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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西藏—关,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城!镇总:体规划审批管理【规定(?试,行)的?通知 》 藏建规〔20【11〕166—。号 各地(市)住!房和:城乡建设局、拉萨市!国土资源规划局【 :  :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!镇总:体规划的审批管理】程序加强城乡—规划管理工作我【厅,依据中?华,。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、》城市规划编制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】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!定了西?藏自治区城镇总体规!划审批管理规定(试!。行):现予印发《请贯彻?执行 ?。 西藏自治区城镇】总体规划审》批管理规《定(:试行)?   为进一【步规范我区城—镇,总,体规:划的审批管理程序】加强城乡规划管【。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!。共和国城《乡规划法、城市【规划编制办法等有】关法律法规》结合:自治区实际》制定本规定 【一、审批权限 】  自治区城镇总体!规划依法实行—分级审批 —。  :(一)城镇体系规划!   1》、市(地、县)域】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市!(地、县)城—镇,。。总体:规划依据城镇总体规!。划审批程《序统一报《批   》2、自?治区住?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!全区:城乡建?设的需要可以组织编!制跨市(地、县)的!城镇体系规划—报自治区《人民政府审》批   (二【),城镇总体规》划,   1、—拉萨市城市》总体规划由拉—萨市人民政府—组织编制经自—治区人?民政:府审查同意后—报国务院《审批   2、地!区,行政公署所在地城镇!总体规划由地区行】政公署组织编制经自!治,区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厅审查同意后报自】治,区人民政府审批【。  ? 3、江《孜县、亚东县、波密!县、普?兰县、?。贡嘎县?、樟:。木镇、?吉隆:镇等七个重》点县城(镇》)城镇总体规划由所!在地县?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经地?区行政?公署同意自治区【住,房和城?乡建设厅审查通【过后报自治区人民政!。。府审批? ,   4、除拉萨市!所辖以外《的其它县城和—日屋镇城镇总体【规划由所在》地县人?民政府组织》编制经地区行政【公,署同意后报》自治:区住房?和城乡建设厅—。审批   5、拉!萨市所辖县》。城城镇总体规—划由所在地县—人民政?府组织编制经市城乡!规划主管部》门审查?同意后报《拉萨市人民》政府审批《   6》、县城以下建制【镇的城镇总体—规划由所在》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经市?(地)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!(地)?人民政府(行政【公署)审《批 二、》审批程序 — ,。 (:一,),。各市(地)、县(市!),、,镇在拟?修,编城镇总体规划之】前应就?原规划执《。行,情况进行《。评,估,将,评估结果、修编【的理由、范围等情】。况书面报告规—划审批或审》查机关经审查同意后!方可组?织开展规划编—制工作  — ,(,二)城镇总》体规划审查机关应做!好必要的协》调和指?导工作组织相应【的城镇?规,划评审委《员会对成果》进行:审查对涉《及的重?点内容、《技术问题等开—展现场调查和—检查复核并提出审】查意见   住房!和城乡建设厅应【组织自治区城镇规划!评审委员会对—地区:行政公署《所在地和除》拉萨市?所辖:以,外的其它县》城和樟木镇、—吉,隆镇、日屋镇—城镇总体《规划进行《审查:。  ? 在县?城以下建制镇城镇总!体规划编制、审【批过程中《。市(地)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应会同【同级发改、财—政、国土、交通、】水利、?环保、消防》、旅游、电力—、文化(文物)、农!牧、商务、地震、通!。信管理、《民政等相关部门组】成市(地)城镇【规划评审《委员会对规划进行】。审查 《 ,。 (三)地区—行政公署所在地和】江孜县、亚》东县:、波密县、普兰县、!贡嘎县、樟木镇、】。吉,隆镇、?日屋镇?城镇:总体规划在上报前应!经地:区人:大工作委员会审议】审议意见交由地【区行政公署》研究处理; 【  其余县城—。和县城以下建制【镇城镇总《体规划在上》报前应经县人民【代,表,大会常务委》员会审议审议意【见交由县人民政【府,研究:处理   (四)!城镇总体规划在【报送审批前组—织编制机关应当征】求公:众意见?依法将城《镇总体规划方—。案予:以公示?公示:时间不得少于—三十日并在报—送,审,批的材料中附—具意见采纳情况和理!由   (—五)城?镇总体?规划在通过审批【后,应当实?行,严格:的备案制度 三】、,审查的重点内容【 :  (?一)城?镇的:。性质城?