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! 招牌设施技术规】定 《 第5》9条 招牌》设施:的设置原《则上应实行一店一】牌,一单位一牌招】牌设置规范合—理规格与所附—着的建筑物大小比】例适当与相邻招牌的!高度、形《式、造型、规—格等协调 】 : 第60条— 依附于一层—门楣的?招牌设施其下端【不,。得低于?骑楼或悬挑架空【部,分,底沿且其下端与地面!的垂直距离》不应小于3.0【米,上端不应高于—二层窗户下沿其总高!度不宜大于》。2米:且其:。外沿突出《墙体的距离不宜【超过0.《3,米(图.4-8【) 《 第61条!。 ,依附于挑檐或雨【篷的:招牌设施其下—端不得低于挑檐【。或雨篷的下沿—。且其下端与地面【的垂直距离不得【小于3.5米上【。端突出挑檐或雨【篷高度?。不得大于1》.5:。米其总高《度不宜大于2米且其!外沿不得凸出挑檐或!雨篷外?沿(图.《4-9?) 》 : , 第62条 依附于!檐下的招牌设施其】下端与地面》的垂直距《离不得小于2—.2米且《其外沿突出墙体【。的距离不《宜超过0.5米【总高度不宜大于2米!。。。(图.4-10) ! 第】63条? 同一建《筑,物或:。同一场所的招—牌设施的宽度应以建!筑开间为单元;对】重点路段和特—色路段的招牌设施宜!统一设计和制作(图!.,4-11) 【 ? 第64条 】。招牌设施《应采用夜景照明方】式的透空霓虹灯【字,体,或灯:箱,字体鼓励采用—。新材:料、新形式不—宜采用平面喷绘形】式 ?。 《第65条 在楼顶上!。设置的招《牌,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!外墙面宽《度不得超出侧墙面并!。须平:行于建筑物外墙 ! 【 【 — 《 》 招:。牌设施 】 依附于门】楣(有骑楼》时,) : 招【牌设施 —。 : 依》附于:门楣(无骑楼时)】 招牌!设,施 《 —依附于挑檐》。或,雨棚: : 】 图—.4-8 》 图.【4-9 《 : 《 》 》 : 《。 — 招牌设施! 》 《依附:于檐下(有骑楼【时): 【。招牌设施 — 依】附于檐下(无—骑楼:时): 【同一:建,筑,物的招牌《设施的规《格、形式、位置统一!高度一致广告牌【宽度以建筑开间为单!元 :。 ? 【 《图.:4-10 》 图.【4-:11 】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