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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—阳市建设工程规【划,批后管?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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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【进一步规范我—市城市规划建设预防!。和,防止违反城市规划】建设行为的发—。。生保护?管理相对人》。的合法?。权益特?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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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—条 为了加【强城市规划》批后管理《工作规范建设与管理!行为保证城市规划的!顺利实?施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城市】规划法?、贵阳市城市—。规划:管理:。条例等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制【定本规定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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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, 贵阳《市城:市规划区《范,围内各项建》。设工程的规》划批后管《理,应当遵守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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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。本规定所《称的规划批后管理】是指贵?。阳市城市规划区【范围内?各项建设工》程的:规划验建筑灰线【、验:基槽、验基》础、验地下(半【地下)层顶层、【裙楼:和顶层主体封顶、规!划竣:工验收
第!四条 实施规划!批,后管理跟踪检查的内!容应当与城》市规划?主管: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(副【本)及图《纸相:一致包括用地范围、!拆迁范围《、,建筑间距、出入口、!建筑层数、建筑【高度:、停:车位、使用》性质、建筑密—度、容积《率、建?筑单体?等
第五】条, 贵阳市规划】管理局与城市—。综合执法局共同负责!本市城?市规划区范围内【建设工程的规划【批后管理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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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建设【工程:。实施规划《批,后管理按照平—时不定时《跟踪检?查与工?。程建设固定阶—段检查验收相结合】的方法实施》
: 平时不【定时跟踪检》查由城市综》合执法部门组—织实:施;城市综合执法】部门对在建项—目实施不定时—跟踪:检查对永久性建【设工程不得少—于三次;对户—外,广告设置、临时性建!筑物、?构筑物不得少一【次
》 建?设工:。程,固定阶段检》查验:收由局项目责任【人牵头与《。。。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】项目责任人》。共,同实施
【 ,第六条 建设】单,。位(:个人)?领取建设工》程,规划许可证(副本)!的同:时领取贵阳市建设】工程规划《批后跟踪管》理表(以《下简称建设工程跟踪!表)建设工程—跟踪表作为》核发: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(》正,本):的依据?之一
第】七条: : 在核发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》(副本)前》项目经办《人应:完成用地范围—内的拆迁《核查及?建设工程放、验灰】线完成用地》范围内拆迁》建筑灰线检》验,合格后方可按程序】核发建设《。工程规划许》可证(副本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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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。建设单位(》个人)应当》。在建设工《程基槽?开挖:完毕后委《托原放线测》绘单位进行验—槽持验槽资料书面向!规划管理部》门申请?验槽
第】。九条 》建设单位(个人)应!当在建设工》程基础施工》。完,毕准备进行首层(含!地,下室)施工》前书面向《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验!基,础
第【。。十条 建—设单位?(个人)应当在完成!地,下(半地下)—层顶:层、裙楼《和,主,体结合封顶进入下层!施,工前书面向规划部门!申请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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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。 城:市规划部门项—。目责:任人在接《到建设单位》。阶段检验申请后应根!据建设单位申请【。事项协?。调相关部门人—员在3?个工作?日,内(节假日顺延【)完成检验》并将阶段检验—结果现?场,填入批?后管理跟踪表—并与建?设单位?双方在批《后管理?跟踪表?。。。上签字认可》经检验合格的—现场书面《通知建设单位继续】下步:。施工;检《验不合格的项—目经办人《应现场书面》通知建?设,单,位进行?整改:并依据相关规定对】其违规建设行为【进行处理;经过整】改检验合格并完【成相关处《理后再在《批后管理跟踪表上双!方签字认可》并书面通知建设单】位继续下步施工
】。
第十二【条 建设工程竣!。工后:建设单位(个—人)应当向规划管理!部门申请竣工—验收
