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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拉萨市房屋】租赁管理办法 !。  《 ,   拉萨市房【屋租赁管理》办法已经20—12年?5月18日市政府第!。4,次,常,务会议审议通—过现予以发布自20!12:年8月1日起施行】 :   市长多吉次】珠 : 20?12年5月3—1日 《第一条为加强房屋】租赁:管理规范房屋—租赁行为保护房屋租!赁当:事人:的合法权益》维护:社,会和谐稳定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房地产管理【法等有关法律—、法:规结: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办法  】 , 【 第二条本市行政】区域内房屋租—。赁及   】  !  其监督管!理适用本办法—    ! 《 第三条《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!等、自愿、合法【和诚实守《信的原?则 》   —    !。 房屋租赁》管理应?。当遵循管《理与服务相结合【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!  》  : 第】四条:。市、县(区)—人民政府应》。。当加强对房屋—租赁管理工作的领】导建立健全出租房】屋综合管理机制【 《   —    ! 住房和城》乡建设?主,管部门负责房屋租】赁,市场、出租房屋【建筑结构《安全的监《。督管理和房》地产经?纪的行业管理— :    】    【 ?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!。屋的治?安管理、消防—管,理租赁?当事人的户籍管理】和承租人的暂(【居)住管理 】    !    【 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负责对《房屋租赁经纪活【动进行监督管理查】处利用出租》房屋进?行无照经营》、制售假冒伪劣产】品等违法行为— ?    】    】 发展和改革、【国土规划、卫生、】人口和?计,划生育、《民政、?民防、税务、国家安!全和城市管理综【合执:法等行政部门应当按!照各自职《责做好房屋租赁的管!理工作 【。   !    乡】(,镇)人民《政府、?。街道:。办事处负责对—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实!施监督?管理组织开展房【屋租赁登记备案工】作 :    — 第五!。。。条县:(区)人民政—府应当在社区和具】备条件的村建立【负,责房屋?租赁管理《、服务的基层管理服!务,机构(以《下简称基层管理服务!。机构)并保障其工】。作所需的《工作人?员、经费和办公【场所 —  :  !  基层管】理服务机构》承担以下职责—(,一)依法《调查、统计辖区内】的房屋租赁基本【情况;(二》)负责辖区内—。房屋:租赁登记备案受理】工作负责《出租房屋检查、清】理等日常管》理工作;《(,。。。三)协助公安机关】做,。好流动人口》治安防 控工作【发现出租房屋存在治!安、消防《隐患和利用出—租房屋?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!应当及时报告;(四!)协助?工商、税务部门【办,理房:屋租赁的工商—、税务登记;(五)!为租赁当事人—提供咨?询等信?息服务根据当—事人的要求出具与房!屋租:。赁有:。关的证明;》(六)督促租赁当事!人遵守国家》、自治区和本市有关!房屋:租赁的管理规—定 》 ,。  【 第六《。条租赁房《屋的出租《人和承租《人,应,当依法签订房屋【租,赁合同合同内容应】当,包括:租赁当事人基—本情况、出租房屋基!本情况、租》金、租赁《期限、租赁用途【、房屋维修责—任、物业《及相关费用缴纳、】违约责任等 】    !  ?  市—住房和?城乡建设主》。管部门?应当会同市工—商行:政管理部门制定【房屋租赁合》。同示范文《本,向社会公布 】 ,   】 第七条有下列】情形之一《的房屋不得出租(】一)属于违》法违章建筑的;(二!)不符?合安全、防灾等工】程建设?强制性?标准的;(三—)违反规《定改变房屋使用性】质的;(四)法律、!法规规定禁止出租】的其他情形 【 ,    ! 第八条》租赁房屋的应当【以原设计的房间为】最,小出租单位出租房屋!。人均居住面积不得】。低于本市规定标准 !。   》 : ,   【 厨房—、卫:生间、阳台、地下储!藏室等不得出租供】。。人员:。。居住  【。 , 《 第九条本】市实行出租房屋治】安检:查许可制度从事房】屋租赁的单位或者】个人应当按照要求】接受公安机》关的治安检查—。取得租?赁房屋治安检查【合格证后方可办理工!商营业?。执照、税务》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! :   ?。 , 第】十条本市实行房【屋出租登记备—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!。