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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,拉萨市房《屋租:赁管理办法 ! , ,     拉萨市】房屋租?赁管:理办法已经》2012《年5月?18日市《政府第4次常务会】议审议通过》现予以发《布自:201?2年:8月1日起施—行  》 市长多《吉,次珠 20—12年?5月31日》 第一条为加【强房屋租赁》管理规范房屋租【。赁行为保护房屋租赁!当事人的合法权【益维护社会和谐【稳定根据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城市房地产【管理:法等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结—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:。办法 ?    — ? 第》二条本市行政—区域内房屋租赁及 ! :    — ?    》 其《监,督管理适用本—办法  【  ? 》 第三条房》屋租赁应当遵—循平等?、自愿?、合法和诚》实,守信的原则》    【 》    — 房屋租》赁管理应当遵循【管,理与服务相结合【的原则实行属地【管理 》    《 《 , 第四《条市、?县(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!管理工作的领导建】立健:。全出租房屋综—合管理?机制:   —。 》  《  住房【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负责房屋租赁市场、!出租房?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监!督管理和房》地,。产经纪的行》。业管理   ! ? 《    《 公安机—关负责出租房屋的】治安管理、消防管理!租赁当事人的—户籍:管理和承租人—的暂(居)住管理】 :    —  【  》。工商行政管》理部门负责》对,房屋租赁《经纪活动进行监督】管理查处利用—。出租房?屋进行无《照经营、制售假【冒伪劣产品等违【法,行为 》    !    发!展和改?革、国土规划、【卫生、人口和计划】生育、民政、民防、!税务、国家》安全和城市管理【综合执法等》。行政部门应》当按照?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!赁的管理工作 】    】  》  《 乡(?镇):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负责对辖区】内的出租房屋实施监!督管理组织开—展房屋租赁登记备】。案,工作 ? : ,。   】 , 第五条县(区【),人民:政府应当在社区【和具备条《件的村建《立负责房屋租赁管】理、服务的基层【。管理: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!基层管理服》务机构)并保—障,其工作所需的工作人!员、经费和办公场】所,    【   ! 《基层管理《服务机?构承担以下职—责(一)依法调查、!统计:辖区内的房》屋租赁基本情—况;(二)负责【辖区内房屋租—赁登:记备案受理工—作负责出租》房,屋检查?、清理等日常—管理工作;(三)】协助公安机》关,做,好流动人口治安防 !控工作发《现出租房《屋存在治安、消【防隐患和利用—。出,租房: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!的应:当及时报《告,;(四?。)协助?工商、税务部—门办理?房屋租赁的》工商、?税务登记《;(五)为租赁当事!人提供咨询等信息】服,。务根据当事人的【要求出具与房—屋租赁?有关的?证明;?(六)督促》租,赁当:。事人遵守国家—、自治区和本市有关!。房屋租赁的管理规定!   —。 第!。六条租?赁房屋的出租—人和承租人》应,当,依法:签订房屋《租赁合同合同内【容应当包括租—赁当:事人:基本:情况、出租房—屋,基,本情况?、租金?、租赁期限、租赁用!途、房屋维修责任、!物业及相关费—用缴纳、违约责【任等   】 《。 :。    【。 市住?房和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应当会【同市工商行》政管理部《门制定?房屋租赁合同—示,范文本向社会—公布    ! — 第七?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房屋不得出租—(一)属于违—法违:章建筑的;(二)】。不符合?安全、防《灾等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准的;(—三)违反规》定改变房屋使—。用性:质的:;(四)《法律:、法规规《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!。形 》   ? ?。 第》八条租赁房屋的【应当以原设计的房】间为:最小出租单》。位出租房屋人均【居住面积《不得低?