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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建筑】日照分析管理—办法(试《行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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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充!分,保障居民《的,居住权、切实维护阳!光权引导《建设:宜居城市规范建【筑日照?分析工作根据城【市居住?区规划设计》规范(GB50【180-20—02)、兰州市【城乡规划管》理暂行规《定、兰州市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!则(:试行:)(以下简称规【划,导则)和有关—法规、规范和标准】结合我市规划管【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!理办法
【第二条 兰州—市建筑日照分析【管理办法施行—范围为兰州市规划市!区,(,中心城区)
】
第三?条 按照规划导则的!有关:规定凡涉及需满足日!照,要求的建《设项目在报审规【划设计方案时建【设单位须《同时报送该项目对】周边建?筑,及建:筑本身日《照,影响情?况,的日照分析》。。报,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!导致建筑位置、外】轮廓、?户型:、窗户等《改变的应随》。调整方案重》新,报送日照《分析报告《
第四—条 建设单位可【自行委托《具有乙级及以—上,资质的规划》设计或建筑设计单】位进行日照分析【计算编制《。日照分析报告
【
第五条 【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可委托—具备相应资质的【机构:对建设单位》报送的日《照分析成果》进行复?。。核复核单位在—规定周?。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!果作为规划管理【部门进行建筑—管理的依据对日照分!析复核结果有异【议,的可:以申请?再次复核若经再次复!核基本一《致即作为《。最终结果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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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》日照分析的对—象及:日照标准
》
, :。 1、住宅】建筑每套至少—应有一个居住空【间能:满足大寒日》的,有效日照不低—。于2小?时当一套住》。。宅中居住空》间超:过四个时其中应【有两:个满足大寒日的有】效日照不低于2【小时
】 2、《托儿所?、幼儿园教》室,及生:活用:房(含活动场地)和!医,院病房、休(疗)养!院疗养用房冬至【日有效日照不应【低于3小《时;
》 ,。。
,
3、!中小学普通教—室、:老年公寓(含活动场!地)冬至日有—效日:照不低于2》小时
第七】条 日照《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!。对象的确定
! 日照分析】客体建筑《指在拟建《建筑遮挡范围内被】遮挡需?进行日照分析的【居住、教育、—医疗:类建筑客《体建筑范围》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!照分析
》 日照分!析客体建筑范—围的确?定应符合以》下,要求
》 1、在拟!建建筑与大》寒,日上午8时》及下:午,16时(当》被遮挡建筑为教育、!医疗类建筑时按【。。冬至:日上午9时至下午】15时?)太阳方位角控制】线形:。成的北?侧扇:形范围(最大—不,超过遮?挡建筑?高度的1.44倍】距离)内有日—照要求的《建筑(见附图一【)
— 2、在上述范!围内方案设计已经批!准、待建、在建的有!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!确认为客体建筑【(在建建筑和已批】。待建建筑可》在城市规划管理部】门查:询,)
? ? ?。3、拟建建》筑自:身也:应作为客体建筑【进行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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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—日照分析主体建【筑范围和对》。象的:确定
》 ? 日照分》析,主体:建筑指对其它建筑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】筑
《 日照分析!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!的确定应符合以【下,。要求
《 1、以!已确:定的每?一幢客?体建筑为中心在其】南,侧扇形范围(最大不!超过:遮挡建筑高度的【1.4?4倍距离)内结【合拟建建筑调—查了解周《围可能对其产生【。遮挡的建筑确定日照!分析:主体建?筑范围(见附图二)!
— :2、上述《范围内方《案设计?已经批准、》待建、?在建建?设项目应纳入主体】建筑范围《
《 : 3、《除,高度大于等于4米】的旧建筑的围墙【作为日?照分析?主体外
《
【其他围墙一般不作】为日照?分析:主体
》 : 4《、主体建筑的—阴阳台及《。屋顶部分《包括凸出屋面的水箱!、电梯间、楼—梯间等?设施:应按实?际,造型建模《并纳入分析
】。
第九条 日照【分析的次《序和方法
【。 1、日】照分析?时,应先:分析客体《建筑的现状》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!建筑建设后的—日照状况以》便做出对比确定日】照是否有影响—。、影响?。的位置和影响程度】
: 2、】主体建筑范围内有多!幢建筑时其对客体】建筑:范围产生《的日照影《响应综合叠加后【计算结果
】 : 3、客体建筑】自身的遮挡影—响须:纳入分析
》
: 4—、各:。计算:建筑间?的高:。差,须,纳入计算须满足日照!要,求的建筑当下部【作为商?店、管理办公、停】车、架空等功能【使,用时日照计算起点从!。最底层住宅窗—台面起算
》
,
第十条 日照】分析软件采》用清华大学》建筑学院建筑—日照分析《软件;日照》分析技?。术参数按下表—执行
】
注待国【。家出台?关于:日照分?析软件选用和技术参!数,的规定后按国家【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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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【住宅建筑窗户有效】日照计算规则
! , 1、满【。窗日照的计算宽度以!。。经确认的日照分析】计算基准面》左右
—。。两个端点为计算点】窗户(或阳台)【的宽度小于》等于1.6米—的按实际宽度的左】右两个端点为计【算点宽度大于1【。.6米的《。按1.?6米计算以窗—。户(或阳台)—的中点两《侧,各延伸0.8米为】计算范?。围(见?附图三)《。
— 2?、满窗日照的计算】高度(含《落地门窗、组—合门:窗、阳台封窗等门窗!形式)按离室内地】坪0.?。。9米:的高度?计算
— 《3、一般窗》户以外墙窗台面为】计算基准面转角直】角窗户、《转角弧形窗户—、凸窗?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!口为计算基准面【。(见附图四)
! : 4、两—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!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!窗,户的外墙窗台—面为计算基准面【;建筑工程建—造时设计封闭的【。阳,台以封窗的阳台【栏杆为计《。算基准线《;,阳台被住户自—行封闭的计算—点仍:为外墙窗台面—(见附图五)
】 : 5、两【侧或一侧有分—户隔板?的凸阳台凹》阳,台以及半凹半凸阳】台以阳台栏杆面与】外墙相交的墙—洞口为计算基—准面;(见附—图五)
】 6《、形式复《杂的窗或阳台—。当按上述要求较难】确,定计算基《准线时?取窗户或阳台—日照较好的基—准线为计算》基准线?