订立之日起10【日,内出租人应当—向房屋所《在地的基层管理【。。服务机构申请出【租房屋登记备—案并填报下列内容(!一):出租人、承租—人,姓名或者名称、【证件种类《和号码、住》所,地实际居住人—员的姓名、身份证】件种:类和号码、户籍所】在地;(二)出【。租房屋的基本情【况,、租金、租赁用【途和租赁《期限;(三)房屋权!。属证书或者房—屋,来,源证明?;(四)其他需【要,记载的内容 —    】 : ?   ? 出租人—提交:的房屋出租登记【。备案:申请:书,、出租房屋》治安检查合格—证、租赁合》同、身 份证—明,、权属证明等登【记备案材料应当【真实:。、,合法、有效不得隐瞒!真实:。情况或者提》。供虚假材料 【    ! 第十一条基】。层管理?服务机?构应当在受理—登记备案申请之【日起2个工作日【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!形式:审查符合《条件的将审》查报告和申》。请材料一并报送房屋!所在地的《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处—;不符合条件的说】明理由?并一次性《告知需要补足的材料!    ! 《 第十二条》乡(镇)人》民,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应当在收到】审查报告和申请材料!之日起?3个工作日内完成】对申请材料》的实质审查》对申请书填写信【息与:身,份证明、租赁合同】等申请材料的一【致性进行核验符合条!件的将审查报告和申!请材料一并报送房】屋所在地的县(【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!主管:部,门;不符合条件【。的,退回申请材》料并书?面说明理《由  —  【 第?十三条县(区)住房!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应当在收到审—查报告和申请材料】之日起3个工作日】内完成对申》请,材料的复审对符合】下列规定的予以登记!备案并开具房屋租赁!登记备案证明—。。(一:)申请人提交的【申请:。材料齐全并且符合】法定形式;(二)出!租人与?房屋所有权》证书:。或,者其他?合法权属证明记【载,的主体一《致;(?三)不属于》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不!得,出租的房屋 【 :   【 ?   》。 房屋租赁登记备】案证明应《当载明出租人的姓】。名或者名称承租【。人的姓名或者—名,称、有效身份证【件种类和号码出【租房屋的《基本情?况、租?金、租赁用》途和租赁期限等【 《   【 第十四条【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!期内由于《租赁当事《。人、租赁《期限、租赁价—格等发生变》化导致?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!者终止的《出租:人应当自房屋租赁】合同变更或》者终止?之日起5日内—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!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变!更、注销《登记备案《 《   《    ! 房屋》租,。赁合同?期满终止的出租人应!。当自:房屋租?赁合同终《止之日?起5日内《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!管理服务《机,构办理注销》登记备案 】。 ,  》 ?。 ,   变更】、注销登记备案按照!本,。办法第十一条—至第十三《条规定的程》序办:理    ! ? : 第十五条出租房屋!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!负责:房屋所有人将出租登!。记的房屋委托—他人管理《的,应当书面报告—。房屋所在地的 基层!管理服?务机构 》    !   》 ? ,出租人?应当:履行房屋的维修义】。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!设施安?全 ? , ,   ! 第十?六条承租人应当对】其使用行为负责【承,租人应?当,按照合同约定的【租赁用途和》使,用要:求合理使用房屋不】。得擅自改动》。房屋:承重结构《和,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!害其他业主》、使用人的合—法,。。权益 《    】 第十—七条承租《人,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!租人书面同意—    !    】 承租人未经】出租人书面同意【转,租的出?租人可以解除租赁】合同;造成损失的】可以要求承租—人赔:偿损失  】  ? 《。 第?十八条?向境外组织、人【员出租、转租、转】借房屋或者承租人】留住境外人》员,的出租?人、承租人应—当遵守国家》、自治区和本市【有关国?家安全管理的规定】 ?  :  — 第十九条【出租人应当》遵守下列规》定(一)对》承租人?。