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贵阳市建—设工程规划批后【。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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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【进一步规范我—市城市?规划建设预防—和防止违反城市规】划建:设行为的发生保护管!理相:对,。人,。的合法权益特制定】本规定
第!一条 为了【加强城?市规划批后管理工】作规范建《设与管理《。行为保证城市规【划的顺利《实,。施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城市—规划法、贵阳市【城市规划管》理条例等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?。制,定本规定
】。 第二条 》 贵阳市城市【规,划区范围《内各:项建设工程》的规划批后管理应当!。遵守本规《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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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: ,本规定所称的规【划批后管理是指【。贵阳:市城市?。。规划:区范围内《各项:。建,设工程的规》划验建筑《灰线、?验基槽、验基础【、验地下(半地下)!层顶层、裙楼和顶层!主体:封顶、规划竣工验】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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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条 : 实施规划批后】管,理跟踪检查的内【。容,应当与城市规划【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!工程规划《许可证(副》本)及图纸相一【致,包括用?地范围、拆迁范围】、建筑间距、出入】口、建筑层数、建】筑高度、停车位、使!用性:质、:建筑密度、容积率】、建筑?。单体等
第!五条 《 贵阳市规划—管理局与城市—。综合执?法局共同《负责本市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建设工程的规划【批后管理工》作
》。 对建《设工程实施规划批】后管理?按照:平时:不定时跟踪》检,查与工程建设固【。定阶段检查验—收,相结合的《方,。法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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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时不】。定时跟踪检查由【城市综?合,执,法部门组织实施;城!市综合执法部—。门对在?。建项目?实施不定时》跟踪检查对永久性建!设工程不得少—。于三次;对户—外广告设置、临【时性建筑物、构【筑物不?得少一次
! 建设工程固—。定阶段检查验收由局!项目责?任人:牵头与?城市综合执法部门】项目责任人共同实】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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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条 建设!单位:(个人)领取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》证(副本)的同【。时,领取贵?阳市建设工程规划】批后跟踪《管理:表(: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跟!踪表:)建:设工程跟踪》表作为核发建设【工程规?划许可证(正—本)的依《据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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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七条 在核【发建设工程》规划:。许可证(副本)【。前项目经办人应完成!用地范围内的拆迁】。核查及建设工程放】、验灰线完》成,用,。地范围内拆》迁建筑灰《线检验合格后方可按!。程序核发《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(副本!);
第】八条 建设【单位(?。个人)应当在建【设,工程基槽开挖—完毕后委托》原放线测绘》单,。位进行验槽》持验槽资料书—面向规划管》理部门申《请验:槽
第【九条: , 建设《。单位(个《人)应?当在建设工程—基础施工完毕准【备,进,。行首层?(含地下《室)施工前书—。面向:规划管理《部门申请验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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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【 建设单位(】个人)应当在完成地!下(半地下)层顶层!、裙楼和主体结合封!顶进入?下层:施工前书面》向规划部门申—请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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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 城《市规划部《门,项,目责:任人在接到建设【单位阶?段检验申请后应根据!建设单位申请事项】协调相关《部门人员《在3个工作日内【(节:假日顺延)完—成检验并将阶段检验!结果现场填入—批后:管,理跟踪表并》与建设单位双方在批!后管:理,跟踪表上签字认【可经检验合格—的现场书《面通知建设单位【继续下?步施:。工;检验不合格的】项目经办人应现场书!面通知建设单—。位,进行整改并依—据相关规定对其【违规建设行为进行】处,理,;经过整改检验合】格并完成相关—处理后?再在批后管理—跟踪表?上双方?签,字认可并书面通【知建设?单位继续下步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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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【条 建设工程竣!工后建设《单,位(个人)》应当向?规划管?理部门申请竣—工验收
