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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西藏?关于印发西藏—自治区城镇》总体规划审批管【理规:定(试行)的—通知 《 藏建规》〔201《1〕166号 】各地(市《)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局、拉—萨市国土资源规【划局 《  为进一步—规范:。我,区城镇?总体规划的》审批:管理程序加强城乡规!。划管:理工作?我厅:依,据中华?人民共?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城市:规划编制办法等【有关法律法规—。。结合自治《区实际制定了—西藏自治区城—镇总体规划》审批管理规》定(试行)》现予印发请贯彻【。执行: 西藏自治区城镇!总体:规划审批管理规【定(试行) —   为《进一步规范我区【。城镇:总体规划的》审批管理程序加【。强城乡规划管—理工作依《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、!城市规?划编:制,办,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!合自:治区实际制定本规】。定 一、审批【权限 《  :自治区城镇》总体规划《依法实行分》级审批   (】一)城镇体系规划 !   1、》市(地、县)域城】镇体系规划纳入【市(地?。、县)城镇》总体规划《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审!批程序统一报—批   2、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,厅根据全区城乡建】设的需要可以组织编!制跨市?(地、县)的城镇体!。系规划报自治区【人民:政府:审批 《  (二)》。。城,镇总:。体规:划, ,   1、拉—萨市城市总体—规划由拉萨市人【民政府组织编制经】自治区人民》政府审查同意后报】国务院审批 【  :2、地区行政公署】所在地城镇总体【规划由地区行政【公,署组织编《制经:自治:区住房和城乡—建,设厅审查同意后【报,自治区?人民政府审》批   3—、江孜?县、亚东县》、波密县、》普兰县、贡嘎县、樟!木镇、吉隆镇等【七个重点县城—(,镇)城镇总体规划】由所在地《县人:民政府组织编制经】地区行政公》。署同:意自治区《。住房和?城乡建设厅》审,查通过后报自治区】人民政府审批  ! 4、除《拉萨市所辖》以外:的,其它县城和日屋镇】城镇总体规划由【所在地县《。人民:。政府组织编制经【地区行政公署—同意后报自治区住房!和城乡?建设:厅审批?   5、—。拉,。萨市所辖县城城镇总!体规:划由所在《地县人?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!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!意,后,报拉萨?市人民政府审—批 :   6、县城【以下建制镇的城【镇总体规划由所在地!。县人:民政府组织编制经】市(地)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审查同意后】报市(地)人民【政府(行政公署)】审批: ,。 二、审批程序 】。   (一)各市(!地):、县(市)、镇【在拟修编城镇总【体规划之《。前应就原规划执【行情况进行评估将评!估,。结果、修编的理由】、,范围等情况书—面报告规划审批或】审查:机关经审查同意后】方可组织开展规划】编制工作《   (》二)城镇总体规划审!查机:关应做?好,。必要的协调和指导】工,作组:织相应?的,。城镇:规划评?。审,。委员会对成果进行审!查对涉及《的重点内容、—技术:问,题等开展现场调查和!检查复核并提出审】查意见   住】房和城乡建设厅应组!织自治区《城镇规划评审—委员会?。对地区行《政公署所在地和除拉!萨市所?辖以外的其它县【城和樟木《镇、吉隆镇、日屋镇!城镇总体规划进行】审查   —。在县城以下建—制镇城镇总体规划】编制:、审批过程中市(】地)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应】。会同同级发改、【财政、国土》、,交通、水《利、环保、消防、】旅游、?电力、文《化,(文:物)、农《牧、商务、地震、通!信管理、《民政等相关》部,门组成市(地—)城:镇规划评审委员会】对,规划进行审查  ! (:三)地区行政公【署所在地和》江孜县、亚东县、波!。密县、?普兰县?、贡嘎县、樟木镇、!吉隆镇、日屋镇【城镇总体规划在上】报前应经地区人大工!作委员?会审议审议》意见交由地区行政公!署研究处理; 【  : 其余县城和县城以!下建制镇城》镇总体规划在上报】前应:经,县人民代《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审议审议意见!。交由县人《民,政府研究处理 】。  (四)城—镇总体?规划在报送审—批前组织《编制机关应当—征求公?众,意见依法将》。城,镇总体规《划方案?予以公示公示—时间不?得少于?。三十日?并在报送《审批的材料中附【具意见采纳情况和理!由   (五【)城镇总体规划【在通过审批后应当实!行严格的备案制度 ! 三、审查的重【点内容   【(一)城镇》的,性质城镇性质的确定!。