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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, 西藏关于印发【西藏自治区》城镇总体规划审批】管理规?定(试?。行,)的通知《 , 藏建》规〔2?01:。1〕166》号 各地》。(市)住房和城乡建!设局、拉萨市—国土资源规划局 】   为进》一步:规范我区城镇总体】规划的审批管理【程序加强城》乡规划管《理,工,作我厅?依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城乡】规划法、《城市:规划编?制,办法等有关》法律法规结合自治】区实际制定了西藏】。自治区城镇总体规】划审:批管理?规定:(试行)现予印【发请贯彻执行—。。 西藏自治—区城镇总《体规划?审,批管理规定(试【。行)  》。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!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批!管理程序加强城乡】规划管?理工作依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城乡规划法、城!市规划编制办法【。等有:。关,法律法规结合自治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】。 一、审批—权,限   自治区】城镇总体规划依【法实行分级审—批,   (一)城镇!。。体系规划《   《1、市(《地、县)域城镇【体系规划纳入市(地!、县:),城镇总?体规划依据城—镇总体?规划:审批程序统一—报批   2、自!治区住房《和城:乡建设厅根据—全区:城乡建设的需—要可:以组织编《制跨市(地》、县)的城镇体系规!划,报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审批 《   (二)城【镇总体规划   !1、拉萨市城市总】体规划?由拉萨市人民政府组!织编制经自治区人民!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!务院审批   】2、地区行政公署】所在地城镇总体规划!由地区行《政公署组织编制【经自:治区住房和城乡【建设厅审查同意后】报,自治区人民政府【审批 《  3、江》孜县、亚东县—、波密县《、普兰县、贡嘎【县、樟木镇、吉【隆镇等七个重—。点县城?(镇)城《镇总体规划由—所在地县人》民政府组织》编制经地《区行:政公署同意自治【区住房?和城:乡建:设厅:。审查通过后报自【治区人民《政府审?批   4、【除,拉萨市所《辖以外的其它县【城和日屋镇城镇总体!。规划由所在地县人】民政府?组织编?制经地区行政公署】同意后报《自治区住房和—城,。。乡,建设:厅审:批   》5、拉萨《市所:辖县:城城:镇总体规《划由:。所在地县人民政府组!织编制经市》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审查同意后】报拉萨市人民政【府审批   【6,、县:城以下建制镇—的城镇总体》规划:由所在地县人民政】府,组织:编制经市(地—)城乡?规划:主管部门审查—同意后报市(地)人!民政府(行》政公署)审》批 ?二、:。。审批程序  【 ,。。(一)各《市(地)、县(市】。)、镇在拟》修编城镇总体规划之!前,应就原?规划执行情况进【行评估将《评,估结果、修编的【理由、范围》等情况书面报告规】划审批?或审查机《关经审查同意后方】可组织?开,展规:划编制工作 【  (二)城镇总体!。规划审查机关—应做好必《要的协调和指—导工作组《织相应的城镇—规划:评审委员会》对成果进行审查对】涉及的重点内容、技!术问题等开》。展现:场,调查和检查复—核并:提出审?查意:见,  ? 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厅应组织【自治区城镇》规划:。评审委员会对—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!和除拉萨市所辖【以,外的其它县城—和樟木镇、吉—隆镇、日屋镇城镇】总体:规,划进行?审查:   在》县城以下建制镇城】镇总体规《划编制、审》。批过:程中市(地》),城,乡规划主《管部门应会同—同,级发改、财政、国】土、交通、》水利、环保、消防、!旅游、电力、文化】(,文物)、《农牧、商《务、:。地震:、通信管理》、民政等相关部【门组成市(地—)城镇规《划评审?委,员会对?规划进行审查 【   (三)地区】行,政公署所在地和【江孜县?、亚东县、波密【县、普兰《县、贡嘎县、樟【木镇、吉隆》镇、:日屋:镇,城镇总体《规,划在上报前应—经地区人大工作委员!会审议审议意见【交由地区行政公署研!究处理; —  其余县城和【县城以下建制镇【城镇总体规划—在上报前应经县【人民代表大会—常,务委:员会审?议审议?意见交由县人民【政府研究处理 】  (四)》城镇总体规划在报送!审批前组《织编制机关应当征】求公众意《见依法将城》镇总体规划》方案予以《公示公示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】日并在报《送,审批的材料中—附具:意,。见采纳情况和—。理由   (五】)城镇总体规划【在通过审批后应当实!行严格的备》案制度 三、【审查的重《点内容  —。。 (一)《城镇的性质城—镇,性质的确《定,。应经过充分论—证;应科学、—实际;?