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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建设!项目日照分析技术】管理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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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—规范建设项目日【照分析工作》根据城?乡规:划法、城市居住【区规划设计》。规范(?2002年版)(】以下简称规范)【、住宅设计》规范(GB5—0,096-99,【2003年版)、】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!技术规定(修—订稿)结合本市规】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!。本规定
! 》 1、凡在》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!办建设工程》项目存?在以:下情况的均》须按本规定进—行日照分析并向市城!市规划行政》。主管部门《提交日照分析报【告
【 ?。 ,1.:1拟建高层建筑【对,附近:已建住宅等建筑【产生的日照遮—挡影响;
— : 》 1.2拟建—高层建?筑对附近在建或【已通过审批》待,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!日照遮挡影响;
! — :。1.3拟《建高层建筑对—同一方案《中拟:建住宅等建》筑产生日照遮挡【影响;
】 , 1》.,4周围已《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!住宅等建《筑产生的日照遮挡】影响;
》 》 : 1.5周围在建或!已通过审批待—建的高层建筑对【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!的日照?遮挡影?响
【 1》.,6对新建低层、多】层建筑与《周边有日《照,要求的建筑》。日照间距《按南宁?市城市规划管—理技术规《定(第八章)中相】关规定的《建筑间距要》求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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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2、《。。调,整建筑设计方—案导致场地标高、建!筑高度、位置、外轮!。廓、户型、》窗户等发生改变【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!。报送日照《。分,析报告?
— —3、日照《分析应保证受遮挡】建筑主要《朝向受阳面窗户【的日照有《效时间满足规—范次要?朝向按规定》的,建筑:间,距控制不作日照【分析
【
?。 4、各类建!筑、绿地、》活动:场地:必须满足以》下日照标准
! : 4.1住宅!日照标?准应符合
】 《 4.1》。.1住宅建筑的居住!空间:冬至日日《。照,不低于1小时居【住,空间是指卧室、【起居室?(厅)(城市—居住区规划》设计规范《(GB50180】-,93)(200【2年版)第5—.0.2.1条规定!)
【 4.1.2!每套住宅至少—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!得日照当一》套住宅中居》住空间总数超过四】个,时,其中宜有二个获【得日:照(住宅设计规范(!。GB 50096】。。-19?99)(2》003年版)第5.!1.1条规定)【。
— 4.1.3!在,原设计?建筑外增加任—何设施不应使相邻】住宅原有标准—降低(城市居住【区规划设计规范【(GB5018【0-93《)(:2002《。年版)第《5.0.2.1条规!。定)
《 — 4.1.—4旧区改建的项目】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!。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!于大寒日日照1小】时标:准(城市居住区规】划设计规《范(G?B501《80-93)—(2002年版【)第5.0.2.1!条规定)
】 ,。 《 4.2宿》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!能获得同住宅居【住,空间相?同的日照《。标准(宿舍建筑【设计规范(J—GJ36-》2005)第4.】1.3条规定—),
:。 : , , 4.—3 老年人居住用房!冬至:日满窗不宜》小于2?。小时:的日照标《准(:。老年人居住建筑【设计标?准(GB/T— 50340-20!03)?第3.2《.6条规定》)
》 4.4! 残疾人《住宅的卧《室、起居室》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!不少:于,2小时的日照—标准(民用建筑设计!通则(GB503】5,2,-2005)—第5.1.》3条规定)
【 — 4.5》 ,托儿:所、幼儿园生活用房!应满足冬至》日底层满窗日照【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!(托儿所、幼儿园建!筑,设计规范(JGJ8!。9-8?7)第3.1.8条!规定)其活动场地应!有不:少于1/2的活【动面积在标准的【建筑日照《阴影线?之外(城市居—住区规划设计—。规范(GB5018!0-93)(200!2年版)《附表A.0.—。3中规?定):中,小学教学《楼,南向的普通》。教室冬?至底:层满:窗日照不低》。于2:小时(中小》学校建筑设》计规范(《。GB:J99-86)第】2.3.6条规【。定)
》 《 4《.,6 :医,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!日日照不《低于:2小:时的日照标》准(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范(GB【50180》-93)(20【。02年版《)附表A.0.3】中规定)
【 4.!7 疗养院》。半数以上的》疗养:室应能获《。。得,冬至日不小于—2小时的日照标准】(民用建筑设计【通则(GB5—0352-200】5)第5.1.3条!规定)
】 4.【8 居住区(—含小区?与组团)内的组团绿!地应满?。足不少于1/3的绿!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!日照阴影范围之外(!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!。规范(GB》50180-93)!(2002年版【)第7.《0.4.1》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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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5、》日照分析《参数
