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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南【宁,。市建设项目日照【分析技?术管理暂行规定 】 ,     为【规范建设项目日照分!析工:作根据城乡规划法】、城市?居住:区规划设计规—范(:2002年版—。)(以?下,简称规范《)、住宅设》计规范(GB500!96-?。99,2003年】。版)、南宁市城市】规划管理技术—规定(修订稿—)结合本市规划【管理实际情况—制,定本规定 —  【   1、》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!内申办?建设:工程项目存在—以下情?况的均须《按本:规定进?行日:照分析并向市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提交日照《分析:报告 》 , ,     1.1】拟,建,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!住宅等建筑产生的】日照遮挡影响;【。     】  :。1.2拟建》。高,层建筑对附》近在建或已通—过审批待建住—宅等建筑《。产生:的日:照遮挡影响; 【    —   1.3拟建】。高层建?筑对同一方》案,中拟:建住宅等建筑产生】日照遮挡影》响; 》。     》  1.4周—围已建的高层建筑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!生的日照遮》挡影响; 【       【1.:5周围?在建或已《通过审批《待建: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!宅等:建,筑产生的日照—。遮挡影?。响, ?       1】.6对?新,建低层?。、多层建筑与—周边:有日照要求》的建筑日照间距【按南宁市城市规划管!理技术规定(—第八章)《中相关规《定的建筑间》距要求控制》 【     2、【调,整建筑设计方—案导致?场地标高、建筑高度!、位置、外轮廓、户!型、窗?户,等发生改变》。。的应随?调整方案《重,新报送日照》分析报告 》 ?   —  3、日照—分析:应保证受遮挡—建筑主要朝向—受阳面窗《户,的日照有《效时间满足规范【次要朝向按规—定的建筑《间距控制不作日【照分析 】  《   4、各—类建筑、绿地—、活动场地必须满足!以下日?照,标准 ?      】 4.1《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!。      ! 4.1.1住【。宅建筑的居》住空间冬至日日照不!。低于1小时》居住空?。间,是指卧室、起居【室(厅)(城市居】住区规?。。划设计规范(G【B5018》0-93)(200!2,年版:)第5.0.2.】1条规定《)   【    4》.1.2《每套住宅至少应【有一个居住》空间获得日照当一】套住宅中《居住:空间总数超》过四:个时其中宜有—二个:获得日照(住—宅设计规范(GB !5009《6-199》9)(20》03年版)第—。。5.1.1条规【定) —      4【.1.3在原设计】建筑外?增加任何设施不应】使相邻?住宅原有《标准降低(城市居】住区规划设计规范(!GB:50180-—9,3)(20》02年版)第5.0!.2.1《条,规,定) 《      【 4.1.4旧区改!建的项目内新建住】宅日照标准可—酌情降低《但不:。应低于大《寒,日日照?1小时标准(城市居!住区规?划设计规范》(G:B50180-9】3)(200—。2年版)第5.0】.2.1条规—定) 《      【 4.2宿》。舍半数以《上的居室应》。。。。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!。间相同的《日照标?准,(宿舍?建,筑设计规范(JGJ!。36:-2005》)第:4.1.《3,条,规定)  】     》4.3 老年人【居住用房《冬至日?满窗不宜小于2小时!的日照标准(老年】人居住建筑》设计标准(》GB/T 50【340-200【3):第3.2.6条规定!) ?。   《  :。  4?.,4 :残疾人住宅》的卧室、起居室应能!获得冬?至日日照不少于2】小时的日照标—准(民用建筑设【。计通则(G》。B5:03:52-?2005)第5.1!.3条规定)—      ! 4:.5 托儿》所、幼儿园生活【用,房,应满足冬《至日底层满窗日照】不少于3小时—的要求(《托,儿,所、幼儿园》。建筑设计规范(J】GJ8?9-:。。