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:
贵州】省建筑节能管理【办法
第一!条 : ,为加强建筑节能管】理,提高能源利用效【率促进经济和社【会可持续发》。展根据有关法律【、法规并结合本【。省实际情况制定【本,办法
第【二,条 ?在本省行政》区域内从《事建设活动必须【遵守本办《法本:办法所称《建设活动是指民【用建筑?、公:共建筑?的设计、《建造和与其》配套的线《路、管道、设备的】设计安装《活动
《 本【办法:所称建?。筑节:能是指在建设活动中!按照:国家和本省》建筑节?能的有关规定—、技术标准采用节】能型的结构》、材料和产品提高】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!和采暖空调及供热】系统效率《在不降低热舒适度】下减少采暖、制【冷、照明的能耗合】理有效地利用能源】
,
:
第三条 —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?本省建筑节》能工作组织实施本规!定、监?督检:。查节能技术标—准的贯彻实施各市】(州、?地)、县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辖区内《。建,筑节能管理和—监,督,。工作
— 各级—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应?有相应的《。管理部门和专人【负责建筑节能—。工作
》
第四?条 建《筑工程的设计—、施工、验》收应当严格执行【国家和本省建—。筑节能设计标准、】施工:规程和?验评标准
! 适用于贵州省!的,建筑:工程通用设计标准】。。图集、施工规程和】验评标准由省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负:责组织编制
!第五:条,。 鼓励开》展建筑节能科学研】究和:技术开?发在建筑活动中推广!使用先进的节能【技术、材料和设【备 :
— , 重点发展下列建】筑节:能技术(《产品)并实行—建筑:节能技术和产品认】证和淘汰制度
【
【(一)有利于—。建筑:节能的新《型建筑结《构体系;
! (二)新型】。节能墙体和屋面的】保温、隔热技术与】材料;?
: —(三)?节能门窗的》保温隔热和密—闭技术;《。。。
(!四,)利用?太阳能和地热等可再!生,能源的应用技术和】设,备空调制冷》节能:技术与产品》
? , 《(五:)建筑照明》。节能技术与产品;】
,
《 : (六)《其它技术成熟、效果!显著的节能技术和】节能管理技术
】 城市、!城郊、建《制镇、新建》的建(构)》筑工程禁止使—用实心粘土砖农【民自:建房:亦应推广使用节能】建筑材料
—
第六条 有【关建筑检《测单位、建筑—材料:质量:监督单位应》完善建筑节能检测】技术和?设备配置经省建【设行政?主管部门评》估,可承担我省建筑【工程、节《能产品、材料的【热工性能检》测和建筑节能设【备及:系统的检测任—务
第七【条 全省居住—。建筑执?行贵州省居》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!(DB22/4【820?05)公共建—筑执行公共建筑节】能设计标《准(G?B,501?892005)【
第》。八条 《凡在200》6年元月1日以后】报审施工图的新建】居住建筑《。、,公共建筑都》应达到?相应的节能设计强】制性标准工程建【。设审批部门要严【格,审查、认真把关凡按!规定应实施节能的建!设项目未实》。。施建筑节能的—不,予,签发:施工图设计》文件:审,查批准书《不予颁?。发施工?许可证不予办理质】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!后热工性能检测不合!格不得验收备案【。
:
第九《条 建设单位必】须按:照相应的建》筑节能设计标准和】技术要求委托工【程,项,。目的规?划、设计和开工建设!建设过程中不—得擅改和《降低节?能设计标准》
: 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】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!构形:式及:节能:措施、围护》结构:保温隔热性》能等基本信息截入】住宅使用说》明书
第十条!。 设计单位必【须,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!。计标准和节能要【求进行节《能设计总说明中【应单独有节能设计】说明及热工》技术指标节能部分】应做出节《。。能设计详图》技术负责人应对节能!设计:进行严格审查凡未】按标准进行建筑节】能设计的不得—出图
第十】一条 施》工图:。设计审查机构要将】建筑节能设计做为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!的,重要:。内容审查报告中要将!。项目:的,建,筑节能?设,计情况、是否符合节!能标准单列》注明审查人员—应有签字并加盖审】查机构印章不符【合工程建《设,。建筑节能《标准:强,制性条文的不予【批准
—。第十二条 施【工单位要按照审查合!格的设计文件和节】能,施工技术《标准的要《。求,进行:施工不得擅自修改】
?
第十三条》 工程质量监【督机构、工程—监理单位应对建设】工,程中节能部分进行】专项监督对达不到节!能设:计标准要求的项【目应令?其改:正,并在质量监督文【。。件,。中予以?注明
》
第十四条 【有关部?门和单位要》。加,。强对设?。计、施工、质量【、监理等专业技术】。人员和管理人员【的建:筑节能知识与技术】的培训把建》筑节:能有关法律法—规、标准规》范和:节能新?技术等作《为各:类执业注册》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!内容
—第十五条 》 省建设行政主【。。管部门每《年不定?。期对有关单位建筑】节能设计标准实【。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!并把建筑节能作为建!筑工程质量检查【的专项内《容对建筑节能工【作开展不力的地区】或单位通报批评【对问:题突出?的地区或单位—依法处理
》
凡建!筑节能?工作:开展不力的地区所】涉及的?城市不得推荐—参加“人居环境【。。奖”、“《园林城市”的评奖】不符合建筑节—能要求?的工程项目不—得参:加“:。鲁班:奖”、“优》。秀设计”、“优质】工程”、“》绿色建筑创新奖”】等奖项的评奖—
?
第十六条 各地!。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对有关单位在—。建设:活动:中,不执行或擅》自降低建《筑节能设计标准的】应依:。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建筑法、中华人民】共和国节约能源【法、建设工》程,质量:管理条例《(国务院令第2【79号)《、建设工程勘—察设计管理条例【(国务院令第76号!)、民用建筑节【能管理规定(—建设部令76号【)、实施《工程建设强》制性标准监督—规定(建设》部令第8《1号)等法》律、:法规和规章》的规定进《行处罚
《
第十七—条 建《设,项,目规划审查机关、】施工图?文件审查机构、【工程:质量监督机构在工】程建设活动实施【。监督中对违反建筑】节能:标准强制性》。条文的单《位责:令其改正责任单位应!立即改正并对有关】责任人进行批评、】教,育、经济《处分同时将》具体情况《。及处理结果报省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标准管【理机构及实》施,。监督机?构备:案,对于情节《严重的除按第十【六条:相关规定处罚—外给予全省通—报
:
第二十条 !各市(州、地—)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!法制定具体实—施细则
—
第:二,十一条 《。 本:办法由?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解》释
:
,
第二十二条 】 本办法自二○【。○六年元月一日起】施,。行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