! , 5.1南—宁,。市为中等城市地【理位置为东经10】8°1?8′,北纬》22°49′属于I!。V气候区
【 【5.2有效日照时间!带指冬?至,日真太阳时北京时】间9时?至15时
】 —5,.3时间统》计采:用累计?日照时间方》法,进行分?析,
: : 》。 5.?4采样?时间间隔可为1【-5分钟《总平面分析时—可采用4分钟采样】时间间?隔;局?。部放大分析》时可采?用2分钟采样时间间!。隔
【 : 5.5采样【点,间距不超《过1米×1米—
【。 6、分析!范围的?确定
《 6!.1被?遮挡建筑范》围的确定方法
! ? 以申报建—筑,于大:寒日8时《至16时段内投影到!地面上的《阴影范?围作:为边界此范围内的】生活居住《特征建筑为被遮挡建!。筑日照分析》中必须考虑》(如图1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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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1 被遮挡建筑的】范围
】 6.2 —。以前条确定的受遮】挡的生活居住—特征建筑为对象在】。其东、西《。、南三?个方向各6》0米范?围内确?定其他?遮挡建筑(如图2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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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2 《日,照分析遮挡》范,围示意?图
】 7、》分析:方式的确定
! —7.1对于有—条件获得日》照分析?窗户计算数据的【生活:居住特征建筑—。须采用窗户分析【。方法进行分析
【
— ?7.2对于》未做出单体方—案的已批规划建筑、!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!建筑:须采用多点沿线分】析方:法,进行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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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8、》建,筑,。朝向及分析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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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8.1条式!。建筑以垂直长边【的方向为主要朝向】。点,式建筑以《。南北向?为,主要朝向 [南北向!是指正?南北向和南》偏东:(,西)45度以内【(,含45度)》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!东,(西)?偏南45度内—(不含45度)【。]
】。 8.2应保!证受遮挡的生活居住!特征:建筑主要朝向—的,日照有效时间采用】窗户分析的应符合】住,宅,设计规范(GB【50096-99】)中第5《.1.1条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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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、!日照分析资料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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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9.1日照分析】。基础资料包》括
? ? 9.1.!1包含日照》分析范围内所有【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!图,及其电?子数:据;
【。。 : 9.》1.2包含日照分】析范围内所有已【。批,规划建筑《和在批?规,划建筑的《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!据;
— 9.!1.3申报》建筑的总平面图【、单体平《面图、立面图和【剖,面图图纸及其电【。子数据;
! 《 9.1.》4图纸和电子数据】应能体现十字—坐标、建(》。构)筑物±0.0】。高程和高度、建【筑物层高《。、拟分析《的窗户位置》及,其宽度、建筑的屋顶!构,筑,物的位置和高—度,等具体?技术参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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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9.2!日照分析《所依据?基础资料的收—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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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9.2.1地—形,。。。图及其电子数据必】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!单位提供;
! , 》。9.2.2》已批规?划建筑?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!关资料必须经市规】划,部门认?可的档案《资料管理部门提【供;:
》 《 9.2.》3申报建筑的—相关:。资料由其设计—单位提?供,:并须加盖本单位公】章以对所提供资料】内容的真实性—负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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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》0、:日照分析计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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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, 10】.1:。。涉及窗户分析—的计:算要求?
