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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贵阳市建设!工程规划批后—管理规定 【    》 为了进一步规范我!市城市规划建—设预防和防止违反城!市规划建设行为【的发:生保护管《理相对人的合法【权益特制《定本规定 】 第一条 为了!加强城市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!。范建设与管理行【为保证城市规—划的顺利实》施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,。和国城市《规划法、《贵阳市城市规划【管理条例等法律、法!规、:规章制定本规定 ! , 第二条》 贵阳市—城市规划区范—围内:各项建?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!理应当遵守本—规,定   第三】条 本规定所】。。称的规划批后—管理是指贵》阳市城市《规划:区范围内《各项:建设工程《的规划验建筑灰线】、验基槽、验—基础、?验地下(半地下)层!顶层、裙楼和顶层】主体封顶、规—划竣工验收》 第—四,条 《实施规划批后管理】跟踪检查的内容应当!与城市规《划主:管部门?批准:的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(副本)及—图,。纸相一致《包括用地范围—、拆迁范围、建筑】间距、出入口—、建筑层《数、:建筑高度、》停车位、使》用性质、建筑密度、!容,积率、?建筑单体等 【 第五条 】 ,贵阳市规《划管:理局与城市综—合执法局共同负【责本市城市规—划区范围内建设【工程的?规划批后《管理工作 —    对建设工程!实施规划批后管理】按照平时不》定时跟踪检查与工】程建设?固定阶?段检查验收相结【。合的方法实施 【。    《 平时不《。定时跟踪检》查由城?市综合执《法部门?。组,织实:施;:城市综合执》法部:门对在建项目—。实施不定时跟踪检】查对永久性建设工程!不,得少于三《。次;对?户外广告设置—。、临时性建筑物、构!筑物不得少一次 】     建设【工程固定阶段检查】验收由局《项,目,责任:人,牵头与城市》综合执法部门—项目责?任人共同实施— 《 第六条 【建设单?位(个?人):领取建设工程规【划,许,可证(副《本)的?同时领取贵阳—市建设工程规划批】后跟踪管理表(【以下简称《建设工?程跟踪表)》建设工程跟踪—表作为核发建—设工程规划许可【证(正本)的依【据之一?。 第—七条 》在核发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(副!本)前项目经办人】应完成用地范围内的!。。拆迁核查及建设工程!放、验灰线完—成用地?范围内?拆迁建筑《灰线:检验合格后方可【。按程序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—证(副本)》; 第八】条 建》设单位(《个,。人)应当在建设【工程基槽开挖—完毕后委托原放线】测绘单位进行—验槽持验槽》资料书面向规划管理!部门申请验槽 ! 第九条 — 建?设单位?。(个人)应当在建】设工程基础施工完】毕准备?进行首层(含地下室!)施:。工前书?面向规划《管理部门申请验基础! 》第十条?。。 建设单位(】个人)应当》在完成地下(半地】。下):层顶层、《裙楼和主《体,结合封?顶进入下层》施,工,。前书面向《规划部门申》。请检验 【 第十一条 【。。城市:规划部门项目责任人!在接:到建设单《位阶段检验申—请后:应根据建设单位申】请事:。项,协调相关部》门人员?在3个工作日—内(节假日顺延【)完成检验并将阶】。。段检验结果现场填】入批后?管理跟踪表并与建】设单位双方在批后管!理跟踪表上签字认可!经检验合《格的:现,场书面通知建设【单,位继续下步施—工;检验不合格【的项目?经办:人应现场书面通【知建:设单位进行整改并依!据相关规定对其违】规建设行为进行处】理;:经过整改《检验合格《并完成相关处理后再!在批后管理跟—踪,。表,。上双方签字认可并】书面通知建》设单位?继续下步施工— 》。第十二条 建】设工程?竣,工,后建设?单位(个人》)应当向规划管理部!门申请?竣工验收    ! ,建,设单位(个》人)申请建设—工程规划竣工验收】应当符合下列要【求,     —1、完成批后跟踪管!理所有阶段检验经检!验合格;对有违【规行为的已》接受并完《成相关处《理;:     2【、完成项目范围内】所有:单体:建筑、?室外:配套设施、道路硬】。化、:环境绿?化、配套《公建等施《。工;     】3、完成规》划拆迁?