87)第3.1.】8条:规定)其活动—场地应有《不少于1/》2的活动面积—在,标准的建筑日照阴】。影线之外(》城市居住《区规划设计》规范(GB501】。80-93)(【。2,002年版)—附表:A,。.0.3中规定)】中小学教学楼南【向的:普通教室冬至底层】满窗日照不低于【2小时(中》小,学校建筑设计规范(!GBJ99-8【6)第2.3—。.,6条:。规定)? ?       4】.6 医院病房楼应!满,。足冬:至日日照《不低于?2小:时的日照标准(城】市居:。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】(GB50180-!93)(20—02年版)附表【A.0.3中规定)!      !。 4.7 疗养院半!数以上的疗》养室应?能获得冬至》日不小于2小时的】。日照标准(民用建筑!设计通则(GB5】03:52-2005)】第5.1《.3条?规定) 》       4!.8 ?居住区(含小—区与组?团)内的组团绿【地,应,满足不少于1/【3的绿地《面积在?。。标准的建《筑日照阴《影范围?之外(城市居住区规!划,设计规范(GB50!。18:0-:9,3)(2002【。年版)?。。。第7.?0,.4.1《规定) 【  》   5、日—照,分析参数《 ?   ?    5.1南宁!市为中等城市地理】位置为东经10【8°:18′,北》纬,22:°49′属》于IV气《候区 —      —5.2有效日照时】间,带指冬至日真太阳时!北京时间《9,时至1?5时   】    5.—3时间统计采—用累计日照时间方法!进行分析 — , ,    《  :5.4采样时间间隔!可为1?-5分钟《总平面分析时可【采用4?分钟采样时间间隔;!局部放大分析—时可采用2分钟【采样时间间隔 !  :    《。 5.5采样—点间距不超》过1米×1米 【  】   6、分—析范围?的确定 《  《     6.1被!遮挡建筑《范围的?确定方法《  ?   ?  以申报建筑【于大寒日8时—至16?时段:内投影到地面—上的阴影范围—作为边界此范围【内的:生活:居住特征建筑为被遮!。挡建筑日照分—析中:必须考虑(如图【1): ? 图1 被遮挡建筑!的,范围   —  : ,。 6.2 以前条】确,。定的受遮挡的生【活居住特征建筑【为对象在其东、西、!南三:个方向各《60米范围内确定其!。他遮挡建《。筑,(如图2) !图2 日《照分析遮挡范—围示意图 》   【  :7、分析《方式的?确定   】    7.1【对于有条件获得日照!分,析窗户计算数据【的生:活居住特征》建筑须采用》窗,户分析方法进行【。分,析   【    7.2对】于,未做:出单体方案的已批规!划建筑、申报建筑和!在批规划建筑须采】用多点沿线分析方法!进行分析 【     !8、建筑朝向及分析!要求: :    》  : 8.1条式建筑以!垂直:长边的方向》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!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! [南北向是指【正南北向和南偏【。东(西?),45度以内(—。含45度)东—西向指正东西向【和东(西)偏南45!度内(不含45【度)]? ?       】8.2应《保,证受:遮挡的生《活居住特征建—筑主要朝向的日【照有效时《间采用窗《户分析的应》符合住宅设计规范】(GB50096】-99)中第—5.1.1条的规】定,。 — :    9、—日照分析资料要求】。 ?       9.!1日照分析基础【资料包括 【。   ?    9.1.1!包,含日:照分析范围内所有】现状:建筑的现势地—形图及其电子数据;! ? ,。      —9.1.2包含日】照分析范围内所有】已,批规划建筑》和在:批规:划建:筑的有关资》料及其电子》数据; 【       9】.1.3申报—。建筑的总平面图【、,单体平面图》、立:面图和剖《面图图纸《及其电?子数据; 》 ?   ?   9.1.【4图纸?和电:子数据应能体—现十字坐标》、,建(构)筑物—±0.0高》程和高度、建筑物层!。高、拟分析的窗户位!置及其?宽度、建筑的屋【顶构筑物的位—置和高度等》具,体技术参数; 【   》 ,   9.》2日照分析所—依,据基础资料》的,收,。集,    【   9.2.1】地形图及其电子【数据必须由具—备,相应资质《的单位提供》; ? :。     》 9.2.2—已批规划《建筑和在批规划建】筑,的有关资料必须经】市规划部门认—。可的档?案资料管《理部门提供; 】     —  9?.2.3申报建【筑的相关资料由【其设计?