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: :。 : , : 贵阳市建设工程】规划:批后管理《规,定 :     为!了进:一步规?范,。我市城市规划建设】预防和防《止违反?城市规划建设—行为的发生保护【管理相?对人的合法权—益特制定本规定【 《 ,。。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城市规》划批后管理工—。作规范建设与—管理行为保证城市规!。划的顺利实施根【。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城市规划】。法、贵阳市》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!。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制定本规定— : : 第二?条 贵阳市城市!规划区范《围内各?项建设工程的规划】批后管理《应当遵守本规定【  ? 第三条 本!规定所称的规—划批后?管理是指贵阳市城】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!建,设工程的规划验建】筑灰线、《验基槽、验基础、】验地下(《半,地下:)层:顶层:、裙楼和《。顶层主?体封顶、规划—竣工:。验收 【第四:条 实施规划】批,后,管理跟踪检查的内容!应当与城市规划【。主管部?门批:准的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(》副本)及图纸相一致!包括用地范围—。、,拆迁范围、建—筑间距、出入—口、建筑层数、建筑!高度、停车位、使用!性质、建筑密度【、容积率、》建,筑单:体等 》。 第五条 贵!。阳市规划管》理局与?。城市:综合:执法局共同负责【本市城市规》划区范围内建—设工程的规划批【后管:理工作   【。  对建《设工程实施规划【。批后管理按照—平时不定时跟—踪检查与工》程建设?固定阶段检查—验收:相结合?的方法?实施    【 平时不定时—跟踪检?查由城?市综:合,执法部门组织—实施;城市综—。。合执法部门对—在建项目实》。施,不定时跟踪》检查对?永久:。性建设工《程不得?少于三次《;对户外广告设置】、临时性建筑物、构!筑物不得《少一次     !建设工程《固定阶段《检查验收由》局项目责任人牵头与!城市综合执法部【门项:目责任人共同实施】 , 第六条 ! 建设?单位(个人》)领取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?证(副?本)的同时》领,取贵阳市建》设工程规划批后【。跟踪管理表(以【下,。简称建设工》程,跟,踪,表)建设工》程跟踪表作为核【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(正本)的依据】之一 第】七条 在核【发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(?副本)前项目经【办人应完成用—。地范围内的拆—迁核查?及建设工程放、【验灰线完成用地范】围内拆迁《。建筑灰线检验合格】后方可按程序核发建!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(副本);】 第八【条 建设单位(!个人:)应当在建设工程基!槽,开挖完毕后委托原】放线测绘单位进【行验槽持验槽资【料书面向《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验!槽 ? 第九条 】 建设单位(—个人)应当在建【。设,。工程基础《施工完毕准备进行】首层(含地下室)施!工前书面向规划管理!部门申请验》基础 第】。十条 建设单位!(个人?)应当?在完成地下(半地】下)层顶层、裙【。楼和主体结合—封顶:进入下层施》工前:书面向规划部门申】请检验 】第十一条 城【市规划部门项目责任!人在接到建设单【位阶段检验申请后应!根,据建设单位申—请事项?协调相关部门人【员在3个工作—日内(节假日顺延】)完成检验并将【。阶段检验结果现【场填:入批后管理跟踪表并!与建设单《位,双方在批后管—理跟踪表上签字认】可,经,检验:合格的现场书面通知!建设单位继续下【步施工;检》验不合格的项目经】办人应现场书面通知!建设单?位进行?整,改并:依据相?关规定对其违规建】设行:为进行处《理,;经过整改检—验合格并完成相关】处理后再在批后管】理跟踪?表上:。双方签?字,认可并书面》通知:建,设单位继续》下,步,施,工 第十二!条 ? 建设工程竣—工后建设单位—(个人)应》。当向规划管理部门申!请竣工?验收:     —建设单位(个人)申!请建设工《程规划竣工》验收应当符》合下列?要,求  《   1、完成【批后跟踪管理所有】阶段检验经检验【合格:;对有违规行为的】已接受并完》成相关处理;  !。   2、完成项】目范围内所有单体】建,筑、:室外配套设施、【道路硬?