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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南宁市建设】项目日照分》析,技术管理暂行—规定
! 为规范建设项【目日照分析工作【根据城?乡规划法、城市居住!区规划设计规范(2!002年版》)(以下简称—。规范)?、住宅设计》规范(GB5—00:96-99,20】03年?版):。、南宁市城市规划管!。理技术规定(—修订稿)结合本市】规划管理实》际,情,况制定本《规定
—
: ,。 1、【凡,在本市?规划区?范围内申《办建设工程》项目:存,在以下情况的均须按!。本规定进行日—照分析并向市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:提交日?照分析报告
【 】1.1拟建高层建筑!对附:近已建住宅》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!挡影响;
— 1!.2拟建《高层建筑对》附近在建或已通过】审批待?建住宅等建筑—产生的日照遮—挡影响;
】 ? 1.3—拟建高?层建筑对同》一方案?中拟:建住:宅等:建筑产生日照遮挡】影响:;,。
,
】 1.?4周围已建的—高层建?筑对拟?建住宅等建筑产【生的日?照遮挡影响》;
—。 》1,。.5:周围在建或已通过】审批待建的高层【建筑对拟建住—宅等:建筑产生的日—照遮挡影响》。
【。 1.》6对新建低层、多层!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!求,的建筑日照》间距按南宁市—城,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!(第八章《)中相关规定的建】筑间距要求》。。控制
】 《 2、调整建筑设!计方案导致场地标】高、:建筑高?度、位置、外—轮廓、户型、—窗户等发生改变的】应随调?整方: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!报告
?
》 , 3、日照!分析应保《证受遮挡《。。建筑主?要,朝向受?阳面窗户《的日照有效时—间满足规范次要朝】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!控制不作《。。日照:分析
》 ,
】4、各类建筑、绿】地、:活动场?地必须满足以下【日照标?准
—。 ? 4.1住宅【日照标准应》符合
— , :。。 4.1.1住!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冬!至日日?照不低于《1小时居住空间是指!卧室、起居室—(厅)(城市居【住,区规划设《计,规范(G《B501《80:-93)(2—002年版)第【。5.0.2.—1条规定)
】 》 4.1.—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!一个居住空间—获得日照当一—套,住宅中?。。居住空?间总数超过四个【时其中宜有二个【获得日照(》住宅设计规》范(GB 500】96-?。1,999)(200】3,年,版,。。)第5.1.1条】规定)
》 4!.1:.3在原设计建筑】外增加任何设施【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!标准降低(》。城市居?住区规划设计—规范(G《B,501?80:-9:。3)(2002年版!)第5.0.—2.1?条规定?)
— 4—.1.4旧区改建】的项目内新建—住宅日照标准可酌】情降低但不》应低于大寒日—日,照1小时标》准(城市居住—区规划设《计规范(G》B50180-9】3)(2002年】版,)第:5,.,0.:2.1条《规定:)
【 , 4.2宿舍半!数以上?的居:室应能获得同住【宅居住空间相同的】日照标准(宿—。舍,建筑设计《规范(JGJ—36-2005【),第4.1.3条规】。定)
—。 : ? 4.?3 老年人》居住用房冬至—日满:窗不宜小于2小时的!日照标?准(老年《人,居住建筑设计标准(!GB/T 503】40-2003)】第3.2《.6条规定)
!。 4.!4 残疾人》住宅的卧室、起居室!应能:获得冬至日》日照不少于2小时】的日照标准(民用】建筑设计通》则(GB《5035《。2-2005)第】。5.1.3条—规定:),
》 ,。。 4.5 托!儿所:、幼儿园《生活用房应满足【冬至日底《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!小时:的要求(托儿—所、幼儿园建—筑设:计规范?(JGJ89-87!)第3.1.8【条规定)其活动【场地:应有不?少,于1/?2的活动《面积在?标准的建筑》日照阴影线之外(】。城市:居住:。区规:划设计规范(G【B50180-93!)(2002年【版)附?表A.0.3中【规定)中《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!通,教室冬至底层—。满,窗日照不低于2小】时(中小学校—建筑设计规》范,(GBJ99-8】6):第,。2,.3.?6条规定《)
