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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西藏关于印发西藏自!治区城?镇总体规《划,审批管理规定—。(试行)《的通知 》 藏建规〔201!1〕:166号 各地(!市)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、拉萨市国土资!源规划局   为!进一步规范我区城镇!总体规划的审批管理!程,序加强城《。乡规划管理工—作我厅依《据中华?人民共?和国城?乡规划法、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!有关法律法规结合】自治区实际制定了】。西,藏自治区《城镇总体《。规划审批管理规【定(试行)》现予印发请贯彻执】。行 ?西藏自?治区城镇总》体规划审《批管理规定(试行)!   为进一步】规范我区《城,镇总体规划》的审批管理程序加】强城乡规划管理工】作依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】、城市?规划编制办法—等有关法律法—规结合?自治区实际制定本】规定 一、—。审,批权限 》  自治区城—镇总:体规划依法实—行分级审《批   (一)】城镇体系规划 】  1、市》(地、县)域城【镇体:系规划纳《。入市(地、县)城镇!总体规划依据城镇】。总体规划《审批:程序统一《报批  》 2、自治区住房和!城乡:。。建设厅根据全区城乡!。建设:的需要可以组织【编制跨市(地、【县)的城镇体系【规划报自治区人【民政府审批   !(二)城镇总体规划!   1、拉萨】市城市总体规划由拉!萨市人民政府组织】编制经自治区—人民政?府审查同意后报【国务院审《批   2、地区!行政公署所》在地城镇总》体规划由地区行政】公署组织编制—经自治?区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厅审查同意后报自!治区人民政》府审批 》 , ,3、江?。孜,县、亚东县、波密】县、普兰《县、贡嘎县、—樟木:镇、吉隆镇等—七个:。。重点县城(镇)【。城镇:总体规划由》所在: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经地区行政公署同!意自治区《住,房和城乡《建设厅审查通过后报!自治区人民》政府审?批   4—、除:拉萨市?所辖以外的其—它县:城和日?屋镇:城,镇总体规划》由所在地县》人民政府组》织编制经地区行政】公署同意后报—。自治区?。。住,房和:城乡建设厅审批 !  5、《拉萨市所辖县城城】镇总体规划由所【在地县人《民政府组织编制经】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!报拉萨市人》民,。政府审批  【 6、?县城以下建》制镇的城镇总体【规,划由:所在地?县人民政府组—织编制?经市(地)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审查同】意后报市(地)人】民,政府(行《政公署)审批— 二、审批程【序   》(一)各市(地)、!县(市)、镇—在拟修编《。城镇:总体规划之前应【就原规划执行—情况进行评估将评】估结果、修编的理】由、范围《等情况书面报告规】划审批或审查机【关经审查同意后【方可组织《开展规划编制—。工作  》 (二)城镇总体】规划:审查:机关应做好必要的协!调和指导工作组织】相,应的城镇规划—评审委?员会对成果进行审】查对涉?。及的重点内》容、技术问题等【开展现?场调查和检查复【。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!   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应组织自治区城!镇规划评审委员【会对地区行政公署所!在地和除《拉萨市所辖以—外的其它县城和樟木!镇、吉隆镇、日屋镇!城镇总?体规划进行审查【   《在县城以下建制镇】城镇总体规》划编制、《审,批过程中市(地)】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应会同同—级发改、《财政、国《土、交通、水—。利、环保、》消防、旅游、电【力、文化(文物【)、农牧《、商务?、地震、通》信管:理,、,民,政等相关部门—组成市(地)城【镇规划评《审委员会对规划【进行:审查  》 (三?)地区行政》公署所?在地和江孜县、亚东!县、波密《县、普?兰县:、贡嘎县《、樟:木镇、吉隆镇、日屋!镇城镇总体规划在】上报前应经地区【。人大工作委员会【审议审?议意见交由地—区行政?公署研究处理; 】   ?。其余:。县城和?县城以?下建制镇城镇—总体:规划在上报前—应经县?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审议审议意见交!由县人民《政府研究处理—。 :  (四)城镇总体!规,划在报送审批—前组织编制》机关:应当征求公》众意:见,依法将城《镇总体规划方—案予以公示》。公示时?间不得少于三十日】。并在报送《审批的材料》中附具?意见:采纳情?况和:理由:   (五)城镇!总体规?划在:通过审批后应—当实行严格的备案】制度: 三、审》查的重点内容  ! (一)《城,。镇的性质《城镇性?质的确定《应经过充分论证【;应:科,学、实际《。;应符合自治区对该!城镇职能的要求;应!与自治区城镇体【系,规划:、市:(地)域城》镇,体系规?