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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章 》。 质量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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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七条 《建筑:工程的建《设,。、勘察、《设计、施工单位应当!建立完善工程质【量安全保证》体系严格执行—工程质量《安全管?理规定及工程建【设强:制性标准对勘察、设!计、施工《质量安全负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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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!的施工图审查—、监理、检》测单位应当建立完】善工程质《量安全控制》。体系对工程质—量安全保证体系【进行管理和控—制承担审查、监【理,、检:测责任 《 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应:当,建立完善工》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!有效利用施工图审】。查、监理、检测等】控制手段对勘察【、设计、施工单位】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!。运行及工程实体【质量和施工安全进】行监督检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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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八条 ? 下列建筑工—程,。必,。须实行监理》
【(一)重点建设工程!;, ?(二)大中型公【用事业?工程; (三)!各类校?舍工程;《 (四)住宅小!区工程?; (》。五)利用《外国政府《或者国际组织贷【款、资?助,资金的工程; !(六)国家规定【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!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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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 :监理:单位:及,其从业?人员从事监》。理活动应《当执行工程建设标】准,、规范和规程—按照合同约定办【。理受委托事务并【对其提供的信—。息、数?据、结论以及出具】的证明、报告—或者其他文》件的合法性、真【实性、准《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! 监理《。单位不得转让监理业!务监理单位与施工单!位有隶属关系或者】其他利益关系的应当!回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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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— 发?。包人应当依法择优选!用,监理企业实》施监:理监理企业应—当依法独立公正【地开展监《理业务按合》同约定履行》下列职?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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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根?。据所承担的监—理,任务组建施》工现场监理机构做】到专:业配套人员数量符合!。监理合同的约定【; ? (二)负责监【。控工程?质量、安全和—进,度;
》 (三)协—助发包人控制投资】。支出、合《理支付工程款; ! (四)发包人委】托的其他职》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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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三十一条 实行】政,府指:导价计取监理费的工!程项目发包》人,应当按工《程进度向监》理单位足额拨付监理!费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会同有关【部门加强《监督检?查保障监《。理,单位履行工程质量】安全监理责任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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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三十:。二条 建筑工程质!量监管机构》应当对?建筑:工程施?工过:程,加强监督检》查必要?时可以对建筑—工程实?体质量组织检测工】程建设标准管理机】构应当对工程建【设标准执行情况【加强监督管理—保障工程实》体质量
】 第三十三条 【。 安全文明施工【费应当在工程总价中!单独列?项并按规定标准【。计取不得列入招标投!标的竞争性费—用发包人应当将【安全文明施工费专】户储存专款专用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有关部门加强【监督检查保障建筑】工,。程安全
第!三十四条 发包】人,应,当在办理工程—竣工验收备案前将竣!工结:算文件?报当地工程造价【管理机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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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五,条 建《。设,工程建成后建—设单位应《当及时申《请组:织竣工?。验,收第三十六条— :发包人应《当在工程竣》工验收合《格之日起15日【内到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办【理竣工验收备—案
办!理竣工验收备案【应当提交下列资【料
】 (一)工程竣】工验收备《案表; —。。(二)工《程竣工验收》报告及其附》属文件; 【(三)工《程造价管理机构出】具的:竣工结算备案—意见; (【四)工?程质量监《督机:构出具的工》程质量监督报告;】 (五)施工单!位签署的工程质量】保修:书; (六)法!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,他有关资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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