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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西《藏,关,于印发西藏自治【区城:。镇总体规划》审批管理规》定(试?行)的?通知 —藏建规〔《2011〕16【6,号 各地(市【)住房?和城乡建设局、【拉萨市国土资源规】。划局   为进一!步规范我区城镇总】。体规划的审批管理程!。序加强城乡规—划管:理工作我厅》依据:中华:人民共?和国城?乡规划?法,、,城市规划编》制办法等有关法律】。法规结?合自治区实际制定】。了西藏自《治区城?。镇总体规划审批【管理规?。定(试行)现予印发!请贯:。。彻执行 西藏自治!区城镇总体规划审】。批管理?规定(试行)—  ? ,。为,进一步规范我区城镇!总体规划《的审:批管理?。。程序加?强城乡?规划管理工》作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!法、城?市规划?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!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!制定本规定》 一、审》。批权:限   自治【区城镇总体》规划:依法实?行分:级,审批 ?   (一》)城:镇体系规划  】 1、市(》地、:县)域城镇体—系规划纳入市(地、!县):城镇总体规划依据】城镇总体规划—审,批程序统一报批 !  2、自治区住房!和城乡建设厅根【据全区城乡建设的需!要可以组织编—制跨市?(地、县)的—。城镇体系规划报【自治区人民》政府审批   】。(二)城镇总体规】。划 :   1、拉萨市城!市总体?规划由拉萨》市人民政府组织【编,。制,经自治区人民—政府审查同》。意后报国务》。院审批?  ? 2、地《区,。行政公?署所在?地城镇总体规—划,由地区行《政公署组织编制【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审查同意后】报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审:批  《 3、江孜县、亚】东县、波密县—、普:兰县、贡嘎县、樟木!镇、吉隆《镇等七个重点县城(!镇)城镇总体—规划由所在》地县人民政府组【织,编制经地《区,行政公署同意自【治区:住房: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!过,后报自?治区:人民政府审批 【   ?4、除拉《萨市所辖以外的【其它县城和日屋【镇城镇总《体规划?由,所在地县《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经地区行—政公署同意后报自治!区住房?和城乡建设厅审【批   5、【拉萨市所辖县城城】镇总体规划由所在】地县人民政府组织】编制经市城》乡规划主管》部门审查《同意后报拉萨—市人民政府审批 】   ?6、县城以下建制镇!的城镇总体规划由】所,在地县人民政府组】织编制经市(地)】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审【查同意后报市(【地)人民政》府(行政《公署)审《批, 二?、审批程序  】 (一)《各市(地《),、县(市)、镇【在拟:修编城镇总体规划】之,前,应,就原规?。划执行情《况进行?。评估将评估结—果、修编的理由【、范围等情况书面】报,告规划审《。批或审查机关经【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!开展规?划编制工作》  ? (:二)城镇总体规划】审查机关应做好必】要的协?调和指导工作组织相!应的城?镇规划评审委—员会对成《果进行审查对涉及的!重点内容《。、技术问《题等开展现场调【查和检?查复核并提出审查意!见 :   住房和城【乡建设厅应组织【自治区城镇规划【评审委员会对地【区行政?公署所在地和除拉】萨市所辖以外的【其,它县城和樟木镇【、吉隆镇、日—屋镇城?镇总体规划进—行审:。查  《 ,在县城以下》建制镇?城镇总体规划编制、!。审批:过程中市(地)城】乡,。规划主管《部门应会同同级发改!、财政、《国土、交通、—水利、环保》、消:。防、旅游、电力【、文化(文》物)、农牧、商务】。、地:震、通信管》理、民政等相关【部门组成市(地)城!镇规划?评,审委员会对规划【进行审查 —  :(三)地区行政公署!所在地和江孜县、亚!东县:、波密县、普兰县、!贡嘎县、樟木镇、吉!隆镇、日屋镇城镇总!体规划在上报前应】经地区?人大工?作委员会审议审议意!见交由地区行政公署!研究处理;   !其余县城和》县城以下建制—镇城镇?总体规划《在上报前《。应经县人民》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》审议审议意见—交,由县人?。民政:府研究处理》   (四)【城镇总体《规划在报送审—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!当征求公众》意,见依法将城镇总体规!划,方案予以《公示公示时间不【得少于三《十日并在报送—审批的材料中—附具意?见采纳情况和理【由 ?  (五)》城镇总体规划在通过!。审批后应当实—行严格的备案制度 ! 三、审《查的重点内》容   (一)城!。镇,的,性质城镇性质—的确定?应经过充分论证;】应科学、实际;应】符合自治区对该城】镇职能的要求;【应与自?治,区城镇体系规划、市!(地)域城镇体【。系规划?相一致   (】二)城镇的发—展目标城镇》发展目标的确定应】从当地实际出发【实事求是;应有利于!