应符合自治区对【该城镇职能》的要求;应与自【。治区城镇《体系规?划、市(地》)域城镇体系规【划相:一致  》。 (二)城》镇的发展目》。标城镇发展》目标:的确定应《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!求是;应有利于促进!。当地: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全!面,进步;?应与自治区》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:划、自治《区产业?政,策相协调   (!三)城镇产》业布局应对城镇现】有产业?。构成进?行系统分析;应对】城镇未?来产业发展进—行预测;应符合城镇!实际发展需求  ! (:。。四)城镇《的规模应就人口规模!和用地规模形—成了专题论》证,报告;应制定了【。近、中、远分期【控制性目标》 ,   人口规模的】确定应充《分考虑?了当地经济》发展水?平以及土地》、水等?自然资?源和环境等制约因素!;应经过《。科学测算并经专家论!证   城—镇人口包括居—住在规划建》设用地内的非农业】人口、农业人—口和半年以上—的暂住?人,口 :   用地规模【的,确定应?。坚持:自,治区节约和合—理利:用土地及空间—。资源:。的原则;应符合【自治区跨《越式发展和长—。治久安?。。的发展要求;—应符合城市用—地分类?与规划建设》用地标准或村镇规划!标准;应《做到: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耕!。地总:量,的动态平《衡符合?自治区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 】。  :。 (五)《。城镇用地《发展方向应进—。行城镇?用地适宜《性评价;应按照【城市发展要求、地质!地形要求等科学选择!城,镇用地发展方向;应!能满足城市远期用】地扩:展和经济发展—的要:求   》(六)城镇》“四线”《应按照城市》绿线管?理办法、城市—紫线管理办法、城市!黄,线管理办法和—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科!学确定“《四线”范围、—内容和保护管理要求!;应做到与》上版规划中“四线】”保持一《定延续?性   (七)城!镇的空间布局和功】能分区应对城镇空间!布局作出统》一规划;空间布局和!功能分区是否—。科,学合:理;应有《利于:提高城市的环境【。质量、生《活质量和城市景观】的艺术水平;应有】。利于保护历史文化】遗产:、城镇传统风—貌和自然景观;【应能够保持和—体现民族特色和【地,域特色?。。;是否符合国家安】全、公共安全和【公共卫生的要求 】   ?。(八)城镇综合【交通布局对》城镇交通应做出统】一规划;《城镇交通体系—规划应符合交通【管理现代化》的需要;城镇对外交!通系统的《布局应?与,城,镇交通系统及—城镇长?远发展相协》调   》(九)城镇环—境保护应制定城【镇环境保护规划;】应明确提出生态【环境的保护》要求;应有利于【保护自治区生—态安全?屏,障   (十)】城镇:防灾减灾应统筹规划!城市防灾减》灾和:应急救?援体系建《。设,。;应包含城》市防洪、消》防、防震《、,人民防?空规:划等内?容 :   ?(十一)协》调发展规划编—制应做到《统筹兼顾综合部署;!是否与国《土规划、区》域,。规划、江河流域规划!、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相协》。调;应有利于指导城!市合理发展》  ? (十二)规划实】施应有保《证规划实施的—政策措?施、:技术规定;有关的政!策措施应可行 【。   (《十三)?。应达到住房和城乡建!设部:制定的城市规—划编制办法》规定的基《本,要求 四》、修:改程序   【(一)修《改条件 《  : 在城镇《。。总体规?划实施过《程中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组织编制单位方可按!照规定的权》。限,和程序?修改城镇总体规划 !   1、上—。。级人民?政府制定的城乡规】划发生变更》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!;   2—、行政区《划调整确需》修改规划的; 】  3?、因国务《院或:自治区?批准重大建》设工程确需修改【规划的;  【 4、经评估确需】修改规划《的,;, : , 5、城乡》规划:的审批机关认—为应当修改规划的】其他情?形  《 本规定所称的评估!指,城镇总?体规划组织》编制机关应当每【五,年组织有《关部门和专家对总】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!评估并采取召开论】证会、听《证会或者其他—。方式征求公》众意:。。见,组织编?制机关应《当向本级人民代表】大会:常务:委员会和原审批机】关提出评估报告【并附具征《求意见的情况 【   (二)修改权!限和相关规定 【   1、》城镇总体规划的修改!。应当:由原组织编制机关组!织编制修改方—案严格按照原—。城镇总体规划的审】批程序重《新,。审批并按照审批程】序中规定的备案【。制度进行备案  ! 2、涉《及,修改城镇性质、【发展方向、用地总】体布局以及》规划:区范围、《规划区内建》设用地规模、基础】设施和公共服—务设施用地、—水源地和水系、基本!农田和绿《化用地、环境保护】、自然?与历史文《化遗产保护》。、防灾?减灾等强制性内容】的城镇?总体规划《。的原组织编制机关必!须开展论证形—成专题报告经地区人!大,工作委员会或—同,级人民代《。