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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贵阳市建设工】。程,规划批?后管理规定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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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进!。一步规范我市城市规!划建:设预防和防》。。止违反城市规划建】设行为的《发生保?。护,管理相?对人:的合法权益特制【定本规定
!第一条? 为了加强城】市规划批后管理工作!规范建设与管理行为!。保证城市规划—的,顺利实?。。施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,城市规划法、贵阳市!。城市:规,划管理?条例等法律》、,法,规、:规章制定本规—定
第二】条 《贵阳市?城市:规划区范《。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!规划批后《管,理应当遵守本规【定
第三条! 本规定—所称的?规划批?后管理是指贵—阳市:城市规?划区范围内各项建】设工程的规划—验,建筑灰线《、验基?槽、验基础、验【地下(半地下)【层顶层、《裙楼:和顶层主体封顶、】。规划竣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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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 实施规划》批后管理跟踪检【查,的内:容,应当与城《市规划主管部—门批准?的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?(,副本)及图》纸相一致《包括用地范》围、:拆迁:范围、建筑间距【、出入口、建筑层数!、建筑高《度,、,停车:位、使用性》。质,、建筑密《度、容积率、建【筑单体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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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【 :贵,阳市规划管理局与城!市综合执法》局共同?负,责,本市城市《规,划区:范围:内建设工程》的规划批后管理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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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对建设工程实!施规划批后管理按】照,平时不定《时,跟踪检查与》工程建设固定阶段检!查验收相结合—的方法实施
】 平时不—定时:跟,踪,。检查由城市综合【执法部门组织—。实施;城市综—合执法部《门,对,。在,建项目?。实施不定时跟踪检】查对永久性建—设工程不得少于【三,次;对户外》广告:设,置、:临时性建筑物、构筑!物不:得少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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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—设,工程固定阶》段检查验收由—局项:目责:任人牵头与城—市综合执法部门【项目责任人共同实】施
第六条! ?。建设单位《(个人)领》取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(副本)—的,同时领取贵阳市建】设工程规划批后跟】踪管理表(以下【简称建设工程跟【踪表)建《设工程?跟踪表作为核发建设!工程:规划许可证》(正本?)的依?据,之一
第】七条: 在核发建设】工,。程规划许可证(副】。本)前项目经办人】应完成用地范围内】的拆迁核查及建设工!程放、验《灰线完?成用地范《。围内拆迁《建筑灰线检》验合:格后方可按》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(副本)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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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八?条 建设单【位(个人)应当在】建设工程基槽开【挖完:毕后委托原放线【。测绘单位进行验【槽持验?槽资料?书面向规划管理【部,。门,申请:验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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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 建:设单位(个人)应】当在:建设工程基础施工完!毕准备进《行首层(《含地下?室)施?工前书面向规划管】理部门?申请验基础
! 第十条 建设!单位(?个人)应《当在完成地下(【半地下)层顶层【、,裙楼和主体》结合封顶《进入:。下层施工前书面【。向规划部门申请【检验:。
第十一条! 城市规划部【门项目责任人在接到!建设单位《阶段检验《申请后应根据建设单!位申请事项协调相关!部门:人员在3个》工作日内(》节假日顺延)完成】。检验并将阶段检验】结果现?场填入批后》管理跟?踪表并?与建设单《位,双方在批后管理【跟踪表上签字认可经!检验合格的现场书】面通知建设单位继续!下步施?工;检验不合格的】项目经办人》应现场书面通知建】设单位?进行整改并依—据相关规定》对其违规建设行为】进行处理;》经过整改检验合【格并完成《相关处理《后再在批后》管理跟踪《表上双方《签字认可并书面通】。知建设单位继续下步!。施工
第】十,二条 建设工】程,竣工后建设单位【。(个人)应当向【规划管理部门申【请竣工验《收
》 建设单位—(个人)《。。申请建设工程规【划竣工验收》应当符合下》列要求
】。 1、完成批—后跟踪管理》。所有阶段检验经【检验合?格;对?有违规行《为的已接受并完成相!关处理;
! 2、完成项目范围!内所有单体建筑、】室外配套设》。施、道路硬化、【环境绿化、配套公】。建等施工;
【 《3、完成规划拆【迁范围内应拆迁的】旧建筑和临时建筑】的拆除;
— 4、委托测!。绘部:门完成竣工测量;】
? ?5、申?请换发正本时应提】供下列材料
】 (一)竣工验!。收换发正本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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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》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(副《本)及附图》原件;
