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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拉萨市房屋租赁】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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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拉萨市房】屋租赁管理办法【已经2012—年5:月18日市》政府第4次》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】现予以?发布自2《012年8》月,1日:起施行
市!。长多吉?次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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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—5月31日
第】一条为加《。强房:屋租:。赁管理?规范房屋租赁行【为保:护房屋租赁当—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!。社会和?。谐,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,国城市房《地产管理法等有【关法:律、法?规,结合:本市实际《制定: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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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。二条本市行》政区域内房屋租赁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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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监—督管理?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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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三条?房屋租赁应当遵循】平等、自愿、合法】和诚:。实守信的原》。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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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房屋?租赁管理应当—遵,循管理与服务—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!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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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市、县(区!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对房屋租赁》管理工?。作的领导建》立健全出租房—屋综合管理机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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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住房和城乡建设!主管部门负责房屋】租赁市场、出租房】屋建筑?结构安全的》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!纪的行?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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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》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!的治安管理、消防管!理租赁当《事人的户籍管理【和承:。租人的?暂(居)住管理【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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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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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】对房屋?租赁经纪活动进行监!。督管理查处利用【出租房屋《。进行无照经》营、制售假冒伪劣】产品等违法行为
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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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发展?和,改,革、国土规划、卫生!、人口?和计划?生育、民《。。政、民防、税务、】国家:安全和城《。。市管理综合执法【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!。各自职责做好房屋】租赁的管理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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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负责对辖区内的】出租房屋《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!展房:屋租:赁登记?。备案: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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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县(区)人!民政府应当在社区和!具备条件的村—建立负责房》屋租赁管理、—服务的?基,层管:理服务机《构(以下简称基【。层管理?服务机构)并—保障其工作所—需,的工作人员、—。经,费和办公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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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基层管理服【务机构承担以下【职责(一)依法【调查、统计辖区内的!房屋租赁《基本情况;(二【)负责辖区内房屋】租赁登记备案—受理工作负》。责出租房屋检查、】清理等日常管理工作!;(三)协助公安】机关:做,好流动人口治—安防 控工作发【现出租房《屋存在治安、—消防隐患和利用出租!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!动的应当及时—报告;(四)协【助工商、税务部门办!理房屋租赁的—工商、税务登记;(!五,)为:租赁当事人提供【咨,询等信息服务根据当!。事人的?要求出?具与房屋租赁有关】的证明;(六—)督促租《赁当:事人遵守国家、自治!区和本市有关房屋租!赁,的管理规定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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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,条租赁房屋的出租人!和承租人应当依【法签订房屋租—赁合同合《同内容应当》包括:租赁当?事人:基,本情况、出租房屋基!本情况、租金、租】赁期限?、租赁用途》、房屋维修责—任、物业及相—关费用缴纳、违约】责任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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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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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住?房和城乡《建设:主管部门《应当会同《市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制定房屋租】赁合:同示范文本向—社会: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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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七条有下列【情,形之一的房》屋,不得出租(一)【属于违?法违章建筑的;【(二)不符合安全、!防,灾等工程建设强【制性标准的;—(三)违反》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!质的;?(四)?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禁止出租的】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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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租!赁房屋的应当—以原设计的》房间:为最小?。出,租单位出租》房屋人均居》。住面积不得》低于本市规定标【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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厨房—、卫生间、阳—台、地下储藏室【等,不得出租供人员【居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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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九条本市实行【出租房屋治》安,检查许?可制度?从事房?屋租赁的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按照要求【接受:公安机关的治安检查!取,得租赁房屋》治安检?查合格证后方可办】理工商营业执照【、税:务,登记证?等,相关:证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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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条本市》实行房屋出租登记】备案制度《房屋:。租赁合同订立—之日:起1:0日:内出租人应当向房屋!所在地的《基层管理服务—机构申请出》。租房:屋,登记备案并填—报下列内容》(一)出租人、承租!人姓名或者名称、】证件种类和》号码、住所地—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!、身份证件种类【和号码、户籍所在】地;(二)出租房】屋的基本情》。况、租金《、租:赁用途和《租赁期限;(三)】房屋权?。属证书或者》房屋来源证》明;(四)其他需要!记,载的内容
! ,。
【
出】租人提交的》房屋出租登记备案】申,请书:、出:租房屋治安检查合格!证,、租赁合《同、身 份证—明、权属证明等登记!备案材料《应当真实、合法、有!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!或者提供虚假材料】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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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一条基层管】。理服务机构》应当在受理》登记备?案申请之《日起2个《工作日内完成—对申:请材料的形》式审查符合条—件的将审查报告和】申请材料一并报【送房屋所在地的【乡(镇)人民政【府、街?道办事处;不符合条!件的说明理由—并一次性告知—需要:补,足的:材料
【