表大会常务》委员:会审查同意后方可】编制:修改:方案城镇总体规划的!。专题:报告应?当对现行《城镇总体规》划执行?情况进?行总结评估明确提出!现行城镇总体规【划存在的主要—。问,题详细说明修—改理由 《 五、申报规定【   《(,一)自治区》。人,民政府审批的城镇】总体:规划经自治区—。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厅审查?同意后由《地区行政公》署,行文上报自治—区人民政府》并负责相关》。解释工作 》   (二》)申报的城镇总体】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!本、图纸《和附件附件应包括】。说明书、基础资【料汇编、总体规划技!术评审会议纪要、】公众和?部,门意见的征》询与落实《。情况:。、,城镇人?口,和,。用地规模专题研【究报告等相》关文件?城镇总体规划—文本:、说明书和图纸封面!注明“报批稿”【落款为规划组织编】。。制单位内《。页,加盖规划编制单位成!果专用章附规划编】制单位资《质证书复印件—注明规划编制单【。位法人代《表、技术负责人、项!目负责?人、:主要规划设计人员】的姓:名、职务(职称)】等信息并《在个人?。信息对应位》置签:署本人?姓名   (三】)地区行《政公署所在地、【重点:县城(镇)上—报的城市总体规【划文件应以》纸,质文件和电子文件(!光,盘)两种方式报送】书面:文件中规划文本【和附件一《律采用? ,A4纸规《格装订规划图—纸一律按《照 A3纸》规,格成图并折叠成【 ,A4纸?规格装?订电子文《件中文字《格式采?用 PD《F文件格《式图纸采用 C【AD格式和》JPG格式(各一】。套):   (四)【上,报自治区人民—政府审批的城镇【总体规划在报批前应!向自:治区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提交《城镇总体规划审【批申报表(》。见,附表1)详细填【写申报单位》、申报?理由等相关内容该表!一式两份《。由申报地区行—政,。公署:或县人?民政府与自治区住房!和,城乡:建,设厅分别加盖—公章作为存》档凭证?  ? (五)《上报自治区住—房和:城乡建设厅的—城镇总体规划文本、!图纸和说明书不【得少于20套;经】自治区住房》和城乡?建设厅?审查同?意后呈?报自治区人民政府】审批:的城镇?总体规划的文本【、图纸和说明书不】得,少于30套》  ? (六)《县,城以下建制镇城镇】总,体规划的《申报规定由市(【地)人民政府—(行政公署》)参照上述要—。求,自行制定   (!七)评审《工作:中发生的费用—由申报单《位承担 《 六、附则   !(一)?本,规定自下发》之日起施行》自治区?城乡环境保护厅印】发的关于加强西【藏自治区城镇总体】规划审批权》限、申报、评—审、审批管理的有】关规定的通》知(:藏建规[2》000]94号)中!涉及城镇总体规划审!批权限、申报、评审!和审:批管理的事项自本】通,知,印,发,之日起?同时废止   】(二:),自治区辖《区内乡规划可参照县!城以下建制》镇城镇总体规—划的编制和审批程】序执:行   (三)上!报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和自治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厅审批的城镇总体】规划组织编制机【。关应当?自城镇总体规—划批:准之日起20日内向!自治区住房和—。城乡建设厅提交【城镇总体规划—文本、图纸和说明书!的纸质版《2套、?电子版?1套进行备案—并报本?级人民政府城乡【建设:档案机构存档;县城!以,下建制镇的城—。镇总体规划应—报市(?地)人民政府(行政!公署)城乡规划主管!。部门备案并报本级人!民政府?城乡建?设档案机构存档【 附表城》镇,。总体规划《审批申报表 【 【 申《报单位 ! ,  — 申报时间 】  》 《 《 》 联:系人: :   】 , 联系》电话 《  — , 【 ?。 申报规划【名称:   ! — — 纸质文《件 份! ? ? 电:子版本 ! 有    无 】 — ? ? 申报规划内容】 》 】 文本 》 : 有   】 无 ? —图纸 【 有    【无 《 , , , 《 说明书】 【有   《 无 【 基础资料汇【编 — :有    无 ! , , 》。 , 总体规划技!术评审?会议纪要《 : 有  】  :无 》 , ? , , , ? 公众和部门—意,见的征询与落实情况! : : 有   【 无: 】 《 , 城?镇人口和用地规模专!题研究报告》 — 有    —无 — 【 ?其他报送内容—  】 : — 《 规?划编:制单:位名称 !   》 ? 》 规划》资质等?级 》  《。 ,。 是否进行!备案 】 是     【否 】 ? 》申报:。单位其?他情况?说明 》   ! 》 自—治区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相关《意见 ? ,   ! — 》地市(县、镇)人民!政府 ! (盖章)】 — 年 》   月    】日 》。 ?自,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厅《 — (盖【章) 》 年  !   月    日! 】 , 西:藏自治?区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厅    !二○一?一年十二月六—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