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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兰州市建筑【日照分析管》理办法(试行) 】。 第一条 】为充:分保障居民的居住】权、:切,实维护阳光权引导建!设宜居城市规范建】筑日照分《析工:作根据?城,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!范(GB501【80-2002【)、兰州市》城乡规划管》。理暂行规定、兰州】市城乡规划管理【技术:导则(试行)(以下!简称规?划导则)和有—关法规、规范和标】准结合我市规划管】。理实际?情况制定《本管理?办法 第【二条 兰州》市建筑日照分析【管理:办法施行范》围为兰州市规划市】区(:中心:城区) 【第三条 按照—规,划导则的有关规【定凡涉及需满—足日照?要,。求的建设项目在报】审规划设计方—案,时建设单位》须同时报送该项【目对周边建筑—及建筑本身日照影响!情况的日照分析【报告建筑设计—。方案调整导》致建筑位置、—。外轮廓?。、户型、窗户—等改变的《应,随调整方案》重新报送日照分析】报告 《 第四条 —建设:单位可自行委托具】有乙级?及以:上资:质,的规划设计或—建筑设计《单位进?行日照分析计算编制!日照分析《报告 第【。五条 ?城乡:规划主管部门可委】托具备相应》资,质的机构对》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!分析成果进行—复核复核《单位:在规定周期内—完成:复核复核《结果作为规》划管理部门》进行建?筑管理的《依据对日照分析复】核结果?有异议的可以—申,请再次复《核若:经再:次复核基本》一致即?作为最终结果 【 , , 第六条 日照【分析的对象》及,日照标?准 ?     1【、住宅建《筑每套至少》应有一个居住—空间能满《足大:寒日的有效》。日照不低于2小时】当一套住宅》中居住空间超—。过四个时其中应有】两个满足大》。寒,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!2,小,。时    】 2、托儿所、幼儿!园教室及生活用房(!含活动场地》)和医院病房、休(!疗)养院疗养用【房冬至日有效日【照不应低于3小【时; 《 —    3、中【小学普通《教室、老年公寓(】。含活动场地)冬至】。日有效日照不低【于2小时 【 第七?。条, ,日照分析客体—建筑范围和对—象的确定 》   》  日照分》析,。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!筑遮挡范围内被遮】挡需进?。行日:照分析的《居住、教育、医疗】类建筑客《。体建筑范围以外【的建筑不进行日【照分析 《     【日照分析客》体,建筑范围的确定应】符合:以,下要求 【    1、在【。拟建建筑《与,大寒日上午8时及】。下午16时(当被遮!挡建筑为教育、【医疗类?建筑时?按冬至日上午9时至!下午15《时,)太阳方位》角控制线形成—的北侧扇《形范围(最大不超】过遮挡?建筑高度《的1.44倍—距离)内有日—。照要求的建筑—(见附图一)—。  》   2、在—上述范?围内方案设》计已经批《准、待建、在建【的有日?照要求?的建筑也应确认为】客体建筑《。(在建建筑》和已批待建建—筑可在城市》。规划:管理部门查询—) 》。。  :  3、拟》建建筑自身也应作】。。为客体?建筑进行《分析 第【八条 日《。照分析主体建筑【范围和?对象的确定 【 ,  :   ?日照分析主体—建筑:指对其它建筑产生】日照遮挡的》建筑 》。   ? , 日照分析主—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!确定:应符合以下要求 】  《   1《。、以已确定》的每一幢客》体建筑为中心—在其南侧扇形范【围(最大不超过遮挡!建筑高度的1.【44倍?距离)内《。结合拟?建建筑调查了—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!遮挡的建筑确定【日照分析主体—建筑范围(见—附图二) 【    《 2:、上述范围内—方案设计已经—批准、待《建、在建建设—项目应纳入》主体建筑《范围: :     3【、除高度《大,于,等于4米的旧—建筑的?。。围墙:作为日照分析主体】外, 《  :  其他围墙—一般:不作为日照分析【主体  【  : 4、主体建筑的阴!阳,台及屋顶部》分包括凸《出屋面的水箱、电梯!间、:楼梯间等设施应【按实际造型》建模并纳入分析 】 第九条 【日照分析的》次序和方法 】。 ,    1》、日照分析时应【。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!状日照?状况再分析拟建建筑!建设后的日照状【况以:便做出对比确定日】照是否有影响、【影响的位《置和影响程度 】    》 2、主体建筑范围!。内有多幢建筑时其对!客体建?筑范围产生的日【照影响应综合叠加】后计算?结果 》。     3、【客体:建筑自身《的遮挡影响须纳入分!析 ?。    》 4:、各计算《建筑间?的高差须纳入计算】。须满足日照要求的建!筑当下部作》为商店、管理—办公、?停车、?架空等功能使用时】日照计算《起点从最底层—住宅:窗台面起算 【 第十条 日照分!析,软件采用清华—大学建筑学院建【筑日照分析》软件;日照分析技】术参数按《下表执行 】。 注【待国家出台关—于日照分《析软件选用和技术参!数的规定后按国【家规定执《行 《 第十》一条 住宅建—筑窗户有效日照【计算规则 —  ? ,。  