】10.1.》1日照分《。析计算受影面—按以下规《则确定?一般窗户以外墙【窗台面为基准计算】;异形?窗户按正向最—大投影近似为一般】窗户计算图3—、4:、5 为转角窗、凸!窗,日照:计算基准面》示意图
图】3 转角直角—窗
图】4, 转角弧形窗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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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图5 ?凸窗
《 1【。0.1.2以经确认!的日照分析》计算受影面下部【。左右两个端》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!。2.4米的按2【.,4米计算以窗户【的中点两侧》。各延伸1.2米【为计算范《围满窗日照计—算点示意图》如图:6、7
《
图6 L<】2.4米以A、B】为,满窗日照计算点
】
《
图7 L>2【.4米以C》、D为满窗》日照计算点(O【为原窗
【 ? 10.1》.3:。有阳台(含凸—阳台、凹阳台)【的窗户也应以窗台】面的左右两个端【点为计算点对阳台】顶板、阳台分户隔】。板或:凹阳台的墙体本身】所产生?。的遮挡影响不进行】分析:
》。 10【.,1.4满窗日—照的:窗户计算高度(含落!地门窗、组》合门窗、阳台封窗】等门窗形式)按离】室,内,地坪0.9米的高度!计算
《。 : ? 1《0.2涉及》其它分析《要素的计算》要求
《。 》 10.2.】1计算建筑的—屋顶部分《,包括?屋脊、凸出》。屋面的水箱、电【梯间、楼梯间、【构架等设施》必须按实《。际造型建模》。, 并纳入》计算
【 : ?10.2《.2桥梁、山体【、围墙的遮挡影响】无需纳入计算—
— 10.2】.3各?。。计算建筑《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!
》 《 10.3计算【。的误差要求
! , ? 10.3.1 !分析结果存在5分】钟以内误差》视为正常
! 10.】3,.2 因《天体运行轨》迹不同而《产生的日《照变化视为》正常:误差
】 —11:。、,日照分析报告成【果,要求
】 : 11.1需【。做多点?沿线分析的》(第7.7》.2条)计算出【其,主,要朝向的沿线有【效日照时数并绘制多!点沿线日照》分析图注明不满足】日照:要求的位置提交【成果图件《中包括
】 《 1)日照分析范】围图(1:50【0或:。1:1?000);
! 》 2)多点沿线日】照分析图(1—:50?0或:1:1?000)
》
? 11】.2:。需,做窗户分析的计算】出,其每一分《析窗:位在申?报建:筑建成前《后的日照时间段【和有效日照》时数并列出日照时间!表注明?不满足日照要—求的窗位明确不符合!日照要求的窗户数】提交:成果图件中包—括
】 ?1)日照分析—范,围图(?1,:500或1:【1000);
【
!2)窗户《日照分析图(1:5!00或1:10【0,0);
》 【 3)窗户日—照,分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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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2、—。术语
— 《 12.1本规定!所称建筑包》括现状建筑、—已批规?划建筑、申报—建筑和在《。批规划建《筑
《 , 12.!2现状建筑》是指已经《建成的建筑物—
! 12.3已批【规划建筑是指—已经审批《的但尚未建成使【用的建?筑物
! ?12.4申报建【筑是指建设》申请人向市城市规划!行政:主管部门申请审【查核准的建》设项:目中:的建筑物
》
— : 12.5在批规划!建筑是指需与—申报建筑同时—分析日照影响的【其他申报建筑
【
, : 12.!。6多点沿《线分析分析》被遮:。挡建筑?外轮廓线上按一定间!隔,排列的所有点的日】照时间
! : :12:.7窗户《分析分析被遮—挡建筑需做日照分】析,的窗户?的日照?时间
— 《 , ,12.8檐》口高:度自建?筑一层室《内设计地坪至建筑檐!口的高?。度
】 ?12.9《以上术语《解释仅适用于本规】定
】 , : 13、本规定由!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负!责解释
【
? 《 1:4、本?规定自?2008年7月1日!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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