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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建设项!目日:照分析?。技术管理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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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为规范建》设项目日照》分,析工作根据》城乡规?划法、城市居住【区规划设计规—范(2002—年版)(以》下简称规范)—、,住宅设计规范—(GB50096-!9,9,20《。03年版)、—。南宁市城市规划管】。理技术规定(—修订稿)结合本市规!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!本规定
! : 1、凡【在本市规《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!工程项目存在以下情!况的均须《按本规定进》行日:照分析?并向市城市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提交日【。照分析报告》
— 1》.1:拟建高层建筑对附】近已建住宅》等,建筑产生的》。日,。照遮挡影响;
! 《 : 1.2拟建高【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!已,通过审?批待建住宅等—建筑产生的》日照遮挡影响—;,
: — 1?.3拟建高层建【筑对同一方案中【。。拟建住宅等建筑产】生日:。照遮挡影《响;
《 》。 1.》4周围已建》的,高,层建筑对拟建住宅】等建筑产《生的日照遮挡影响】;,
【 1.》5周围在《建或已通过审批【待建的高层建筑【对拟建住宅》等,。建筑:产,生的日?照遮挡?影响
《 1!.6对新建低层、多!层,建筑与周边有日照】。要求的建《筑日:照间距按南宁市城】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!(第八章)》。中相关规定的—建筑间距要求—控制
《
》 , 2》、调整建筑设计【方案:导致场?。地标高、建筑高度、!位置、外轮廓、户】型、: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!随调:整方案重《新报送日照分—析报:告
】 :。 , 3、日》照分析应保》证受遮挡建》筑主要朝向受阳面窗!户的日?照有效时间满足【规范次要朝向按规定!的建筑间距控—制不作?日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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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4、各?。。类,建筑、绿地》、活动场地必须满】足以下日照标准【
《 ,。 ?。 , 4.1住宅日照标!准应符合
】 4.】。1.1住宅》建筑的居住空—间,冬至:。日日照不低》于,1小时居住空间是】指卧室、起居室(厅!)(:城市: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!(GB?50180-—93)(200【2,年版)第5.0.】2.1条规定)
】
】 4:.1.?。2每套?。住宅至少应有一个】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!。一,套住宅中居》住空间总《。数超过四《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!得日照(住宅设计】。规范(GB —50096》-1999)—(20?03年版)》第5.1.1条规定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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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.1—.3在原设》计建筑外《增加任何设施不应】使相邻住《宅原有标准降—低(城市居住区规】划设:。。计规范(GB—50180-9【3)(2《00:。2年版)《。第5.0《.2.1条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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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4:.1.4旧区改【。建的项目《内新建住宅日—。照标准可酌》情,降低但不《应低于?大寒:。日日照1《小时标准(城市【居住区规划》设计规范《(,GB5018—0-93)》(2002年—版,)第5.0.2.1!条规定)《
? , 》 4.?2宿舍半数》以上:的居室?。。应能获得同住宅居】住,空间相同《的日照标准(宿【舍建筑?设计规?范(JGJ36-】2005)》第4:。.1.3条规—定)
— ? 4.3—。 老年人居》住用房冬《至日满窗不宜小于2!小时的日照标准(老!年人居住建筑设计】标准(?GB/T 50【340?-2:003?)第3.2.6【条规:。定)