1、满》。窗日照的《计算宽?。度以经?。确认的日照分析计】算基准面左右 】 两个端点为计】。算点:窗户(?或阳台?)的宽度小于—等于1.6》米的按实际宽度【的左右两个端点为】计算点宽度》大于:1,.6米的《按1.6《米计算以窗户—(或阳台)的中点】两侧各延伸0.8米!为计算范围(见附图!三):    【 2、满窗日照的计!算高度(含》落地门?窗、组合门窗、阳】台,。封窗等门窗形—。式)按离《室内地?坪0.9《。米的高度计算 】     3、】一般窗户以外—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!面转角直角》窗,户,、转角弧形窗户、凸!窗,。等一般以居室窗洞】开口为计算基准面】(见附图四) !     4、两侧!均,无隔板遮挡也—未封窗的凸阳台以】居室窗户的》外,墙窗台面《为计算基准面;【。建筑工程建造时设计!封闭:的阳台以封窗—的阳台栏《杆为:计算:基准线;阳台被住户!自行封闭《的计算?点仍为外《。墙窗:台面:(见附图五)—     】5、两侧或一侧【有分:户隔板的凸阳台【凹阳台以及半凹【半凸:阳台以阳台栏—杆面与外墙相交的】墙洞口为计算基【准面;(见》附图五)  !  : 6、形式复杂的窗!。或阳:台当按上述要求较】难确:。定计:算基准线时取窗户】或阳台日照较好的】基准线?为计:。算基准线 】 第十二条 为维!。护相邻地块的开【发权益在拟建建【筑的扇?形影响范围(最【大不超过遮挡—建筑高度的1—.44倍距》离)内为尚无规划】方,案的居?住、教?育、医疗卫生—用地时应进》行日照分《。析按照日《照,分析中相应》。日照:标准的最长阴影线】长,度的0.《5,。。倍退让地《界并应同时符合【规划导则《中的最小《退,让要求 】 第十三条 日照】分,析报告应附以下资料! ,  《   1、落放有】拟建:建筑总平面》图并覆盖《所有:主,客体建筑《范围的地形图(15!00或?11000)— 《    2、拟建】建筑的屋顶平面图】。和平、立、》剖面图(附有建筑】正负零标高和屋【顶标:高) -》 : :    3、—已确定的客》体建:筑的平、立面图【(含明?确的底层标高—必,要时附有《详细的窗位尺寸)】 ?    《 4、已确定的主体!。建筑的?屋顶:平面图(《附有各屋顶详细【标高) 》。     5、资!料,来源及提供资料【的单位?。应在日照分析报告】中注明 》 ? 第十四条 —。日,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! ?     日照分】析报:告,应包括以下内—容 ?     1【、日照分析项目情】况 》   ?  1.1》建设项目《名称、?地点、用地范围; !      1!.2基地内拟建主】体建筑的基本情【况(:编号、?层数、高度、位置、!底层标高等)—; 《  :。    1.3客】体建:筑,的基本情况(编号、!使用性质、层数【、高:度、位置《、底层标《高); —   ? ,。  1.4参与叠】加,分析的拟建建—筑,。基地外主体建—筑的基本情》况(编号、名—称、层数、高—度、:。位,置、底层标高等);!    【  1.5以—上资料的《来源说明; — ,  ?    1.6日照!分析技术参》数, :   《 , 2、日照分析结】论, ?      2.】1,计算出每一幢客【体建筑在拟建建筑建!设前和建设后的最】小有效日照时数并】列表说明; !     》2.2对拟建—建筑:建设后不能满足日照!标准的客体建筑应明!确其户数并对不满足!日照标准的每—一个窗?户在拟建建筑—建设:。前和建设后的有效日!。照时数列表》。说明 【    3》。、,附图 《     — 3.1主客体建筑!范,围图(1500或1!10:00); 》 :      3【.2水平面》及相关立《。面的日?照,等时线图(水平【。面网格5米*5【米立面?网格:1米*?1米);  !   4、本条第2!、3款规定的日照】分析结论及成—果图:。纸上须由计算人和】。审核人(技术负【责人)签字并盖【设计出?图章:同时附相应的计算光!盘 — 第十?五条 ?影响日照的解—决方法拟《建建筑?影响导致现状建【筑日照?标准低于规定—要求时应修改规划】设计方案;旧区【改,造,项目或教学、医【疗等公益性建筑影】响导致?现状建筑日》照标:准低于?规定要?求时在受影响—户不:超过5户的》前提下经规划主管】部门审?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可!以采取补偿或置换】的方式?与受影响住》户达成协议》并将其作为方案报审!的附:加材:料,;在受影响户—超过5户时应修【改规划?设计方?案 ?。 《。第十:。。六条 责《。任 ?。     —建,设单位应对》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!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!性负:责报送材《料不真实或隐瞒实】情而产生后》果的应?承担全部责》任 《   ?  日照分析单【位,和复核单位对编制或!复核的日照》分析报告的准确性、!。。。真实性负责;日照分!析,单位应对日照分析中!所引:用的资料和数据核】实无误由于日—照分析结果不真实、!不准确而产》生后果的日照分【析单位和复核单位】应承担相应责任 】 》第十:七条 本办法由兰州!市规划?局负责解《释 : ? 第十八条 本办!法自:2008年 10月!1日起试行 】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