【 第十二条乡(镇!)人民政府、街道】。办事处应当》在收到审查报告【和,申请材料之日起【3个工作日内完【。成对申请材料的实质!审查对申请书填写】信息与身份证明【。、租:赁合同等申请材料】的一致性进行核【验符合条件的将【审查:报告和申请材料一】并报送房屋所在地的!县(区)住房和城乡!。建设主管部门—;,不,符合条件的》退回申请材料并【书面说明理由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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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三条》县(区?)住房和城乡建设】主管部门应》当在收到《审查报告《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!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!。请材料的复审对【符合下列规定的予以!登记备案并开具房】屋租赁登记备案证】明(一)申请人提交!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!符合法?定形式;(二—)出租人与房屋【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!合法权属证》明记载的主体一致】;(三?)不属于本办法【第七条规定不得【出租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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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房屋《。租赁:登,记备案证明应当载】明出租?人的姓名《或者:名称承租人的—姓名或者《名称、?有效身份证件种【类和号?码出租房屋的基【本情:。况,、租金、租赁用途】和租:赁,期,限,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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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,四条:在房屋租赁》。合同有效期内—由于:租赁当事《人、租赁期》限、租赁价格等【发生变化导致—房屋租赁合同变【更或者终止的—出租人应当自房【。屋租赁合同》变更或者终》止,。之日起?5日内向房屋—所在地的基层管【理服务机构》办理变更、》注销登记备》案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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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—租,。赁合:。同期满终止的出【租人应当自房屋租】赁合同终止之—。日起5日内向房屋】所,。在,地的基层管理服务】机,构办理注销》。登记备案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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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变更、注销登—。记,备案按照本办—法第十一条至第十】三条规定的》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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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】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!屋所有人负责房屋】所有人将《出租登记的房屋【委托他人《管理的应当书面【报告房屋所在地的 !基层管理服务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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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人应!当履行房屋的维修义!务,并确保房屋和室内】设施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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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十六条?承租人?应当对其使用—。行为负责承》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!定,的租赁?用途和使用要求合】理使用?。房屋不得《擅自改动房屋承重】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!不,得损:害其他业主、使用人!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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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承租人转租【房屋的应《当经出租人书—面同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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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!未经出租人书—面,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!以解除租赁合同;造!成损失的可》以要求?承租人赔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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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:向境外?。组织、人《员出租?、,转租、转借房屋或者!。承租人留住境外人】员的出租人、承租人!应当遵守国家、自】治区和本市有关【国,家安全管理的规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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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九条:出租人应当遵守下】列规定(一)—对承租人进行申报】。登记登记时应当按】照公安机关的要求】核对承?租人的?身份:证件不得留宿无合】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!员;(二)与—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!派,出机构签订出租房屋!治,安责任保《证书履?行治安责《任,。。;(三)督促承租房!。屋的:流动人口及》时办:理,暂住登记、》申领暂住《证;(四)》。发现承租人及其他】入,住人员有违法行为或!者,犯罪嫌疑的及时向】公安:部门或者《其他:。。相关部门报告;(五!。。)对:。承租人开展遵—纪守法和治安安全】。宣传;?(六)积极协助公安!机关做好《防火、防盗》和,治安隐患排查工作】发现问题及时报【告;(七)确保出】租房屋具备必要【的消防?设施并对房》屋,进行日常安全检查】和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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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承租人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(一)】如,实说明租住人数【出示:本人:及其他入住人员的有!效,。。身,份证明并如实申报】租住人员信息;(二!。)入住后及》时到房屋所》在地公?安机关派出》。机构办理暂》住证;(三)—不得擅?自改变房屋用途;(!四,)不得?。利用承租《房,屋进行违法犯—罪活动;(五)发】现,。承租房屋内有—违,法行为或《者,犯罪嫌疑人》。的及时向有关部【。。门报:告;(六《),合理使用消防设【施;(七)配合有】关部门对出租房屋】的管理工 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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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:条房地产经纪机【构从事房屋租赁【居间活?动应当书《面告知出租人到房】。屋所在地《基层:管理服务机构办【理出租房屋登记【备案手续;》提,供房屋租赁经纪委】。托代:理业务的房地产经】纪机构应当》代理出?。租人办?理出租房屋登记、】。变更、注销》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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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房地产经纪》机,构应当依法从事【经纪服?务活动不得》。规避或者协助租赁】当事人?规避管理不得故意隐!瞒订立合同的重要】。事实:或者提供《虚假情况损害—租赁当事《人的:利益不?得发布虚假信息【或者以?其他:手段蒙骗、坑害【租赁当事人不—。得,强迫出租《。或者承租房》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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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条违反!本办法第七》。条、第十四条规【定的由县(区)住】房,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《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!的,可处以5000元以!下罚款;对有—违法: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!得1倍以上》。3倍以下但》不超过300—00元?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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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违反》本办法第十条—规定的由县(区)】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;个人》逾期不改正》的处以1《000元以下—罚款;单位逾期【不改正的处以10】00元以《上1:0000元以下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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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】条伪造、涂改房【屋租:赁登记?。备案证明《。的由县(区》)住房?和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注销其】证,书并可处以200元!。以上10《。00元以下》。。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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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五条违》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公!安机关治安》检,。查许可擅自开展房】屋租赁业务的未按】规定签署出租房屋治!。安责任保《证书的?不履行出租房屋【治安:责任:保证书规定》的治安责《。任,的以及其他》。违反出租房屋—治安:管理规定的由—公安机关依照—拉萨市流《动人口服《务管理条例及—其他相关法律—、法规予以处—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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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十六条基层管—理服务机构、乡【(,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办事处、住房和城!乡建设主管》部门、公安》机关及其他》部门的主管人员和其!。他直接责任》人员玩忽职守、【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?或者上级主》管部门依法给—予行政处分;涉嫌犯!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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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七:条本市廉租房、公】共租赁房等保—障性住房的》租赁:管理:办法:由市人民政府另行】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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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本办法自—2012《年8月1《日起施行2》。008年6》。月19日《拉萨市人民政府【令第:1,8号公布的拉萨市房!屋租赁暂行管理办】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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