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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关!。于印发?。西藏自治《区城镇总体规—划审:批管理?规定(?试行)的《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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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建规〔2【011?〕16?6号
各地(市】)住房和《城乡建设局、拉萨】市国土?资源:。规划局
为】进一步规范我区【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批!管理程序《加强城乡规划管【理,工作我厅依据—中,华人民?共和国?城乡:规划法、城》市规划编《制,办,法等: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!治区实际制定—。了西藏自治》。区城镇总体规划审批!管理规定(》试行:。)现予印发请贯彻执!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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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》。区城镇总体规划【审批:管理规定《(试行)
为!进一步规范我—区城:。镇总体规划的审批管!理程:序加:。强,。。城乡:规划管理工作依据】中华人?民共:和,国城乡规划法—、城市规《划编:制办:法等有关法律—。法规结合自治区实】际制:定本规定
—一、审?批权限
自】。治区城镇总》体规划依法》实行分?级审批
— (一)城镇体系规!划,
1》、市(地《、县)域城镇体系规!划,。纳入市(《地、县)城镇总体】规划依据城》镇总体规划审批程】序统一报批
!2、自治区》。住,房和城乡建》设厅根据全区城乡建!设的需要可以组织编!制跨市(地、县)的!城镇体系规》划报自治《区人民政府审批
! (二)城镇总】体规划
1】、拉萨市城市总【体规划由拉萨市人民!政府组织《编制经自治》区人民?政,府审查同《意后报国务院—审批
2【、地区?行政:公署所在地城镇【总体规划由地区行】政公署组织编制【经,自治区住房》和城乡?建设厅审查同意后】报自治?。区人:民政府审批
!3、江孜县、亚【东县、波密》县,、普:兰,县、贡嘎县》、樟木镇、吉—隆镇等七个重点【县,城(镇)城镇总体规!划由所?在地县人民政—府组织编制经—地区行政公署同意自!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厅《。审查通过后报自【。治区:人,民,政府审批
】4、除拉《萨市所辖以外的【其,它县城和日屋镇城】镇总体?规,划由所在地县—人民政府组》织编制经地区行【政公署同意后—报自治区住房和城】乡建:设厅审批
】5、拉萨《。。市所辖县城城镇总体!规划由所在地县人民!。政,府组:织编制经《市,。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审】查同意后报拉萨市人!民政府审批
【 6、县城—以下建制镇的城镇总!体规划由所在地县人!民政府组织编制【经市(地)》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审查同意后—报市(地)》。人民政府(行政【公署:)审批
》二、审批程》序
? (一)》。各市(地)、县(】市)、镇在拟修【编城镇总体规划之】。前应就原规划执行情!况进行评估将—评,估结:果,、修编的理由、范围!等情况书面》。报告规划审批—。或审查机关经—审查同意后》方可:组织开展规划编制】工作
(二)!城镇总体规划审查】机关应做好必—要,的协调和指导工【。作组织相应的城【镇规划评审》。委,员会对成果进行【审查对涉及》的重点内容、—技术问题等开展现】场调查和检查复核】并,提出:审查意见《。
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应组织自治】区城镇规划评审委员!会对地区行政公署】所在地和除拉—萨市所辖以》外的其它县》城和:樟木镇、吉隆—镇、日屋镇城镇总】体规划进行审查
! , 在县城以下—建制:镇城镇总体规—划编制、《审批过程中市(【地)城?乡规划主管部门【。应会同同级发改【、财:政、国?土、交通、水—利、环保、消防、旅!游、电力、》文化(文物)—、农牧?、商务、地震—、,通信管理、》民政等相关部门组】成,市(地)城》镇规划?。评审委员会对规划进!行审查
(三!)地区行政公署所在!地和江孜县》、,亚东县、波密县、】。普兰县、贡嘎县【。。。、樟:。木镇、?吉,隆镇、日屋镇城【镇总体规划》在上报前《应经:地区人大工作—委员会审《议审议?意见交由地区行政】公,署研究处理;
! 其:余县城和县》城以下建制》镇城镇?总,体规划在上报前应经!县,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审议审》议意见交由》县人民政府研究【处理
《 :(四)城镇总体规】划在报送审批前组织!编,制机关应当征—求公众意见依—法将城镇总体规划】方案予以公》示公示时《间不得?少于:三十日并在报送审批!的材料中附具意【见采:纳情况和理由
【
: (五)城镇—总体规划在》通过审批后》应,当实行严格的备案】制度
三、—审查的重点内容
! :(一)城镇》的性质?城镇性质的确定应经!过,充分论证;应科学】、实:际;应符《合自治区对该城镇】职能的要《求;应?与自治?区城镇体系》规划、?市(地)域》城镇体系规划相一】致
(—。二)城镇的》发展目标《城镇发展目标的确】定应:从当地实际》出发实事求》是;应有利于促进】当地:经济的繁荣和社会】全面:进步;应与自治区国!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、自治区产—业政策相协》调
》(三)城镇产业布局!应对城镇现有—产业构成进行—系统:分析;应对城镇【未来产业发展进【行预测;应符—合,城镇实际发展需求】
《(四)城镇》的规模应《就人口规模和用地规!模,形成了专题论证报告!;,应制定了近、中【、远分期控制性目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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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人口规模的确定应充!分考虑了当地经济发!展水平以及土地【。、水等自然资源和环!。。境等制约《因素;应经过科学】测算并经专家论证】