促进当地《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全!。面进步;应与自治】区国:民经济和社》会发展规《。划、自治区》产业政策相》协调 ?   (三)城镇】产业布局应对城【镇现有产业构成进】行系统?。分析:;应对城镇未来产】业发展进行预—测;应符合城镇实际!发展需求 —  (四)城镇的规!模应:就人:口规模和用地规模】形成了专题》论证报告;》应制定了近》、中:。、远分期《控制性目标》   人口规模】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了!当地经济发》展水:。平以及土地、水等】。自然:资源和?环境等制约因素【;应:经过科学测算并【经专家论证 【。。 ,。 城镇人口包括【居住在?规划建设用地—内的:非农业人口、农【业人口?和半年以上》的暂住人口 —   用地规模的】确定应坚持自治区节!约和合理利用土【地及空间资源的原则!;应符合自治区跨越!式发展和长治久安】的发展要《求,;应符合城市用地】。分类与规划建设【用地标?。。准或村?镇规划标准;应做】到在一?定行政区域》内耕地总量的动态】平衡符合自治区【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 》   (五)城镇】用地发展方》向应进行《城镇用地适》宜性评价《;应按照城市—发展要求、地质【地形:。要求等科学选—。择城镇用地发—展方:向;应能满足城市】远期:用地:扩展和经《济发展的要求  ! (六)城镇“【四线”应按照—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】、城市紫线管理办法!、城:市黄线管理办法【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!科学确定“四线【”范围、内容和保护!管理要求;应做到】与上版规划中“四线!”保:持一定延《续性   (七】),城镇:的,空,间布局和功》能分区?应对城?镇空间布局作出【统一规?划;空间布局—。和,功能:分区是否《科学合理;应有【利于提高城》市的环境质》。量,、生活质量和城市景!观的艺术水平;应有!利于保护历史文化】遗产、城镇传—统风貌和自然景观】;应:能够保持和体—现民族特色和—地域特色;是否【符合国家安全—、公共安全和公共卫!生的:要求   (【八,)城:镇综合交《。通布局对城镇—交,通应做出统一规【。划;城镇交》通体系规划应符合交!通管:理现:代化的需要;城镇对!。外交通系统》的布局应《与城镇交通系统及城!镇长远发《展相协?调   (九)】城,镇环境保护》应制定城镇环境保】护规划?;应明确提》出生态?环境的保护要求;】应有利于保护自治】区生态安全屏障【   (十—。)城镇防《灾减灾?应统:筹规划城市防灾减灾!。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!;应包含城市防【洪、消防、防震、】人民防空《规划等?。内容 ?。   (十》一)协调《发展规划编制应做到!统筹:兼,顾,综合部署;是否【与国:土规划、区域—规划、江《河流域规划、—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相协《调,;应有利《于指导?城市:合理发展   】(十:二)规划实施应有保!证规划实施的政策】措施、技术规定;】有关的政策措施应可!行   (十【。三)应达到》住房和城《乡建:设部制定的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】规定的基本》。要,求 四、修改【程序   (【一,)修改条《件   在—城镇总体规划实【施过程中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!制单位方可按照规】定的权限和程序【修改城镇总体规划 !   1、》上级人?民政府制定的—城乡规划发生变更】提出:修改规划要》求的:;  《 2、行政区划【调整确需《修,改规划的; 【  3、因》国,务,院或自治区批—准重大建设工—程确需修《改规划的; 【  4、经评估【确需修改规划的;】   5》、城乡规划》的审批机关认—为应当修《改规划?的其他情形   !本规定所称》。的评估指城镇—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机!。。。关,应当每五年组织【有关部门和专家对】总体规划实施—情况进行评估并采取!召开论证会、听证会!或者其他方式—。征求:公众意见组织—编制机关应当—。向本级人民代—表大:会常务委员》会,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!估报告并《。。。。附具征求意见的【。情况 《  (二)修改权限!和相关规定 —   1、城—镇总体?规,划的修改《应,当由原组织编—制机关组《。织编制?修改方案严格按【。照原城镇总》体规划的审批程【序,重新审批并按照【审批:程序中规定的备案】制度进行备案  ! 2、?涉及修改城镇性【质、发展方向—。、用地总体布局以及!规划区范围、规【划区内建设》用地规模、基础设施!。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!。、水源地和水系、基!本农田和绿化用地】、环:。境保护?、自然与历史文化遗!产保护、防灾减【灾,等强:制性内容的》城镇总?体,规,划,的原组织《编制机关必须开展论!证形成专题报告经】地区人?大工作委员会或同】级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!。。可编:制修改方案城镇总体!