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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南》宁,市建设项目日照分】析技术管理暂行【规定
》
为规范】建设项目日》照分:。析工作根据城乡【规划法、城市—居住:区规划设计规范(】2002年》。版)(以下简称【规范)、住宅设【计规范(GB—50096-99,!2,003年版)、南】宁市城?市规划管理》技,术规定(修订稿)】结合本市规划管理】实际情况《制定本规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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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1?、凡在本《市规划区范》围内申办《建设:。工,程项:目,存在以下情况的【均须按?本规定进行日照【分析并向市城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交日?。。照分析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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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.1拟!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!建住:宅等建筑产生—的日照遮挡影响【;
! 1.2拟—建高层?。建,筑对附近在建—或已通过审批—待建住宅等》建筑产生的日照遮】挡影响;
》
, 》 , :1.3拟《建高层建筑对同一】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!筑产生日照遮—挡,影响;
】 1.【4,周,围已建的高》层,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!筑产生?的日照遮挡》影响;
【 《 1?.,5周围在建或已通】过审批待建的高层】建筑对拟建》住宅等建筑》产生的日照遮挡【影,。响
《 , 1【.6对新建低层、】多,层建筑与周边有【日照要求的建筑日】照间距按南宁市城】市规划管理技术【规定:(第八章)》中相关规定的建筑间!距要求?控,制
】 2、调整!建筑设计方案导致】场地标高《、建筑高度、位置】、外轮廓、户型、】窗,户等发?生,改变的应随调整方】案重新报《送日:。照分析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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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、日照分析应保】证,受遮挡建筑主要朝】向受阳面窗》户的日照有效时【间满足规范次—。要朝:。向按规定的建筑【间距控?。制不作日照分—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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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 4、各类】建筑、绿地、活【动,场地必须满足以下】日照:标准
】。 4.1住宅!日照标准应符合
! 《 4.1.1!住宅建筑的居住【。空间冬至日》日照不低于1小时居!住空间?是指卧?。室、起居室(厅【)(城?市,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!(GB50》180?-,93)(2》。002年版)第【5.0.2.1【条规定)
— 】4,。.1.2每套住【宅至少应《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!日照当一套住—宅中:居住空间总数—超过四个时其—中宜有二个获—得日照(住宅—。设计规范(GB 】5,0096-1999!)(:2003年》版)第5.1—.1条规定)
! 4】.1.3在》原设:计建筑外增加—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!住宅原有标准降低(!城市:居住区规划设计【规范(GB50【180-93—)(2002年版】)第5?.0:.2.?1条规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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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4.1.4【旧区改?。。建的项目内新建【。住宅日照《标,准可酌情降低但【不应低于《大寒日日照1小时】标准(城市居住【区规:划,设计规?范(GB5》。0180-93)】(2002年版)】第5.?0.2.1条规定)!
? 4】.2宿舍半》数以上的居室应【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!间相同的日》照标准(宿舍建筑设!计规范(JGJ3】6-:2005《)第4.1.3【条规: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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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4.!3 老年人》居住用房冬至—日满:窗不宜小于2小【时,的,日照标准(老年人】居住建筑设》。计标准(《GB/T《 50340—-20?03:)第:3.2?.6条规《定):
】 4?.4 残《疾人住宅的》卧室:、起居室应能获得】冬至日日照》不少于2《小时的?日照标准《(民用建筑设计通则!(,GB503》52-2005)】第5.1.3条规】定)
?。
《 4—.,5 :托儿所、幼儿园生】活用房应《满足冬?至日底层《满窗:日照不少《于3小时的要求(】托儿所、幼儿—园建筑设计》。规,范(:JGJ89-87)!第3.1.》8条规定)其活动场!地应有不《少于1/2的活动面!积在标?准的建筑《日,照阴影线之外—(城市居住区规【划设计规《范(GB5》0180-93)】(2002年版)附!表A.0.3—中规定)中小学【。教学:楼南向的普通教【室冬至底层满窗【日照不?。。低于2小时(中小】学,校,建筑设计规范(GB!J99?-86)第2.【3.6条规定)
】
】 4.6《 医院病房楼应满】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!2小时的日照—标准(?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!规范(GB501】。8,0-:93)(2002年!版)附表A》。。.0.3中规定【)
》 ? 4.7 疗】。养院半数以上—的疗:养室:应能获?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!时的日照标准(民】用建筑设计》。通则(?GB50352-】200?。5)第5《.1.3条规定)】
!。 4.8 居住【区(含小区与组团)!内的组?团绿:地应满足不少于1】/,3的:绿地面积在标—准的建筑《日照阴?影范围之《外(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范(GB5】0180《-93)(》2002年版—)第7.0》.4.1规定—),
》
, 《。 5、日照分【析参数
【 5.1!南宁市为中》等城:市地理位置为东经】1,08°18》′,北纬22—。。°49′属于IV气!候区
》。 》 :5.2有《。效日照时间带—指冬至日真太阳时北!京时间9时》至15?时
》 : 5.3时】间统:计采用累计日—照时间方《法进行分析
】 — 5.?4采样时间间隔可】为1-?5分钟总平面分析时!可采用4分》钟采样时间》间隔;局部放大分】析时可采用》2分钟采样时间间隔!