应经过充分论证;】应科:。学、实际;应符【合,自治区对该》城镇职能的要求【。;应与?自治区城《。镇体系?规划、市《(地)域城镇体【系规划相一致 【   (二)城【镇的发展目标城镇】发展目标的确定【应,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!求是;应有利—。于促进当《地经济的繁荣和社会!全面进?步;应与自治区国民!经济和社《会发展规划、—自治区产业政策【相协调   (三!)城镇产业布局【。应对城镇现有—。产业:构,成进:行系统分析;应对城!镇未:来产业发展进行【预测;?应符:。合城:镇实际发展需求 】   ?(四:)城:镇,的规模应就人口规模!和用地规模形成了】专题论证报告;【。。应制定?了近、中、远分期】控制性目标  】 ,人口规?模,的,。确定应?充分考虑《了当地经济发—。展水平以及土—地、水等《自然资源《和环境等制约—因素;应经》过科学测算并经专】家论证 》  城?镇人口包括》居住在规《划建设用地内的非农!业,。人口、农业人口和半!年以上的暂住人【口,   用》地规模的确定应【。。坚持自治区节约和合!理利用土地及—空间资源的原—则;应符《合自治?区,跨越式发展》。和长治久安》的发展?要求;应符合城市用!地分类与规划—建设用地标准—或村镇规划标准;】应做到在一定行【政区域内耕地总量】的动态平衡符合【自治区土地》利用总体《。规划:   (五—)城镇用地》发展方向应进行城镇!用地适宜性评价;应!按照城市发展要【求,、地质?地形要求《等科学选择城镇用地!发展方向《;应能满足》城市远?期用地扩展和—。。经济发展的要求【   (六)城镇!“四:线”应?按照:城市绿线《管理办法、城市【紫,线管理办法》、城:市黄线管《理办:法和: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科!学确定?。“四:线”范围、内容和保!护管理要求;应【做到:与,上版规划中“四【线”保持一》定延续性 —  (七)城镇的空!间布:局和功能分》区应对城镇》空间布局作出统一规!划;空?间布:局和功能分区是否科!学合理;应有利【于提高城市的环【。境质量、生活质【量和:。城市景观的艺术【水平;应有利于保】护历史文化遗产、城!镇传统?风貌和自《然景观;应能—够保:持和体现民族特色和!地,域特色;是》否符合国家》安全、公《共安全?和公共?卫生的要求  】 (八)城镇综【合交通布局对城镇】交通应做出统一规划!;城镇交《通体系规划应—符合交通《。管理现代化的需要】;,城镇:对,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应!与城镇交《通系统及《城镇长远发》展相协调   】(九)城镇环—境保护应制定城【镇环:境保:护规划;应明确提出!生态环?境的保护要求;【应有利?于保护自治区生态】安全屏?。。。障   (十)城!镇防灾减《灾应统筹规划城市防!灾减灾和应急救援】体,系建设;应包含城市!防洪、消防、防震】、,人民防?空规划等内容—   (十—一)协调发展—规划编制应做到统筹!兼顾综合部署;【是,否与:国土规划、区—域规划、江河流【域规划、《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相协调;应【有利于指导城市合理!发展   (【十,二,)规划实施应有保证!规划实施《。的政策措施》、技术规定》;有:关的政?。策措施应可行 】 , (十三)应达【到,。住房和?城乡建设《部制定的城市—规划编制办法规【定的:。基本要求 》 四、修改》程序   (一)!修改条件 —  在城镇总—体,规,划实施过程中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组《织编:。制单位方可按照【规定的权限和程序】修改城镇总体规【划,   1》、上级人民政府【制定的城乡》规划发生变更提【出修改规《划要求?的;   —2,、行政区划》调整确?。需修改规划的—; ?。。。  3、因国务【院或自治区批—准重大建设》工程确需修》改规划的;   !4、经评估确需修】改规划的《;  《 5、?城乡规划的》审批机关认为应【当修改规划的—其他情形 》 ,。  本?规定所?称的:评估指城镇总体规】划组织编制机关应】当,每五年组织》有关部门和专—家对:总体规划实施情况】进行评估并采取召】。开论:证,会、听证会》或者:其他方式征》求公众意《见组:织编:制,机关应?当,向,本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,员会和?原审批机关提出评】估报告并附》。具征求意见》的情况?  ? (二)修改权【限和:相,关,规,定   1、城】镇总:。体规划?的修改应当由—。原组织编制机关【组,织编:制修改方案严格按】照原:城镇:总体:规划的?审批程序重新审批】并按照审批程序中】。规,。定,的备案制《。度,进行备案  【 2、涉及修—改城镇性质、发展】方向、?用地总体布局—以及规划区范围、】规划区内《建设:用,地规模?、基:础设施?。。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!、水源地《和,。水,系、基本农田和绿】化用地、环》境保护、自》然与:历史文化遗产保护】、,防灾减灾《等强制性《内容的城镇总体【规,划,。的原组织编制—机关必须开展论证】。形成专?题报告经地区—人大工作委员会或】同级人民代表大【。会常:务委员会审查同意】后方可编制》修,改方案城镇总体规划!的专题报告应当对现!