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【说明
】1 为便于在执】行本规范《条文时区《别对待对要求严格】程度不?同的用词说明如下
!
:
1)!。表示很严格非这【样,。做不可的
!
正面】词采用“《必须”?反面词采用“严【禁”:。;
?
2!)表示严《。格,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!样做的
】
正【面词采用“应—”反面词采用“不】。应”或“不得”;】
— ? 3)表示》。允许稍有选择—在条件许《可时首先《应这样做的
!
,
《 正面词采用【“宜:”反面词《采用“不宜”;
】
,
?
4)表】示有选择在一—定条件?下可以这《样做的采用“可”
!
》2 ?条文中指明应按其】他有关标《准执行?的写法?为“应符合……的】规定”或“》应按:……执行”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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