城镇人【口包括居住在规【划建设用地内—的非农业人口—、农业人口和半年】以上的暂住》人口
用地规!模的:确定应坚持自治区】节约和?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!资源的原则;应【。。符合自治区跨越式发!。展和长治久安的发】展,要,。求;应符合》城市用?地分类与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】或村镇规划标—准;应做到在—一定行政区》域内耕地总量—的动态平衡符合自】治区土地利用—总,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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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—城镇用地发展方【向应进行城镇用【地适:宜性评价;》应按照?城市:发展:要求、地质地形要求!等科学选择城镇用】地发展?方向;应能满足【。城市:远期用地扩展和经济!发展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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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六)城镇“】四,线”应按照城市绿线!管理:办法、城市紫线【管理:办法、?城市:黄线管理办法和【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科!学确:。定“四?线”范围《、内:容和:保护管理要》求,;应做?到与上?版规划中“四线【”保持一定》延续性
》 (七)城镇的】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!应,对城镇空间布—局作出统一规划;空!间布局和功能—分区是否科学合理】;应有利《于提高城市的—环境质量、生活质】量和城市景》观的艺术水平;应有!利于保护历》史,文,化遗产、城镇传统】风貌和自《然景观?;应能够保持和体现!民族特色和地域【特色;?是否符合国家安全、!公共:安全和公共》卫生的?要,求
》(八)城镇》。综合交通布局—对城镇?交通应做《出统一?规划;城镇交—。通体系?规划应符合交—通管理现代化—的需要;《城镇对外交通—系统的布局应与城镇!交通系统及》城镇长远发展—相协:调
(九)】城镇环境保》护应制定城镇—。环境保?护规:划;应明确提出生】态环境的保护要求;!应有利于保护自治】区生态安全屏障
】
, (十)城镇防】灾减灾应统筹—规划城市防》灾减灾?和应急救援体系建】。设;应?包含城?。市防洪、《消,防、防震、人—民防空规划等内容
!。
(十一)协】调发:展规划编制应做到】统筹兼顾综合部署;!是否:与国土规划、区【域规划、江河流域】规划、?。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相协调;应有利】于指导城《市合理发《展,
(十二)】规划实施应有保【证规划?实施的政策》措施、技术》规定;有《关的:政策措施应可—。行
:
(十三—)应达到住》房和城乡建设—部,制定的城市规—划编制办法规定【的基本要求
—
四、修改程序
! (一)修改【条件
在城镇!总体规划《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!。。形之一的组》。织编:制单位方可》按照规定的权—限和程序修改城镇】总体规划《
? 1、上级人—民,政府制定的》城乡:。规划发生变》。更提出修《改规划要求的;
】
: 2:、行政区划》调整确?需修改规划的;【
,
3、因国【务院或自治区批【准重:。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!规划的;
— 4、经》评估确需修改—规划的;
】5、城乡规划的【审批机?。关认为应当》修,改规划的其他情【。形
:
本规定所称】的评:估指城镇总体规划组!织编制机《关应当每五年—组织有?关部门和专家对【总,体规划实施情况进】行评:估,并采:取召开论证会、【听证会或《者其他方式征求【公众意见组织编制】机关应当向本级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和原【审批机?关提出评估报告【并附具征求》意见的情况
—。
(二》)修改权限和—相关规定《
1、城【镇总体规《划的修改应》当由原?组,织编:。制机关组织编—。制修改方案严格【按照原城镇总—体,规划的?审批程序重》新审批并按照审批程!。序中规?定的备?案制度?进,行备:案
》2,、涉及修改城—镇性质、发展—方向、用地总体布局!以及规划区范—围、规划《区内建?设用地规模》、基础设施和公共】服务设施用地、水源!地和水系、基本农田!和绿化用地、环境】保护、自然与历史文!化遗产保护、—防灾:减灾等强制性内容的!。。城镇总体规划的【原组织编制机关【必须开展论证形【。成专:题报告经《地区人大《工作委员会或同级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审《查同:意后方可编制修【改,方案城镇《总体:规,划的:专题报告应当对现行!城镇总体规划—执,行情况进行》总结评估明》确提出?现行城镇《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!问题详细说明—修,改理由
《
五、申报》规定:
(一)【自治区?人民政?府审:批的城镇《总体规划《经自治区住房和城】乡,建设厅审《查,同意后由地》区行政公署行文【上报自治区人—民政府并负责相关】解释:工,作
(二)】申报的城《镇总体规划成—果应当包括文本【、图纸?和附件?附件应?包括说明书、基础】资料汇编《、,总体规?划技:术,评审会议纪》要、:。公众:和部门意见的—征询与落实情—况、城镇人口和用地!规模专?题研究报告等相关】。文件城镇总体规划】文本、?说,明书和图纸》封面注明“》报批稿”落款—为规划组织编制单】位内页加盖规划编制!单位成果专》用章:附规划编制单位【资质证书复印件注】明规划编制单—位法人代表、技术】负责人、项目负【责人、主要规划设】计人员的《。姓名、职《务(职称)等信息】并在:。个人信息对应—位置签署本人姓名
!
