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3 焊缝无损检测
Ⅰ 主控项目
9.3.1 设计文件对焊缝有要求的,应按设计文件执行。
9.3.2 经检测,发现焊缝缺陷超标时,应进行返修,并重新检测,同一焊缝返修不得超过两次。
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检查方法:仪器检查。
Ⅱ 一般项目
9.3.3 磁粉检测、液体渗透检测、射线检测、超声波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《承压设备无损检测》JB/T 4730的有关规定进行。应按本规范附录A表A-9和表A-10填写检测报告。
9.3.4 压风管路、油管路、药剂管路检测抽样比例不应低于20%,其质量不应低于Ⅲ级。
检查数量:20%抽样检查。
检查方法:仪器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