划相一致《 ,   ?(二)城镇的发【展目标城镇发展目标!的确定应从当地【实,际出发?实事求?是;应有利》于促进当地经—济的繁荣和社会全面!进步;应与自—治区国民《经济:和社会发《。展规划、自治区产业!政策相协《调   (—三)城镇产业布【局应:对,城镇现有产业构【成进:行系统?分析:;应:对城:镇未来产业发展进行!预测;?应符合?城,镇,实际发展《需求:   (四)【城镇:的规模应《就人口规模和—用地:规模形?成了专题论证报告】;应制定了》近、中、远分期控】。制性:目标 《  人口规》模的确定应充分【考虑:了当地?经,济发展水平》以及土地、》水,等自然资源和环境等!制约因素;应—经过科学《测算并经专》家论证 《   城镇人口包括!居,住在规划《建设:用地:内的非农业人口、】农业人口《和半年以上的暂住人!口   用地规模!的确定应坚持—自治区节约和合【理利用土《地及空间资源的【原则;?应符合?自治区?跨越式发展和—长治久安的发展要】求;:应,符合城市用地分类】与规划建设用地【标准或村《镇规划标准;应【。做到:在一定行政区—域内耕地总量—的动态?平衡符?合,自治区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   (】五):城镇用?地发:展方向应《进行城?镇用地适宜》性评:价;应按照城市【发展要求《、地质地形》。要求等科《学选择城镇用地发】展方向?;,应能:满足城市远期用【地扩展?和经济发展的要【求 :   (《六)城镇“四—线”:应按照城市绿—线管理办法、城【市紫:。线,管理办法、城市黄】线管理办法和—城市蓝线管理—办法科学《确定“四线”范围、!内容和保护》管理要求《;应做到与上版规划!。中“四线”保持一定!延续性? :  (七)城镇的空!间布局?和功能?分,区应对?城镇:空,间布局作出统一规】划;空间《布局和功《能分区是否》科学合理;应有利于!提高城市《的环境质量》、生活质《量和城市景观—。的艺术水平;—应有利于保护历【史,文化遗产、》城,镇传统风貌和自然景!观;应能够保持【和体现民族特色和地!域特色;是否—符合国家安》全、: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!的要:求,   (八)城】。镇综合交《通布:局,对城:镇,交通:应做出统一》。规,划;城镇交通—体系规划《应,符合交通管理—。现代化?的,需要;城镇对外交】通系统的布局应与】城镇交通《系统:及,城镇长远发展相【协调   (九】)城镇环《境保护应制》定,城镇环境保护规【划;应明确提—出生态环境的保护】要求;应有利于保护!自治:区生:态安全屏障 —   (十)城镇防!。灾减灾?应统筹?规划城市《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!体系建设《;应:。包含城市《防洪、消《防、防震《、人民防空规—划等内?容   》(,。十,一)协?调发展规划编制【应做到统筹兼—顾综合部署;是否】与国土规划、区【域规划?、江河流域规—划、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相协调;应!有利于指《导城市合理发展 】 , , (十二《),规划实施《应有保证规划—。。实施的政策措施、】技术规?定;有关的政策措施!应可行   (十!三)应达到住房和城!乡,建设:部制定的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!定的基本要求 四!、修改程序  】 ,(一)修改》条件   在【城镇总体规划实施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组织编》制单位方可按照规定!的,权限和?程序修改城镇总体规!划   1—、上级人民政府【。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!变更提出《修改规划要求的;】 :  2、行政区划调!整确:需,修改规划的;—   3》、,因国:务院或自治区批【准重大?建设工程确需修【改规划的; —   4、经—评估确需《修改规划的; 】  5、城乡规【划的审批机关认【。为应:当修:改规划?的其他?情形 《  本规定所—称的评估指》城镇总体规》划组织编制机关【。应当:每五年组织有—关部门和专家对总体!。规划实施情》况进:。行评估并《采取召开论证—会、听证会或者【其他:方式征求公众—意见组?织编制机关》应,当向本级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:会和原审《批机关提出评估报】。告并附具征求意见】。的情况   (二!)修改权限和—相,关规定 》  1、城镇总体规!划的修改应》当由原组织》编制机关组织—。编制修改方案严格】按,。照,原城镇总《体规划的审批程【。序重新审《批并按照《审批程序《中,规定的备案制度进行!备案   2、】涉及修改城镇—性质、发展方向、用!地总体布局以及规】划,区范围、规划区内】建设用地规模、基础!设施:和,公共服务设施用地】、水源地和水系、基!本农田?和绿化用地》、环境保护、自然与!历史文?化遗产保《护、防灾减灾等【。强制性内容的城镇总!。体,规,划的原组织编制【机关:必须开展论》。证,。形,成专题报告经地区人!大工作委《员会或同级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,员,会审查同意后方可编!制,修改方案城镇—总体规划的专题【报告应当对现—行城镇总体规—划执行?