【。 4.4 !残,疾人:住宅:的,卧室、?起居室?应能获得冬至日日】。照不少于2小时【的日照标准(民用】建筑设计通则(GB!503?。52-?2005)第5【.1.3条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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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》.5 托儿所、幼】。儿园:生活用房《应满:足冬至日底层—满,窗日照不少于3【小,时的要?求(托儿所、—幼,儿园建筑设计规【范(JGJ89-】87:),第3.1《.8条规《定,)其活动《场地应有不少于【1,/2的活动面—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!阴,影线之外(城市居住!区规划?设计规?范(:GB50180-】93)(20—02年版)附表【A.0.3中规【定)中小学》教学楼南向的普通】。教室冬至底层—满窗日照不低于【。2小时(中》。小学校建筑》设,计规范(《GBJ9《9-86)第—。2,.,3.6条规定)
! 】4.6? 医院病房楼应满】。足冬至日日照不【低于2小时的—日照标?准(城?市居:住区:规划:设计规范(GB5】0180-》93)?(2002年版【)附表A.0.3】中规定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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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4,.7 疗养》院半数以上的疗【养室应?能获得冬至》日不小于《2小:时的日照标准(民用!建筑:设计通则(》GB503》52-2005)】第5:.1:.3条?规定)
! ? 4.8 居住区(!含小区与组团—)内的组团绿地【应满:足不少于1/—3的绿?地面积在《标准的建筑日照阴】影范围?之外:。(城市居住区规划】设计规范(GB【50180》-9:3)(2002年】版):第7.0.4.1规!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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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5、:日照分析参数—
》 5—.,1南宁市为中等城】市地理位置为东【经10?。8°18′,—北,纬22?°49′《属于IV气候区
! 【 5.2有》效日照时间带—指冬至日《真,太阳:时北京时间》9时:至1:5,时,
《。 :。 5.3时间!统计:采用累计日照时间方!法进行分析
】 ? 5.—。4,采样时间间》隔可为1-》5分钟总《平面分析时可采【用4分钟《采样时?间间隔;局部—放大分析时可采用】2分钟采样》时间间?隔
》 》 5.?5采样点间》距不超过《1米:×1米
】
《。 6《、分析?范围的确定》
— 6.1被】遮挡建筑《范围:。的确定?方法:
《。 ? 以申报建筑于【大寒日?8,时至16时段内投影!到地面上的阴影【范围作为边》。界此范围内的生活】居住特征建》筑为被?遮挡建筑日》照,分析中必《须考虑(如图1【)
图1【 被遮挡《建筑的范围
】 6.【。2 以前条确定的受!遮挡的生活》居住特征建》筑为对象在其东【。、西、南三个方向各!60米范围内—确定其?他,遮挡:建筑:(如图2)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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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2 日照分析遮【挡范围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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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7、》分析方式的》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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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7.1对】。于有条件获得日照分!析窗户计《算数据?的生活居住特—征建筑须采》用窗户分析方—法进行分析》
》 《 ,7.2对于未做【出,单体方案的》已,。。批,规划建筑、申报建】筑和在批规划—建筑须?采用多点沿线分【析方法进行》分析
! : 8、建筑朝向!及分析要求
【 8!.1条?式建:筑以垂直长边—的方向为主》要朝向点《式建筑以南北向【为主要朝向 [【。南北向是《指正南?北向和南偏东(【西)45度以—内(含45度—)东西向指正东【西,向和东(西)—偏,南45度内》(不含45度—)]
《
? 《 8.《2,应保证受遮》挡的生活居》住特征建筑》主要朝?向的日照《有效时间采》。用窗户分析的—应符合住宅设计【规范(GB5—00:96:-99)中第5【.1.1条的—规定
?
《
【。9、日照分析—资料要求
— 《 , 9.1日照分!析基础资料包—括
— 9.1.!1包含日照分析范】围内所有现状建【筑的现?势地:形图及其电子—数据;
】 9.【1.2包含》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!已批规划建筑和在】批,规划建?筑的有关资》料及其电子数据; !
:。 9!.1.3申报建筑的!总平面图《、单体平面图、立】面图和剖面图图纸】及其电子数》据,;,
【 : 9.1.4图纸】和电子数据应能体】现十字坐标、建【(构)?筑物±0.》0高程和高度、建】筑物层高、拟分【析的窗户位》置及其宽度、建【筑的屋?顶构:筑物的位《。置和高?度等具体技》术参:数;
— 《 :9.2?日照分析《所依据基础资—料的收?集
? :。 , 9.【。2.:1地形图及》其电:子数据必须》由具备相《应资质的单位提供;!