规划的专题报—告应当对《现行城镇《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进!行,总结评估明确—提出现行《城镇总体规划存在的!主要问?题详细说明修改理】由 五、申报【规定  》 (一?),。自,治区人民政府—审批的城《镇总体规划经自治区!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厅审查》同意后由地区行政公!署行文上报》自治区人民政府并】负责相关解释—工作  》 ,(二)申报的城【镇总:。体规划成果应当包】括文:本、图纸和附件附】件应包括《说明书?、基础?资料汇编、总体【规划:技术评?审会议纪要、公【众和部门意见—的,征询与落实情况【、城镇人口》和,用地规?模专题研究报告等相!关文件城镇总体【规划:文本、说明书—和图纸?封面注明“》。报批稿”落款—为规划组《织编制单位内页【加盖规划编制单位】成果专用章附—规划:编制单位资》质证书复《印件注明规划编【制单位法人代表【、技术?。负责人、项》目负责人、主要【规划设计人员的姓名!、职务(职称)【等信息并在个人【信息对?应位置?签,署本:人姓名   (三!)地区?行,。政公署所在地—、重点?县城(镇)上—报的城?市总体规划》文件应以纸》质文件和电子文【件(:光,盘,)两种方式报送书面!文件中规划文—本和附件《一,。律采用 A4纸【规格装?订规划图纸一律按照! A3纸《规格成图《并折叠成《 A4纸规格—装订电子文件—中文字格式采用 P!。DF文件《格式图?纸采用 CAD格式!和JPG《格式(各一套) 】   (四)—。上报自治区》人民政府审批的城】镇总体规划在报批前!应向自治区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提交城镇总!。体规:划,审批申报表》(见附表1)详【细填写?申报单位、》申报理由等相关内容!。该表:一式:两份由?申报地区《行政公署或县人民】。政府与自治区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分别【加盖公章作》为存档凭证   !(五)上报自—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设?。厅的:城镇总体规划文【本、图纸和说明书】不得:少于20套》;经自治区住房和城!。乡建设厅审查—同,。意后呈报自治区【人民:政府审批的城—镇总体?规划的文本、图纸】和说明书不得少【于3:。0套   (六)!县城以下建制镇城镇!总,体,规划的申报规—定由市(地)人民政!府(行政公署)参照!上述要求自行—制,定   (七)】评审工?。作中:发生:的费用由申报单【位承:担 六、附则 】   (一)本【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!。。。行自治区城乡环境保!护厅印发的关—。于加:强西藏自治区—城镇总体规划—审批权?限、申报、》评审、审批管理的】有关规定的通知(】藏建规[20—00]94号—)中涉及城镇—总体规划《审批权限、申报、】评,审,和审批管理的事项】自本通?知印发之日起同时】废止   (【二):自治区?辖,区内乡规划可参【照县城以《下建制镇城》镇总体规《划的编制《。和审批程序执行【 ,。   (三)上报自!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!区住房和城》。乡建设?厅审批?的城镇?总体规?划组织编制》机关应当自城镇总体!规划批准《之日起?20日内向自—治区住房和》城乡:建设厅?提交城镇总体规【划文本、图纸—。和说明书的纸质【版,2套:、电子版1套进【行备案?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城!乡建设档案》机,。构存档;县城以下建!。制镇的城镇总体【。规划应报《市(地)人》民政府(行政公【署)城乡《规划主?。管部门备案并报【本级人民《政府城乡建设档案机!构存档 》附,表城:镇总体规划审批申】报表 【。 申】报单:。位 【   《 申报—时间 《   】 — : : , 联系人 】 :   ? 《 联系电话》 : 《   】。 】申报规划名称 】。  — 】 —纸质文件 】 份 — , 《电子版本《 , 《 :有    无 【 】 ? ?申报规?。划内容 【 , :。 】文本 !有 :   无 — , 图纸—。 《 有    无!。。 《 ! , 说明书 —。 》有,    《无 【 基础资料汇编【。 ? 有    !无 》 》 : 总体规划】。技术评审会议纪【要 ? 有—    无》 ! 公【众和部门意见的征】询与落?实,情况 》 《有   《。 无: 《 , ? 城】镇,人口和用地规模【专题:研究报告《 》 有   — 无 》 ? 】 其他报送》内容: , 》   《 , ? , — 规划编《制单位名称 】。 ?   【 【 规划《资质等级 》。 :   — 是否进】行备案 ! 是     否】 , 【。 , 申【报单:位其他情况说明【   !。 — 自治!区住房?。。。。和城:乡建设厅相关意【。见 【   【 》 地市(县】、镇)人民政府 】。 》。 (盖章)! — : 年    —。月    日— 《 自治区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 【 《。 》(盖章) 】 年   !  月 《   日 【 ?  《西藏自治《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厅?  》  二○一一年十!。二月六日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