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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建筑!日照分析《管理办法(试行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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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一条 为充分—保障居民的居—住权、切《。实维:护阳光权引导建设】宜居城市规范—建筑日照分》析工作根《据,城,。市居住区规划设【计规范(G》B50180-【20:02)、《兰,州市城乡规划管【理暂行规定、—兰州市城乡规划【管理技术导则(【试行)(《。以下简?称规划导则)和有关!法,规、规范和标—准结合我市规—。划管理实际情—况制定本管理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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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兰州!市建筑日照》。分析管理办》法施行?范围为兰《州市规划市区(中】心城区)《。
第三条 】按照规划导则的有关!规定凡涉《及需满足日照要【求的建?设项目在报审规划】设计方案时建—设单位须同时—报送该项目对周边建!筑及建筑本身日【照影响情《况的日照分析—报告建筑《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!筑,位置、?外轮廓、户型—、窗:户等改变的应随【。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!照分析?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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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》 建设单位可自【行委托具有乙级及】。以上资质的规划【设计或建筑设计【单,位进行日照分—析计算编制日照分析!报,告
第五【条 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可委托》具备相应资》质的机构对建—设单位报送的—日照分?析成果进行复核复核!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!。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!规,划管理部门进—行建筑管理》的依据对日照—分析复核结果有异】议,的可以申请再—次,复,核若经?。再次复核《基本一致《即作为最终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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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日照分!析的对象及》日照标准
】 1、住宅】建筑每套至少应有】一个居住空间能满】。足大寒日的》有效日照《不低于2小时—。当一套住宅中—居住空间超过四【。个时其中应有—两个满?。。足大寒?日的有效《日照不?。低于:2小时?
2!、托儿所、幼—儿园教室《及生活用《房(含活动场地)】和医院病房、休(】疗)养院疗养用【房冬至日《。有效日照不应—低于3小时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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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, 3、中小学普!通教室、老年—公寓:(含活动场地)冬至!日有效日照不—低,于2小?时
第—七条 日照》分析客体建筑范【围和对?。。。象的确定
— 日照分!析客:体建筑指《在拟建建筑遮挡范】围内:被遮挡?需进行日照分—析的居住、教—育、医疗类建—筑客体建筑范围以】外的建筑不进—行日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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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日照《分析客体建筑范【围的确定应符合以下!要求
】 :1、在拟建》建筑与大寒日上【午8时及下午16】时(当?被遮挡建筑为教【育、医疗类建筑时】按冬:至日上午9时至下】午15时)太阳方位!。角控制线《形成的北侧扇—形范围?。(最大不超过遮挡建!筑高度的1.4【4倍距离)内有日】照,要求:的建筑(见附图一】)
【 :2、在上述范围内方!案设计已经》。批准、待建、在建的!有日照要求》的建:筑也:。。应确认?为,客体建筑(在建建】筑和已批《待建建筑可在城市】。规划管理部门查询)!
—。。 3、拟》建建筑自身也应【作为客体建筑—进,行分: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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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》 ,日照分析主体—建筑范围和》对象的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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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日照分《析主:体建筑指对其它【建筑产?生日照?遮挡的建筑
【 :。 日照—分析主体建筑范围】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!。以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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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、》以,已确定的每一—幢客体建筑为中心在!其南侧扇《形,范围(最大不超过】遮挡:建筑高度的》1.4?4倍距?离)内结合拟建建】筑调查了解周—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!。的建筑确定》日照分析《主体建筑《范围(见附图二【。)
《 , , 2、上述【范围内方案》设计已经批准、待建!、在建建设项目【应纳入主体建筑范围!
