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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【关于:印发西藏自治区城镇!总,体规:划审批管《理规定(试行)的】通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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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建规〔2011!〕166号》
各?地(市)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局、拉萨!市国:土资源规《划局:
为进一步规!范我区城镇总体规划!的审:批管理程序加—强城乡规划管理工】。作我厅依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《乡规划法、城市规】。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!律法规结合》自治区实际制定了西!藏,自治区城镇总体【规划:审批管理规定(【试行)现予印发【请,贯彻执行
西【藏自治区城镇—总体:规划:审批:管理:规定(?试行)
为】进一步规《范,我区城镇总体规划的!审批管?理程序加强城乡规划!。管理工作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法—、城市规划编制【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!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!本规:定
一、审批权限!
自治区【城镇总?体规划依《法实行分级审批
! (一)城镇【体系规划《
1、市(】地、县)域城镇【体,系规划纳入市(地、!县,。)城镇总体规—划依据城镇总—体规划审批程—序统一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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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《、自治区《住,房和城乡建》设厅:根据全区城乡建设的!需要可以组织—编制跨市(地、县)!的城镇体《系规:划报自治区人—民,政府审批《
(二)城】镇总体规划
】 1、拉萨市城市】总体规划由拉萨市】人民政府组织编制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】审查同意后报国务】院审:批
》2、地区行政公署所!。在地城镇总体—。。规,划由地区行政公署组!织编制经《自,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!厅审查同意后报自治!区人民政府审批【
3》、江孜县《、,亚东县、《波密县、《普兰县、《贡嘎县、樟木镇【。、吉:隆镇:等,七个重点县城—(镇)城镇总—。体规:划,由所在地县人民政】府组织编制经地【区行政公署同意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厅审查通过【后报自治区人民政】府审批
》。 4、除拉萨市】所辖:以外的其它县城和】日屋镇城镇》。。总,体规划由所在地【县,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经:地区行政《公署同意后报自【治区住?房和城乡《建设厅审《。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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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5、拉萨市所—辖县城城镇总体规】划由所在地县人民政!府组织?编制经市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!拉萨市人民政府【审批
—6、县?城,以,下建制镇的城镇总体!规划由所在地—县人民政府组织编】。制经市(地》),城乡规划主》管部:。门,审,查同意后《报市(地《)人民政府(行政】公署)审批
【二、审批程序
】 (一《)各市(《地):、县(?市)、镇在拟修【编城镇总《体规划之《前应就原规划执行】情况:进行评估将评估结】果、修编的理由、范!围等情况书面报告规!划审批或审查—机关:经审查同《意后方可组织开【展规划编制》工作
(二)!城镇总体规划审【查机关应做》好必要的协》调和指导工作组【织相应的城镇规【划评:审委员会对成果进】行审查对涉及的重】点内:容,、技术问题》等开展?现场调查《和检查复《核,。并提出?审,。查意见