单位提供,并须加】盖本单位公章以【对所提供资料—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】。 》  《   10、日照分!析计算要求 】      — 1:0.1?涉及窗户分析的计】算要求     ! , 10?.1.?。1,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!按以下规则确定【一般窗户以外—墙窗台面《为基:准计算;异形窗户】按,正向最大投影近【似为一般窗户—计算图?3,、4、5《 为转角窗、凸窗日!照计算基准面示意】图 图3 】转角直角窗》 图【4 转角弧形—窗 《。。 , 图5《 凸窗     !  10《.1.2以经—确认:的日:照分析计《算受:影面下部左》右两:个端点?为计算点宽度—大于2.4米的按】2.4米计》算以:窗户的?中点两侧《各延伸1.2米为计!算范围满窗日照计算!点示意图如图6【、7 图6】 L<2.4—米以A、B为满【窗,日照计?算点 《 图7 L>!2.4?米以C、《D为满窗日照—计算点(O为原窗 !。。       1】0.:1.3有阳台—(含凸阳台、凹阳台!)的窗户也应—以窗台面的左—右两个端点为计算】点对阳?台顶板、《阳台分户隔板或【凹阳台的墙体本身】所,产生的?。遮挡:影响不?进行分析《 :   《。   ? 10?.1.4满窗日【照,的窗户?计算高?度(含落地门窗、】组合:。门窗、阳台封窗等】门窗形式)按离室】内地坪?0.9?米的高度计》。算 :   》   ? 10.2涉及其】它分:。析要素?的计算?要求   】    10.2.!。1计算建筑的屋顶部!分,包括《屋脊、凸出屋面【。的水箱、电梯间、楼!梯间、构《架等设施《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!, 并纳入计算【 《    《  10《.2.2桥梁—、山体?、围墙的遮挡影【响无需纳入计—算 ?     —  10.2.3】各计算建《筑间的高差须纳入】计算  【     10.3!计算的误差要求 !      【。 10?.,3.1 分析结果存!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!为正常   !    10.3.!2 :因天体?运行轨?迹不同?而产生的日》。照变化视为正常误】差 《    】 11?、日照分析报告成】果要求 》       】1,1.1需做多点【沿线分析的》(第7.7》.2条)《。计算出其主要—。朝向的沿线》有,效,日照时数《并绘制多点沿线【日照:分析图注明不满足】。日照:。要求的位置提交成】果图件中包》括 》  :   ? 1)日照分析范围!图(1:《。500?或1:1000【); 《    》   2)》多点沿线日照分析图!(1:5《0,0或1:10—00)?     】  11.2—需做窗户《分析的计算出其每】一分:析窗位在申报建筑】建成前后的日—照,时间: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!列出日照时间表【注明不满足日照【。要求的窗《位明确不符合—日照:。。要求:的窗户数提交成果】图件中包《括 》 ,   ?  1)日照分【析范围图(1:50!0或1:1》000); !      —2,。)窗户日照》分析图(1:—500或1》:,1000)》; 》      3)窗!户日:照分析表 — 》 ,    12、【术语 《  ?     》12.1本规定【。所称建筑包括现状建!筑、:已批规划建筑、申报!建筑和在《批规划建筑 !      12】.2现状建筑是指】已经:建成的建筑》。物, ?  :     12【.3已批《。规划建筑是指已经审!批,的,但尚未建成》使用:。的建筑物 【。       【12.4申》报建:筑是:指建设申请人向市】城市规划行政—。主,管,部门申请审》。查核准的《建,设项目中的》建筑物 —       【12.5在批—规划建筑是指需与】。申报建筑《同时分析日照影【响的其他申报建筑】 ?       1】2.6多点沿线【分析分析被遮—挡建筑外轮》廓,线上按一《定间:隔排列的所有点【的日照时间 !     》 12.7窗户分】析分析被遮挡—建筑需?做日照分析》的窗户的日照—时间 《       1!2.8檐口高度自建!筑一层室内设计地坪!至建:筑檐口的高度 【     【。  12.9以上】术语解?释仅适用《于本规?定 】   ?。  :13、?本规定由南宁市规】划,管理局?负责解释 》 , ,     !14、本规定自【2008年7月1】日起施行 【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