:规,划编制、审》批过程中市(地)城!乡,规划主管《部门:。应会同同级发改、】财政、国《土、交通、水利、环!保,、,消防:、旅游、电力—、文:化(文?物,。)、农牧、商务、地!震、通信管》理、民政等相关部门!组成市?(地)城镇规—划评审委《员会对规划进行审】查,
(三)【。地区行政公署所在】地和江孜《县、亚东县、波【密县、普兰县、【贡嘎县?、樟木镇、吉—隆镇、日屋镇城【镇总体规划在—上报前应经地区人】大工作委《员会审议审议意【见交由地区行政【。公,署研究处理;
】 其余县城和【县城以下建》制镇城镇总体规划在!上报前应经县—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,委员会审议》审议意见交》由县人民政》府研究处理
】 (:四)城镇总体规【划在报送审批前组】织编制机《关应当?征求公?众意见依法》。将城镇总体规划方案!。予,以公示?公示时间不得少【于三十日并》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!附具意见采纳—情况和理由》
(五—)城镇?总体:规划在通《过审批后应当实行】严格的备《案制度
三、审查!的重点内容
】 (一)城镇的性】质城镇性《质的确?定应经过充分—论证;应科学—、实际;应符合自】治区:对该:城镇职能的》要求;应《与自治区城镇体系规!划、市(地)域城】镇体系?。规划相?一致:
(二)城镇!的发:展目标城镇发展目】标的确定应从—当地:实际:出,发实事求《是;应有利于促【进当地经济的—繁荣和社会全面进】步,;应:与自治区《国民经济《和社会?发展规划、自治区产!业政策相协》调
》(三)城镇产业布】局,应对城?镇现:有,产业构成进行系统分!。析;:应,对城镇未来产业发展!进行预测;应符合】城,镇实际发展需—求
(四)城!。镇的规模《应就人口规》模和用地规模—形成了?专题论证报告—;应制定了近—、中、?远分期控制性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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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规模的】。确定应充分考虑了当!。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!土,地、水等自然资源和!环境等制约因—素;应经过科学测算!并经专家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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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》人口包括居》。住在规划建设—用地内的非农业人口!、农业人口和—半年以上的暂住【人,。口
用地规模!的确定应《坚持自治区节约和合!理利用土《地及:空间:资源:的原则;应符合自治!区跨越式发展和长】治久安的发展—要求;应符》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!划建设用地标准或村!镇规划标准》;应:做到在一定》行政:区域:内耕地总量的动态】平,衡,符合:自治区?土地利用总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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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五)城镇《用地发展方向应进行!城镇用地适宜性评】价;应按照城—市发展要求、地质地!形要求等科学—选择城镇《用地发展方》向;应?能满足城市》远期用地扩展和经济!发展的要求》
(六—)城镇“四线”应】按照城市绿线—管,。理办法、城市紫线管!理办法?、城市黄线管理办】法和城市蓝》。线管理办法科学确】。定“四线”范—围、内容《和保护管理要求;】应做到与上版规划中!“四线”保持一定延!续性
(【。。。七,)城镇的空间布局】和功:。能,分区应对城镇—空间布局作出统一规!划;空间《布局和?功,能分区是否科—学合理;应》有利于提高城—市的环境质》。量、生活《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!术,水平;?应有利于保护—历史文化遗》产、城镇传》统风貌和《自,然景观;应能够【保持和体现民族特色!和地域特色》;是否符合国家【安全、公共》安全和公共卫—生的要求
— (八《)城镇综合交通布局!对城镇交《通应做出统》。一规划;《城,镇交通体系规划应符!合交:通管理?现代化?的需:要;城镇对外交通】系,统的布局应》。与城镇交通系统及】城镇长远发展相协】调
《 (九)城镇环境保!护应制定城镇—环境保护规划;【应明确提《出生态环境》的保护要求;—应有利于《保,护自:治区:生,态安:全屏障
(十!)城镇防灾减—灾应统筹规》划城:市防灾减灾和—应,。。。急救援体系建设;】应包:。含城:市,防洪、?消防、防震》。、人:民防空规划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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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一—)协调发展规划编】。制应做到统筹—兼顾综合部署;是否!与国土规划、区【域规划、《江河流域规划、土地!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!;应有利于指—导城:市合理发展
】 (十二)规划【实,。施应有保《证规划实施》的政:策措施、技术规定】;有关的政策措施】应可行
(十!三)应达到住房和】城乡建设部制定的】城市规?划,编制办法《规定的基本要—求,
四、《修改:程序
(一】。。)修:改条件
《
?在城镇总体规划实施!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组织编》制单位方可》按照:规定:。的权限?和程序修改城镇总】。体规划
》 1、上级人民】政,府制定的城乡规【划发生变更提出修】改规:划,要求的;《
2、行政区!划调整确需修改规】。划的;
— 3、因国》务院或自治》。区批准?重大建设工》程确需修改规—划的;
【4,、经评估确需修改】规划的;《
5、城【乡规划的审批机【关认为应《当修改规划》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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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本规定所称的—评估指城镇总体【规划组织编制机【关应当每《五年组织有》关,部门和专家对总体规!划实施情况进行【评估并采取召开论证!会、听证会或—者其他方《式征求公众意—见组织编制机关应当!向本级人民》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和原?审批机?关提出评《。估报告并附》具征求意见的情况】
(二—)修改权《限和相关规定—
1、—城镇:。总,体规划的《修改:应当由?原组织编制》机关组织编制修改】方案严格按照原城】镇总:。体规划的审批—。程序重新《审批并按照审—批程:序中规?定的备案制度进行】备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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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:、,涉,及修改城《镇,。性质、发展方—向、用地总体布局】以及规划区范围【。、规划?区内建设用地规模】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!务设施用地、水源地!和水系、基本农田】和绿化用地、—环境保护《、自然与《历,。史,文化遗产保护、【。防灾减灾等强—制性内容的城—镇总:体规划的原组织编制!机关必须《开展:论证形成《专题报告经地区人】大,工作委员会》或同级?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!。。。编制:修改方案城镇总体规!。。划的:专题报告应当—对现行城镇总体规】。划执行情况》进行总结评估明【确提出现行城—镇总体规划存在的主!要问题详《。。细,说明修改《理,由
五《、申报规定
【 (一)自治区人!。民,政府审批的》城镇:总体:规,划经:自治区住房和—城乡建设厅审查同意!后由地区行政公署】行文上报自》治区人民《政府并负《责相关解释工作
! , ,(二)申报的—城镇总体规划成【果应当包括文本、图!纸和附件附件应包】括,说明书、《基础资料汇编—、总体规划》技术评审会》议纪要、《公,众和部门《意见:的征询与《落实情况、城镇人】口和用地规》模专题?研,究,报告等相关文件【城镇总体《规划文本、说明书】和图纸封面注明“报!批稿”落《款为规划组》织编制单《位内页加盖规—划编制单位成果专】。用章附规《。划,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!。印件注明规划编制】单位法?人代表、技》术负责人、项目负】责人、主要规划【设计人员的姓—名、职务《(职称)等信息并在!个人信息对应—位置签署本人姓名】。