【住房和城《乡建设厅《应,。组织自治区城镇规】划评审委员会—对地:区行政公署所—在地和除拉萨—市所辖以外的其【它县城和樟木镇【、吉隆?镇、日屋镇城镇总体!规划进行《审,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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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在县城以下建制【镇城镇总体规—。划编制、审》批过程中市(地)城!乡规:划主管?部门:应会同同级发改、】财政、?国土、交《通、水利、环保、】消防、旅游》、电力、文化(文】物):、农牧、商务—、地震、通信管【理、民政等》相关部?门组成市《(地)城镇》规划评审委员会对】规,划进行审查
!(三:),地区行政《公署所?在,地和江孜《。县、亚?东县、波密县、普兰!县、贡嘎县、樟【木镇、吉隆镇—、日屋镇《。城镇:总体规划在》上报:前应经地区人大工】作委员会审议审【议意见交由地区行政!公署:研究处理;
】 其余县城和县城】以,下建制镇城镇总体】规划在上报》前应经县人民代【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!审议意见交由县人】民政府研究处理
】
(四)城【镇总体规划在报送】审批前组织》。编制:机关应当征求公【众意见依法将城【镇总体规划方案予以!公,示公示?时间不?。得少于三十日并在】报送审批的材料【中附:具意见采纳情况【和理由
》 (五)》。。城镇总体规》划在通过审批后应】当实行严格的备案】制度
三、审查】的,重点内容《。
(》一)城镇的性质城】镇性质的《确定应?。经过充分论》证,;应科学、实际;应!符合自治区对该城】镇职能的要求;应与!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!、市(地)域城镇体!系规划相一致
】 (二《)城镇的发展目标】城镇发展目标—的确定应从当—地实际出发实事求】是;应有利于促【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和!社会全?面进步;应与—自治区国民经济【和社:会发展规划、—自治区产业政策相协!调
(三【)城:镇产业布局应对城镇!现有产业构成进行系!统分析;应对城【镇未来产业发展进行!预测;应符合城镇】实际发展需求—
: , (四)城镇—。的规模?应就人口规》模和用地规模形【成了专题论证报【告;应制《定了近、中、远分】期控制性目》标
》人口:规模的确定应—充分考虑了当—地,经济:发展水平以及土地、!水等自?然资源和《环境等制约因素【;应经过科学测算并!。经,专家论证
【 ,城镇人口包括居住】在规划建设用地内】。的非农业人口、农】业,。人,口,和半:年以上的暂住人【口
用地规模!的确定应坚》持自治区节》约和:合理:利用土地及》空间:资源的原则;应符合!自治区跨越式—发,展和长治久安的【。发展要求;》应符合城市用地【分类与规划建设【用地标准或村镇【规划标准;应—做到在一《定行政区域内耕地】总量的?动,态平衡符《合自治?区土:地利用总体规—划
(五)】城镇用地发展方【向应进行城》镇用地适宜性—评价;应按》照城市?。发展要求《、地质地形要求等科!学选:择城镇用地发—展方向?。;,应能:满足城市远期—。用地扩展和》经济发展的要—求
? (六)城镇【“四线?”应:按,照城市绿《线管理办《法、城市紫线—管理:办法、城市黄线管】理办法和城市—蓝线管理《办法:科学确?定“四线”》范围、内《容和保护管理要【求;应做到与—上版规?划,中“四线”保持【一定延续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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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—城镇的空间布—局和功能分》。区应对?城镇空间布》局作:出统一规划;—空间布局和功—。能分区是否科学合理!;应有利于提—高城市的环境质量】、生活质量和城市景!观的艺术《水平;应有》利于保护《历史:。文化遗产、城镇【传统风貌和自然【景观;应能》够保持?和体现民族特色【和地域?。特色;是否》符合国家安全、【公共安全《。和公共卫生的要【求
《 (八)城镇综合交!通布局对城镇交【。通应做出统一—规划;城镇交—。。通体系规划应符合交!通管理现《代化的需要;—城镇:对外交通系统—的布局应《与城镇交通系—统及城镇长》远发展相协调—
(九)城镇!环境:保,。。。护应制定城镇环境保!护,规划:;应明确提出生【态环境的保护—要求;?应有利于保护自治区!生态安全《屏,障
》(十:)城镇防灾》减灾应统筹规划【。城市防灾减灾和应】急救援体系建设;】应包含城市防洪、】消防、?防震:、,人民:防,空规:划等内容
【 (:十一)协调发展【规划编制《应做到统筹兼顾综】合部署;是否与国】土规:划、区域规划、江】河流域规划、—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相协调】;应有利于指导【城市合理发展
! (十二《)规划实施应有保证!规划实?施的政策措施—、技术规定;有关的!政策措施应可行
! (十《三)应达到住—房和城?乡建设部制定的城市!规划编制办法规定】的基本要《求
四、修改【程,序
? (一)修改条】件
在城镇】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!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组织编制单位【方可按照规定的权】限和程序修》改城镇总《体规划
1、!上级人民政府制定】的,城乡规划发生—变更提出修改规划】要求的;
【 2、行政》区,划调整确需修改规】划的;?
