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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《州省建筑节》能管:理办法
第!一条 《为加强建筑》节能管理提高能【源利用效《率促进经济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】根据有关法律、【法规并结合本省【实际:情,况制定本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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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在本省!行政区域《内从事建设活动必】。须遵守?本办法本办》法所称建设活动是】指民用建筑、公共建!筑,的设计、建》造和与其配套的线】路、管道、设备的设!计安:装,活,动
》 《本办法所称》。建筑节?能是指在建》设活动中《按照国家和本—省建筑节能的有关】规定、?技术标准采用节【能型:的结构、材》。料,和,产品提高建筑物保温!隔,热性能和采》暖空调?及供热系统效率在不!降,低热舒适《度下减少采》暖、制冷、照明的能!耗合理有效地利【用能源?
第三条【 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本省建【筑节能工作组织实】施本:规定、监《督检查节能技—术标:准的贯?彻实施各市(州【、,地):、县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负《责本辖区内建筑节】能管理和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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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各级建设》行政:主管:部门应有相应的管理!。部门和?专人负责建筑节能】工作
第【四条 建筑—工程的设计、施【工、:验收应?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!。。省建筑节能设—计标:准、施工规程和【验评标准
—。 》 适用于贵》州省的建筑工程通】用设计标准图集、】施工规程和验评【标准由省建设行【政主管部《门负责组织编制【
第五条 !鼓励开展建筑节能】科学研究和技术开】。发,在建筑活动中推【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!术、材料和设—备
《 ? 重点发展【下列建筑节能—技术(产品)并实行!。建筑节能技》术和产品认证和【淘汰制度《
】(一)有《利于建筑节能—。的新型建筑》结构体系《;
【 , (二)新型节能】墙,。体和屋面《的保温?、,隔热:技术与材料;
!。 (三【)节能门窗的保温】隔热和密闭技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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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。 (《四):利用太阳能和地热】。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!技,术和设备空》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!。品
《 (五)建!筑照明?节能技术与产品【;
— ?(六)?其,它技术成熟、效果显!著的节?能技术和节能—管理技术
】 ,。 : 城市、《城郊、建制镇—、新建的建(构)】筑工:程禁止使用实—心粘土砖农民自建】房亦:应推广使用节—能建:筑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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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有—关建筑?检测单位、》建筑材料质量监【督单:位应完善建筑—节能检测技》术,和设备?配置经省建设行政主!管,部门评估可承担我省!建筑:工程、节《能产品?、材料的热》工性能检测和建【筑节:能设备及系统的检测!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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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七,条 全省居住—建筑执行贵》州省居?住建筑?节能:设计标?准(:DB:22/?。。。。482005)【公共建?筑执行公共建—筑节能设计标—。准(GB501【892005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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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?凡在20《06年元月1日以】后,。报审施工图的新建居!住建筑、公共建【筑都应达到相应的】节能设计《强制性?标,准工程建设审批部】门,要严格审查、认真】把关凡?按规定?应实施节能的建设】项,目未实施建筑—节能的不予签发施】工图设计文件审查】批,准书不?予颁发?施工许可证不予【办理质量《监督手续工》程竣:工后热?工性能检《测不合格《。不得验收备案—。
第九条 !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相!应的建?筑,节能:设计:标准和技术要—求委:托工程项目的—规划、设计和—开工建设建设过程】中不得擅改和降低】节能:设计标准
】 ? 房地产开发企【业应将所售商品住房!的结构形式及—节能措施《、,围护结构保温隔【热性:。能等基本信》息截入?住宅使用说》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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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条 《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!照,建筑:。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!要求进?行节能设计总说明中!应单独有节能—设计说明及热工技】术指标?节能:部分应做出》节能设计详》图技术负责人应【对节能设计》进行严格审查凡未】按,标准进行建筑节【能设计的不得出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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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《施工图设计审查【机构要将建》筑节能设计》做为施?工图设计文件审【查的重要内容审查报!告中要将项目的建】筑节能设计情况、】是否符合节能—标准单列注明审查人!员,应有签字并加盖审】查机构印章》不符合工程建设【建筑节能标准强【制性条文的不—予,批准
第十二!条 施工单位要按!照审查合格的设【计文件?和节能施工技术标】准,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!擅,自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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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。三条 工》程质量?监督机构、工—程监理单《位应对建设工程中】节能部分进》行,专项监督对》达不到节能设计【标准要求的项目【应,令其改正《并,在质量监督文件中】予,以注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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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【 有关部门和单位!要加强对设计、施工!、质量、监理等【专业: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】。员的建筑节能知【识,与技术的培训把建筑!节能有关《法律法规、》标,准,规范和节能》新技术等作为各类】执业注?册人:员继:续教育的必修内【容
第十五条!。 省建设》行,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定!期对有?关单位建筑节能【设计标准《实施情况进行—监督检查并》把建筑节能作—为建筑工程质—量检查的专项内容】对建筑节《能工作开展不—力的地?区或:单位:通报批?评对问题突出的地】区或单位《。依法处理《
:。 , 凡—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】不力的?地区所涉《及的城市不得推荐参!加,“人居?环境奖”、“园【林城市”的评奖不符!合建筑?节能要求的》工程:项目不得参加—“,鲁班奖”、》“,优秀设计”、—“优:质工程”、“绿色】建筑创新奖”等【奖项的评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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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,六条 各》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有关单《位在:建设活动中不执行】或擅自降低建—筑节能?设,计标准的应依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建【筑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节约—能源法?。、建设工程质量【管理条例《(国务院令》第279号)、【建设工程勘察设【计管理条例(国务院!令第76号)—。、民用建筑节—能管理规定(建【设部令76号)、】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!标准监督规定(【建设部令第81号)!等法:律、法规《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!罚
第—十七条 建设【项目规划审查机【关、施工《图文件审查机构、工!程质量监督机构【。在工程建设活动实】施监:。督中对违《反建筑节《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!单位责令《其改正责任单位应立!即改正并对有关【责任人进行》批评、教育》、经济?处分:同时将具体情况及】处理结果报省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标准管!理机构及实施监督机!构备:案对于情节严重【的除按第《十六条相关规定处罚!外给予全省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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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条 各市(州!、地)?人民政府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可根据】本办法制定》具体实施细》则
第二【十一条 本办【法由省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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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本,办法自二○》○六年元月一日【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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