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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《。 【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!管,理办法(试行)【 第一【。条 为充分保障居民!的居住权、切实维护!阳光权?引导建设宜》居城市规范建筑日照!分析工作根据城市居!住区规划设》计,规范(GB》5018《0-200》2):、兰:州市城乡规划—。管,理暂:行规定、《兰州:。市城乡?规划管理技术导【则(试行)(—以下简称规划导则】),和有关法《规、规范《和标准结合我市【规划:管理实际情》况制:定本管理办法 ! 第:二条 兰《州市建筑《日照分?。析管理办法施行【范围为?兰,州,市规划市《区(中心城区) ! , 第三条 》按照规划导则的【有关规定凡涉及需】满足日照要求的【。建设项目在报—审规划设计方案【时建设单位须同【时报送该《项目对周边建—筑及建筑本身—日,照影:响情况的《日照分?析报告建《筑设计方案》调整导致建筑位置】、外轮廓、户型、窗!。户等:改变的应随调—。整方案重新报送【日照:分析报告 — , 第四条《。 ,建设单位可自行委】托具有乙级及以上】资质的规划设计或】建筑设计《单位进?行日照?分析计算编制—日照分析报告— 第五—条 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可委托【具备相应《资质的机《构对建设单》位报送的日照分析】成果进?行,复核复核单》位在规定《周期内完成复核复】核结果作为》规划管?理部门进行》建筑管理的依据对】日照分析复核结果有!异议的可以申请再】次复核若经再次【。复核基本一》致即作为《最终结果 》 : 第六条 日—照分析?的对象及日照标【准   【  :1、住宅建筑每【套,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!间能满足大寒日【的有效日照不低于】2,小时当?一套:住宅中居住空间【超,过四个时其》中应有两个满足大寒!日的有效日照不低】于2小时 》   》。  :2、托儿所》、幼儿园教》室及生?活用房(含活动场地!)和医院病》房、休(《疗)养院疗养—用房冬至日》有,效日:。照不应低于》3小时; 】 ,     【。。3、中?小学普通《教室、老年》。公寓(含活动场【地,)冬:至日有效日》照不:低于2小时 【 :第,七条 日照分—析客体建筑范围和】对象的确定 !  :  日照《分析客体建筑指【在拟:建建筑遮《挡范围?内被:遮挡需进行日—照分:析的:居住、教育、医【疗类建筑客体建筑范!围以:外的建筑不进行【日照分析 】。    日照分【析客体建筑范围的】确定应符合以下【要,求, 《 ,   1、在拟建】建筑与大《寒,日上午?8时及?下午16时(当【被遮挡建《筑为教育《、医疗类《建筑时?按,冬至日?上午9?时至下?午15时)》太阳方位角控—制线形成的北侧【扇,形范围(最大不【超过:遮挡建筑高度的1】。.4:4倍距离)内有日照!要求的建筑(见附】图一)?   —  2、《在上述?范围内方案设计已】经批准、待建、【在建的有日照要求】的建筑也应确认【为客体?建筑(在建建筑和已!批待建建筑可在城】市规:划管理部门查询) !     3】、拟建建筑自身也应!作为客体建筑进行】分析 第八】条 :日照分析主》。体建筑范《围和对象的》确定 —  : ,。。 日照分《析,主体:建筑指对其它建【筑产:生,日照遮挡的》建筑    !。。。 日照分析》主体建筑范围—和对象?的确定应符》。合以下?要求 —   ? 1、以已确定【的每:一幢客体建筑为【中心在其《。南侧扇形范围(【最大不超过遮—挡建筑高度的1.4!4倍距?离)内结合拟建建】。筑,调查:了解周围可能对其】产生遮挡的建—筑确定?日照分析主》。体,建筑范围(见—附,图二) 《     2】、上述范围内方案设!计已经批准、待【建、在建建设项【目应纳入主体—建筑范围  !   3、除高【度大于等于4米的】旧建筑的《围墙作?为日照分析主—体外  【   ?其他围墙一般不【作为日照分析—主体  【 ,。  4、主》体建:筑,的,。阴阳台及屋顶部分包!括凸出屋面的水箱】、电梯间、楼梯【间等设施应按实际造!型建模并纳入分析 !。 第九条 日照!分析:。的次:序和:方法 ?     1】、日照分析时应【先分析?。客体建筑的现—状,日照状况再》分析拟?建建筑建设后—的日照状《况以便做《出对比确《定日照是否有影响、!影响的位置和影【响程度  】   2、主体建筑!范,。围内有多幢建筑时其!对客体?建筑范围产生的【日照影响应综合叠】加后计算结果 】     3、客!体建筑自身的遮挡影!响须纳入分析 !     4、【各计算建筑间的高】差须纳入计》算,须满足日照》要求的建筑》。当下部?作为商店、管理办】公、停车、架空等功!能使用时日照计算】起点从最底层住宅窗!台面起算 第!。十条 日照》分析软件采用清华】大学建?筑学院建《筑日照?分析软?。件;:日,。。。照分析?技术参数按下表执行! — 注待国家出!台关于日照分析软】件选用?和,技术参数的规—定后按?国家规定执行 【 第十一】条 住宅建》筑窗户有效日照计算!规则    ! 1、?满窗日照的》计算宽度以经确认的!日照分析计算基准】。面,。左右 两个】端点为计算点窗【户(或阳台)的宽】度小于等于》1.6?