3、因国务!院或自?治区批准重大建设工!。程确需修改》规划:的;:
4、—经评估确需修—改规划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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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城乡规划!。的,审批机关认为应【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!。形
本规定】所称的评《估,。指,城镇总体规划组织】编制机关《应当每五《年组织有关部门【和专家对总体规划】实施情?况进行评估》并采取召开论证会、!听证会或者其他方】式征求公众意见【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向!本,级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和原审【批机关提《出评估报告并附【具征求?意见的情况
【 (二《。)修:改,权,。限和相关规定
】 1、城镇总体规!划的修改应当由原组!织编制机关组织编制!修改方案严格—按照原城镇总体【规划的审批程序【重新审批并按照【审批:程序中规定的备【案制度进行》备案
》 2、涉及》修改城镇性质、【发展方?向、用地总体布局以!。及规划区范围—、规划区内》建设用地规》模、基础设施和公共!服务设施用地、水】源地和?水系、基本农田和绿!化用地、环》境保:护、自然《与历史文化遗产【保护、防灾减灾【等强制性内容的城镇!总体规划的原组织编!制机关必须开—展论:证形成专《题报告经地区人大工!作委员会或同级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—审查同?意,。后方:可编制修改方案城】。镇,总体规划的专题报】告应:当对现行城镇—总体规?划执行情《。况进行总结》评估明确提出—现行城镇总体—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!详细说明修改—理由
五、申报规!定
《 (一?)自:。。治区人?民政府审批的城镇】总体规划经自治区】住房:和,城乡建设厅审查【同意后由地》区行政公署》行文上报《自治区?人民政府《并负责相《关解释工作
【。 :(二)申报的城【镇总体规划成—。果应当包括文本、】图纸和?附件:附件应包括说明书、!基础资?。料汇编、总体—规划技?术评审会议纪要、公!众和:部门意见《的征:询与落实情况、城镇!人口和用地规模专】。题研:究报告等《相,关文件?城镇总体规》。划文本、说明书和】图纸封面注明“报】批稿”落款为规划组!织编制单位》内页:加盖:规,划编:制单位成果专用章附!规划编?制,单位资质证书复【印件注?明规划?编制单位法人—代表、技术负责【人、项目《负责人、主》要规划设计人员的】姓名、职务(—职称)等信息并【在个人信息对应位】置签署?。本人: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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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》)地区行《政公署所在》地、重点县》。城(镇)《。上报的城市总体规划!。文件应以纸》质文:件和电?。子文件(光盘)两】种方式报《。。送书面文件中规划】文本和?附件一律《采用 A4纸—规格装订《规划图?纸一律按《。照 A3纸规—格成图并《折叠成 A4纸规格!装订电?。子文件中文》字格式采用 PD】F文件?格式图纸采用 C】AD格式和J—PG格式(各一【套)
(【四)上?报自:治区人民政府—审批的城镇总体【规划在报《批前应?向,自治区住《房,和城乡建《。设,厅提交城镇总—体规划审批申报【表(见附《表1)详细填写【申报单位、申报【理由等相关内容【该,表,一,式两份由申》报地区行《。政,公署或县人》。。民政府与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:分,别加盖公章作为【存档凭?证
(—五)上报自》治区住房和城乡【建设厅的城镇总【体规:划,文本:、图纸和说明书不得!少于20套;经自治!区,住房和?城乡建设厅审查【同意后呈报自—治区:。人,民政府审批的—城,镇总体规划》的文本、图》纸和说明书不—得少于30套
】 (六)县城以】下建制镇城》镇总体规划》的申报规定由市(】地):。。人,民政:府(行政公署)参】照上述要《求自行?。制定
(七)!。。评审工作中》发生的费用由申报单!位承担
六、附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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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本规定?自下发之日起—施行自?治区城乡环境保护厅!印发的关于加强【。西藏:自治区?城,镇总体规划审—批,权限、申报、评【审、审批管理的【有关规定的通知【(,藏,建规[?2000]94号】),中涉及城镇总体规】划审批权限、申【报、评审和审批管理!的事项自本》通知印?发之日?起,同,时,废止
—(二)自治》区辖区内乡》规划可参照县城【以下建?制镇:城镇总体规》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!执行:
(三)上】报自治区《。人民政府和自治【区住房和城乡建【。设厅:审批:的城镇总体》规划:组织:编制机关应当自城镇!总体规划批准之日】起,。20日内向自—治区住?房和城乡建设厅提】交城镇?总,。体规划文本》、图纸和说明—书的纸质版2套、电!子,版1套进行备案【并报本级人》。民政府城《乡建设?档案机构存》档;:县,城以下建制镇的城镇!总体规划应》报市(地《),。人民政府(行政公署!)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备:。案并报本级人民【政府城乡建设档案机!构存档
附表城】镇总:体规划审批申报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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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镇—人口和用地规模【专题研究报》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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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其他《报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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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是否进行】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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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申报单位其他情】。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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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自治区住房和】城乡建设《厅相关意见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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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地市(县、镇—)人民政府
! , : 《(,盖章)
【 年— 月 — , 日
】 自治《区住房和城》乡建设厅 》
】 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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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《年 月【 : 日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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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?藏自: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:设厅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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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一》年十二月《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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