》 建设单【位(个人)》申请建设《。工程规划竣工验收】。应当符合下》列要求
【 1、完成—批,后跟踪管理所有阶段!检验:经检验合格;对【有,违规行为的已接受并!完成相关处理—;
? 2、完成项!目范围内所》有单体建《筑、:室外:。配套设施、道路硬化!、环:境绿化?、配套公建等施工】;
》 3、完》成规划拆《迁范围内应拆迁【的旧建?。筑和临?时建筑的《拆除;
— 4《、委托测绘》部门完成《竣工测量;》
5、】申请换发正本—时应提供下》列材料
》 《(一)竣工验收【换发正本报告;
! (二)建】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《(副:本)及附《图原件;
【 : (:三)15《00竣工实》测地形图《;
(】四)建设《工,。程批:后,管理跟?踪表;
— , (五《)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:证及:土地预登记证(【含图)复《印件;
!(六)建设》工程竣工图纸—一套
【 规划《管理部门应》当在收到《申请报告《和有关资料之日起1!。0,个工:作日内?完成建设工》程竣工验收经验收】合,格后按程序换发建设!工,程规划许可证(正本!)验收不合格的【书面通知建设进行整!改并对其《违规行为根据贵阳】市城市?规划管?理行:政处罚规定(试【行)进行处理—
《 ,第十:三,条 建》设单位(个人)未申!请中间查验或未【按查核处理意—见整改后违》反城市规划不履【。行行政处罚规划管理!部门不予《。换,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(正本)
!第十四条 对单!。栋建筑?面积在?1000平方米【。以下:。或多栋总建》筑面积在3》000平方米以【下(:包括个?人危:旧私房)的建设【工程项目只进行【建筑灰线、基础及首!层封顶检验项目竣】工后直接申请规划】竣工验收换发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(【正本)
《
第十五【条, 户外广》告,。。设置:的批后管理
! :申请设置的户外广】告项:目经我局《审批:同意后给申请—单位核?发,规划建?设,许可证(筑规管(广!)字第*号》)复印?件(:原件随档案资料)由!城市:综合执?法部门按照贵阳市】户,外广告设施设—。置审批?规,定,负,责督促申请》单位在?规定:期限内按审批要【求完成户外》广告设置
! ,申请单位在完成【设置后向我》局申:请验收项目经办人】应及时会同城管部门!项目责任人组织验】收验收时应根据原审!。批设置要《求核查设置位置、】形式及尺《寸和设置期限—是否与原审批一致经!验,。收合格的发》给,申请:单位户外广告规划】建设:许可证(筑规管(】广)字第*号—)原件
】第十六条 临时!建筑经市规划局【审,批同:意建设后建设单【位凭临?。时建筑?规划建设许可证【(,筑规管(临)字【第*号)复印件【(原件随档案资料】)进行开工建设由城!。市综:合执法部《门负责临时建筑建设!过,程,的跟:踪检查
】 建设单《位,。完成临时《建筑建设后向市【。规划局申《请验收规划部门【项目经办人收到【申请:。后应在3个工作【日内及?时,协调城管部门项目】责任人组织》验收:验收时应根据—原审批?设置要求《核查建设位置—、平面尺寸》、,层数及?高度:是否与原审》批,。一致经?验收合?格的发给建设单【位临时建筑》(构筑物)》规,划建:设许可证(筑规管(!临):字第:*号)原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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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建】筑期满建设单位应在!许可证?有效期内自》行拆除如需延期【。建设单位应按—相关规定在许可证有!效期内?办理有关规划手续】如不按规定在期【满前予以《拆除将根据贵阳【市城市规划管理【行,政处罚规定(试行)!。按违章建筑予—以处:理,
临时建!筑期满前《规划部门《项目责任《人应及时《督促建设单》位,及时:拆除或完善相关手】续如不按期拆除或完!善相关?手续的应及时按违章!。建筑上?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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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— , 建设单位—应当在施工场—地,的主要入口处明显位!置,按规定形式公—开展示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?(副本)放大复【印件、规划批准的】1500建筑总平面!图等内?容接受有关部门和人!民群众的监督—。
《 , 规划?管理部门工》作人员玩忽职守、滥!。用,职权、徇私舞弊的】由有关主《管,部门给予《行政处分;》构成犯罪后贪污【追究刑?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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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本规】定由贵?阳市规划管理局负责!。解释:
第十【九条 本规定】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。各区、县(市)规】划管理?部门:按照本规定》。开展规划批后—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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