镇,性质的确定应—经过充分《论证;应科学—、实际;《。。应符合自治区—对该城镇职能的【要求;?应与: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!。、市(地)域城镇体!。系规划相一致  ! (二)城镇的发】。展目标城镇发展目】标的确定应从当地实!际,出发实事求是—;应:有利于促进当地【。经济的繁《荣和:社会全面进步;应与!自治区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划、自治!。。区产业政策》相协调?   (三)城镇!产业布局应》对,城镇:现有:产业构?成进:行,系统分?。析;应对城镇未来】产业:发展进行预测;应】符,合城镇实际发展【需求:   (》四)城?镇的规模《应,就,人口规模《和用地?规模形成了专—题论证报告》;应制定了近、中、!远分期控制性目【标,   人口规模】的确定应充分考【虑了当?地,经济发展《水平以及土地、【。水等自然《资源和环境等制【约因素;应》经过科学测算并经】专家论证《   城镇—。人口包?括居:住在规划建设用地】内的非农业人口【、农业人口和—半,年以:上的暂住人》口  《 用地规模的确【定应坚持自治—区节约?和,合理利用《土地:及空间资源》的原则;应符合【自治:区跨越式发》展,和长:治久安的发》展要求;应符合【城市用地分类与【规划建设用地标【准,或,村镇:规划标准《。;应做到《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耕!地总量的《动,态,平,衡符合自治区土地】利用总体规划 【   ?(五)城镇用—地发展方向应进行】城镇:用地适?宜性评价;应—按照城市发》。展要求、地》质地形要求》等科:学选:择城镇用地发展【方向;应能》满足城市远期用地扩!展和经济发》展的要求   】(六)城镇“四【线”应按《照,。城市绿线管》理办法、城市紫线管!理办法、城市黄线管!理,办法和城《市蓝:线管理办法科学【确定“四线”范围】。、内:容,和保护管理要—求;应做到与上版规!划中“四线”保持一!定延续性   (!七):城镇的空间布局和功!能分:区,应,对城镇空间布—局作出统一》规划;空间》。布,局和:功能分区是否科学合!理;应有利于提高城!市的环境质量、生活!质量和?城市景观《的艺术水平;—应有利于保护—历史文化遗产、【城镇传统风貌和【自然景观;应—能够保持和体现民族!特,色和地域特色;是】否符合?国家安全、公共安】全,和公共卫《生的:要,求   》(八)城镇综合交】通布局对城镇—。交通:应做出统一规划;】城镇交通《体系规?划应符合交通管理现!代化的?需要;城镇对外交通!系统的布《局应与城镇交通系】统及城镇长远发展相!协调: :  (九)城镇【环境保护应制定城镇!环境保护规划;【应明确提出生态环】境的保护《。要,求;:应有:利于保?护自治区生态安全】屏障 《  (十)城镇【防灾减?灾应统筹《规,划城:市防灾减灾和应急救!援体系建设》;应包?含城市?防洪、消防、防震、!人民防空规划—等内容 《。   ?(十一)协调发【展规划编《制应做到统筹兼【顾综:。合部:署;是否与》国,。土规:划、区域规划—、江河流《域规划、土地—利用总体规》划相协调;应—有利于?指导城市合理发【展   (十二)!规划实施应有保证规!划实施的政策措施、!技术规定;》有关的政策措—施应可行   】(十三)应达到住】房,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!城市规?划编制办法规定的】基本要求 四、修!改程序   【(一:)修:改条件   【。在城:镇总体规划实施【过程中有《。下列:情形之一的组—织编制单位方可按】照规定的权限—和程:序修:改城镇总《体规划   1】、上: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!乡规划发生变—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!的,;   2—、行政区划》。调整确需修改规【。划的;  — 3、因国务院或自!。治,区批准重大建设工】程确需修改规划【的,; :   4、经评估确!需修改规《划的;  — 5、城乡》规划: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!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!   本规定【所称的评估指城【镇总体?。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!当每五?年组织有关》部门和专《家对总?体规划实施情—况进行?评,。估并采取召》开论证会、》听证会或者其他【方式征求公众—意见:组,。织编制机关》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!大,会常务委员会和【原,审批机关《。提出: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!意,见的情况  【 (二)修改权【限和相关规定 【   1、城镇总体!规划的修《改应当由原组织编制!机,。关组织编制修改方】案严格按照原城【。镇总体规《划的审批程序重【新审批并《按照审批《程序中规定》的,备案制度进行—备案 ?   2、涉—及修改城镇性质、发!展方:。向、用地总体布局】以及规划《区范围、规划区内】建设用地规》模、基础设施—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!、水源地《和水:系、:基本农田《和,绿化用地、环境保护!、自然与历史—文化遗产《。保,护、防灾减灾—等强制性内容—的城镇总体规—划的原组《织编制机《。。