建!设单位(个人)【申请建?设工:程规划竣工》。。验收:应当符合下列要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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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【完成批后跟踪管【理所:有阶段检《验经检验合格;对有!违,规行为的已接—受并完成相》关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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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、完—成项目范围内—所有单体建》筑,、室外配套》设施、道路硬化、环!境绿:化、配?套公建等施》工;
》 : 3、完成规划拆】迁范围内《应拆迁的旧》建,筑和临时建》筑的拆除;
! 4、委》托测:绘部门完成竣工【测量;
— , 5、申》请换发正本时应【提供下列材料
】。 (一—)竣工验收》换发正本报告;【
(二】)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。证(副本)及—。附图原?件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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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1500竣—工实测地形图;
】
(四【)建设工程批后【管理:跟踪表;
! (五)建设用地】规划许?可证及土地预登【记证(?含图)复《印,件,;
? (六)建】设工程竣工图—纸一套
》 , 规划管理】部门:应当在收到》申请报?告和有关资料—之日起10》个工作日内完—成建:设工程竣工验—收经验收合格后按】程序换发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《证(正本)验收不】合格的?书面通知建设进【行整改并对其违规】行为根据贵阳—市城市规划管理行政!处罚规定(试行)】进行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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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 建设单位(个人!)未申请中间查【验或未按查核处理意!见整:改后违?反城市规划不—履行:行政处?罚规:。划管理部门》不,予换发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,(正:本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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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四《条 : 对单《。栋建筑面《积在1?000平方米—以下或多栋总建筑】面积在3000【平,方米以下(包括个人!危旧私房)的建设工!程项目?只进行建筑灰线、】基础及?首层封顶《检,。。验项:目竣工后直》接申请规划竣工验】收换发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(正本)【
第十五条! 户外广告设置】的批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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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申请设置的户】外广告项目经—我局审?批,同意后给申》请单位核发规划建设!许可:证(筑规管(广【)字第*号)复印】件(:原,件随档案资料)由】城市综合执法—部门按?照贵阳?市户外?广告:设施设?置审批规定》负责督?促申请单位在规定期!限内按审批要—。求完成户外广告设置!
申请单!。位在完成《设置后向我局—申请:验收项目经办人【应,及时会同城管—部门项目责任—人组织?。。验收验收时应根【据原审批设置要【求核查设《置位置?、形式及尺寸—和设置期限是—否与原审批一—致经验收合格的发给!申请单位户外广告】规,划建设许可证—(筑:规管(广)》字第*号)》原件
》
第十六》条 : 临?时建筑经《市,规划局审批》同意建?设,后建设单《位凭临时建》筑规划建设许—可证(筑《。规,管(临)字》第*:号)复?印件(?原件:随档案资料)—进行开工《建设由城市综合执法!部门:负责临时建筑建【设过:。程,的,跟踪检查
】 建设《单位:完,成临时建筑建—设,后向市规划》局申请?验收规?划部门项目经办人收!到申请后应在3个】工作日内《及时协?调城管部门》。项目责任人组织验】。收,验收时应根》据原审批设置要【求核查?建设位置、平面尺寸!、层数?及高度是否与原审批!一致:经验收合格的发给建!。设单位临时建—筑(构筑物)规划建!设许可证(筑—规,管,(临)字《第*:号)原?。件
? 临》时建筑期满建设单】位应在许可证有效】期内自行拆除—如,需延期建设单位应按!相关规?定在许可《证有效期内办理【有关:规划手续如不按规】定在期满前予以拆】除将根据《贵阳市城市规划【管,理行政处《罚规定(《试行)按违章建【筑予以处理
】。 : 临时建筑期满前】规划部门项目责【任,人应及时督促建设】单位及?时拆除或完善—相关手续如不按【期拆除或完善—。相,关手:续的应及时按违章建!筑上报处《理
》 第十?七条 建—设,单,。位应当在施工场地的!主要入口《处明显位置》按规定形式公开【展示: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(副本》)放大复印件、规划!。批准的1500【建筑总平面图等内容!接受有关《部门和人《民群众的监督
!。 规划管—理,部门工作人员玩【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的【由有:关主管部门给—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后贪污—。追究刑事责》任
第十】八条 本规定由!贵,阳市规划管理局【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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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九条 》 本规定自发布之】日,起施行各区、县(】市):规划管理部门按照本!规定开展规划批后】。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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