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第一章 总!则 第一条 ! 为加?强,城乡:规划:管理协?调城乡空间布—局,保,护生态资《源改善人居环境促】进,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!调可持?续发:展根: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结】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! 第二】条 在《本市行政《区域内制定》和实施城乡规划在城!乡规划区内进行【各项建?设活动?必须遵守本条例 !    本条例所称!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!划,、乡(镇)规划和】村庄规?划城市规划、乡【(镇)规划》分为总体规划—和详: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!控制性?详细规划和修建性】详,细规划   【  本条例所称【规划区是指城市、乡!(镇)和村庄的【建成区以及因城【乡建设的《发展:需要必须实行—规划:控制的?区域规划区的具【体范围由有关人民】政,府在组织编》制的城市总体规划】、乡(镇)总—体规划?和村庄规划》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!发展水?平,和,统筹城乡发》展的需要划定 【 : 第三条 —制定和实施》城乡规划应当—遵循城乡统》筹、合理《布局、节约土地、集!约发展和先规划【后,建设的原则改—善生态环境促进【资源、能源节约【和综合利用保—护,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!遗产保持高原民族特!。色和传?统风貌并符合区【域人口发展》、国防?。建设:、防:灾减灾和公共卫【。生、公共安全的需要!合理确定《城乡建?设规模和《时序优先考虑城乡基!础设施和公》共设:施,的建设 》 , 第四条 城乡】规划的编制应—。当依据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《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相衔接城【乡规划实《行统一规划管理【。规划区内的各类开发!利,用应当符合》。城乡:规划    【 县级人《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!善城乡规《划管:理机构?并将城?乡规划的编制等经费!纳入本级《财政预算 》 第五》条 经《依法批准的城—乡规划是城乡建【设,和规划管理》的依据 《     组—织编制机关应当在】城,乡规划批《准后一?个月内向社会公布】法,律、行?政法规?规定不得公开的【内容除外《 第六条【。 城乡规划和【建设应当尊重城乡】历史文?化保:护,。历史:文化遗产和传统【风貌:     【城乡规划《和建设涉及世—界文化遗产》、历史?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!村及历史文》。化街区保护的应【当遵守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文物保护法》、历史文化》名城名镇名村保【护条例等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 第】七条 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都应当遵守经依】。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!规划服从规》划管理并有权就涉】及其:利害关系《的建设活动是否【符合规划的要求【。向城乡规《划行政主管》部,门查询?     任【何单位?。和个人都有权—向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或者其【他有关部《门举:报或者控告违反城】乡规:。划的行为城乡规划】行政:主管部门或》者,。其他有关《部门对?举报或者控告应【当及时受《理并组织《核查、处理 — : ,第八条 》市、县(《区,)人民政府》组,织领导本行》政区域内的》城乡:规划工作《根,据需要向下一级【人,民政府派驻城乡【规划:。督察员   【 , 市、县(》区):人民政府城乡—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门(以下简称城!乡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)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的—城乡规划管理—工,作县(区)城乡规】划行政主管部—门业务上接受市城】。。乡规划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指:导   》  乡、镇人民政】。府依照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负责镇规划】、乡规?划,、村庄规划的组【。织编制?、,实施:和监督工作   !  市?、县(区)人民政】府有关部《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责依法做—好城乡规划》管理的相关》工作: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