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广西:壮族自治区风景名】胜区:管理条例
— (1999年9月!23日广西》壮族自治区》第九届人《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十三次会【议通过
—根,据2004年7月】31:日广西壮《族自治区第十届【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!会议:。关于修改〈广—西壮族自治区风景】名胜:区管理条《例〉的决定第—。一次修正《
根据2—01:0年9月29—日,。广西壮?族自治区第十一届】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七次会议关于—修改部分法规的【决定第?二次修正《
根《据2016年11月!30日?广西壮族自治区第】。十二届?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?委员会第二》十六次?会议关于废止和修】改部分地方性—法规的决定第三【次修正)
! — !。 第:一章 ?总 则
》 , 【 】 :第二章 设》立和变更
— 【 ! 第三章 规— 划
》。 【 — 第四章 】建 设
》 — 》 ? ? 第:五章 保《。护,和管理
! 【 》 第:六章 ?法,律责任
》 】 《 《 第七章 附 【 则:
【 , , ? 《 第—一章 总 》 则
第—一条 为加强对风景!名胜:区,的管理有效保护、合!理开发和永续利用】风景名胜《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!发展根据《国家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结合广西实】际,。。制定本条例》
第二条 本条!例适用于《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!风景名?胜区的?设立、规划、建设】。、保护和管理
【 第三条 —本条:例所称风景名胜资源!是指具有观赏—、文化或者科学【价值的山河》、湖海、《。地貌、溶洞、特殊地!质、林木植》被、野生动物、天】文气象等《自,然景物和文物—古迹、历史遗—址、革命纪》念地、宗《教寺庙、园林、建筑!、工:程,设,施等人文景》物及其?所处环境、风—土,人情:等,
本条例—所称风?。景名:胜区是指风景名【胜资源集中》、自:然环境优美、—具有一定规模经县】。级以:上人民政府审—定命名、《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!、观赏、休息—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!动的地域
》 , 第四条 县—级以上?人民:政府应当加强对【本行政区《域的风景名胜区工作!的领导将《风景名胜资》源的保护、开发和利!用纳入国民》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】划组:织有关部《门依法做好》风景名?胜区的管理工作【
第五条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建:设,行政主管部门主管】本行政区域内的风】。景名胜区工作县【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设:有园林行政主管【部,门的由该《部门主管本区—域内的风景名胜区】工作(以《下统称风《景名胜区行政主管】部门)
其它有!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!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做,好风景名胜区—的有关管理工—作
第六—。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根据本行政【区,。域风:。。景名:。胜区等级、规模设】立相应的管》理机:构受所属人民政府风!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!门的管理其主要【职,责是
(一)】宣传和贯彻有关【法,律、法?。规和政策;
【 (二)组织保护风!景名胜资源及其【生态环境《;
(三)组】织开发利用风景【名胜资源;
— (?四)建设、维护和管!理,风,景名胜区《配套设施;
【 (五)制定—风景名胜《区,的公共规则负责【风景名胜区内环境卫!生、商业《和服务业的》监督管理;》
(《六)负责风景—名胜区?的安全工作定期【检查其安全设施保障!游人的人身安全;
! (七《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?他职责
跨行】政区域的风》景名:胜区管理机构由其共!。同的上一级人民【政府确定《的风景名胜区—行政主?管部门?管理
? 第七条 风景】名,胜区工作应当—坚持严?格保护、统一规划】、,统一管?理、:合理开发、永续利用!。的方针
第八】条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侵占、【买卖或者以》其他形?式非法?转让风?景名胜资源
第【二章 设立和变更
! 第九条 县【级以:上人民政府对—具备设立风》景名:胜区条件的区—域,应当依法申报或者】审定划为风景—名胜区
—第十条 设立风【。景名胜区非》。经法:定程序不得改—变风:景名胜区内土地、地!。面建筑物、附着物】及其他资产的权【属关系不得》改,变风景名胜区内【机关:。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】及其他组《织的隶属《关系
第—十一条 《。风景名胜区按风景资!源的观赏《、科学、文》化,价值:和环境质量》、规模?大小、游览条—件等划分为三—个等级?
