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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?。贵阳市新建住宅区】治安防范《设施规划管理暂行】规定: 第一【条 为了加强—对,新建住?。宅区(含《住宅小区、住宅【组团)治安防范设】施规划?管理根?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,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!定 第【。二条 本规定适用!于,本市行?政区域?内新建住宅区治【安防范设《施的规划管理— 第三条 ! 本规定由市城市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组织实【施,     公【安、:建,设、:房管等?相关部门应》当按照职责》。协助做好新》建住宅区治》安防范设施的监【。督管理工作 ! 第四条《。。。 , 城市规划》管理部门在》审批新?建住宅区项目规【划设计总《图及建筑单体方案时!应当按国家》。有,关规范明确住宅区】。值班室、警务—室等治?安管理用房的—位置及?面积住?宅组团入口处应当设!置治安值班》室建:筑,面积按1《5M2~25— M2?、层数一层控—制 住宅》小区级?以上住?宅区:应当设置《警务:室建筑面《积按1 5》 M2、层数一层】控制 — ,第,五条 建设住宅】。组团应当在住宅组】团外:围设置美观、—实用、?透空式围《墙 第【六条 建设单位应!当在新建住宅区内】设置:。符合国家技术规【范的闭路监》控系统、楼》宇对讲系《统有条件的应当设】置电子报警系统等治!安防范设施治—安防范设施应当与】住宅:主体工程同时—设计:。、同时施工》、同时?验收 》 第七条 已】建成使用《的原有住宅》区应当逐步完善【治安防范设施— 》第,八条 本》规定自2005年】8月1日起开始【施行 关于!贵阳市新《建,住宅:区治安防范》设施规划管理暂【行规定的说明— , : 一、制《定的必要性  】   随着本市【城市社会经济不断发!展和城市建设步【伐的加快城市整体实!。力、:城市整体环境、城】市,整体形象大幅得【到提升和改善城【市新建住宅区大【量投:入使用人民群众【在物质生活》水平不?断提高和《。改善的同时》对新建住宅》区治安防范》。提出了更高的—要求中央综洽委【、国家建设部早在】2003《年就下发了》关于进一步》做好建设系统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!作的通知明确—提出要加强治安防范!设施:的建设结合本市创】建"平安贵阳—。''工程、》加强综合治理、营】造和谐社会的新形】势为确保业主—的居:住安全?制定贵?阳,。市新:建住:宅区治?安防范设施规—划管:理暂:行规定(以》下简称规定)—十分必要 【 二、制定!依据和过程  】 , , (一)制定依据】   《     》 1.中华人民【共,和,国,城市规划法; 【    《    《 ,2.城市居》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】(GB5 0—1 :80-93); 】  :  :     3—.贵阳市城》市规划管理条例【    》 (:二,)制定过程根据中】央综治委《、国家建设部—。关于进?一步做好《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!合治理工作的通知】精神按照中共贵阳】市委、?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!实施创?建,"平安贵阳》",工,程的意见(筑党发[!20:04]16号)以】及贵阳市社会治【安防:。控体系?建设主要工作—责任分?解表的通知(筑【综治办[2》005]3号—),的要求市规划—局于20《05年?3月:成立了?规定的起草小组4】月初完成了规定【初稿并于4》月,8日、4《月1 4日两次征求!市法制、《公安:、建设、房管等【部门的意见》经反复修改数—易其稿形成规定送】审稿市政府法制【办会同市规划局【。于4月2《0日就送审》稿征求了市》公安、建设、房【管等部门《的意见经充分论证修!改形成草案已经【。。2005年6—月6日市政》府常务会议通过 ! : 三、需【要,说明的问题  】   (一)—关,于"住宅区"概念】的界定  —   根《据国标城市居—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】(GB5018【0-93)住宅区】按居住?房数或人口规模可分!为住宅?区、住宅小区、住】宅组团三级住宅区泛!指不同居住》。人口规模的居住【生活聚居地》和特指城市干—道,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!并与居住人口—规模相对应配建【有一整套《。较完善的、能—满足该区《居民物质《与文化生活所需的】。公,共服务设施》的居住生活》聚居地住宅区—。人口规模一般—为30000~5】。0000人户—数]_0000~】l 6000户【;住宅小区人口【规定一般为1 0】0,00~1 5000!人户数3《00:。0,~5000》户;:住宅组团人口—一,。般为1 000~3!000人户数为30!0~1 《000户《     —(二)关于规定的】适用:范围 ?     规定适】用范围是指本市行】政,区域内新《建住宅组团级以【上规:模的住宅区对已建】成入住的原有住宅】区,应当逐步完善—治安防范设施  !   (三)关于】闭路监?控,系统、楼宇对讲【系统、电子报—警系统等《治安防范设施—设置 ? ? :   ? 为了确保新建【住宅区的《安全规?定规定了《建设单位应在—新,建住:宅区设置《闭路监控《系统、楼宇对讲系】统有条件的》可建立电《子报警系统等治安防!范设施并与住宅主体!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!施工、同时》验收对已建成—使用的住宅区应当逐!步完:善治安?防范设?施从硬件设》置上保障居住安【全 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