第十】二条 ?为维护相邻地块的】开发权益在拟建建筑!的扇形影《响范围(最大—不超:过遮挡建《筑高度的《1,.44倍距离)内为!尚无规划方案的居】住、:教育、医疗卫—生用地时应进—行日照分《析按照日照分析中】相应日照标准的【。最长阴?影线长度《的0.5倍退让地】。界并应同时符—合规划导则中的最】小,退让要求
【
第十》三条 日照分析报】告应附?以,下资料
— : ?1、落放《有,拟建:建筑总平面图并覆】盖所有?。主客体建《筑,范围的地《形图(?1500《或11000)【
【 ,2、拟建《建筑的屋顶平面图和!平、立、《剖面图(附有建筑正!负零标高和》屋,顶标高) -
】
3、!已确定?的,客,体建筑?的平、立面图(含明!确的底层标高—必要时附有详—。细的窗位尺寸)
! : 4》、已确定的主体建筑!的屋:顶平面图《(附:。有各屋?。顶详细标高)
! ? 5、《资料来源及提供【资,。料的单?位应在日照分—。析报告中注明
】
第十四条】 日:照,分,析报告成果》要求
》 日照分】。析报告应包括以【。。下内容
】 1、》日照分?析项目?情,况
:
】1.1建设项目名称!、地点、用地范围;!
【 1?.2基地内》拟建主体《建筑:的基本情况》(编号、层》数、高度、位—置、底层标高等);!。
!1.3?客体建筑的》基本情况(编号、】使,用性质、层数、【高,度、位置《、底层?标高);
— — ,1.4?参与叠?。加,分析的拟建建筑【基,地外主?。体建筑的基本情况】(编号、名》称、层数、高—。。度、位置《、底层标高等—);
【 1.5以】。。上资:。料的来源说明—。;
【 : 1.6日照分【析,技术参数
—。 2【、日照分《析结:论
? —。 2:.1计算《出,每一幢客体建筑【在拟建建《筑建:设前和建设后的最小!有效:日照时数《并列表说明;—
《 2.【2对拟建建筑—。建设后不《能满足日照标—准的客?体建筑应明确—其户数并《。对不满足日照标【准的:每一:个窗户在拟建建筑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有!效日照时数列表说明!
【。 ,。 3、?附图
【 ? 3.1《主客体建《筑范围?图(1500或【11:000);》
!3,.2水?平面及相关》立,面的日照等时线【图(水平面网格5米!*5米立《面网格1米*—1米);
》
, , 》4、本条第2、3款!规定的日照分—析结论?及成果图纸上须由计!算,人和:审核人(技术负【责人)签《字并盖设计》出图章同时附相应】。的计算光《盘
:
第十【五条 ?影响:日照的解决》方,法拟建建筑影响导】致,。现状建筑《日照标准低于规定】要求时?应修改规划设计【方,案,;旧区改造项目或教!学、医疗等》公,益性建筑《。影响导致现状建筑日!照标准低于规定要】求时在受影响户不】超过5户的前提【。下经规划《主,管部门审核》同意后建《设,单位可以《采取:补偿:或,置换的方式与受影】。响住户达成协—议,。并将其作《为方:。案报审的《附加材料《;在受影响户超【。过5:。。户时应修改规划【设计方案
!
第十?六条 责《。任
《 《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!的日照分析报—告及:其,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!责报:送材料不真实—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!。果的应承担》。全部责任
》
?。 ? 日照?分,。析单位和复核单【位对编制或复核的】日照分?析报告?的准确性、真实性负!责;日照分析单位应!对,日,照分析中《所引用的资料—和数:。据核实无误由于日】照分:析结果不真实—、不准?确,。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!析单位和复核单位】应承担相《。应责任?
》
第十七《条,。 本办法由兰州【市规划局负责解【。释
《
第十》八条: 本办法《自20?08年 1》0,月1日起试》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