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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拉萨!市房屋租赁管理【办法  !  :  拉萨市》。房屋租赁管》理办法已经2012!年5月18》日市政?府第4次常》务会议?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!自2:012年8》月1:。日起:施行  — 市长多吉次珠 】 2012年5【月31日 第一】条为加强《。房,屋,租赁管理规》范房屋租赁行—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!人的合法《权益维护社》会和谐稳定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市房地产管理—法等有关法》。律、法规结合本市实!际制定?本办:法 》  : 》 , 第?二条本市行政—区域内房屋租—赁及:    【 【   其监】。督,管理适用本办法 】  《  《。 : 第三条房屋租!赁,应当遵?循平等、自》愿、合法和诚实守】。信,的原则  】  】    《 : 房屋租赁管理【应当遵循管》理与服?务相结合的原—。。则实行属地管—理 :    — , ? 第《四条市、县(区)】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对房屋租赁管理】。工作的?领导建?立健全出租房屋综】合管理?机制:  》  【    住!房和: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】负责房屋租赁市场、!出租房?屋建筑结《。构安全的《监督管理和房地产】经,。。纪的:行业管理 》 ?。   【    】 ,公安机?。关负责出租房—屋的治安管理—、消防管理》租赁当事人的户【。籍管理和承租人的暂!(居)住管理 【  《  ! ,。 , 工商行政】管理部?门负责对《房屋:租,赁经:纪活动进行监督【管理查处利用—出租房屋进行无【照经营、《制售假?冒伪劣产品等违法】行为 —   》 《。   ? , 发《。展,和改革、国土—规划、?卫生、人口和—计划生?育,、民政?、民防、税》务、国?。家安全和城市管理】。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!应当按照各自职责】做好房屋《租赁:的管理工作 !   【    — 乡(镇—)人民政《府、街道办事处【负责对?辖,区内:的出租房屋实—。施监督管《理组织开《展房屋租赁登记【。备案工作 】   — 第五条县(!。区,)人民政府应当在社!区和具备条件的村】建立负责房屋租赁管!理、服务的基层管理!服务机构(以下简称!基层:管理:服务机构)并—保障其工作所—需的:工作人员、经费和】办公场所 】 ,  : , 》    》 基层管理服务】机构承担以》下职责(《一):依法:调查、?统计辖区内的—。房屋租赁基本情况】。;(二)负责—辖区内房屋租赁登记!备案受理工作负责出!租房屋检《查、清理等日常管理!工作;(三)协助】公安机?关做:。好流动人口治安防】 控工作发现—出租房屋存在—治安:、消防隐《患和利用出租—房屋从事违》。法犯罪活动的应【当及:时报告?;(:四)协助工》商、税务部》门办理?房屋租赁的工商【、税务?登记;(五)—为租赁当事人提供】咨询等信息服务【根据当事人》的要:求出具与房屋租赁有!关,的,证明;(六)—督促租赁当事人【遵守国家、自—治区和本市有关房】屋租赁的管理规定 !    ! 第六条租】。。赁房屋的出租人【和承租人应当依法】签,订房屋?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!当包括租赁》当事人基本情—况、出?租房屋基本情况、】租金、租赁期限【、租赁用途》、房屋维修责任、】。物业及?相关费用缴纳—、违约责任等—  》  : 《  《  》市住房和城》乡建设主管部门【应当会同市》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!范文本向社会公布 ! ,    】 ? 第七条《有,下列情形之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】(一)属《于违法违章建—。筑的;(二)—不符:合,安全:、防灾?等,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?准的;(三)—违反规?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!的;:(四)?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禁止出《租的其他情》形 》 , , 》 ?第,八条租赁房屋—的应当以原设计【的,。房间为最《。小出租单位出—租房屋人《均居住面积》不,得低于本市规定标准!  》  》 , ?  : , 厨房》、卫生间、阳台、地!下储藏室等不—得,出租供人员》居住    ! 第九!条本市实行》出租房屋治安—。检查许可制》。度从事房屋租—赁的单?。位或者个人应—当按照要求》接受公安机关—的治安?。检查取?得租赁房屋治安【检查合格证》后方可办理工商【营,业执照、税务登【记证等相关证照 】 :    【。 : :第十:条本市实行房屋出租!登记备案制》度房屋租赁》合同订立之日起【10日内出租人应当!向,房屋所在地的基【层管:理服务机构》申请出租房屋登【记备案并填报下列内!。容(一)《出租人、承租人姓名!或者名称、证件【种类和号码、住所地!实际居住人员的姓】。名、身份证》件种类和号码、户籍!所,在地;(二)出租】房屋的基本情况、】租金、租《赁用途和租赁期限】。;(三)房屋权【。属证书或者房—屋来源证明;(【四)其他需要—记载的内容 【  ?  【    — 出租人提交【的房屋出租》登记备案申请书、出!租房屋治安》检查合格《证、租赁合》同、身 份证明、】权属证明等登记备】案材料应当真实、合!法、有效不》得隐瞒真实情—况或者提供虚—假材料  】。  ? 第十】。一条基层管理服【务机:。构,应当在受理登记【备,案申请之日起2个】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!材料的?形式审查符合—条件的将审》查报告和申请材料】一,并,报送房屋所在地【的乡(镇)人民【政府:。、街道?办事处;不符合条件!的说明理《。由并一?次性告?。知需要补足的材料】    】 , 《 第十二条乡(镇)!。人民政?府、街道办事处应】当在收到审查—。。报告和申请材—料之日起3》。个工作?日,内完成对申请—。材料的实质审查对申!请书填?。写信息与身份证明】、租赁合《同等申请材料的一致!性进行核验符合条】件的将审查》。报告和申请材料一并!报送房屋所在地的县!(区)住房》和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;不符合条件】的退回申请材料【并,书面说明理由 】 :   — 《第十三条《县(区)住房—和,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!当在收到审》查,报告和申请材—。料之日起3个工【。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!料的复审对符合【下列规定的予以登】记备案并开具房屋租!赁登记备《案证明(一)申请人!。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!并且符合《法定:形式;(二》)出租?。人与房屋《所有权证书或者其】。他合:法,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!一致;?(,三,)不属于本》办,法第七条规定—不得:出,。租的房?屋 : :    【    【 房屋租赁登记!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!租人:的姓名或者名称【承租人的姓名或【者名称、《有效身份证件种【类,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基!本情况、租金、租】赁用途?和租赁期限等 !。    — 第十【。四条在房《屋租赁合同有效期】内由于租《赁,当事人、《租赁期限、租赁价格!等发生变化导致房】屋租:赁合同变更或—者终:止的:出租人应当自房【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!终止之日起》5,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!基层管理服务机【构办理变更、—。注销登记《备案 —   ? 》    【 ,房屋:租,赁合:同,期满:终止的出租人—应当自房屋》租赁合同《终止之日起5日内向!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!理服务?机构办理注销登记】备案 —   ?。。   ! , 变《更,、注销登记备案按照!本,办法第?十一条至第十—三条规定《的,程序办理《  》  : 《。 ?第十五条出租房【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!人负:责房屋所有人将【出租登记的房—屋,委托他?人管理的应当—书面报告房屋—所在地?。的 基层管理—服务机构 【 , ,  :   ! 《出租人应当履—行房:。屋的维修义务—并,。确保房屋和室内设】施安全 》    — , ,。 : 第十六》条承租人应当对其】使用行为负责承租人!应,当按照合同约—定,的租赁?用途和使《用要求合理使用房】屋不得擅自改动【房屋承重结构和拆】改室内设施》不得损害其他—业,主、使用人的合【法权益  】  ?。 , 》第十七条承租人转】租房屋的应当经【出租人书面同意 】 ?。   【 ,    】。承租人未《经出:租人书面同》意转租的出租—人,可以解除《租赁合同;造成【损失的可以要求【。承租人赔《。偿损失 —    ! 第十八条向境】外组织、《人,。员出租、转》租、转借房屋或者】承,租人留住境外人【员的出?。租人、承租人应当遵!守国家、《自治区?和本市有关国家【。安全管理的规—。定    】 第十!九条出租《人应当遵《守下列规《定(一)《对承租?人进行申报登记登】记时应当《按照公安机关—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!。身份证?件不得留宿》。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!