【 : 5.5采样点间】距不超过1米×1】米
! 6、分【析范围的《确定
! 6.》。1被遮?挡建筑范围的—确定方法
》
》 以申报》建筑于大《寒日8?时至:16时段内投—影到地面上的—阴影范围作为边界此!范,围内的生活居住【特征建筑为被遮【。挡建筑日照分析【中必:须考虑(如图—1)
》
图1 被》。遮挡建?筑的范围
!。 6.2 以】前条确定的受—遮挡的生活居住【特征建筑为》对象在其东、—西、南三《个方向各《60:米,范围内确《定其他遮《挡建筑(如图2)
!
图2 日照】分析:遮挡范围示意图
】
》 , : 7:、分析方式的确定】
! 7.1对于—有条件获得》日,照分析窗户计算【数,据的生活居》住特征建筑须采用】窗户分?。。析方法进行分析
! 【 7.2《对于未做出单体【方案的已批规划建】筑、申报建筑—和在批规划建筑须】采用多点沿线—分析:方法:进行分析
【。
:
:。 8、建】筑朝向及分析要求
!
【。 8?.1条式建筑以【垂,直,长,边,。的方向为主要—朝向点式建筑以【南北向为《主要朝向 [南北向!是指正南北向—和南偏东(西)4】。5度以?内(含45》度):东西向?指正东西向》和东(西)偏南45!度内(不含45度】)] ?
—。 8.—2应:保证受遮挡的—生活:居住特征建筑主要】朝向的日照有效【时间采?用窗户分析》。的应符?合住宅设计规范【(G:B50096-【99)中第5—.1.?1条的规定》
】。。 , : 9、日照》分析资料要求
】 9!.1日照分析基础】资料包括
— 【 9.1《.1包含《日照分析范围内所】有现: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!及,其,电子数据;》
】 9.1》.2包含日照分【析范围内所有已【。批,规划建?筑和在批规划—建筑的有关》资料:及,其电子数据; 【
—。。 , 9.1.3】申报建?筑的总平《面图、单体平面【。图、立面《图和剖面图图—纸及其?电子:数据;
! 9.1.】4,图纸:和,电子数据应能体【现,十字坐标、建—(,构)筑物《。。±0:.0高程和高度、建!。筑物层高、拟分析】的窗户位置及其宽度!、建:筑的屋顶构筑—物的位置和高度【等具体技术参数;
!
, 《 ? 9.2日照—分析所依《据基础资料的—收集
— 《 9.《2.1地《形图及其电子数据】必须由具《备相应资质》。的单:位提:供;
?
