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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《。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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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一条 为《改进:和规范我区》经,济适用住房制度【加快经济《适用住房建设改善】城镇低收《入家:庭住房条件保护【当事人合《法权益根据经济适】用住房管理办法(】建住房〔2》007〕《2,58号)及广西壮】族自治区人民—政府关?于解决城市低—收,入,家庭住房困难—的实施意见(桂【政发:〔200《7〕:44号)有关规【定结合我区》实际:制定本办法第—二,条 本办《法所称经济》适用: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!策优惠限定套型面】积和销售价格按照】合理: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!收入住房困》。难家庭?。供,应具有保障性质的】政策性住房
】 本办法【。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是指城【市和县人《民政府所在地镇的】范围内家庭》收入、住房状况等符!合市、?县人民政府》规定条件的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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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经济适!用住:房制:。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!。。家庭住?房困难?政策体?系的:组成部分《经济:。适用住房《供应对?。象,要逐步与廉租住【房保障对象》相衔接
— ? 经济适用住—房的建设《、供应、使用及【监督管理应》当遵守本《办法:第四:条 各市、县在国家!、自治区统》一政策指导下按照政!府主导、《。社会参与、统一规】划、合理布局的原则!因地制宜发展经【济适用住房》。
?。第五条 各市、【县人民政《府根据当地》经济社会《发展水平、》居民住房状况和【收入水平等因素【。合理确定经》济适用住《房的政策目标、【建设标准、》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!
: 第六条 市—、县人民政府—在解决城市低收【入家:庭住房?困难发展规》划和年度计划中要】明,确经济适《用住房建设规模【、项目?。布局:和,用地安排《等内容并将》其纳入本级》。国民经?济与社会发》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!划及时向社会公布】。。并报:上级人民政府备案】
第七条— ,自治区人民政府【对本行政《区域经济适用住【房工作?负总责对设》区城市人民政府【实,行目:。标责:任制管理各设区【城市人民政府对【所,辖市、县人》。民政府实行目标【。责任制管理》
第《八条 自治》区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全区经济!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!、协调和制定—相,关政策?拟订全?区经济适用住房【工作的实施方—案对全区经济—。适用住房《的建设、供应、使用!及监督管理等—进行具体《。。。指导和协调》、监督各《。市,、县人民政》府经:济适用?住房主管部门—负责拟?订本市?、县经济适用住房】的发展?。规划、年度建设【计划和具《体,实施方案并》组织做好本市、县】经济适用《。住,房,的建设、《供应、使《用及监督管理—等工作自《治区:发展:改革(价格)、财】政、国土《、,监察、税务及金融管!理等部门根据职【责分工负责全区经济!适用住房有关工作市!。、县发展改》革(价格《)、建设《、规划、房产、【财政、?国土、监察》、税务及金融管理等!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!责本辖区经济适用住!房有关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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