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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贵阳市【。建设工程规》划批后管理规—定 : ,    — 为了进一步规范我!市,城市:规划建?设预防和防》止违:。反城:市规划建设行为的发!生保护管理相对人的!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!定 第一】条 为》了加:强城市规划》批后管理工》作,规范建设与》管理行为保证—城,市规:划的顺利实施根【据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,城,市规划法、》贵阳市?城市规划管理条例】等法律?、法规、规》章制定本规定 ! 第?二条 贵阳【市城市规划区范围】。内各项建设》工,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应!当遵守本规》定   第三条! 本规定—所称的规划批—后管理是指》。贵阳市城市》规划区范围内各项】建,设,工程的规《划验建筑《。灰线、验基》。槽、验基《础,、验地下《。(半:地下)?层顶层、裙楼—和顶层主体封—顶、规?划竣工验收》 《 第四条 实施!规划批后《管理跟踪检查的内】容应当与《城市规划《。。主管部门批准—的,建,设工程规划》。许,可,证(副本)》及图纸?相一致包《括,用地范围《、拆迁范围、建筑间!距、出入《口、建?筑层数?、建筑?高度、停车位—、使用性质、—建筑密度《、容积率、建筑单体!等 》 第五条 贵阳!市规划?管理:局,与,。城,。市综合执法局—共同负责本市—城市规?划区范围《内建设工《程的规划《批后管理工作  !   对建设工程】。实施规?划批后管理按照平时!不定时跟踪检—。查,与工程建《设固定阶段检查验收!相结合的方》法实施     !平时不定时跟—踪,检查由城《市综合执法部门【组织实施;城市综】合执法部门》对,。在,建项目实施不定【时跟:踪检查对永久性建设!工程不得少于三次;!。对户外广《告设:置、临时性建筑【物、构筑《。物不得少一》次     建设!工程固定阶段检查验!收由局?项目责任《人牵头与城》市综:合执法部门》项目:责任人共同》实施 【第六条 建设单!位(个?人)领取建设—工,程规划许《可证(副本)的同时!领取贵阳市建—设工程规划批后跟踪!管理表(以下简称】建设工程跟踪表)】建设:工程跟踪《表作:为,核发建设工程—规,划许可?证(正本)的依据】之一: 第七【条 ? 在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(副本)】前项目经办人应完成!用地范围内的拆迁核!查及建设工程—放、验灰线完成【用地范围内拆迁建筑!灰线:检验合格后方—。可按程序核发建设】工程规划《许可证(《副本); 】 第八条 建】设单位?(个人)应当在建】设工程基槽开—挖完毕后《委托原放线测—绘单位进行验槽持】验槽资料书面—向规:划管:理部门申请》验槽 — 第:九条 建设【单位(个《人)应当在建设工程!基础施工完毕—准备进行首层(含地!下室)施工前书【面向规?。划管理部《门申请验基础— , 第十条【 , 建设单位—(个人)应当—在,完成地下(半地【下)层顶《层、裙楼和主体结合!封顶进入下层施工】前书:面向规划部门申【请检验 】第十一条 》 城:市规划部门项目【责,任人在接到》建设:单位阶段检》验申请后应根据【建设单位《。申请事项协》调,相关部门人员在3】个工作日内(—节假日?顺延)完成检验并将!阶段检验结果现【。场填入批后管理跟】踪表并与《建设单位双方在【批后管理跟踪—表上签字认可经检】验合格?的现场书面通知建设!单,位继续下《步施工;《检验不合格的项目】经办人应现场—书面通知建设单【。。位进行整改》并依据相《关规定对《其违:规建设行为》进行处理;经过整】改检验合格并完【成相关处理后再在】批后管理跟踪表上】双方签字认可并【书面通知建设—单位继续下步—施工 《 第十二条 】 建设工》程竣工后《建设单位《(个:人)应当向规划管】理部门?申请竣?工,验收     】建设单?位(个人《),申请建?设工程规划竣工【。验收应当符合下列】要求    【 1、?完成批后跟》踪,管理:所有:阶段检验经检验合格!;对有违规行为【的,已,。接受并完成》相关处理;  】   2、完成项目!范,围内所有单体建【筑、室外配》套设:施、道路硬化、环境!。绿化、?配套公建《等施工;   】  3、完成—规划拆迁范围—内应拆迁《的旧建筑和临—。时建筑的拆除; 】    《 4、委《。