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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!南宁市城《市房屋拆迁补—偿安置指导意—见 》。各县、区人民政【府市政府各》部门各管委会市【。级各双管《单位:市直:各,事业:、企业单位  ! ,南宁市?城市房屋拆》。迁补偿安置指导意】见已经十二届—人民政府《第1:07次常务会—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!。你,们请:结合实际认真组织】实施  — 二〇一一年—一月二十日 】  :为加强城市房—屋,拆迁管理妥善—解决遗留问题进一步!推进城市房屋—拆迁工作根》。据有关规定结—合我:市实际制定》本意见 》 一、关于房屋搬】迁奖励 》 ,  (一《)城市?房屋拆迁补偿安置】按房屋拆迁分户评】估价:进行协商被拆—迁人积极《配合:拆迁在下列期限内签!订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!约定期限将》。房屋交给拆》迁人:的拆迁人给予搬迁】奖励(奖《励以户为单位私有】房屋按?房屋所有权证计房屋!共有权证《合,并计:为一:户;直管公房—和单位房屋承租户按!。租,赁凭证?计)   1】.房屋分户估—价报告送达之日【起十五日《内奖励一万元; 】   2.—房屋分户估价报告送!达之日起第十六日至!第三十日内奖励六】千元 ? ,   3.房屋【分户估价《报,告送:达之日起第三十一日!至,第六十日内》奖励三千《元 ?   ?被,拆迁人、房屋承【租人对搬迁》奖励的归属》有约定的从其—约定:;,无约定的支付—给,房屋:产权人 —  :(二)未办理房屋】所,有权证的房屋符【合本:指,导,意见第五部分第(二!)、(?三)款规定情形的搬!迁奖励按前》款执行 《 , 二:。、关于拆迁货币补偿!及申购政府保障性住!房问:题  》 (一)《城市房屋拆迁—应按照房屋拆迁分】。户评估价进行补【偿   (二)!实行:货币补偿的被拆迁】人,、被拆?迁直管公房的承租】人符合?保障性住房申—。请条件的可》按规定申《购经济适用》。房或申请《廉租住房符合—。条件购?买拆迁安置》。小区房屋《的按相关规》定申:购 ?   ?(三)被拆迁—人在拆?迁,行政裁决《作出前与拆迁—人签订房屋拆迁补】。偿安置协《议选择货币补偿且】放弃购?买拆迁安置小区房】。屋资:。格的拆迁人》可在拆迁分》户评估价格的—基础上上浮10%给!予货币补《偿 三、—关于拆迁安置补【助费、停产》停业补偿费和生活补!助问题 《   (》一)临时《。。安置补助费、停【产停业补偿》费,和生活补助的—支付   1】.住宅房屋》拆迁实行货》。币补偿的拆迁—人一次性支付9个】。月,的临时安置》补助费   2!.办公、工业—用房拆迁实行—货币补偿造成—停产停业的拆—迁人一次性支付【12个?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!   》铺面、旅馆和其他】用房拆迁实行—货币补偿造成停【产停业的拆迁—人一次性支》。付6个?月的停产停业—补偿费   】被,拆迁人、房屋承租】人对临时安置补助费!和停产停业补偿【费的归?属有:约,定,的从其约定;无【约定的支《付给承租《人   3.】住宅房屋实行产【权调换的从拆迁人】将产:权,调换安置房交付【被拆迁人之日起拆】迁人按?过渡期最末月的标】准再支付给被拆迁人!3个月的临时—安置补助费 — ,  : 4.职工因企【业拆迁造《成停产停业而被企】业解:除劳动关系或停工待!岗的除按《劳动法律、法规【。。规定给予补偿外由所!在企业?从所得的停产—停业:补偿费?中按该职《工停工前《一个月的《。劳动报酬(不低于本!市最低工资》标准)给予其—。一个月的生活补助】   》5.住宅房》屋搬迁费、误工费】均,。按两次支付因拆【迁人责任造成两次以!上搬迁的《由,拆迁人按实际搬迁】次数支付《   》(二)房屋拆迁【补助:费、停产停业补偿费!的标准按附件1【的标准执行 四!、关于住宅房屋【最低补偿单价问【题   具【有合法产权的被拆】迁住宅房屋评估单价!低于南宁《市住宅房《屋拆迁最低》补偿单价的拆迁人应!按最低补《偿单价补偿》被拆迁人南宁—市住宅房屋拆迁【最低补偿单价—标准详见附》件2 五—、关于手续不—全、无?房屋所有权证—房,屋的:补偿  — (:。一)规划《、,土地、建设批准手】续均未取得的房屋】不予补偿 【  (二)2—0,04年8《月1:5日前建成的房改房!、集资房、单位【房和四层以下(含第!四层)?的私人自建房规划、!土地、建设》。批准手?续不齐全的按—该,拆迁项?目房屋分《类评估价格的70】%给予补《偿;:2004年8月15!