【 (?三,)1500竣工【实测地形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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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四)建设》工程批后管理—跟,。。。踪表;
【 (五)建设用地!规划:许可证及土地预登记!证(含图)》。复印件;《
《。。 (六)建—设,。工程竣工图纸一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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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规划管?理部门?应当:在收:到申请报告和有关资!料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完成建》设工程竣工验—收经验收合格后按】程,序换发建设》工程:规划:许可证(正本—),验收:不合格的书面通【知建设进行整改【并,。对其违规行为—根据贵?阳市城市规划管理行!政处罚规定(试【行)进行处理
!。
第十三条 【 :建设单位《(个人)未申—请中间查验或未【按查核处理》意见整改后》违反城市《规划不?履行行政处罚规划】管理部门不予换发】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,证(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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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条 》 ,对单栋?建筑面积在》10:00:平方米以《下或多栋总建筑面积!在30?00平?方米:以下(包括个人【危旧私房《)的建设《工程项目只进行建筑!灰线、?基础及首《层封顶?检验项目竣工后直】接申:请规划?竣,工,验收换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(正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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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【 户外?广告:设置的?。批后管理
— 《申请设置的户—。外广:告项目经我》局审:批同意后给申请【单位核发规划建设】许可证?(筑:。规管(?广)字第*》号)复印件(原件】。。随档案?资料)由《城市综合《执法部门《按照:贵阳市户外》广,告设施设《置审批规定负责督促!申请单位在规定期限!内按审批要求—完成户外《广告设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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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—。请单:位在完成设置—后向我?局申请验收项目【经办人?应及时会同城管【部门项目责任人组】织验:收验收时应》。根据原审批设置要】。。求核查设置位置、】形式及尺寸和设置期!。限是否与原审—批一致经验收合【。格的发给申请单位】户外广告规划建设许!可证(筑规管—(广)?字第*号)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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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六条 —临时建?筑经市规划》局审批同意建—设后:建设单位《凭临:时建筑规划》。建,设许可证(筑规管】(临)字第》*号)?复印件(原件随【档案资料)》进行开工建设—由城:市综合执法部门负】责临:时建筑建设过—。程的跟?踪,。检查
》 建设单位完】成临时建筑建—。设后向市规划局申】请,验收规划部》门项:目经办人《收,到申请后应在—3个工?作日:内及时协调》城管:部门项目责任—人组织验收验—收时应根《。据原审批设置—。要求核查建》设位置?、平面尺寸、层数及!高度是否《与,原审批一致经—验收合格的发给建】设,单位:临时建筑(》构筑物?)规:划建设许可》证,(筑规管《(临)字第*号【),原件
— 临时建筑期满】建设单位应》在许可证有效—。期,。内自:行拆除如《需延期建设单—位应按相关》规定在许可》。证有效期内》办理:有关规划《。手续如不按规定在期!满前予以拆》除将根据贵阳市【城市规划管理—行政处罚规定(【试行)按《违章建筑予以处【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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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—时建:筑,期满前规划部—门项目责《任人应及时督促建】设单位及时拆除或完!善相关手《续如不按期拆除【或,完,善相关手《续的应及时》按,违章建筑上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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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。 : 建设单位应—当,在施工场地的主要入!口,处明显位置按规【定形式公开》展,示建设工程规划许】。可证(副《本)放大复印件、规!划批准的《1500建筑总平】面图等内容》接受有关部门和【人民群众《的监督
】。 规划管理部门【工,作人员玩忽职—守、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》的由有关主管部【。门给予?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《后贪污?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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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八条 本规!定由贵阳《市规划管《理局负责《。解释
【第,十九条? , 本?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各区、县(市)】。规划管理部门按照】本规定开展规划【批后: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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