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, 贵阳市《建设工程规划批后】管理规定《
【 为?了进一步《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建!设预防和防止—违反城市规划—。建设:行为的发生》保护管理相对—人的合法权益特制】定本规定《
第一条 ! 为了《。加强城市规划批【后管理?工作规?范,。建设与管理》行为保?。证城市规划》的顺利实《施根: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!规,划法、贵《阳市城市规划管【理条例等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制《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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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贵阳市城市规划区范!围,内各项建设》工程的?规划:批后管理应当遵守本!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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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条: : 本规定所称的规】划批后管《理是指贵阳市城市规!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!工,程的规划验建—筑灰线、验基槽【、验基?础、验地下(半地】下)层顶层、裙楼和!顶层主体《封顶:、规划竣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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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条 《 实施规划》批,后,管,理跟踪检查的内容】应当与城市规划主管!。部门批?准的建设《。工程规划许可—证(副本)及图纸】。相一致包括用地范】。。围、拆迁范围、建】筑间距、出入口【、建筑?层数、建筑》高度、停车位、使】用,。性质、建筑密度、容!积率、建筑单体等】。
第—五条 》贵阳市规划管理【局与城市综》合执法局共同负【责本:。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!建设工程的规划【批后管理工作
】 ? 对建?设工程实《施规:划批后管理按照平】。时不定时《跟踪检查与工程建】设固定阶段》检查验收相结合的】方法实施
— 《平时不定时跟踪检】查由城市综合执法】部门组织实施—;城市综《合执法部门》对在建项目实施不定!时跟踪检查》对永久?。性,建设:工程不得少于三【次;对?户外广告《设置、临时性—建筑物、构筑物不得!少一次?
? 建设工程【。固,定阶:段检查验收由局【项目责任人》牵头与?。城市综合执法部【门项目责任人共【同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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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?条 建设单位(!个人)?领,取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(副本)的】同时领取贵阳市建】设工:程规划批后跟—踪,管理表?(以下?简称建设工程跟【踪,。表)建设工程—跟踪表作为核发建设!工程规?划许可证《(正本)《的依据之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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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? 在核发建设—工,程,规,划许可证《(,副本)前项目经办】人应完成用地范【围内的拆迁核查及】建设工程放、验灰】线完成?用地范围《内,拆迁建筑灰线—检验合格后方可【。按,程序核发建设—工程规划许》可证(副本);【
第八【条 《建设单位(》个人)应《当在建设工程基【槽,开挖完毕《后委:托,原放线测绘单—位,进行验槽持验槽资】料书面向规划管【理部门申请验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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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 建设单位(【个,人):。应当在建设》工程基础施工—完毕准备进行首层】(含地?下室)施工前书【面向:规划管理部门申请】验基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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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— 建设《单位(?个人)应当》在完成地下》(半地下)层顶层】、裙楼和主》体,结合封顶进》入下层施工前—书面向规《划部门?申请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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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城》市,规划部门项目—责任人在《接到建设单位—阶段检?验申请后应》。根据建?设单位申请事项协调!相关部门《人员在3个》工,作,日内(节假》日,顺延)完成检验【并将阶段《检验:结果现场填入批【后管理跟踪》表并与建设单位【双方在?批后管理跟踪—表上签?字认可经检验合格】的现:场书面通知建设单位!继,续,下步施工;检验【不合格的项目经办】人应现?。。场书面通知建设【单位进行整改—并依:据相关规定》对其违规《建,设行为进行处—理,;经过整《。改检验合格并完成相!关处理后再在—批后管?理跟踪表上双—方签字认《可并书面通知建设单!位继续下步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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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!设单位(个人)【应当向规划管理部】。。门申请竣工验收【。