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明!。确,提出现行城镇—总体规划存》在的主要问》题详细?说明修改理由— 五、申报规【定 ?  (一《。)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审批的城镇—总体规划经自治区住!房和城乡建设—厅审:查,同意后由地区行【政公署行文上报自治!。区,人民政?府并:负责相关解》释工作 《   (二)申【报的城镇《总体:。规划:成果:应当包?括文本、图纸和【附,件附件应包括—。说明书、基础资料】汇编、总《体规划技术》评审会议纪要、【公众和部门》意见:的,征询:与落实情况、城【镇人口?和用地规《模专题研究报告等相!关文件城镇》总体规划《文本、说明书—和图纸封面注明“报!批稿”落款为规【划组织?编制单位内页加盖】规划编制单位成【果专用章附规划编】制,单,位资质证书复印【件注明规划编制单】位法人?代表、技术负—。责,人、项目负责—人、主要规划设计人!员的姓名《、职:务(职称)》等信息并《在个人信息对—应,位,置签署本《人姓名   (】三,。)地区行政公署所】。在地:、重点县《城(镇)上报的【城市总体规划—文件应以纸质—文件和?电子文件(光—盘)两种《方式报?送书面文件中规划文!本和:附件一律采用 【A4纸?规格装订规划图纸】一律按照 A3纸】规格:成图并折叠成—。。。 A4纸《。规格装订电子文【件中文字格式采用 !。PDF文件格式图纸!采用 CAD格【式和JPG》格式(各一套) 】。   (四》)上报自治区人【民政府?审,批的城镇《总体规划《在报批前应》。向自治?区住房和城乡建【。设厅提交《城,镇总:体规划?审批申报表(—见附表?1)详?细填写?申,报单:。。位、申报理由等【相关内容该》表一:式两份由申报地【区行政公署或县人】民政府与自治—区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厅分别加—。盖公章作为》存档凭?证  《 (五)《上报自治《区,住房和?城乡建?设厅的城镇总体【规划文本、》图纸和说明书不【得少:于20套;经自治区!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!查同意后呈报自治】区人民政《府审批的城》镇总体?规划的文本》、图纸和《说明:书不得少于3—0套   (【六)县城《以下建制镇城镇【总体规划的》申报规定由》市(:地)人民政府(【行政公署)参—照上述要《求自行制定 【 , (七)评审工作中!发生的费用由申报单!位承担 六、附】则   (一)】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!施行:自治:区城乡环境保护厅印!发的关于加强西藏自!治区城镇《总体规划审批—权限、?申报、评审、审批】管理的有关规定【的通知(藏建—规[2?00:0]:94:。号,)中涉及城镇总体】规划审批权限、申】报、评审和》。审批管理的事项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!同时废止 》 ,  (二)自—。治,区辖区内乡规划可参!。照县城以下建制镇城!。。镇总体规划的—编制和审批程—序,执行 ?   (《三):上报:自,。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!区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厅审批的城镇总体!规划组织编制机关】应当自城《镇总体规《划,批准之日起2—0日内向自治区住房!和,。城乡:建设厅提交城镇总】体,规划文?本、图纸和说—明书的纸质版2套】、电子?版1套?进行备案《并报本?级人民政府城乡【建设档案机构存【档;县城以》下建制?镇的城镇总体—规划应报市》(,地)人民政府(【行政公署)城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备案并报本—级人民政《府城乡建设档案机构!存档 附表城镇】总,体规划审批申—报表: , — 申报单位! ? ,   】。 申报时间 【   】 》 】联系人 【   》 联系电话!  】 — — :申报规划名称 ! ?   》 】 纸质文件 】。 份 】 : 电》子版本? 有】    无 】 ? ,。 — , 申报规划内容【 》。 》 文本 ! 》有    》无 【。 图纸? 有 !  : 无 — 【 说明书【 ? 有 — ,  :无 — 基?础资料汇编 】 有    !无 《 】 : 总体规划—技术评审会议纪要 !。 , 有—    无 — 】 公【众,和,部门意见的征—询与落实情况—。 有】。。    无 【 — 城】。镇人口和用地规模专!题研究报告》。 》 有    【。无 】 其!他报送内容 】   ! 》 》规划编制单位—名称 —   】 》 规划【资质等级 !   【 是?否进行?备案 】 是    — 否 — — 申报单位!其,他情况?说明 — :。  : 》 】 自治?区,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】相关意见《 《   — 】 地市(县、!镇)人民政府 ! , 》 , (盖章) ! ?。 年 《   ?月    日 】 自治区住!房和城乡建》设厅 【。 (盖】章) 《 年】     月 【   日 】 》 西藏?自治区住房和—城乡建设厅 】   ? 二○一一年十二!月六日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