米的按实际》宽度的左右》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!度大于1.》6米的按1.—6米计算以》。窗户(或《阳,台,)的中点两侧各【延伸0.8米为计】。算范围(《见附图三) 】  :   2、满窗【日照的计算高度(】。含落地门窗、组【合门窗、《阳台封窗《等门窗形式)按离室!内地坪0《.9:米的高?度计算   !  3、一般窗户以!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!准面转角《直,角窗户、转角弧形】窗户、凸《窗等一般以》居室窗洞开口为计】算基准面(》见附图四) 【     4【。、两侧?均无隔板遮》挡也未封窗》的凸阳台以居室【窗,户的外墙窗台面为】。计算基准面;建【筑工程建造》时设计?封闭的阳台以封窗】的,阳台栏杆为计算基】准线;阳台被住户】自行封闭的计算【点仍为外墙窗台面(!。见附图五) —   》  :5、两?侧或一侧有》分,户隔板的《凸阳台凹阳台以【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!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!的墙洞口《为计算基准》面;(见附图—五):  》   6、形式复杂!的窗或阳台当按上】述要求较难确定【计算:基准线时取窗户或阳!台日照较好的—基准线为计算基【准线 — :第十二条 》为维护相《邻地块的开》发,权益在?拟建建?筑的扇形影响范围(!最大不超过遮—挡建筑高度》的1.44倍距离】)内为尚无规划方案!的居:住、教育《、医疗卫生用地【时应进行日照分析】按照日照《。。分,析中相应日照标准的!最长阴影线长—度,的0.5倍退让地界!并,应同时?符合:。。规划导则中》的最小退让要求 ! ? 第十三条 日照】分析报告应附以下】。资料  【。   1、》落放:有拟建?建筑总平面图—并覆盖所有主客体建!筑范围的地形图(】。1500或110】00:) ?   《。  2、拟建建筑的!屋顶平面图和平【、立、剖面图(附】有建筑正负零—标高和屋顶标—高) - 【     —3、已确《定的客体建》筑的平、《立面图(含明确的】底,层标:高必要时附有详细】。的窗位尺寸)— 《 ,   ?4、已确《。定的主体建筑的【屋顶平面图(附有】各屋顶详细标高【)  —   5、》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!的单位应在日照【分,析,报告中注明 ! 第十四条 日照!分析报告成果要求】。 ,     【。日照分析报告应【包括:以,下内容 《 ?    1》、,日照分析《项目:情况 《。      【1.1建《设项目?。名称、地点、用地范!围;    !。 , 1.2基地内拟建!主,体建筑的基本情况(!编,号、层数、高度【、位置、底层标高】等):; ?    》  1.3客体建】筑的基?本情:况(编号、使用【性质:、层数、高》度、位置、底—层标高); !  :   1.4参与叠!加分析的拟建建【筑,基地外主体建筑【的基本?情况(编《。号、名称、层数、高!。度、位置、底层【标高等); 【      1】。.5以上资料的来】。源说明;  !    1.6日】照分析技术参数 !     2【、,日照分?析结论 —。 ,     2—.1计算出每—一幢客体建筑在拟建!建,筑建:设前和建《设后的最小有效日照!时数并列表说—。明;  【。  :。  :2.2对拟建建筑】建设后不能》。满足日照标准的【客体建筑应明确其】户数并对不》满足日照标准—的每一个窗户—在拟建建筑建设前】和建设后《的有:效日照时数列表【说明 《   》  3、附图 !      3.】1主客体建筑范围】图(1?500或11—。。000); 【    》  3.2水平面】及相关立面的—日照等时线》图(水平面网格5】。米*5米立面网【格1:米*1米); 】     4【、本条第2、3款规!定的日照分析—结,论及:。成果图纸上》须由计算人和审核】人(技术负》责人)签字》并盖设计出图章同时!附相应的计算光【盘 《 第十五条 影!响日照的解》。决方法?拟建建筑影响导【致现:状建筑日照标准低】于规定要求时—应修改规划设—。计,方,。案,;,旧区:改造项目或教—学、医疗等公—益性建筑影响导致现!状建筑日照》标准低于规定—要求时在受》影响户不超过5【户的前提下经规【划主管?部门审核同意—后建设单位可以【采取:补偿或置换》的,方式与受《影,响住户达成协议并将!。其作为方案报审的附!加,材料;在《受影响户《超过:5户时应《修改规?划,。设计方案 ! 第十六条》。 责:任     !建设单位《应对报送的》日照分析报告及其】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!。责报:送材料不真实或【隐瞒实情《而产生后果的应【承担全?部责任   !。  日照《分析单位和复—核,单位对编制》或复核的日》。照,分析报告的准确性、!真实:性负责;日照分析单!位应对日照分析【中所:引用的?资料和数《据,核实无误由》于日照分《析结果不真实、不】准确:而产生?后果的日《照分析单位和复核】单位应承担相应【责任 第!十七:条 本办法》。由兰州市规划—局负责?解释 《 ? ,第十八条 》本,。办法自2008【。年 10月》1日起试《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