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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】阳市新建开发项【目建:设“雨污分流”【排水系统《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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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贯:彻落实市委》八届:八,次全会、市十二届】人大五次会议精【神纵深推进我—市生态?文明城市《建设争创国家卫【生城市?、国家环境》保护:模范城市现对我【市新建开发项目【建设"雨《。污分流"《排水系统规划—管理作出《如下规?定
《 ?一、规划《管,理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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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新建开发项目的【雨污分?流排水系统》必须纳入给》排水系?统及:竖向规划同步设计】、同:步报:批并与项目开—发同步?实施、同《步验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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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规!划管理范围和对象】
? 贵阳市【城市总体规》划确定的中心—。城区范?围,内所:有新建开发建设【。项目均?应按照本通知执行】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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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【。规划管理《。措施
】 (一)新建项目土!地出让前应当对项目!排水:系统进行专题论证并!将其纳?入土地出《让规划技术》指标及规《划设计条件一并【提供作为土地出【。让的组?成要:件
!(二)建设》单位在进行》新,建项目?设计时应当按照规】。划设计条件和国【。家相关规《范标:准将项目"》雨,污分流"排》水系统?。纳入项目整体给排水!系统:规划设计方案同步设!计并:与其他申《报资料一《并报请规划主管部门!审查
》 ?(三)规《划,主,管部门在进》行项目审查》时应当?对项:目"雨污《分流"排水系统进】行审查对《未进行?"雨污分流"排【水系统设计》或设计不符合—相关技术指标—。和,规范的不得办理项目!相关规划许》。可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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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建!设,单位在项《目实施过程中应当】同步建设"》。。雨污分流"排水系】统并纳入《项目批后管》理工程隐蔽前应当向!规划主管部门申【请检验未按规划审批!方案同步建设的【规划主管部门不得】进行:规划竣工《核,实
(五!),建设项?。。目竣工?后建设?单位在报送相—关竣工?资料:时应当?附有含"雨》污分流"《排水系统的》。项目给?排,。水,系统竣工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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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】对,未取得?土地使用权的新建项!目均应按照本通知有!关规定执行本通【知自发布之日起【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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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—市规划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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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〇】年二月二《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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