】。 : 4.6 医—院病房楼应满—足冬至日日》照,不,低于:2小时的《日照标?准(城市居住—区规划设《计规范(GB—50180-93】)(2002年版】)附表A.0—.3中规定》)
【 4》.7 疗养院—半数以?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!冬至日不小》于2小时的日照标】准(民用建筑设计】通则(?GB50352-2!005)第5.1】。.,3条规定)
! 4.8! 居住?区,(含小区与组团【),内,的组团绿地应满【足不少于《。1/3的《绿地面积在标准的】建筑日照阴影范【围之外(《。。城市居住区》规划设计规范(GB!501?80-93》)(20《02年?版)第7.0.【4.1规定)
】
》。 5—、日照分析参数
】
】 ,5,.1南?宁市:为中等?城市地理《位置为东经1—0,8°18′》,,北纬22°49【′属于IV》气候区
】 ? 5.2》有,效日照时间》带指:。冬至日真太阳时【北京时间9时至【15时
】。 《 5.3时》间统计采用累计【日照时间方》法进:行分析
》 — 5.4采样【时间间隔《可为:1-5分钟总平面分!析时:可采用4分钟采样】时,间间隔;局部—放大分?析时可采用2分钟采!样时间?间隔
! 5.5采样点!间距不超过1米×】1米
—。
— 6、分析范围的!确,定
—。 6.【1被遮挡建筑—。范,围的:确,定方法
】 以申报—建筑于大寒日—8时至16时段内投!影到地面《上的阴影范》围作为边界此范围内!的生活居《住特:征建:筑为被遮挡建筑日】照,分析中必须考虑【。(如图1)
!图1 被遮挡建筑】。的范围
《
【6.2 以前条确】定,的受遮挡的生活居】住特征建《。筑为对象在》。其东、西、南三个】方向各60》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!挡建筑(如图2)】
:
图2 日照分】析遮挡范围示意图
!
【 :7、分析方式的确定!
【。 7.1对于】有条件获《。得日照分《析窗户?计算数据的生活居】住特征建筑须采【用窗户分析方法进】行分析?
— , 7.2对于未!做出单体方》案的已批规》划建筑?、申报建《筑和在批规划建筑须!。采,用多点沿线》分析方?法进行?分析
—
? 《 8、建《筑朝向及分析要求
!。
, 8!.1条式建筑以【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!。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!北向为主要》朝向 ?[南北向是指正【南北向和南偏东【(西)4《5度以内(含—45:度)东西向指—正东西向和东—(西:)偏南4《。5度内?(不含45度)【]
《 》 8.2应保】证受:遮挡的生活居住【特征:建筑主要朝向的【日照有效时》间采用窗户分析【的应符合住宅设【计规范(GB500!96-99)中第5!.1.1条的规定】
【 9、【日照分析《资料要求
! , 9.1日】照分析基础》。。资料包括
— , 》 9.1》.1包?含日照分析范—围内所有现状—建筑的现《势地形图及其电子】数据;
《
, : —9.1.2包—含,日照分析范》围内:所有已批规划建筑】和在:。批规划建筑》。的有关资料及其电】子数据; 》
【 9.》1.3申报建筑的总!平面:图、:单体平?面图:、立面图和剖面【图图纸及其电子【数据;
《
】 9.1.4—图纸和电子数—据应:能体现十字坐标、】。建(构)筑物±0】.0:高程和高度、建筑】物层高、拟》分析的窗户位置及】其宽度、建筑—。。的屋:顶构筑?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!体技术参数;
! ? 9.2日照!分析所依《据基础资料的—收集
?。
【 9.2.1地】形图及其电子—数据必?须由:具备相应资》质的:单位提?供;
》 , 9【.2.2《已批规划建筑和在】。。批,规,划建筑?的,有关资?料必须经市规划【部,门认可的《档案资料管理部门】。提供;
】 《 9:.2.3《申报建筑的相关【。资料:由其设?计单位提供,—并须加盖《。本单位?公章以对所》。提供资?料内:容的真实《性,负责
】 ? 10、日【照分析计算》要求
】 10.1涉!及,窗户分析的计算要】。求
《。 ? 10.1—.1日?照分析计算受影面】按以下?规则确?定,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!面为基准计算;异形!窗户按正向最大【投,影近似为《一,般窗:户计算图3》、4、5 为转角窗!、凸窗日照计算【基准面示意图—
?