范围:内,应拆迁的旧》建筑和临时建筑【的拆除;《     —4、委?托测:绘部:门完成竣工测—量;     】5、申?请换发正本时应【提供下列材料 【    《 (一)《竣工验收换发正本】报告;     !(二)建《设工程规《划许:可证(副本)及【附图原件;   !  (三)1—500?竣,工实:测地形?图; 《  :。  (四)建设工】程批后管《理跟踪表;》   《  (五《)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及土地预登【记证(含图)复【。印件; 《     (六)建!设工程竣工图纸一套!    — 规划管《理部门应《当在:收到申请《报告和有关资料之】日起10个工作日内!完成建设工》程,竣工验?。收,经验收合格》后,按程序换发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证:(正本?。)验收不合格的书】。面通知建设进—行整改并对其违规行!为根据贵阳市城市】规,划管:。理行政处罚》规,定,(试行?。)进行?处理 【第十三?条, 建设单位(】个人)未申请中间】查验或未按查核处】理意见整《改后违反城》市规划不履行—行政处罚规划管理】部门不予《换发建设《工程规划《许可证(正本) ! :。 第:十四条 》 对单栋建筑—面积在?1,000平方米以下或!多栋总建筑面积在3!000平《方米以下(》包,括,个人危旧私房)的】建设工?程项目只《进行建筑灰线、基础!及首层封顶检验项目!。竣工后直接申请规】划竣工验收换发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(正本) — 第十》五条 ? 户外广告》设置的批后》管理:  ?   申请设置【的户外广《告项目经《我局审批同意后【给申请?单位核发规划建设】许可证(筑》规管(广)字第*】号)复印件(—原件随档案资料【)由城市综合—执,法部门按照贵阳【市户外?广告设施设置审【批规:定负责督促申请【单位在规定期—限内按审批要—求,完成:户外广告设置  !   申《请单位在《完成设置后向—。我局申?请验收?项目经办人应及【时,会,同城管部门项目责】任人组织验收验收】时应根据原》审批:。。设置要求《核查设置位置、形】式及尺寸和设置期限!是否与原审批一致】经验收合格》的发给?申请:单位户?外广告规划建—。设许可证(》筑规管(广)字第*!号)原?件 —第十六条 临】时建筑经市规划局审!批,。同意建设后建设单】位凭临时建筑规划建!。。设许:可证(筑《规管:(,临)字第*》号)复印件》(原件随档案资料】)进行?开,工,建设由城市综—合,执法:部门负责临时建筑】建设过程的跟—踪检:查     【建设单位完》成临:。时建筑建设后向市规!划局申请验收规划部!门项目经办人收到】申请后?应在3个《工作日内《及时:协调城管部门项目】责任人组织验—收验收时应》根据原?。。审批设?置要求核查》建设位置、》平面尺寸、层—数及高?度是否与原审批【一致经验收合格【的发给建设》单位临?时建筑(构筑物)规!划建设许《可证(?筑,规管(?临)字第*号)原件! :    临时建筑】期满建?设单:位应在许可证有【。效,期内:自行拆除如需—延期建设单位应按相!关规定在许可证【有,效期:内办理有关规划手续!如不按规定在—期满前予以拆—除将根据贵阳市城】市规划管理行—政,处罚规定(试行)按!违章建?筑,予以处理 —    《临时建筑期满前规】划部门项《目责任人应》及时督促建设—。单位及时《。拆除:。或完善?相关手续如》不按期拆除或完善】相,。关手:续的应及时按违章建!筑上:报处:理 第十】七条 建设【单位应当在》施工场地的主—要入口处《明显位置按》规定形式公开—展示: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(副—本)放大复印件、规!划批准的《1500建筑—总,平面:图等内容接受有关】部门和人《民群:众的监督 》    《 规:划管:理部门工作人员玩】忽职守、《。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由有关《主管部门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《成犯罪后贪污追【究刑事?责,任 第【。十八条? 本规定由贵阳!市规划管理局负责】解,。释 第十九!。条 本规定【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】各区、?县(市?)规划管理部—门按照本规定开【展规划批《后管理工作》 : 》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