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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章 竣工!验收应具备的—基本条件
第!六条 》进行竣工验收必须】符合下列要求
】 : (?一):生产性项《。目和辅助公用设施】已按设计要求建成】能,满足生产需要符合】工程竣工技术—规范及质量要求;】
: : (二)主要工艺!设备:及,其配:套设: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!格形:成生产能《力能够生产出—设计文件所规—定产品;
! (三)环》境保护、职业安全卫!生和消防《。设施等按《设计要求与主体工】程,。同时建成使》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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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生产设备—工作:能适应投产需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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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)必《要的生活《设施:能,适应投产的需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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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【)非:。生产:项目按设《计文件建成符合【工程竣?工验收规范及质【量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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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— 大中《型项目中能》够独立形成生—产能:力、发挥效益的单】项,工程达?到上述标准的可【以分期验收、分【。期投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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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 有的项目已形【成部分生产能力但】由于多?方面的原因期—近不能按原设计规】模续建?的应报经原审—批机关批《准从实际情况出【发,可缩小规《模对已经完成的【工程:和设备?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!定,资产并核定新—增加的生产能—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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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有《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!程基本具备竣工验收!。。条件只是零星土建、!。少数和非《主,要设备未按设—计文件规定》的,内容全部《建成又不影响投产】和正常使《用,亦可组织竣工验收】办理交付手续在验】收时对剩余工程和设!。。。备应按设计留足投】资限期?完,成有的项目投产初】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!能力所规定》的,质,量,不,应因此拖延》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!资产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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