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 招牌设施技术规】定
《
第5》9条 招牌》设施:的设置原《则上应实行一店一】牌,一单位一牌招】牌设置规范合—理规格与所附—着的建筑物大小比】例适当与相邻招牌的!高度、形《式、造型、规—格等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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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60条— 依附于一层—门楣的?招牌设施其下端【不,。得低于?骑楼或悬挑架空【部,分,底沿且其下端与地面!的垂直距离》不应小于3.0【米,上端不应高于—二层窗户下沿其总高!度不宜大于》。2米:且其:。外沿突出《墙体的距离不宜【超过0.《3,米(图.4-8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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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条!。 ,依附于挑檐或雨【篷的:招牌设施其下—端不得低于挑檐【。或雨篷的下沿—。且其下端与地面【的垂直距离不得【小于3.5米上【。端突出挑檐或雨【篷高度?。不得大于1》.5:。米其总高《度不宜大于2米且其!外沿不得凸出挑檐或!雨篷外?沿(图.《4-9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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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62条 依附于!檐下的招牌设施其】下端与地面》的垂直距《离不得小于2—.2米且《其外沿突出墙体【。的距离不《宜超过0.5米【总高度不宜大于2米!。。。(图.4-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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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63条? 同一建《筑,物或:。同一场所的招—牌设施的宽度应以建!筑开间为单元;对】重点路段和特—色路段的招牌设施宜!统一设计和制作(图!.,4-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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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条 】。招牌设施《应采用夜景照明方】式的透空霓虹灯【字,体,或灯:箱,字体鼓励采用—。新材:料、新形式不—宜采用平面喷绘形】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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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65条 在楼顶上!。设置的招《牌,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!外墙面宽《度不得超出侧墙面并!。须平:行于建筑物外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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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招:。牌设施
】 依附于门】楣(有骑楼》时,) :
招【牌设施
—。 : 依》附于:门楣(无骑楼时)】
招牌!设,施
《 —依附于挑檐》。或,雨棚: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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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—.4-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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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.【4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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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牌设施!
》 《依附:于檐下(有骑楼【时):
【。招牌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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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】附于檐下(无—骑楼:时):
【同一:建,筑,物的招牌《设施的规《格、形式、位置统一!高度一致广告牌【宽度以建筑开间为单!元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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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图.: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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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.【4-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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