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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章 总—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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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改进和—规范我区经》济适用住房制度加】快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改善城【镇低: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保!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!据,经济适用住》房,管理办法(》建住房〔2》007〕2》58号)及广西壮族!自,治区人民政府关【于解:决城市低收》。入家庭住房困—难的实施意见(桂政!发〔2007〕【44号)《有关规定结》合,我,区实际?制定本办法第—二条 ?本办法所称经济【适用:住房:是指政府提供—政策优?惠限定套型面积和】销售价?格,按照合理标》准建设面向城—市低收入住房困【。难家庭供应》具有:保,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!
:。 本办法所!称城市?低收入?住房:困,难家庭是《指城市和县人民政】府所在地镇的范【围内家庭收入、住】房状况?等符合市、县人民政!府规定条件》。的家庭
》 第三?条 经济适用住房】制度是解决城市【低收入家庭住房困】难政策?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!适,。用住房供应对象【要逐步与廉租—住房保障对象相【衔接
!经济:适用住房的建—设、供应《、使用及《监督管?理应当遵守本—办法第四条 各市】。、县在国《家、自?治区统一政策指导下!按照政府主》导,、社会参与、统一】规划、合理布局的】原则因地制宜—。。发,展经济适用住房
! 第五条 》各市:、县人民政府—根据当地经济—社会发展水》平、:居民住房状况—和收入?水平等因素合理确】定经济适用住房的】政策目标、》建设标准、供应【范围和供应》对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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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?条 市?。、县人?民政府在解决城【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!。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!划中要明确经济适用!住房:建设规模、项目【布局和用地》。安排等内容》。并将其纳入本级【国民经济《与社会发展规划【和住房?。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!公布并报上级人【民政府备案
第!。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!府对本行《政,区域经济适用—住房工作负总责对】设区: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!标责任制管理各设】区城市人民政—府对所辖市、县【人民:政府实行目标责【任制管理
第八!条 自治区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负责》全,区经济适用住房【工作的指导、协【调和:制定相关政》。策拟订?全区经?济适用住房工作【的实施方案对全【区经:济适用住房的建【设、供应、使用及】。监,督管理等进》行具体指《导和协调、监督各市!、县人?民政:府经济适用住房【主管部门《。负责拟订本市—、县:经济适用住房的发】展规划、年度建设】计划和?具体:实施方?案并组织做好本市】、县经济适》用住房的建》设、供应、使用【及监督管理等工作】自治:区发展改革(价格)!、财政、国土—、监察、税》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!根,据职责分工负责全】区经济适用住房有】关,工作市、县发展改革!(价:格)、建设、规划、!房产、财政》、国土、监》察、税务及金融【管理:。等部门根据》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!经济适用住房有【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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