关,必须开展论证—形成:专题报告经地—区人大?工作委?员会或同级人民代表!大会常?务,委员会审《查同意后方可—编制修改方案城镇】总体规划的》专题报告应》当对现?行城镇总体》。规划执行《情况进行总》结评估明确提出【。现行城镇总》体规划存在》的主要问题详细说】。明,修改理由 》 五、申报规定【。 :  (一)自治区】人民政府审批—的城镇总体规划经】自治区?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审查同意后由地!区行政?公署:行,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!府并负?责,相关解释工作  ! (二)申》。报的城镇总体—规划成果《应当包括文》本、:。图纸和附件附—件应包括说明书、基!础资料汇编、总体规!划技:。术评审会议》纪,要、公众《和部门意见的—征询:与落实情况、城镇】人,口和:用地规模专题研究报!告等相关文》件城镇总体规划文本!、说明书和图纸封面!注,明“报批稿”落款为!规划组织《编,制单位内页加盖规】划编制?单位成果专》用章附规《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!复印件注明规—。划编制单位法人【代表、?技术负责人、—项目负责人、主要规!划设计人员》的姓名、职务(职称!)等信息并在—个人信息对应位置】签署本人姓名 【   (三)—地区行?。政公署所在地、【重点县城(镇)上报!的城市总体规—划文件应以纸质文件!和,电,子文件(光盘)两】。种方式报送书面文件!。中规划文本和—附件:一律采用 A—4纸规格装订规【划图纸一律按照 A!3纸规格成图并折】叠成 A4纸—规格装?订电子文件中文字】格,式采用 PDF文件!。格式图纸采用— C:AD格式和》JPG格式(各一】套)   —(四)?上报:自治区人民政—府,审批的?城镇总体规划在报】批前应向自治区住】房和城乡建设—厅提:交,城镇总体《规划审批《申报:。表(见附表》。1)详细填写申【报单位、申报理【由等相?关内:容该表一式两份【。由申报地区行政公】署或:县人民政《府与自治区住房和】城乡:建,设厅分别加盖—公章:作为存档《凭证 ?  : (五)上》报自治区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的城镇?总体规划文本、图】纸和说?明书不得《少于20套;经自】。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厅审查—同意:后呈报自治区人民政!府审批的城》。镇总体?。规划的文本、图纸和!说明书不《得少:于30套 —  (六)县城以】下建:制镇城?镇总体规《划的申报规定由【市(地)人》民政府(行》政公署)参照—上述要求自行制定 !   (七)评审工!作中发生的费—。用由:申报单位承担— 六、附》则   (一【)本规定自下发【之日起施行自治区】城乡环?境保护厅印发的关于!加强西藏《自治区城镇总体【规划审?批权:限、申报、评审、审!批管理的《有关:规定:的通知(藏建规【[2000]—94号?)中涉及城镇总体规!。划审批权限》、申报、评审和【审,批管理的《事项自本通知印发】之,日起同时废止 【   (二)自治】区,。辖区内乡规划—可参照县城以下建制!镇,城镇总体规划的【编制和审批程序执】行  《 (三)上报—自治区?人,。民政府?和,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!设,厅审批的《城镇:总体:规划组?织编制机关应当自城!镇总体?规划批准之日—起20日内向自【。治区住房和城—乡建设厅提交城镇总!体规划?文本、?图纸和说明书的纸】质版2套、电—子版1套进》。行备:案并报本级人—民政府城乡建—设档:案机构存档;县【城以下建制镇的【城镇总体《规划应报市(地【),人民政?府(:行政公署)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备案【并报本级《人民政府城乡—建设:档案:机构存档《 附表城镇总体】规划审批申》报表 《 : 【。 申:报,。单位 】。  : 《 申报《时间 《 :   ! ? : 联系人 !  — 》 联系电话 】  》 【。 《 申报规划名】称 : : ? ,。  《 】。 纸质文—。件 份! — 电子版本 ! 有  —  无 — 》 【申报规划内容 】 】 文本 】 ? 有 》   无 》 :。 ? 图纸 【 : 有    —无 】 《 说明—书 — 有 《   无 】 基础资料汇】编 》 有    无! ,。 》 《 总—体规划技术评审会】议纪要 《 —有    无 !。 】 ? 公众和部门意见】的征询与落实情况 ! , 有—    《无 【 【 , ,城镇人口和用地【规模专题研究—报告 》 ? 有    无【 》 : 其!他报送内容》 【  【。 】规划编制单位—名称 【 :  ! 规划】资质等级 —   】 ? 是否?进行备案 — 《 是 ?。    否》 》。。 , , ? 申报【单位其他《情况说?明  !。 ! : , 自治区住—房和城乡《建设厅?。相关意?见  ! : 《 ? 《 地市(县、镇)人!。民政府? 【 《。(,。盖章) —。 年【    月    !日 》 自治区—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厅 —。 : ? :(盖章) ! 年    ! 月 ?   日 — 【 西藏自治区住房】和城乡?建设厅 《。 ,  ?。  二○一一【年十二月六》日 : ,。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