图3 转角直角】。窗
:
图4 转!角弧形窗
》
《
图:5 凸?窗
》 ? 1:0.1.2以经确认!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!面下部左右两个端】点为计?算点宽?度大于2.4米的】按2.4米计—算以窗户的》中,点两侧各延伸1【.,2米为?计算范围满》窗日照?计算点示意图—如图6、7
!图6 L<2—.4米?以A、?B为满窗日照计算点!
? ,
图7 L>【2.4米以》C、D为满窗日照计!。算点(O为原—窗
】 10?。.1.3有阳台(含!凸阳台、凹阳—台)的窗户》也应以窗台面—的左右两个端点为】计算:点对阳台顶》板、阳台分户隔板】或凹阳台的墙体本】身所产生的遮挡【影响:不进:行分析
《
》 10.【1.4满窗日照【的窗户计算高度【(含落地门窗—、组合门窗、阳台】封窗等门窗》形式)按离室—。内地:坪0.9《米的高度计算
】 【 ,10:.2涉?及其:它分:析要素的计算要求】
: , 【10.2.》1计算建筑的屋【顶部分,包括屋脊】、凸出屋《面的水箱《、电梯?间、楼梯间、构【架等设施《必须按实际造—型建模, 并—纳,入计算
— : 10.】2.:2桥:梁、山体、围墙的遮!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!
【 1《0.2.3各计算建!筑间的高《差,须纳入计算
【。 , ? 1》0.3计算的—误差要求《
《。 ? 10.3【.,1 分析结果存在5!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!常,
《 : 10.3】.2 因天体—运行轨迹不同—而产生的日照变化】视为正常误差
【。
! 1?。。1、:日照分析报告成果】要求
《 — 11.1需做】。多点沿线分析—。的(第?7.7?。.2:条)计算出其主要】朝,向,的,沿线有?效日照时《数并绘制多点—沿线日?照分析?图注明不满足日照】要求的位置》提交成果图》件中包括
》
? 1)】日照分?。。析,范围图(1:500!或1:1《000);》
: — 2)多》点沿线日照分—析图(1:500或!1,:1:000)
】 1【1,.2:需做窗户分析—的计算出其每一【分析窗位《在申报建筑建—成前后的日》照时间段和有效【日照时数并》列出日照时间—表注明不满足日【照要求的窗位—明确不符《合日:照要求的窗户数提】交,成果图件中》包括:
?。 ? ,。 1)日照分】析范:围图(1:500】或1:10》00);
》
— 2《)窗户日照》。分析图(1》。:500《或1:?1000);
! 》 3?)窗户日照分—析表
《 :
— :12、术语
—
】 12.1本规【定所称?建筑包括现状—建筑、已批》规划建?筑、申报建筑和在】批规划建筑
! 1【2.2现《状建筑是指已经建成!的,建筑物
【 》 12.3已—。批规划建筑是指已经!审,。批,的但尚未建成使【用,的建筑物《
】 12.》4申:。报建筑是指建设申】请人向市城市—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门申请》审查核准的建设【项,目中的?。建筑:物
】 ,。 12.5在【。批规划建筑是指【需与申报建筑—同时分析《日,照,影响的其他申报建筑!
【 12.—6多点沿线》分,析分析被遮》挡,建筑外轮廓线上按一!定间隔排列的所【有点的?日照时间《。
? ? 12.7窗!户分:析,分析被?遮挡建筑《需做日?照分析的窗》户,的日照时间》
】。 12.8檐口高!度自建筑一层室内设!计地坪至《建筑檐口的高—度
? 【 12?.9以上《。。术,。。语解释仅适用于本规!定
! 13—、,本规定由南宁—市规划管理局—负责解释
【
】 14、本规定自】2008年7月【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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