日后建设的手续不全!、,无房屋所有权证的房!屋不予?补偿  — (三)规划—。、土地、《建设批准手续—齐全但?未取得房屋所有【权证的按该拆—迁项目房屋分—类评估价格的9【5%:补偿:。 ?  (四)原邕【宁县管辖范围内手】续不全、无房—屋所:有权证房屋的—补偿标准由有关部】门结合实际》另行制定  】 (五)房屋—建造年份的》确认   1.!按拆迁当事人—提供政府部门—出具的土地、—规划、建设手—续或相关年份的地籍!(形)图或航拍图】等确认 》  :。 2.通过本—款第:1点无法确定建【造年份的《由拆迁人申请—被拆迁房屋所—在辖区政府(开【发区管委《会)组织本辖—区内的规划、建设】、国土部门确认 】 ,   ?(六)房《屋建筑面积的确【认 ?  : 1.根据拆—迁人和被《。拆迁人双方认可【的丈量结果确认 】。   《2.根据拆》。迁人或被拆迁人【。。委托的具有相应【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!出具的测绘成果【确认   3.!。拆迁当事人委托【测绘的应《在,测绘:前5日通知》。。对,方,当事人到场被拆【迁人应当配合—测绘人员入户测绘】被拆:迁人:或其成年家属拒绝给!予入:户测绘的测绘—单位:对,拒,绝入:户测绘的情况进【行说:明并:由被拆迁房屋所在】地的街道办事—处或社区派员见证】造成被拆迁房—屋建筑?面积无法认定的责任!由被拆迁人承担 ! ,六,、关于?改变用途房屋的【补偿: :。。   ?。(一)200—4年1月1日—前自:行将已取得房屋【所有权证的住宅【房屋改变为经营【性用房具有》工,商营业手续和税务】登,记手续且正在作【为经营性用房—使用的按该项目相】应经营性用房分【类房屋评估价格的7!0%:给予补偿;缺税务】登记手?续的按60%给予补!偿, ?  属划拨土地【的须:按规定扣除土地使】用权收益或》相当于土地使—用权收益的价款 !   (《二)2004年【1月1日后自行将已!取得房屋所有—权,证的住宅房屋改【。变为经营性用—房,。的依照南《宁,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实施办?法(试行)》(南宁市人》民政府令第17【号):第四十四条》规定:补偿  — (三)改变房【。屋用途的《时间由被拆迁—。人,提供工商、税务【部门的有关资料及】其它能证《明改变用《途时:。间的资料确定被【。拆迁人拒《不提供相关资料造】成改变房《屋用途的时》间无法确认的相关】责任由被拆迁人【。承担 七、关】于改:变结构的《房屋:。补偿   【已取得房屋所有权】证经:批准改变《房屋结构但》。未办理房《屋所有?权变更登记的住【宅房屋按变更—后的房屋结》构给予补偿;200!。4年1月1》日前未?经批准改变结构【的按原结构给予【补偿后再按》结构:。变,更后的?房,屋分类评估价—格与原?房屋分类评估—价格之间的差—价的50%》增加补偿 》 八、关于房屋装!修的拆迁补偿 】。   被《。拆迁人应《协助估价机构对房屋!的装修部分进—行实地查勘估价机构!应当根据实地查勘】结果:依法出具分户—评估报告《并作为?拆迁补偿安置的【依据 ?   被》拆迁人拒《绝估价?人员入?户实:地,查勘或者被拆—迁人:拒,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!签字的估《价机构可以按—照有关部门》公,布的装修标准出具分!户评估?报告并作为拆迁补】偿安置的依据 】   被拆迁人【认为其房屋实际装】修标准高于》分户评估《。报,告设定的《装,修标准的应在收【到分户评估报告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!向拆迁人《提出拆迁人与被【。拆迁人?应就高?于分户评估报告【设定:的装修?标,准的:补偿进行协商协商】不成:被拆迁人在拆迁【行政:裁,决受理前愿意配合估!价机:。构入户实地查勘【的由原房屋拆迁估价!机构对超出设定的】装修标准的部分【另行出具评》估报告并作》为拆迁补偿安置的依!据;被拆迁人在【。拆迁行政《裁,决受理前不愿意配】合,估价机?构入户实地查勘的原!分户:评估报告作为拆【迁,补偿安?置的依?据, ?九、关于特困户【。的补偿安置 —   (》一)被拆迁人在本市!城市规划区内—他处无自有产权【住,房且属于五保户、】孤,老、:。孤儿、孤残者或正享!受民政部门核发【。的城镇居民最—低,生活保障《金被拆迁《人在拆迁行》政裁决作出前提【供相关证明的原【则,上采:取,产权调换《方式:进行补偿安》置被拆迁房》屋面积低于下列标准!的按下列标准—安置   l】.安置标准l2人】户45平《方米:3人户60平方米】4,。5人户70》平方米?。