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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!建筑:节,能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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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加强—建筑节能管理提高】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!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!根,。据有关法律》、法规并结合本省】实,际情况制定》本,办法
—第二条 》。在本省行政区—域内从事《建设:。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!本办法?。所称建?设,活动是?指民用建筑、公共建!筑,的设计、建造—和与其配套的线路】、管道、设备—。的设计安装活动【。
— 本办法所称建】筑节能是指》在建设活动中按【照,国家和本省建筑节】能的有关《规定、?技术标准采用节能型!的,结构、材料和产【品提高建筑》物保温隔热》性能和采《暖空调及供热系统】效率在不降低热舒适!度下减少采》暖、制冷、》。。照明的能耗合理【有效地利用能源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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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条 省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本省建筑节能!。工作组?织实施本规定—、监:。督检查节能技术标】。。准的贯彻实施—各市(州、》地)、县建设行政主!管部:门负责本《辖区内建筑》节能管理和监—督工作?
】各级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应有相应的管理部】门和专人负》责建:筑节能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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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。四条 建筑—工程的?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】应当严格执》行国:。家和本省建》筑节能设计标准、】施工规程《和验评标准
! : 适用于贵州省的!建筑工程通用—设计标准图集、【施工规程《和验评?标准:由省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:组织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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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条, 鼓?励开展建《筑节能科学研—究,和技术开发在建【筑活动中《推广使用先进的【节能技术、材—料和设备《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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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,点,发展:下列建筑节能技术】(产品)并实行【建筑节能技》术,和产品认证和—。淘汰制度
! (一)有利】于建筑节能的新型】建筑结?构,。体系;?
》 (二)新型】节能墙体《和,屋,面的保温《。、隔热技术》与材料;
】 (三)【节能门窗《的保温隔热和—密闭技?术;
】 (四)利用【太阳能和地热—等可再生能源—的应用技术和—设备:。空,调制冷节能技术【与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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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(五:)建筑照明》节能技术与产品【;
? 《 :(六)其它技—术成熟?、效果显著的节能】技术:和节能管理》技术
! 城市、城郊—、建制镇、新—。建的建(构)筑【。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!土,砖农民自建》房亦应?推广:使,用节:能建:筑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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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有关建筑!检测单位、建筑材料!质,量监督单位应完【善建筑节《能检测?技术和设备配置经】省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评估可承担》我省建筑工程、【节能产品、》材料的?热工:性能检测和建筑节能!。设备及系统的检测任!务
》。第七条 全省—。居住建筑执》。行贵州?省居住建筑节能【设计标准(》DB22/4820!05)公共建筑【执,。行公共?建筑节能设》计,标准(GB50【18:92005)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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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凡,。在2006年元月1!日以后报《审施工图的》新建居住建筑、公共!建筑都应达》到相应的节》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工!程建设审批部—门要严?格审:查、认真把关—凡,按规定应实》施节能的建设—项目未?实施建筑节能的不予!签发施工图设计【。文件审查批准书不】予颁发施《工,许可证不予办—理,质量:监督:手续工?程竣工后热工—性能检测不合格不得!验收:备案
第九条! 建设单位必须】按照相应的建筑【节能设计标准和技】术要求委托》工,程,项目的规《划、设计《和开: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不!。得,擅改和降低节能【设计标准
【 房地【产开发企《业应将所售》。商品住房的结构形式!及节能措施、围【护结构?。保温隔热性能等基本!信息截入住宅使【用说明书
第!十条 ? 设:计单位?必须严格按照建【筑,节能设计标准和节能!。要求进?行节能设《计总说?明中应单独有节能设!计说:。明及热工《技,术指标节能》部分应?做出节能设计详【图技术负责人应对节!能设计?。进行严格审查凡未】按标准进《行建筑节能》设计的不得出图【
第十一条】 施工图》设计审查机构要将建!筑节能设计》做为施工图》设计文件审查的重】要内容审查报告【中,要将项目的》建筑节能设计情况】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!单,列注明审查人员【应,有签字并加盖审查机!。构印章不符合工【程建设?建筑节?能标准强制性条【文,的不予批准》
第十—二条 施工单【位,要按照审查合格的设!计文:件和节能施工技术标!准的要求《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!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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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工】程质量监督机构、】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建!设工程?中节能部《。分进行专项监督对】达不到节能设计标】准要求的项》目,应,令其改正《并在质量监督—文件:中予以?注明
—第十四条 —。有关部?门和:单位要加强》。对设计、施工、【质量、监理》等专业?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!的建:筑节能?知识与技术》的培训把建》筑节能有关法律【法规、标准规—范和节能新技—术等作?。为各类?执业注册人员继【续教育的必修内【容
》。第十五条 省建】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每年不定期】对有关单位建—。。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!情况进行《监督检查并把建筑】节能作?为建筑工程》质量检查的专项内容!对,建筑节能工作—开展不力的地区或单!位通报批评对问题】突,出的地?。区或单位《依法处理
】 凡》建筑:节能工作开展不力的!地区所涉《及的城市《不得推荐参加“人】居环:境奖:。”、“园林城市”】的评奖不符合建筑节!能要求的《工程:项目不得《。参,加,“鲁班奖”》、“:优秀设计”、“优质!工程”、“绿色【建筑创新奖》”等:。奖项的评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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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》条 各地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对有:关,单位在?建设活动中不执【。行,或擅自?降低: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!应,依据中华人》民共:和国建筑法、中【华人:民共和国节约能【源法、建设》工程质量管理—条例(国务》院令第279号)】、建: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!条例(国务院—令第76号)、民用!建筑节能管理规定】(建设部令76【号)、实施》工,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!。督规定(建设部令第!81号)等法—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!定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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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建】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!、施工图文件审查】机构、工《程,质量监督《。。机构在工程建设【活动:实施监督中对违反建!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!文的单位责令其改正!责任:单位应立《即改正并对有关责】任人进行批评—、教育?、经:济处分同时将具【体情况及处理结【果报省建设》行政主管部》门,标准管理机》构及实施监督机构备!案对于情节》。严重的?除,。按第十六条》相关规定处罚—外给予全《省通报
第二!十条 ? 各市(州、地)】。人民政府建》设,行政主管部门可【根,据,本办法制《。定具体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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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 本?办法由省建设—行,政主管?部门负责解》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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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? 本办法自二【○○六年元月一日】起,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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