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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奖】励与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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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各级人!民政:府或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对在城建档案】工作中成绩显著或】有突出贡献的给【予,表,彰和奖励
第!二,十条 对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!责,令限期改正逾期【不改的处以5000!。元以上30000】元以下罚款》;造成经济损—失的依?。法承:担赔偿?责任;构成》犯罪的提请司—。。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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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《),不按规定时间或规】定范围移交城建【档案的;《
!(,。二,。)不:按,。规定报?送或报送的城建档】案,不符合规定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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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编制的工》程竣工档《案与建设工》程实体?不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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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一:条 城建档》案馆:、,室,。在城建档《案,管理工?作中因工作》失误造成《。损失的依《法承担?。相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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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城建档《案工作人员在—城,建档案管理工作中玩!忽,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循!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或上》级机关给予》行政处分;造—成损失的依》法承担赔《偿,责任;构成犯罪的】提请司法机关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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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?三条 当事人对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!。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!罚不服的可依法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!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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