67人户80平方】米;8人户》。以上100平—。方米 ? , ,。。  2.差价结算】方法   (1!)安置房分户—评估总价超过—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!金额的   】超过部?分免收5《0%其余《50%?差价:款由被拆迁人—支付给拆迁人 !  (2)》被拆迁?房屋:货币补偿金》额超过安置》房分:户评估总价》的,超过部分由拆迁人支!。付给被拆迁》人   3.】应安:置,人数的确定以—。拆,迁,公告公?布之日前在》拆迁范围内的常住户!口计算  【 (1)有下列情况!之一:的常住户口人员不】计入应?安置人数   !①他处另有产权【住房的; 》 ,   ②因入托、入!学等原因户口报在】拆迁:范围内其亲属—处的; 《 :  ③房屋承租人】   (2)】有下列情况》之一的非常住户口人!员可计入应》安置人数  】 ①原有常住户口;!已应征入伍的现役】。军人(不包括已【在外地结婚的—);   【②按规定户口报【在大、?中专学?校,的学生和住在本市】工,作单位的海员、船员!、野外勘测人员;】 ?  ③未成年子女因!入托、入学等原【因常:住户:口不在其父母或监】护人处的;》   ④夫【。妻一方居住在拆【迁范围内另一—方居住在拆迁—范围外且他处—无自有?产权:住房或?属非租赁型保—障住房承《租户的   (!。二)私有房屋所【有,权人:。在本市城市规—划区:。内,他处没有正式住【房的所得的房屋拆】迁补偿款总额低于以!上,一年度本市经—济适用住房销—售最低价购买建筑】面积60平方米经济!。适用住?房所需总价款的【由拆迁人补足—至该:总,价款被拆迁人选【择产:。。权,调换的?按,。拆迁人补足》总价款与《产,权调换房屋的评估】。价结:算差价  【 上一年度本—市经济适用住—房销售最低价由市房!产管理部门定期提】供 《。  :被拆迁人有房屋【共有人的在》核算拆迁补偿款时合!并计算补偿款总额;!被拆迁人在》同一拆?迁范:围内:有多处房屋的—在核:算拆迁补偿款时合】并计算补偿》款总额?   被拆迁人!。有下列情况》之,一的视为本市—。城市规划区内另【有正:式住房 》   l.本人或其!配偶在拆迁范围外】的本市城市规—划区内拥有自—有,产权住房《的;  — 2.本人或其【配偶已在本市城市】规划区内其它拆迁】区,域按本部分》第(一)款》规定得到《拆,迁,补偿的 十、】关于产权调换安置】房屋的估价时点问】题 :   在拆迁【许可证(不含延期】。证)规定《的拆迁期限内拆迁】人应将货币补偿【及产权调换》。安置房屋的情况书】面,告知被?拆迁人?被拆迁人应对补偿方!式,进行选择若被—拆,迁人在?拆迁许可证(不含】延,期证)规定的拆【迁期限内选择—产权调换的应书面向!拆迁人提《出产权调换安置房屋!的估价?时点为拆迁许可证】(不含?延期证)颁》发之日;《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!许可证(不含延期】证,)规定的拆迁期限】。届满后提出产权调】。换要求的产权调【换,安置房屋的估价【时点为拆《迁人收到书面要求】之日 》  在拆迁行政裁】决规定的期限内【被拆迁人选》择产权调换的产权】调换安置房》屋的估?价时点为拆迁人收】。到书面要求之日;】根据裁决规定应对被!拆迁人实行产权【。调换的产权调—换安置房屋的估【价时点为《裁,决,。书规定?。的拆迁补偿方—式选择期限届满之日! : ,十一、对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!公益事?业项目必须》加快推?进拆:。迁工作确保按时【完成拆迁保障工程建!。。设的顺利进行—对不配合《拆迁工作、》拒绝搬?。迁的被拆迁人—、房屋承《。租人经协商仍达不】成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的依法】按有关?。规定和程序办—理 十二—。、本意见所称房【。屋分类评估价格是】指将被拆迁房屋设定!为已按实际用途取】得了房屋《所有权?证的情况《下估价机构根—据区位、结构、用途!等因素?对拆迁范围内—的房屋进行分—类并采取适当方法结!合存量房平均交易价!格,进行评估得》出的各类房屋的【拆迁评估价格 【 十三、本—意见自发布》之日起实施 — 十?四、本?意见:适用于本市城市规】划区内?国有土地上的—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市辖》县人民?政府、南宁东盟经】济开发区管理—委,员会:可结合本地实—。际,情,况制:。定,本辖区内房屋拆【。迁补偿?安置意见 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