(三)地区行!政公署所在地、重】点县城(镇》)上报的《。城,市总体?规划文件应以纸【质文件和电子文件(!光盘)两《种方式报送书面文】件中规划《文,本和附件一律采用】 A4纸规格装【订规:划图纸一律按—照 :A3纸规格成图并】。折叠成 《A4纸规格装—订电子文件中—文,字格式采用》 PDF文件格【式图:纸采用 CAD格】式和JPG格式(各!。一套)
(】四)上报自治区【人民政府审批—的城:镇总体规划在—报批前应向自—治,区住房?和城乡建设厅提交】城镇总体《规划审批申报表(】。见附表1)详细填】写申:报单位、申报理由等!相关:内容该表一式—两份由申报》地区:行政:公,署或县人民政府与自!治区: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分别加》盖公:章作:为存档?凭证
(五)!上报: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的城镇》总体规划文本、图】纸和说明书不得少于!20套;经自—。治区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厅审查同意后呈报!自治:区,。人民:政府审?批的城镇《总,体规划?的文本、图纸和【说明书?不得:少于:。30套
— (六)县》城以下建制镇城【镇总体规划的申报】规定由市(地)人】民政府(行》。政公署)参照上【述要求?自行制?定
(七)】评审工作《中发生的费用—由申报单《位承担?
:六、附则
(!一)本规定自—下发之日起施行自】治区城乡《环境保护厅印发【的关于?加,强,西藏自治区城镇总体!规划审批权》限、申报、评审【、审批管《理,的有关规《定的通知(藏建规[!。2000]94【号,)中:涉及城镇总体规划审!。。批权限、申报、【评审和审批》管理的事项自本【通,知印发之日起同时】废止
(二】)自:治区辖区内乡规划】可参照县城以下【建制镇城镇总体规划!的编制和审批程序】执,行
(三)】上报自治区人—民政府?和自治区住房和【城乡建?设厅:审批的城《镇总体规划》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!城镇:总体规划批准之【日起20日》内向自治区住—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!城镇总?体规划文本、图【纸和说明书的—纸质版2套》、电:子版1?套,进行备案并报本级】人民政府城乡建设档!案机构?存档;县城以下【建制镇的城镇—总体规划《应报:市(地)人民政府】。(行政公署)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备案】并报本级人民—政府城乡建设档案机!构存档
》附表:城镇总体规划审【。批申报表
】
申!报单位
》
《 ,
《 申报时间 】
,
》
!
《 联系人》 ,
:
【 联》。。系电话
【。。
【
】 , 申报规划名【称
!
《
! 纸质文件
! 份
—
? , 电子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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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申报规划—内容
【
《
《 文本 》
,
》有 无
】
? 图纸
】 有 》。。 无
!
》
》说明书
【 有 无!。 ,
《 基础资料汇【编 :。
有 ! , 无
】
— ?总体规划技》术评审会议》纪要
》 有》 无
【
?
?
? 公》众和部门《意见的征询与—落实:情况:
?。 有 】 无
】
】 城镇人口和—用地规模专题研【究报告
》
: 有 — 无
—。
?
!其他报送《内容 ?
》
?
:
】 规划》编制单位名称
】
?。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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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,规划:资质等级 》
《
】 ,是否进?行,备案: ,
? : 是 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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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】位其他情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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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】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!建设厅相关意见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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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地市(—县、镇)人民政【府 :
》。 》(盖章)《
!年, , , :月 》日 :
,
《。。。 自治区住房和城】乡建设厅《
《 ,。。 : 《(盖:章) ?
《。 《年 《 月 【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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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自治区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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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?一一年十二月六【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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