进,行申报登记登记【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!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!身份证件不得—留宿:无合法?有效身?份证件的人员;(】二)与房屋所在地】公安机关派出—机构签订出租房屋治!安,责任保证书》履行治安责任;(三!)督促承租房—屋的流?动人口及《时办理暂《住登记、申领—暂,住证;?。(四)发现承租人】及其他入住》人员有违《法行为或者犯—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!部门或者其》他相:关部门报告;(【五)对承租人开展】遵纪守法和治安【安全:宣传:;(六)积极协助公!安机关做好防火、】防盗和治安隐患排】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!报告;(七)确保】。出租房?屋具备必要的消【防设施并对房屋进】行日常安全检—查和维护 】 ,  【 第二十条—承,租人:应,。当遵守下列规—定(一)如实说明】租住人数出示本人】及其他入住人员【的,有效身份《证,明并如实申报—租住人?员信息;(二)【入住后及时》。到房屋所在地公【安,机关派出机构办理】暂住证?;(三)不得擅自改!变房屋用途;(【四)不得《利用承租房》屋进行违法》犯罪活动;》(五)发现承租房】屋内有违法行—为,或,者犯罪嫌疑人—的及时?向有关部门报告;】(六:)合理使《。用消防设施;—(七)配合有关部】。门对出租《房屋的?管理:工 作 —    《 第】二十:一条房地产经纪【机构从事房》屋,租赁居间活动应当】书面告知出租人到】房屋所在地基层【管理服?务机构办《理出租房屋登记【备案手?续;提供房屋租【赁经纪委托代—理业务的《房,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代!理出:租人办理出》。租房屋登记、变更】、注销手续 】    】。 ?   《 房?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依!。法从事经《纪服务活动不得规避!或者协助租赁—。当事人规避管理不得!故意隐瞒订立合【同的重?要事实或者提供【虚假情?况损害租《赁当事?人的利?益不得发布虚假信息!或者以其他手段蒙骗!、坑害租《赁当事人不》。得强:。迫出租?或者承租房屋 !    《 , 第【二十二条违反—本办法第七条—。、第十四《条规定的由县(【区,)住房和城乡建【设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!有违法所得的—可处以5000元以!下罚款;对》。有违:法所得的可处以【违法所得1倍以上】3,倍以下?但不超过30—000元的罚款【 ,    — 第二!十三条违反本办法】第十条规《定的由县《(区:),住房和?城乡建设主管—。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个人逾期不改正【的处以1000元以!下罚款;《单位逾?期不改正的处以【1000元以上10!。0,00元以下罚款【    ! 《 第:。二十四条伪造、涂】改房屋租赁》登记备案证明的由】县(区)《住,房,和城乡建设》主管部门注销其证】书并可?处以200元—以上1000元以下!罚款  【 , 第!二十五?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!经公安机关》治,安检:查许可擅自》。开展房屋租赁业【务,的未按规定签署出】租房屋治《安,责任:保证书?的不履行出》。租房:屋治:安责任保证书—规定的治安责任的】以及其他违》反出租房屋治安管理!规定的由《公安机关依照—拉,萨市流动《人口服务管》理,条例及?其他相?关法律、《法规予以处罚—  》  !第二十六条基层【管理:服,务机构、乡(镇【),人民政府、街—。道,办事处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!。部门、公安机关及其!他部门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:直接:责任人?员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—。权、徇?私舞弊的《由其所在《单位或者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】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。事责任   ! ? 第二【十七条本《市廉租房、公共租】赁房等保障性—住房:的租赁管理办—法由市?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!  《 ,。 第【二十八?条本办法《自201《2年8月1日—起,施行20《08年?6月19日拉萨市】。人民政府令第18号!公布的拉萨市房【屋租赁暂行》管,理办法同《时废止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