托测绘部门完成【竣工测量;   !  5、申请换发正!本时应?提,供下:列材料  —   ?(一)竣《工验收换发正本【报,告;   —  :(二)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证(副本)及附】图,原件;   【  (三)1—。500竣工实测【。地形图;《  ?   (四》)建设工程批后管】理跟踪表;》     (【五)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!预登记证(含图)复!印件;   【  (六)建设【。工程竣工图纸一【套     】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在!收到申请报告和有】关资料之日》起1:0个工作日内—完成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经验—收合格后按程—序换发?建,设工程?规划许可证(正【本):验收不合格的书【面通知建设进行整】。改并对其违规行【为根据?贵阳:市城市规划管理【行政处罚《规定(试行》)进行处理 】 :第十三条 【建设单位(个人)】未申请中间查验【或未按查《核处理意见整改后】违反城市《规划不履行行政处罚!规划:管,理部门?不予换发建设工程】规划许?可,证(正本《) 《 , 第十?四条 对单栋】。建筑面?积在100》0平方米以下或【多栋总建筑》面积在3000平】方,米以下(包括个人】危旧私房)的建设工!程项目?只进行建筑灰线【、基础及首层封顶检!验项目?竣工后直《。接申请?规划竣工《验收换发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证(正】本,) 第【十五条 户外广告!设置:。的批后管理 —     申请设】置的户外广告项目】经我局审批》同意后给申请单位核!发规划?建设许可证(筑规管!(,广)字第《*号)复印件—(原件随《档案资料《)由城市综合—执法部门按照贵阳市!户外广?告设施设置审批规】定负责?。督促申请《单位在规定》期限内按《审,批要求完成户外广告!设置 《  :  申请单位在【完成设置后向我局申!请验收项目经—办人:应,。及,。时会同城管》。部门项目责任—。人组织验收验—收时应根据原审批】设置要求核查—设置位?置、形式及尺—寸和设置期》限是否与原审批【一致经验收合格的发!给申请单位户—外广告规划建—设许可证(》筑规管(《。广)字第*号)原】件 第【十六条 《 临时建筑—经市规划局审—批同意建设》后建设单位凭临时】建筑规?划建设?许,可证(筑《规管(?临)字第*号)复】印件:(原件随档》案资料?)进行开《工,建设由城市综合执】法部门负责临时【建筑建设过程的跟】踪检查  — ,  建设单位完成】临时:建筑建设后向市【规划局申请验—收,规划部门《项目经办人收—。到申请后《应,在3:个工:作日内?及时协调城管部【门项目责《任人组织验收验收】时应根据原》审批设置要求核【查建设位置、—平面尺?寸、层数及高—度是:。否与原审批一致经】验收:合格:的发给建设单—位,临时建筑(》构筑物)规划—建设许可证(筑【规,管,(临)字第》*号)原件 —    《 临时建筑期满建】设单位应在许可证有!效期内自行拆—除如需延期建设单】位应按相关规—。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!办,理有关规划手—续如不按规定在期满!前予:以拆除将根》。据贵:阳市城?市规划管理行政处罚!规,定(试?行)按违《章建筑予以处—理 :     临时建筑!期满前?规划部门项目责任人!应及时督促建设单】位及时拆《除或完善相》关手续如不按期拆】除或完善《。相,关手续的应及时【按,违章建筑上报处理 !。 第十—。七条 建设【单位应当在施—工场地的主》要入:口处明显位置按规】定,形式公?开展示建设工程规划!。许,可证:(副本?)放大复印件、【规划批准的1500!建筑总平面图等内】容,接受有关部门和人民!群众:的监督    】 规划管理部—门工作人员玩忽【。职守:、滥用职权》、,徇私舞弊的由有【关主管部门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后贪》污追究刑《。事责:任 —第十八条 本】规定由?贵阳市规划管—理局负责解释 ! 第十《九条 ? 本规定自发【。布之日起施行各区、!县(市)规划管【理部:门按:照本规定开》展规划批后管—。理工:作 —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