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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章 城建档》案的编制、》报送:和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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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》城建档案《应当无?偿报送?、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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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城建!档案应当报送、移】交市城建档案馆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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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,一)各类城市—建设工程档案包括】
1】、工业、民用—建筑工程档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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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工!业建筑包括动力、】矿业、冶《金、:机械、电子》、石油、化》工、轻工《、纺织、建》材、:。医药:等建设工《程;
【 ?②民用?建筑包?括,住宅、办公用房、文!化、教育、》体育、科研、—医疗卫生、社会福】利、:金,融、保险、商—业、小区建设—工程;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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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、市政基础设施【工程档案《道路、?广场、桥梁、涵洞】、隧道、排水、污水!处理设施等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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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用基础设】施工程档《。案供水、供气、供】热、供电、邮政、】电信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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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公共交通基!础设施工程档—案车场、《站台、交《通廊道等;
】。
5、园【林、风景《名胜建设工程档案】公园、?苗圃、风景区、名胜!古迹、纪念碑、古树!名木、古建筑—、城市雕塑等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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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市容》。环境卫生设》施建:。设工程档《案公厕、垃》圾中转站、垃圾处理!厂(场)等》;
【
7、城市防洪【、抗震、人防—工程档案防》洪规划、监测、【防洪设施工程、抗震!加固、人防工—程总体规划、人【防,。建筑:。物、:。构筑:物,等;
】
8、?交通运输工》程档案铁路、公路、!水运、航运工程;】
9、!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!。。除军事禁区和军事】管理区以外与城市规!划、:建设、管理有—关的建筑工程设【施、地下管线走【向和隐?蔽工程方面的档【案资料
】 (二)城—市,建设专业《管理:部门(含城市规【划、勘察、测绘、设!计、施工、园—林、:风景名胜、环卫、】环保、市政》、公用?、房地产、人防【等)形?。成的业?。务管:理,。和业务技术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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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城市规划、建】设档案及其管理【的方针、政策—、法规、《计划方面的文件、科!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!史、自?。然、经济《等方面?的基础资料
】
:第八条? 市计?。划部门下达的年【度基本建设》计划应当抄》送市城建档》案馆:;中央各部》。委和省计《划部门审批的—在兰建?设项目建《设单位应当将计划函!告市城建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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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市建《设专业管理》部门和?建设、设计、施【工,单位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?定作好城建档案的】编制、报送工作 】
第【。九条 ?编制:建设工程《竣,工档案不得》少于三套《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!
— :(一)?编制竣工总平—面图和管线》工程竣工《图应采用兰州市【城,市坐标系统; 【
? (二)图!形,与文字、《。数据能反《映建筑结《构及设备的完整轮廓!和相应的技术要求】;
》 》(三:)利用施工》图改绘竣工图时【要使用碳素笔在蓝图!上改绘;
【 (【四)基础工》程及地下管线工程竣!工图必?须完整、清晰—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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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国家规》定的:各类大中型建—设工:程、各级政府批准】的重点工程和十层以!上的民用建筑其工】。。程,开工前的原貌、施工!过程、隐蔽部位以】及竣工建筑物—必须摄?。制、拍摄相关的录像!和照片作为工程档】案的重要组》成部分?。一并报送市城建档】案馆;
【 , 《(六)竣《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!必须做到图物相【符加盖有经审查签字!的竣工图专用章【
【。第,十条 报送城建档】案应:当遵守下列规定
!
【(一)建设工程【全,套,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!后六个月内报—送;
》 , 《 (二)改建、【。。扩建的各《类建设工程》。档案在工《程,竣工验收后三个月】内,报送;
! (三)城【市,地,下管线普查和补【测补绘形成的地下】管,线档案在普查、测绘!结束:后三:。个月内报送;
】。
《 (《四):所,报档案应为原—件并要?完整、准《确、图形《清晰、?字迹工整、》纸质优良组成保【管单位(卷、册【)案卷整《理应符合城市建设】档案案?卷质量规《定的标准明确密【级和保?管期限由单位负责人!和技:术负责人签章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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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建设单》位在工程《竣工:验收前应当向有【关城建档案馆—、室:申请审验工程竣工档!案;取得《有关城建档案馆、室!。核发的建设工—程竣工档案验收证书!的方:可进行竣工验收 】
【 城建档案馆、【室应当参《加工程竣工验—收并在竣工工—程,验收鉴定《书项目中《审签意?。见
【
第十二条》 凡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的建筑物!。、构筑物和管—线工程?建,设单位?在办理建设》工程施工许可—证之:前,必须与城建档—案馆、室签订建【。设工程竣工档—案报:送责任书
】 《 ,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!程施工许可》证时:应审验建设工程【。竣工档案报送—责任书
! :。。 建:。。设质量监督管理【部门应核查、审验施!工企业?的工:程竣工档案;—对工程竣工》档案不合格的—不予核定工程质【量,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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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三条 本办法发】布前形成的城建档】案向市城建》档案馆移交》时,应当遵守下列—规定
! (一)凡属本】办法第?七条规定《范围内的城》建档案所《在单位或主管部【门应指定专人负责】按要:求做好收集》、归档?、保:管和移交工作—不得:损坏、遗失和据为己!有;
— (—二)城?市建设专业管—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!理和业务技》术档案凡具有永【久、长期保存—价值的在本单位【保管使用《 5-10年后【。全部移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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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,。凡列入?移,交范围?的,各类建?设工程的竣工—档案由建设单—位,负责移交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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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鼓励《。市内:外的单位《和个人向本》市城:建档案馆、》室,捐赠:、寄:存或者出售其所有】的各:类,城建:档,案特别是城》建历史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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