于本市规定》标准  【 , : : : :   厨【房、:卫生:间、阳台、地—下,储,藏室等不《得,。出租:供人员居住 !  :。 》 第九条本市】实行出租房》屋治:安检查许可制—度从事房屋租赁【。的单:。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!要求接受公安机关】的治安检查取得租赁!房,屋治:安检查合格》证后方可办》理,工,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!记,证等相关证照— ?  : , — 第十条本市实】行房屋?出租登?记备案制度房—屋,租赁:。合同订立之》日起10《日内出租人应当【向房屋所在地的【基,层管理服务机构申请!出租房屋登记—备案并填《报,。下列内容(一—)出租?人、承租《人姓名或者名称【。、证件种类和号码】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!员的姓名、》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!、,户籍所在地;(二)!。出租房?屋的:基本情况、租—金、租赁《用途和租赁》期限;(三)房【屋权属?证书或者房屋来【源证明;(》四)其他需要记载】的内容 —    【 《   —出租人提《交的房屋出租登【记备案?申请:书、出租《房屋治安检》。查合格证、租—赁合同、身 —份证明、权属证明】等登记备案材料【应当真实、合法、有!效不得隐瞒真实情】况或者提《供虚假?。材料: , ,   《 , 《。 第十一条【基层管?理服务机构应当在受!。理登记?备案申请之》日起2个工作日内】完成对申请材—料的形式审查—符合:条件的?将审查?报,告和:申请材料一并报【送房屋所在地—的乡(?。镇)人民政府—、街道办事处—;不符合条件的【说明理由并一次【性告知需要》补足的材料 】    ! 第十《二条乡(《镇)人民政府—、街道办事》处应当在收》。到审查报《。告和申请材料之【日起3个工作—日内完成对申请材】料的实质审》查对申请《书填写信息与—身,份证明、租赁合同】等申:。请材料的一致性【进行核验符》。合条:件的将审查报告和】申请材料《一并报送房》屋所在地的县(【区)住房《和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;不符】合条:。件的退回申请材料】并,书,面说明理由 !。 , , , : 第十三】条县(?区)住房《和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!审,查报告和申请材料之!日起3?个工作日内》完成对申请材料的】复审对符合》下列规定的予以【登记备案并开具【房屋: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】(,一)申请人》提,。交的申请材料齐全】并且符合法》定形式;(二)出租!人,与房屋所《有权证书或》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!记载的?主体一?致;(三)不属【。于本办法第七—。条规定不得出租的】房屋 》    —   【 房屋租赁】登记备?案证明应当》载明出?租人的姓名或者名】称,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!称、有效身份证件种!类和号码出租房【屋的基?。本情况、租金、租】赁用途?和租赁期限等 【   》 第!十,四条:在房屋租赁合—同有效期内由于租】赁,当事人、租赁期限、!租赁价格等发生变化!导致房屋租赁合同变!更或者终止的出【租人应当自房—屋租赁合同变—更或者终《止之:日起5日《内向房屋所在地的】基层:管理服务机构—办,理变更?、注:销登记备案 —    —。 《。 :    — 房:屋租赁合同期满终止!的出租人应》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终!止之日起5日内向房!屋所在地的》基层管理服务—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备!案  —  】    【变更、注销》登记备案按照本办】法第十?一条至第十》三条规定的程—序办:理 《    》 第【十五条?出租房屋的》安全由房屋所有【人负:责房:屋所有?人将:出租登?记的房屋《委托:他人:管理的应当书面报】告房屋所在地的 基!层管:理服务机构 【    ! :    — 出租人应当—履行房屋的维修义】务并确保房》屋和室内《设,施安全 《    】 第—十六条承租》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!。。负责承租人应当【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!用途和使《用要求合理》使用房?屋不得擅自改动【房屋:承重结?构和拆改室内设【施不得损害其—他业:主、使?用人的合法》权益 ?    — 第】十七条承租》人转租房屋》的应当经出租—人书面同意》 ?    —    】 承租人—未,经出租人书面同意】转租的?出租人?可以解?除租赁合同》;造成损失的可以】要求承?租人:赔偿损失《 《  : 《 《第十八条向境外组】织、人员出租、转租!