》 建设单位(个人)!申,请建:设工程规划竣—工,验,。收应当符合下列要】求
《 1《、完成批后跟踪管】理所有阶段检验经】检验合格;》对有违规行为的已接!受并完成相关—处理;
】 2、完成》项目范?围,内所有单体建筑、】室外配?套设施、道路硬【化,、环境绿化、配【套公建等施工;【
《。 3?、完成规划拆迁范】围内应拆迁》的旧:建筑和临时建筑的】拆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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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、委托测绘部门【完成竣工测量;
! , 5《、申请换发正本时】应提供下列》材料:
(一】)竣工验收换发正本!报告;
》。 : (?。二,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(副本)》及附图原件;—
》 ,(,三,。)150《0竣工实测地形图】;
— ,(四)建设工程【批后管理跟踪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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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】建设:。用地规?划许可证及土地预登!记,证(含图)复印【件;
【。 (六)建》设工程竣工图—纸一套
》 》规划管理部门应当】在收到申请》报告和有关资料【之日起1《0,。个工:作日内完成建设工】。程竣工验收》经验:收合:格后按程序》换发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(正】本)验收不合—格的书面通》知,建设进行《整改并对其》违规行为根据贵阳】。市城市?规划管理行政处罚规!定(试行)进行处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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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 建?设单:位(个人《。)未申请中间查验】或未按查核》处理意见整》改后违?反城市规《划不履行行政处【罚规划管《理部门不予》。换发建设工》程,规划许可证(正本】)
—第十四条 【对,单栋建筑《面积在10》00平方米以下或】多,栋总建筑面》积在30《00:。平方米以下(包【括个人危旧私房【)的:建设工程项目只【进行建筑灰》线、基础及首层【封,顶检验项目竣工后】直接申请规划—竣工验收换》发建设工《程规划许《可证(正本)—
第十五条! :户外广告《设置的批后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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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申》请设置?的户外广告项目经我!局审批同意后—给,申请单位核发—规划:建设许可证(筑【规管(广)字第*号!)复:印件(原《件,随档案资料)由城市!综合执法部门—按照贵阳市户—外广告设施》设置审批规定负责】督促申请单》位,。在规定期限内按审】批要求完成户外【广告设置
! 申请单位在完【成设置后向》我局:申请:验收项?目经办人应》及时会同《城管部?门项目责《任人:组织验收《验收时应根据原审】批设置要求核查设置!位,。置、形式及尺—寸和设置期限—是否与原审》批一致经验收合格】的发给申请单位户】外广告规划建设许可!证(筑?规管(广)》字第*号)原—件
第十】六条 临时【建,。筑经市规划局—审批:同意建设后建设单】位凭:临时建筑规划建设】许可证(《筑规:管,(临)字第*号)复!印件(?原件随档案资料)】进行:开工建设《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!。负责临时建筑建设】过程的跟《踪检查
【 建设单位—完成临?时建筑建设后向市】规划局申请验收规划!部门项目经》办人收到申》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!内及时协调城管部门!。项目责?。任人组织验》收验收时《应根据原审》批设置?要求核查《建设位置、平—面尺:寸、层?数,。及高度是否》与原审批一致经验收!合格的发给建设单】位临时建筑(构【筑物:)规划建设许—可证(筑规管—(临)?字第*号)原件
! ? 临时建筑期—满,。。建设单位应在许【可证:有效期内自行拆【除如需延期建—设单位?应按:相关规定在许可证】有效期?内办理有关规划手续!如,不按规?定在期满前予以拆除!将根据?贵阳市城市规划管】。理行:政处罚规定(试【行)按违《章建筑?予以处理
— , 临《时建筑期满前规划部!门项:目责任?人应及时督促建设】单位及?时拆除或完》。善相关手续如不按期!拆除或?完善相?关手续?的应及时《按违章建筑上—报处:理
第十七!条 建》。设单位应当在施工】场地:的,。主要入口处明显【位置按?规定:形式公?开展示建设工程【规划许?可证(副本)放【大复印件、》规,划批准的1500】建筑总平《面图等内容接受有关!部门和?人民:群众的监督》
? 规《划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玩忽:职守、?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的由有关主管部【门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后贪污—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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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八条 】本规:定由:贵阳市规《划管理局负》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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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:九条 本规定】。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各区、—县(:市):规划管?理部:门按照本规》定开展规划批后管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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