3!、除高度大于等于】4米的旧建筑—。的围墙作为日—照分析主体外
】 其他围!。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!析主体
— , 《4,、,主体建筑的阴—阳台及屋《顶部分包括凸出屋面!的水箱、电》梯,间、楼?梯间等设施应按实际!。造型建?模并纳入分》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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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《条 日照分析的次序!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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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!日照分析时应先分析!客体建筑《的现状日照》状况再分《析拟建建筑建设后】的日:照状况以便做出【对比确定日照—是否有?影,响、影响的位置【和影响程度
! 2、主体建!筑范围内有》多幢建筑时其对客】体建:筑范:围产生的日照影响】应综:合叠加后《计算结果
— 3【。、客体建筑自身的】遮挡影响《须纳入分析
! 4、各计】算建筑间《的,高差须纳入计—算须: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!当下部作为》。。商店:、管理办公、—。停车、?架空等功能使用时日!照计算起点从最底层!住宅窗台面起算【
第》十条 ?日照分?析软件?。采用清华《大学建筑学》院建:筑,日照分析软》件;日照分析技【术参数按下表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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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待国家—出台关于日照分析软!件选用和技术参数】的规定?后按:国家规定执》行
— 第十一条 住宅建!筑窗户有效日照计】算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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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!满窗日照的》计算宽度以经—确认的日照分—析,计算基准面》左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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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》端点为计算点窗户(!或,阳台)的宽度—小于等于《1,.6米的按实际宽度!的左右?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!度大于1.6米的】按1.6米》计算以窗户(—或,阳台)的中点—两侧各延伸0.【8米为计算范围(】见附图三)
】 2、满窗!日,照的计算《高度(含落》地门窗、组合—门,窗、阳台封窗等门窗!形式)按《离室内地《坪0.9米的高度计!。算
!3、一般窗户以外】墙窗台面为计—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!户、转角弧形窗户、!凸窗等?一般以?居室窗洞《开口为计算基准面(!见附图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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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4【、两侧均无隔板遮挡!。也未:封窗的凸阳台以【。居室:窗户的外墙窗—台面为计算基准面】;,建筑工程建造—时设计封闭的阳【台以封窗的阳—。台,栏杆为计算基准线】;阳台被住户自行】封闭的计算点仍【为外:墙窗:。台面:(见附图五)
】 《。 :5、两侧或一—侧有分户隔板的【凸阳台凹阳台以及】半凹:半凸阳?台以阳台栏杆面与】外墙:相交的墙洞口为【计算基?准面;(见》附图五)《
? 《 6、形式复杂的窗!或阳:台当按上述要求【较,难确定计算基准线时!取窗:户,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!准线为计算基准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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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】条 为维护》相邻地块的》开发权益在拟—建建筑的扇形影【响范围(《最,大不超过遮》。挡建筑高度》的1:.44倍《距离)内《为尚无规划》方案的居住、教育】、医疗卫生》用地时应进行日照】分析按照日照分【析中相应日》照标准的最长阴影线!长度的0.5—倍退让地界并—应同时?符合规划《导则:中的最?小退让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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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十三条 日照分析报!告,应附以下资料
! ? 1、落放—有拟建建筑总平面图!并覆盖?所有主客体建筑【范围的地形图—(,1500或11【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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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】、拟建建《筑的屋顶平面图和平!、,立、剖面图(附有建!筑正负零《标高和屋顶标高【) -
! 3、》。已确定的客》体建筑的平》、立面图(含明确的!底层:标,高,。必要时附《有详细的《窗位尺寸《)
!4、已确《。定的主体《建筑:的,屋顶平面图(附【有各屋顶详细—标高)
》 5、】资,料来源及提供—资料的单位应在【日照分?析报告中注明
】 ,
第《十四条? 日:照分析报告成果要】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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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日》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!下内容
— 《 1、?日照分?析项目情况
【 , —1.:1建设项目名称【、地点?、用地范围;—
? 《 1.《2基地内拟建主体】建筑的基本情况(】编号、层数、—。高度、?位置、底层标—高等);
! 1.3客】体建筑的基本情【况(编号、使—用性质、《层数、高度、位置、!底层标高);
【
【 1:.4参与叠》加,分析的拟建》建筑基地外主体建】。筑的基本情况(编】号、名称、层数、】高度、位置、底【层标高?等);
】 ? 1:.5以上资料的来源!说明;
! 1《.6日照分析—技术参数《
—。 2、《日照分?析,结,论
! 2.1计算出每一!。幢客体建筑在拟【建建筑建设前—和建设后的最小【有效日照时数并列表!说明;
【 《 2.2对拟建建筑!建设后不能满足日照!标,准,。的客体建筑》应明确?其户数并对不—。。满足:日照:。标准的每《一个窗户在拟建建筑!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有!效日照?时数列表说明
!。 ? 3、附图【
? 3.】1主客?。体建筑范围图—(1500或11】。。00:。0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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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3.!2水:平面及相关立面的日!照等时线图(水【平面:网格5米*》5米立面网格1米*!1米)?;
? ? ?4、本条第2、3款!规定的日照分析结论!及成果图纸上须由计!算人和审核》。人(技术负责人)】签字:并盖设计出图章同】时附相应的计算光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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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影响日照的解—决,方法拟建建筑影响】导,致现状建《筑日照标准低—于规:定要求时应》修改规划设计方案】。;旧区改造项目或】。。教,学、医疗等公益性建!筑,。影响导?。致现状建筑日照标准!低于规?定要求时在受影响户!不超过5《户的前提《。下经规划主管部【门审核?同意后建设单位可以!采取:补偿或置换的方式与!受影:响住户达成》协议并将其作为【方,案报审的附加—材料;在受影响【户超过5户时应修改!。规,划设:。计方案
】
第十六条》 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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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】设单位应对报送的】日照分?析,报告及其附送—材,料的真实《性负责报送材料不】真实或隐《瞒实情而《产生后果的应—承担全部责任—
? , 日照—分析:单位和?复核:单位对编制或复核】的日照分析报告【的准:确性、?真实性负责;日照】分析单位《应,对日:。照,分析中所引用的资】料和数据核实无误由!于日照分《析结果?不,真实、?不,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!。照分析单位和复核】单位应承担相—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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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本】办法由兰州市规【划局:负责解释
【。。
第十》八条 本办法自20!08年 1》0月1日起试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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