(三)地】区行政?公署所在《。。。地、重?点县城(镇)上【报的城?市总体规划文件【应以纸质文件和电】子文件(光盘)【两种方式报》送书面?文件中规划文本【和附件一律采用 】A4纸规格装订规】划图纸一律》。按照 A《3纸规格成图并折叠!成 A4《纸规:格装订电子文—件中文字格》。式采用 P》DF文?件格式图《纸采:用 CA《D,格,式和J?PG格式(各—。一,套)
(四】。)上报自《治区人民政府—审批的城《镇总体规划》在报批?。前应向自治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提交城镇《。总体规划审批申报】表(见附表1—)详细填《写申报单位》、申报理《由,等相关内《容,该表一式两份由【申报地区行》。政公署或县》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住!房和:。城乡:建设厅分别加—盖公章作为存—档,凭证
(【五)上报自治—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厅的城镇总体规!划文本、图》纸和说明书不—得少于20套;【经自治区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厅审】查同意后呈报自治区!人民政府审批—的城镇总体规划的文!。。本、图?纸和说明书不—得少于30套—
(六)县城!以下建制镇城—镇总体规划的申【报规:定,由市(地)人民政府!(行政公《署):参照上述要求自行制!定
(七)】评审工作中发生【的,费用由申《。报单位?承担
六、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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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规】定自下发之日—起施行?自,治区城乡环境—保护厅印发的关于加!强西藏自治区城镇】总体规划审批权【限、申报、评—审、审批管》理的:有,关规定的通》。知(藏建《规[2000—]94号)中—涉及城镇《总体规?。划审批权限、申报】、评审和审批管理的!事项自本通》知印发之日起同【时废:止
(—二)自治区》辖区内乡规划可参】照县城以下建制镇城!镇总体规《划的编?制和审批程序执行】
:。 , (三?)上报自治区人民政!府和自治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。审批的城镇总体【。规划组织编制—机关应当自城—镇总体规划批—准之:日起20日内向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提?交,城镇总体《。规划文本、图—纸和说?。明书的纸质版2套、!电,子版1套进行—备案并报本级人民政!府城乡建设档案机构!存档;?。县城以下建制镇【的城:镇总:体规划?应报市(地)人民】政府(行政》公署)城乡规划主】。管部门备案并—报,本级人民政》府城:乡建设?档案机构存档
】附表:城镇总体规划审批申!。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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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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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时】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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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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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!报规:划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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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】
》 有 【无
》 基础资料【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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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总体规划技术评审!会议纪要
】 有 》 , 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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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公众和部!门意见的征询与落实!情况
!有 ? , 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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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—城镇人口和》用地规模《专题:研究报告
【 有 !无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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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其他报送内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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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规划编《制单位名称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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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规划资—。质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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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是否进行》备案
— ?是 否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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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申报单位其他—。情况说明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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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自治区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厅相关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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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地市(县》、镇)人民政—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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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自治区住房【和城:乡建设?厅
— : (盖章) !
》 , 年 《 , ?月 日
】
》
西藏自治【。区住房和《城乡:建设: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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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一年】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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