行城镇总体规划执行!情况进行总结评估】明确提出现行城镇】。总体规划存在的【主要问题详细说明修!改,理由 ? 五:、申报规定 — ,  (一《。)自:治区:人民政府《审批的城镇总体【规,划经自治区住房和城!乡建:设厅审查同》意后由地区》。行政公署行文上【报自:治区人民政府—并负责?相关解释工作  ! (二)申报的城镇!总体规划成果应当包!括文本、图纸和附件!附件应包《括说明?书、基础资料汇编】、,总体规划技术—评审会议纪要—、公众和部门—意见的征《询与:落实情况、城镇人口!和用地?规模专题研》究报告等《相,关文:件城镇总体规划文】本、说明书》和图纸封面注明“】报批稿”落款为规】划,组织编制《单,位内页加盖规—划编制?单位成果《专用章附规划编制】单,位资质证书复印【。件注明规划》编,制单位法《人代:表、技术负责—人、项目负责人【。、,。主要规划设》计人员的姓名、【。职务(职称)等【信息并在个人信【息对应?位置:签署本人姓名  ! (三)地》区行政公署》。所在地、重点县城】(镇)上报的城市】。。总体规划文件应【以纸质文件》和电:子文件(光盘—)两种方《式报送书面文件【中规划文本和附件】一律采用 》A4纸规格装订规】划图纸?一律按照 A—3纸规格成图并【折叠成 A4纸规格!装订电?子文件中文字格式】采用 P《DF:文件格式图纸—采用 C《AD格?。式,和JPG格式(【各一套)《  ? ,(四)上《报自:治区人民政》府审批的城镇总【体规:划在报批前应—。向自治?区住房和城》乡,建设厅提《交城镇?总体规划审批—申报表?(见附表1)—详细:填,写申报?单,位、申报理》由等:相关内容该表—一式两份由申报【。地区行政公署或【县,人民政府《与自治区住房和【城乡建设厅分别加盖!公章作为存档—凭证   (【五)上报自治区住】房和城?乡建:设厅:的城镇总体》规划文本、图纸和说!。。明书不得少于20套!;经自治区住—房和城乡建设—厅审查同意后呈报】自治区人民政—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!划的文本、图纸和】说明书不得少于30!。套   (—六)县城以下建制】镇城镇总体规划的申!报规定?由市(?地)人民政府(行】政公署)参照上述要!求自行制定  】 (七)评》审工作中《发生的费用由申报单!位,承担: 六?、附则?   (一)本】规定自?下发之日起施—。行自治?区,城,乡环:境,保护:厅,印发的关于加强西】藏自治区城镇—总体规划审批权限】。、,申报、评审、审批管!理,的有关?规,定,的通知(藏建规【[20?00]94》号)中涉及》城镇总?体规划?。审批权限、》。申报、评审和审批管!理的事项自本通【知印发?之日:起同时废止   !(二:)自治?区辖区内乡规划可】参照县城以》下建制镇城镇总体规!划的编制《和审批程序》执行   (三】。)上: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!自治: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审批的城《镇总体?。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】应,当自:城,。镇,总体规划《。批准之日起20【。日内向自治区住【。房和城?乡建设?厅提交城《镇总体规《划文本、图纸和说】明书的纸质版2【套、电子版1套进】。行备案并报》本级人?民政府城乡建—设档案机构存—档;县城以下建制镇!的城:镇总:体规划应报市—。(地)人《民政府(行》政,。公署)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备案并报本级】人民:。政府城乡建设档案】机构:存,档 附《表城镇总体》规划:审批申?报表 【 申】报单位 【   】 申报《时间 】 ,  【 》。 联《系人 》 《  》 , 联系电话 【   】 】 申报规划名!称 ? 》  — !纸质文件《 《 : 份 《。 《 电子版本 — —有    无 ! , : 】 ,申报规划内》容 《 , : ? 文本】 — 有    无 ! 《 图纸? 【有   《 无 — 》 : 说》明书 》 有    !无 】基,础资料汇编 】 ? 有 ?  : 无 《。 : 】 总《体规划技《术评审?会议:纪要 —。 , 有 《   无 【 【 公众和部!门意见的征询与【落实情况 !。 有    无 ! , 《 !城镇人?口和用地规模专题研!究报告 《。 《 :有   《 无 【 : , , 其他】报送内容 【 :   — 【 规》划编制单位名称 !   ! 》 规【划资质等级》 ?   】 是否进行备】案 【 是     否 ! , , 【 ? , 申报单位其他【情况说明《 【  : 《 ?。 , 自治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!相关意见 【。 ?   】 地!市(县、镇)人【民,政府: 《 (盖!章,) ! 年:    月  【  日 》 》自治: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厅? ? 》 (盖》章) 】 年     !月,   ? 日 《 ? : :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 】    二○【一一年十二月六【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