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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 城《建档案?的编制、报送和【移交
第七条! 城:建档案应当无偿报送!。、移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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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下列》城,建档:案应当?报送:、移交市城建档案馆!
《 (一》),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!。案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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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工业、民用】建筑工程档》案;
【 ①工业建筑包!括动力?。、矿业、冶金、机】械、电子、》石油、化《工、轻工《、纺织、建材、医药!等建设工程》;,。
②!民用建筑包括住宅】、,。。办,公用:房、文化、教育、体!育,、科研?、医:疗,卫生、?社会福利、金融【、保险?、商业、小区—建设工?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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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、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档案道《路、广?场、桥?梁、涵洞《、隧道、排水、【污,水处:理设施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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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—用基础设施工程【档案供?水、供气、供热【、供电、邮政、【电信等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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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?.公共交通基础【。设施工程档案—。车场、站台、交通】廊道等;
】
?5、园?林、风景名胜建【设工:程档案公园、—苗,圃,、风景区、名胜古】迹,、纪念?碑、古树名木、古建!筑、城?市雕塑等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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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市容》环境卫生设施建【设工:程档案公厕、垃圾中!转站、垃圾处理厂】(场:)等:;
《。
《7、城?市防洪、抗震、人防!工,。程档案防洪规划、】监测、?防洪设施工程、抗】震加固、《人防工程总体规划、!人防建筑物》、构筑物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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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交通运!输工程档案铁路【、公路、水》运、航运《工,程;
】
9、军事工程档】案资料中除》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!区以外与城市规划】、建设、《管理有关的建筑【。工程设施、地下【。管线走向和隐蔽【工程方面的档案【资,料
》 (二)—城市建设专业管理部!门(含?城市:规划、勘察、测绘】、设计、施工、【园林、风景名胜、环!卫,、环保、市政、公用!、房地产、人防等】)形成的业》务管理和业》务技术?。档案
》 (》。三)城市规划、【建设档案《及其管理的方针【、政策、《法规、计《划方面的文件、科】学,研究成果和城—市历史、自然、经济!等,方,面的:基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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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市,计划:部门下?达的年度基本建设计!。划应当抄送市—城建档案《馆;中央各部委【和省计划部门审【批,的在兰建设项—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计!划函告市城建档【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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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城—市建设专《业,。。管理部?门和建?设,、设:。计、:施工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作好城建档》案的编制、报送【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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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? 编制?建设:工程竣工档案不得少!于,三套并应符》合以下要求
! 》(一)编制竣工总平!面图和管线工程【竣工图应采用—兰州市城市坐标【系统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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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?)图形与文字、数】据能反映《建筑结构及设备【。的完整轮廓和相应】的技术要《求;
【 (三)利用!施工:图改绘竣工图时【。要使用碳《素笔在蓝图上改【绘;
】 , (?四)基础工程及地】下管线工程竣工【图必须完《。。整,、清晰; 》
】(五:)国家规《定,的各类大中型—建设工程、各级【政府批?准的重点工程和【十层以上的民用建筑!其工程开工》前的原?。。。貌、施工过程、【隐蔽部?位以及竣工建筑物】必须摄制、拍—摄相关?的录像和照片作【为工程档《案的重要组》成部分一《并报送市城建档【案,馆;
》 ? (六)竣工图!由施工单位编制【必须做到图物相【符加盖有经审—查签:字的竣工图专用【章
第!十条 报送城建档】案应当遵守下列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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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(一)建设工程!全套档案在工程竣工!。验收后六个月内报】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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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。二):。改建、扩《建的各类建》设工程档《案在工程竣工验【收后三个《。月内报?送;
【 (三—。。)城市地《下管线?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!的地:下管线档案在普查】。、测绘?结,束后:三个月内报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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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!)所报档案》应为原件《并,要完整、准确、图】形清晰、《字迹工整《、纸质优良组—成保管?单位(?卷、册)《。案卷整理应符合城市!建设:档,案案:卷质量规定》的标准?明确密级和保管期】限由单位《。负责人和技术—负责人?。签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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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》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!竣工验收前应当向】。有关城?建档案馆《、室申请审验工程竣!。工,档案;取《得有关城建档案馆、!室核发的建设工程竣!工档案验收》证书的方可》进行竣工验收—
!城,建档案?馆、室应当参加【工程竣工验收—并在竣工《工程验收《鉴定书项目中—。审签意见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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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二条 凡新建【、改建、扩建的建】筑物、?构筑:物和管线《工程建设《单位:在办理建《设工程施工》许可证之前》必须与城建档案馆、!室签订建设工程竣】工档案报送》责任书
! 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在审批建】设,工程施?工许可证时应审验建!设工程竣工档案【报送:责任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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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设质:量监督管理》部门应核《查、审?验,施工:企业的工程竣工档】案;对工《程竣工档案不合格】的不予核《定工程质量等级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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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本【办法发布前》形,成的城?建,档案向?市城建档案馆—移交时应《当遵守下列规定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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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—凡属本办法第七条】规定范围内的城建】档案:所在单位或主—管部: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按!要,。。求做好收集、—归档、保管和移交工!。作,不得:损坏、遗失和据【。。为己有?;
【 (二)—城市建设专》业管理部门形成【的业务管《理和业务技术档【案凡具有永久、【长期保?存,价值:的在:本单位保管使用 】5-10年后全【部移交?;
】 (三《)凡列入《移交范围的各类建设!工,程,的,竣工档案由建设【单,位负:责,。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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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鼓励!市内外的单》位和个人向》本市城?建档案馆、》室捐赠?、寄存或者出售其】。所,有的各?类城建档《案特别是城建历史档!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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