《 《。 ,9.2.2》已批规划建》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!。有关资料必》须经市?规划部?门认可的档案资料】。管,理部门提供;
! — 9:.2.3申报建筑】的相关资《料由其设计单位【提供,并须》加盖本单位公章【以,对所提供《资料:内容的真实性—。负,责
—
【10、日照分析计】算要求
】 1—0.1涉及》窗户分析的计算要】求,
【 10.1.1【日照分析计算—受影面按以下规则】确定一?般窗户以外》墙窗台面为基准计】算;:异形窗?户按正向最》大投影?近似:为一般窗户计算图】3、4、5 为转】角窗:、凸:窗日照计算基准面】示意图
《
图3 转角】直角窗
【
图?4 转角弧》形窗
图!5 凸窗
】 1》0.1.2以经确】认的日照《分析计算受影面下】部左右两《个端点为计》算点:宽度大于2》.4米?的按2.4米计算】以窗户的中点两侧】各延伸1.》2,米为计算范》围满窗?日照计算点示意图如!图6、7
】图6 L<2.4米!。以A、B为满—窗日:照计算点
【
?图7 L>2.【4米以C《、D为满窗》日照计算点(O为原!窗
:
【。10.1.3有阳】台,(含凸阳台、凹阳】台)的窗户也应【以窗:台面的左右》两,。个端点为计算点【对阳台顶板、阳【台分:户隔板或凹阳台的】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!。挡影响不进行分析
!
【 , 1:。0.1.4满窗日】照的窗户计算高度(!含落地?门窗、组合》门窗:、阳台封窗等—门窗形式)按离室】内地坪0《.9米的高度—计算
?
!10.2涉》。及其它分析要素【的计:算要求
! 10.【2.1计算建—筑的屋顶《部分:,包括屋脊、凸出】屋面的水箱、电梯】间、楼梯间、构【架等:设施必?须按实?际造型建《模, 并纳入计【算
:
】 10.2.2【桥梁、山《体、围墙的遮—挡,影响无需纳入计算
!
, 》 10.—2.3各计算—。建筑间的《。高差须纳《入计算
【 10】.3:计算:。的误差要求
【 , :。 1—。0.:3.1 分析结果存!在,5,分钟:以内误差视为正常】
:。 , 1】0.3.2》 因天体《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!的日照变化视为正】常误差
】。
?。。 《11、日照分析报】告成果要求
【 《。 ?。 ,11.?。1,需做多点沿》线分析的(第—7.7.2条)计】算出其主要朝—向的沿线有效日照】时数并绘制多点沿线!。日照分?析图注明《不满足日照要求【的位置提交成果图】件中包括《
】 1)日照—分,析范围图《(1::50?0或:1:1000—);
【 ,。 : :2)多点沿》线日照分《析,图(1:500【或,1:1000)【
】。。 :11.2需做窗户分!析的计算出》其每:。一分析窗位在申报】。。建筑建成前后—的日:照时间段和》有效日照《时数并列出日照时】间表注明不满足日】照要求的窗位明确】不符合日照要求的窗!户数提交成果图件】中包括
【。 《 1)《日照分析《范围图(1:—500或1:—1000《);
?
》 2)窗户日!照分析图(》1:5?。00或1:1000!);
?
】 3)?窗,户日照分析表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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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2》、术语
【 》 12.1本规【定所称建筑包—括现状建筑、已批】规划建筑、申—报建筑和在批—规划:建筑
】 ? 12.2现状建筑!是指已经建成的建】筑物
— 》 12.3已批规】划建筑?是指已经审批的但】尚未建成使用的【建筑物
— ? , 1《2.4?申,报建筑是指》。建设申请人向市城市!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申请审【。查核准的建设项【目中的建《筑物
》 1】2.5在批规划【建筑是指需与申报建!筑同时分析日照影】响的其他申报建筑
!
— 12.6【多点沿线分析分析】被遮挡建筑外—轮廓线上按一定【。间,隔,排列的所有点的【日照时?间
》 12】.7窗户分析分析被!遮挡:建筑需做日照—分,析的窗户《的日:照时:间
》 , 12【.8檐口高度—自,建筑一层室》内设计地坪至建【筑檐口的高》度
《 : 12【.9以上术语解【释仅适用于本规定
!
《
13!、,本规定由南宁市规划!管理局负《责解释
《
— :。 ?14:、本规定自2—008年7月1日】起施行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