】 9.2.2【已批规划建》筑和:在批规?划建筑的有关—。资料:必须经市规划部门认!可的档案资料管理】部门提供《;
!。 :9.2.3》申报建筑的相关资】料由其设计单位【提供,并须加盖本】单位公?章以对所提供资【料,内容的真《实性负?责,
》
【10、日照分析计算!要求
《 《 10.【。1涉及窗户分析的计!算要求
》 ? 10.—1.1日《。照分: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!规则确定一般窗【户以外墙《窗台面为《基准计算《;异形窗户》按正向最大投影近】似,。为一般窗户》计算图3、》4、5 《为转角窗、凸窗日】照计算?基准:面示意图
—
图3 转角直】角窗
《
《图4 转《角弧形窗
—
图5— 凸窗
— 》10.1.2以经】确认:的日照分析计算【受影面下部》左右两?个端点为计算—点宽度大于2—。.4米的按2.【4米计算《以窗户的中点两侧各!延伸1.2》米为计?算范围满窗日照【。计算点示意图如【图6:、7
《
图6 L—<2.4《米以A、B为满窗日!照计算点
!
图7 L>2.4!米以C、D为满【窗日照计算点—(O为原窗
】 》10:。.1.3有阳—台(含凸阳》台、凹?。阳台)的窗户也应】以窗台面的左—右,两个端点为计算点】对阳台?顶板、阳台分户【隔板或?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!产生的遮《挡影响不进行—分析
?
? —10.?。1.4?满窗日照的窗户【计算:高度:(含落地门窗、组合!门窗:、阳台封窗等—门窗形式)按离室】内地坪?。0.9米的高度计】算
《 , ?。 , 10.2涉及其!它分析要素的—计算要求
》
《。 10.】2.1计算建筑的屋!顶部分,包括屋脊、!凸出屋面的水—箱、:电梯间、楼》梯间、构《架等:设施必须按》实际造?型建模, 并纳入计!算
》 《 10.2.2】桥梁:、山体、《围墙:的遮挡?影响无需纳入计算】
,
】 10.2.3各】计算建筑间的高【差须纳入《计算:
: 》 1《0.3计算》的误差要《求
【 , 10.3.1!。 分析结果》存在5分钟以内【误差:视为正常
》
【 10.3.【2 :因天体运行》轨迹不同而产生【的日照变化视为【正常误差
】
1!1、日照分析—报告成果要》求
【 11.【1需做多点沿—线分:析的(第7.—7.:2条:)计算出其主要朝向!的,沿线有效《日照时?数并绘制多点沿线日!照分析图注明不满足!。日照要求的位置【。提交成果图》件中包括
】 》 1)日《照分析?范围图(1》:,500或1:1【000);
—
, 2!)多:点,。沿线日照分》析图(?1:500或—。1:1000—)
【 11.【2需做窗户》分析的计《算出其每一分—析窗位在申报建【筑建成前后》的日照时间段—和有效日照时数【并,列出日照时间表【注明不满足日照【要求:的窗位明确不符【合日照要求的—窗,。户数提?交,成,果图:件中包括
— 1!)日照分析》范围图(1》:50?。0或1:1000】。);
】。 ? 2)窗户日照分析!图(1?。:50?。0或1?:1000);
! 【 3)窗户日照【分析表
! ? 12》、术语
! ? 12.1本规【定所称建《筑包括现《状建筑、已批规划建!筑、申报建》筑和在批规划建筑
!
》 12.2】现状建筑《是,指已经建成的建筑】物
! 12.3已批】规划建?筑是指已经审批【的但尚未建成—使用的建筑》物
!。 12《.4申报建筑是【指建设申请人向市】城市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?。申请审查核准的【建设项目《中的建?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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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? 12.5在—批规:划建筑是指》需与申报建》筑同时?分,析日照?影,响的其他申报建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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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12.6多点沿线分!析分析被《。遮挡建筑《外轮廓线上按—。一,定间隔?排列的所《有点的日《照时间
》 — 12.7窗户分!析分析被遮挡建【。筑需做日照分析的】窗户的日照时间【
》 , 《。12.8檐口高度】自建筑一《层室:内设计地坪至—建筑檐口的高度【
: : ? 12》.9以上术语解释仅!适用于本规定—
— 13】、本规定由南宁市】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!
! : 14、本规定【自20?08:年7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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