的人员;(二)与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!派出机?构,。签订:出租房?屋治安责任保证【书履行?。治,安责任;(》三):督促承租房屋的【流动人口及时办【理暂住登记、申【领,暂住证;(四)发现!承租人及其他—入,住人:员有违法行》为或者?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!安部门或者其他相】关部:。门,报,告;(五)对—。承租人开《展遵纪守法和治安安!全宣传;《(六)积极》协助公安机关做【好防火、防盗—和治安隐《。患排查工作发—现问题及时报—告;(七)确—保,出租房?屋具:备必要的消防设施】并对房屋进行—日常安全检查和【维护    ! , 第二十!条承租?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(一)如实说明租住!人数出示本人—及其他?入住人员的》有效身?份证明?并如实申报租住人】员,信息:;(二)入》住后及时到房—。屋所在地公安机【关派出机构办—理暂住证;(三【)不: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!;,(四)不得利用【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!罪活动;(五)发现!承租房屋内》有违法行为》或者犯?。罪嫌疑人的及—。时向有关部》门报告?;(:。六)合理使用消【防设施;(七)【配合有关《部门对出租房屋的管!理工 作 】 ,  : ? , : 第二十《一条房?。地产经纪《机构从?事房屋租赁》居间:活动应当书面告知】出租人到《房屋所在地基层管理!。服,务机构?。办理出租《。房屋登记备案手续;!提供房屋租》赁经纪委托代—理业:务的:房地产经纪机构应】。当代理出租》人办理出租房屋登记!、变:更、:注销手续 —    !。    【 房地产经纪机】构应当依法从—事经纪服务活动【不得规避或》者,协助租赁当》事人规避管理不得故!意隐瞒订立合—同,的重要事实或者提】供虚假情况损—害租赁当事人的利】益不: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者!以其他手段》蒙骗、坑《害租赁当《事人不得强》迫出租或者承租【房屋:    【 — 第二十二条违反】本办法第七条、第十!四条规定的由—县(区?)住房和《城乡建设主》。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》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!可处以5《00:0元:以下罚款;》对有违法所》得的可处《以违:法所得1倍》。以上3倍以下但不】超过300》00元的《罚款 》    ! 第二十三条【违反本办法第—十条规?定的由县(区)住】房和城乡建设主【管,部门:责令限期改正;【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!以,1000元以下罚】款;单位逾期不改】正的处以1000】元以上1000【。0元以?下罚款 —    】 ?第二十四条伪造【、涂改?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!明的由县(区—。)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注销其证书!并可:处,以2:00元以上1000!元,以下罚?款 ?    — 》 第二十五条违反】本办:法规:定未经公安》机关治?安检查许可擅—自开展房屋租—赁业:。务的未按规定签【署出租房屋治安【责任保证书的—不履行出《租房屋治安》责任保证书规—定的:治安责任的以及【其,他违反出租房屋治】安管理规定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】拉萨市流动人口服务!管理条?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!法规予以处罚 【    ! , 第二》。。十六条基《层管理服《务,机构:、,乡,(镇)?人民: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!。住房和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、公安【机关及其他部—门的主?管,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的由【其所在单《位或:者上级主《管,部门依法给予行【政处分;涉嫌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?    【 《第二十七条》本,市,。廉租:房、:公共租赁《房等:保障性?住房的租赁》管理办法由市人民】政府另行《制定:    】 第二十八】。条本办?法自2012年8月!1日起施行20【08年6《月,19日拉萨》市人民政府令第18!号公布?的拉萨市房屋—租,赁暂行管理办法同时!。废止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