化、:环,境绿化、配套公建等!施工:。; :     》3、完成规划拆迁范!。围内应拆迁的旧【建筑和临时》建筑的拆除》;    — 4:、委托测绘部—门完成竣工测量【;   》  :5,、申请换发正—本时应提供下列材】料 ?    《(一)竣工验收换发!。正本报告; 【    (二—)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(副—本):及附图原件; 【。    《 (三?)1500竣工【实测:地形图; 》  :   ?(四)建设工程批】后管理跟踪表; 】     (五【)建设用地规划【。许可证及土地—预登:记证(含图)复印件!;     【(六)?。建设工?程竣工图纸一套 ! , ,   规划》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!申请报告和有—。关资:料之:日起10个工—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!竣工验?收经验收合格后按】程序换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(》正,本)验?收不合格的》书面通?知建:设进:行整改并对其违规】行为:根据贵阳市城市【。规划管理行》政处罚规《定(:试行)进行处理 】 第十三条】 建设单位(个!人):未申请中间》查验或未按查核处理!意见整改后违反【城市规划不履行行政!处罚规?划管理部门不予【换发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(正—本) 《。 , :第十四条 对单!栋建筑面《积在1000平方】。米,以,下或多栋总》建筑:。面积在3000平】。方,米以下(包括个人】危旧私?房)的建《设工程?项目:只进行建筑灰线、】基础及?首层封?顶检验项目竣工【后直接申请规—划竣工验收换发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(,正本) 》 第十五条【 户外广》告设置的批后管【理     【申请设置的户外【广,告项目经我局审【。批同意后给申请单】位核发规划建—设许可证(筑规【管(广?),字第*号)复—印件:(原件随档案—资料:)由城市综合执【法部门按照贵阳市】户外广告设施—设,。置审批?规定负责《督促申?请单位在规定—期限内按审批要【求完成户外广告【设置  》  : 申请单位在完【成设置后向我局申】请验收项目经办人】应及时会同》城管部?。门项目责任》人组:。织验收验收时应根据!原审批?设置要求核查设【置位置、《形式及尺寸和设置】期限是否与原—审批一致经验收合】格的发给申请单【位户外广告规—。。划建设许《。可,证(筑规管》(广)字《第*号)原件 【 : 第?十六条? , 临时《建筑经市规划局审批!同意建设后》建设单位凭》临时建筑规划建设】许可证(筑规管(】临)字第*》号)复印件》(原:件随:档,案资料)进行开工建!设由城市综合—执法部门负责临时建!筑建:设过程?的跟踪检查》   《  建设单位完【成临时建《筑建设后向市规划局!。申请验收规划—部门项目经》办人收到申请后【应在3个工作—日内及时协调城【管部门?。项目责任人组—织验收验收时应【根据:原审批设置要求核】查建设位置、平面尺!寸、层数及》高度是否《与原:审批一致经验收合】格的发给建设单位临!时建筑(构筑物)】规划建?设,许可证(《筑规管(临)字第】*号)原件  】   临《时建筑?期满:建设:单,位应:在许可证有效期内】自行拆除如》需延期建设单位应按!相,关规定?在许:。可证有效期内办理】有关:。规,划手续如《不按规定在期—满前予以《拆除将根据贵阳市城!。市规划管理行—政处罚?规定(试行)按违】。章建筑予以处—理  《   临时建筑期满!。前规划部门项目【责任人应及时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】拆除或完善相—关手:续如不?按期拆除或》。完善相关手续的应及!时按违章《建筑上报处理 ! 第十七条— 建设单位应当!在施工场地的主【要,入,口处:。明显位置按规定【形式公开展示建【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(【副本)放大复印【件、规?划批准的1500建!筑总平面《图等内容接受—有关部门和人民群】众的监督《。     —规划管?理部门工作人—员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、徇《私舞弊的由有关【主管部门《给予行?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后贪污追究】刑事责任 》 , 第《十八:条 本》规定:。由贵阳市规划管理局!负责:解释 — 第十九条 】本规定自发》布之日起施行各【区,、县(市)规划管】。理部门按照本规定】开展规划批》后管理工作 【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