、转借房屋或者【承租人留住境外人员!的出租人、承租人】。应当遵守国家—、自:治区和本市有关国家!安全管理的规定 】    【 第十九!。条出租人应当遵守下!列规定?(一)对承》租人进行申报—登,记,登记时应当按照【公安机?关的要求核》对承租人《的身份证件不得留】宿无合法有效身份证!件,的人员;(二)【与房屋所在地公安】机,。关派出机构签订出】租房屋?治安责任《。保证书履行治安【责任;(三)—督促承租房屋的流】动人口及《时办理暂住登记【、申领暂住证;【。(四)发现承租人】及其他入住人员有】违法行为《或者犯罪嫌》疑的及?时向公安部》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!。报告;(五)对【承租人开展遵纪守】法和治?。安安全宣传;(【。六)积?极协助公安》机关做好防火、防盗!和治安隐患排查工作!发现问题及时—报告;?(七)确保出租【房,屋具备必要的消防】设施并对房屋进行日!常安全检《查和维护 》    ! : 第二十条—承租人应当遵—守,下列规定《(一)如《实说明租住人—数出示本《人及其他入住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!并如实?申报租住人员—信息;(二)—入住后及时到房【屋所在地公安机【关派出机《构办:理暂住证;》(三)?不得擅自改变房【。屋用途?。;(四)不得利用承!租房屋进行》违,法犯罪活《动;:(五)发现承租【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或!者犯罪嫌疑》人,的及时向有关部【门报告;(》六)合理使用消【防设施;《。(七)配合有—关部门对出租房屋】的管理工 作—。   — — 第二十一—条房地产经》纪机:。构从事房屋》租赁居间活动应当书!面告知出租人到【房屋所在地基—层管理服《务,机构办理出租房屋】登记备案手续;提供!房屋租赁经纪委托】代理业务的》房地产经纪机构【应当代理出租—人办理?出租房屋登记、变更!、注销手《续   【 —   《 : 房地产经纪机】构,。应当依?法从事?经纪服务活动—不得规避或者—协助租赁当事—人规避管理不得【故意隐瞒《订立合同的重—要事实或《者提供?虚假:。情况损害租赁当事人!的利益?。不得发?布,。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!手段蒙骗、》坑害租赁当事人不】得强迫出租或者承】租房:屋    ! 》 第二十二条—违反本办法第—七条、第十四条规】。定的:由县(?区)住房《和城乡建设主管部】门责令限《期改正对没》有违法?。所得的可处以5【000元《。以下罚款;》对,有,违法所得《的可处以《违法:。。所得1倍以上—3倍以?下但不?超过:30000元的罚款!  》 , 》 , 第二十三—。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!规,定的由县(》区)住房和城—乡建: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;个人逾期不】改正:的处以1《000元以下罚【款;单位逾期不【改正的?处以1?000元以》上10000元以】下罚款   ! — 第二十四条【伪造、涂改房屋租】赁登记备案》证明的?由县(区)住—房和城乡建》设主:管部门注销其—证书并可处以20】0,元以上10》00元?以下:罚款    ! , ? 第二十—五条违反《本办法规定未经公安!。机关治安检》查许可擅自开展房】屋租赁业《务的未按规》。定签署出租》房屋治?安责任保证书的不】。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!任保证书规定—。的治安责任》的以及其《他违反出租房屋治】安管理?。规定的由公安机【关依照?拉萨市流动》人口:服务管理条例及其他!相关法?律、法规予以处罚】 ?    】 , 第二十六条【基层管理服》务机构、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道—办,事处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主管部门、公安!机,关及其他部门的主】管人员?。和其他?直,接责:任人员?玩忽职守、滥—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》位或者上《级主管部门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;涉】嫌,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?    ! , ? 第二十七条本市】廉租房、公》共租赁房《等保障性住》房的:租,赁管理?办法由市人》民政:府,另行:制定 》 ,   — 第?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!012年8月1日起!。施行2?00:8年6?月19日拉萨市人】民政府?令第18《号公布?的拉萨市房屋租赁】暂,行管理?办法同时废止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