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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【市南明河绿》线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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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。条 为了加强南【明河:沿岸的景《观保护严格控—。制沿河两岸建—设,确保:南明河水清、—岸绿、景美根—据贵阳市城市—总体规?划(1996-20!10年?。)、防洪规划及【有关法律、法规制定!本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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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制【定和实施《。南明河绿线规划【在南明河《绿线保护《范,围,内进行建设必—须遵:守本规定
! 本:规定:所称南明河》绿线是指南明河【两岸绿化用》地的控制保护—线
第三】条 本?规定:。确定南明河绿线保护!范围上游从花溪水】为大坝?起下游至乌》当大桥止《南,明河:两岸:绿线保护宽度—结合水源保护、景】观要求及两岸建设】情况现状按四段进行!规划控制;
【 (》一)花溪水库—大坝至龙王庙—段河岸两《。侧绿:线保护范围按河岸线!二级堡坎《各退50米》控制其中未建二级堡!坎的河段两侧—保护范?围以河?道中心线两侧各退】7,0米控制
【 (《二)龙王庙至五眼】桥段河岸两》侧绿线保护范围按】河岸线二《级堡坎各退20米】控制
— (三)五眼【桥至:水口寺大桥段河岸两!侧绿线?保护范围按河岸线】二级堡坎不少于20!米控制
!(四)水《口,寺大桥?至乌当大《桥段河岸两侧绿线保!护,范围按照河道中心线!两,侧各退60米控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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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南明河》支流市西《河、贯城河、小车】河、陈亮河、—麻,堤,河的:保,护范围按《贵阳: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!规定:。控制:
第四条【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!南,明,河绿线保护范围内的!规,划管理工作》
— 市林业》绿化主管部》门负责南明河绿线规!划实施的日常监督】和管理
第!。五条 市、区人民】政府:。应当组?织有关部门》和市民在南明河绿】线保护范《围内植树、种、扩】。。大森林覆盖面积增】。加植被保持水土【
《 第六条 南明【河绿线保《护范围内严格控制】建设项?目不:得进:行与:南明河绿线保护无关!的任何项目的开发建!设
第【七条: 在:。南明河绿线保护【范围:内,进,行防:洪、污?水,处理、截污、—绿化及小品建筑等市!政公用设施建设必】须报经贵阳市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查《两间并?。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!动,工建:设
第八】条 南明《。河绿线保护范围内违!。法修建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和—历史遗留的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除文物古迹、市政】公用设施外由城市】管理行?政主管?部,门按照?南明河绿线规划【要求逐步清理—拆除
— 第九条 在南明】河绿线保护范围内】动工建设与南—明河绿线保护—无关项目的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市规划法、【贵阳市城市规—划管理条例、贵阳市!城市规划管理行政】处罚规定(试行)】的规定予以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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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破坏绿】化及设施《的按照?城市绿化条例、【。贵州省绿化条例贵】阳,市绿化条例》的规定处罚》
》第十条 在南明【河绿:线保护范围内越【权审批建设项—目的其行《政审批文件无效【对,违法审批的直—接责任人由其—所在单位《。或者:上级主管硬骨—头给:予行政处分
】
, ,第十一条《 本规定由市人【民政府法制机构负】责解释
】第十二条 本规【定2002年—11月1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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