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五《章 招牌《设施技术《规定
【 第59条 —招牌设施的设—置原则上应实行【一,店一牌,《一单位一牌》。招牌设置《规范合?理规格与《所附着的建筑—。物大小比《。例适:当,与相:邻招牌的高度、【形式、造型、规格等!协,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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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》0条 依附》。于,一,层门楣的招牌—设施其?下端不得《低于骑楼或悬挑【架空部分《。底沿且其下》端与:地,面的垂直距离—。不应小?于3.0米上端不】应高于?二层窗户下沿其总】高度不宜大于2米】且其外沿突出墙体】。的距离不宜超过0】.3米(图》.4-8《)
》
: 第61条— 依附于挑》檐或:。雨篷的招牌设—施其下端不》得,低于挑檐或雨—篷的下沿《且其下?端与地面的垂直距离!不得小于3.5【。。米上端突出挑檐或】雨篷高度不》得大于1《.5米其《。。总高度不宜》大于2米且其外【沿不得凸出挑—檐或:雨篷:外,沿,(图.4-9)【
》
, 第62》条 依附于檐—。。下的招牌设施其【下端:与,。地面的垂直距离不】得小于2.2—米且其外沿突出墙体!。的距离不宜超—过0.5米总高度不!宜大于2米(图.】4-10)》
【 第63条 同一】建筑物或同一场所的!招牌设施《的宽度应《以,建筑开间《为单元;对》重点路段和特色【路段的招牌设施宜统!一设计和制作(图.!。4-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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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64《条 招牌《。设施应?采用夜景照明方【式的透?空霓虹灯字体—或灯箱字体鼓励采用!新材:料、新形式》不宜采用《平面喷?绘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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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65条 《在,楼顶上设置的—招牌设?施不得突出建筑【物外墙?面宽度?不得超出侧墙面【。并须平行于建—筑物外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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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招》牌设施
! : 依:附于门楣(》有骑楼时)
】 招牌设施】
》 ? 依附于门楣(无骑!。楼时) 《。
? : 招牌设施
】 : 依附—。于,。挑檐或雨棚 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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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图.4-《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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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图:.,4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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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招牌设》施
】 依附《。于檐下(有》骑楼时)
! , ,。。。招牌设施《 ,
: , 依附于檐!下(无骑楼时)
!
》同一建筑物的招牌设!施的规格、》形式、位置统一【高度:一,致,广告牌宽度以—建筑开间为单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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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图.4-10】
图.】。4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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