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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—市新建开发项—目建设“雨污—分流”排《水系统?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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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为贯彻《落实市委八届—八次全会、市十【二届人大五次—会议精神纵》。深推:进我市生态文明城】市建设争创国家【卫生城?市、国家环境保护模!范城市现对我市【新建开发项目—。建设"雨污分流"】排水系统《规划管?。。。理作出如《下规定?
—。一、规?划管理原则
! 新建》开发项目的雨污分】流排水系《统必须纳《入给排水系统及竖向!规划同步设计、同】步报批并与项—目开发同步实—。施、同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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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二、规划管理范围!。和对象
! 贵阳市城》市总体规划确定的】中心城区范》围内所?。有新建开发建—设项目均应按照本】通,。知执行?、
》 :三、规划管理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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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新!建项目土地出—让前:应当对项目排—水系统进行》专题论证《并将其纳《入土地?出让规?划,技,术指标及规划设计条!件一并提供作为土地!出,让的:组成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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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(二)建《设单位在进行新【建项目设计时应当】按照规划设》。计条件和国家相关】规范标准将项目"雨!污分流"排水系统纳!入项:目整体?给排水系统规—划设:计方案?同步设计并与其【他申报资料一并报】请规划主管部门【审查
《 (》三)规划主管—部门在进《行项目审查时—应当对项目》"雨:污分流"《排水系?统进:行,审查对未进行—"雨污分流"—排水系统设计或设计!不符合相《关技术指标》和规范的不》得办:理项目相《关规划许《。可,手续:
(【四)建设单》位在项目《实,施过程中应当同步建!设"雨污分流—"排水系统并纳入】项目批后管理工【程隐:蔽,前应当?向规划主管部门【。。申请检验未》按规划审《批方案同步建设的规!划主管部《门不得?进,行规划竣工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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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【)建:设项:目竣工?后建设单位在报送相!。关竣工资料时应【。当附:有含"雨《污分流"排水系【统的项?目给:排水系统竣工资料】
(六】),对未取?得土地?使用权的新建项目】均应按照本》通知有关《规定执行本通知自】发布之日《起实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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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贵阳市规划管理!局
】二〇一〇《年二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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