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4.3【 街:。道,公共:。设施广告设施—
《 第48条— 依附于围》墙,的,广,告设:施鼓励利用》施工:工地的?围墙设置户外广告】设施广告设施的内】容应:采用公益广告和自】。我,宣传:广,告两种形式施—工工程竣工后—。应立即拆除广告设】施;不允许在围墙的!透空部分设》置户外广告》设施;设置在实体围!墙,。墙面上的户外广告】设施广告《设,施(包?括牌面及支》架)总高度》不应大于4米且高】度不得超出围—墙高:度宽度应小于—围墙柱墩之》间的实墙面;—围墙顶严禁设—置户:外广告设施
!
第49条】 依:附于公交候车—亭,、电话亭《的广告设施仅在【。公交候车亭、电【。话亭设计预留—广告位?置的前提下允—许结合所依》附的公共设施的【造型设置户外广告设!施;户外广》告,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!本,体功能的正常使【用公交站牌、路【名牌:、消火栓、》出租:车停靠点招牌—等设施 5米范围之!内不得?设置其它独立户外广!告设施
》
第》。50条 禁止在公共!广告栏以外的建(】构)筑物、树木、线!杆,等公共?设施上张贴广告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