(一)—具有一定的游—览、:。观赏:、文化或者科—学价值环境》优美、规模较小、】。有配套设《施在市?、县内有知名度的】可,以,。申报为市、县级风】景名胜?区;:
(二)具【有比较重要的游【览、观?赏、文化或者科学价!值,景观有特色有一【定,规,模配套设施》。比较完善《在自治区内外有【知名度的可》以申报?为自:治区级?风景名胜区;
!(三)具有》重要的游览》、观:赏、文化或者科学】价值:景观独特规模较大】配套设施完》善在国内外》。知名度较高的—可,以申:报为国?。家重点?风,景,名胜区
第十二!条 设立风景名胜】区按以下规定办理
! (一)市、【县级风景《名胜区由《市、县人民政府风景!。。名胜区行政》主管部门《组织:有关部门提出风景】。名胜资源调》查评价报告报市【、县:人民政府审》定公布?并,报自治?区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备案;
】 (二)自治区】级风景?名,胜,区由市、县人民政府!提出风景名胜资源】调查:评价报告报自治区人!。民政府审定》公布并?报国务?院建设?行政主?管部:门,。备案:;
(三)【国,家重点?。风景:名,胜区由自治》区人民政府》提出风景《。名胜资源调》查评价报告报国务院!。审定公布
【第十三条《。 ,风景名?胜区:及周边?区域有重大的风景名!胜资:源发现或者原有的】风景名胜资》源价值?经重新评估具备【上一等级《风景名胜区资—源,条件及?。相应配套《设施的?可按程序重新申请】划定风景名胜—区范围?或者提高《风景名胜区的等【。级
风景名胜区!内的风景名》胜资源?或者其?配,套设施?发,生重大变化》不再具备原定—等级风景名胜区条件!的由审?定公:布该风景名胜区的】人民政府降低或者】撤销该风景名—胜区:的等级
《 :风景名胜区等级的】提高、降低或者【撤销按本条》例第十二条的—规定办理
第三章】 规 《划,
第十四条 风!景,名胜区应当》编制:总,。体规划和详》细规划?
: 风:景名胜区规划应【当在所属人》民政府领导下由风景!名胜区行政主管【部,门会:同文:化、环境保护、旅】游、国土、林业【、水利、交通等有】关,部,门组织编制》
第十五条【 编制风景》名,。胜区规划应当—。遵循下列原》则
: (一)贯彻【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管!理和:开,发利:用风景名胜》资源:的法律、《法规正确处理保护与!开发、近期与远【期、局部与整体的】关系;
—(二)风景》名胜区规划应当与】当地国民经济与【社会发展规》划、城市总》体规划、土地—利用总体《规划、?村镇规划等相衔接】;,
(三》)科学评价风景名胜!资源的特点和价【值合理确定》风景名胜区的建设】规模、开发程—度和各项定额指标;!
(四)注重保!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!观的原?始风貌突出风景【名胜区的特色维护生!。态平衡
—第十六条 总—体规划应当》包括确定风景名胜区!性质与规划原则【、总体布局和合理游!览接待?容量;划定风景【。名胜:区范围、外》。围保护地带、景区】及其它功能分区;】提出环境保》护和开发利》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措!施;编制各专—项,规划和投《资估算等
》 详细《规划:应当包括《确定景区布局—、道路交通、—游览和服务设—施分布、工》程管线走向;明确各!项建设用地范围;】提出建筑密》度、高度控制指标和!风格、色彩》要求以及景点保【。护措施;提供各主要!。景观、景点建筑【的方案设计和景【区绿化要《求等
《 第十?七条 编制》风景名胜区规划【应当:通过招标、》投标的方式选择具有!相应规划设计资质】等级的单《位承担?规划编制单位在规划!方案送审后应当【将有关材料》整理成册移》交风景名胜》区管:理机构保《存,
:。 第十?八条 风景名胜区】规划按以下规定【审,批
(一—)市、县级》风景名胜区》总,体规划和详细规【划由市、县风—景名胜区行》政主: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!民政府审批;—。总,体规划报自治区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,备案
(—二)自治区级风景】。名胜区总体》规划由风景名胜区所!在地的市、县人民】政府送?。自治:区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查后报》自治区人民政府审】批并报国务》院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备案;》详细规划由》所在市?。、县风景名胜—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!后报市、县人民政】。府审批并报自治【区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备案
(【三)国家重点风景】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审!批程序按《照国家?有关规?定执行;一般区域的!详细规划由自治区建!设,行政主?管部门审批》;特殊重要区域【的详:细规:划由自治区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审查》后报国务院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审批
】 , 城市规划区—内市、县级风—景名:胜区的总体》规划和详《细规划、自》治区级风景》名胜区的《详细规划《由,风景名胜区行政【主管部门会同城【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审【查后:。报同级人《民政府审批》
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在收到风景名—胜区总体规划或者详!细规划?之日:起6个月内审—批
第十九【条 风?景,名胜:区经审定《公布后应《当在两年内编制规划!风,景名胜区总体—规划:。经批准生效》后3个月《。内风景名胜区管理】机构应当将其主要】内容公布《
第《二十条 风景名胜区!规划经审批公—布后对任何单位【和个人都《具有约束《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改变经批准】生效的风景名胜【区规划如确需对规划!。作调整?的应当按照》原审批程序报批【
第四?。章 建 设
】 第二十一条— ,风景名?胜,。区的各项开发、【建设活动应当根【据已经批准》的风景名胜区—规划进行建》设,项目的布《。局、造型、》。高度、体量、风【格,和色彩应《当与周围《景观和环境相—协调
第二十】二条: 风景名胜区经审定!公,布后总?体规划获得批—准前不得《在景区内新建永久性!设施临时建设项目】如,影响规划的》实施破坏景区的【生态环境和》景区景观时》建设单?位应当在规定—的期限内《拆除:
风《景名:胜区设立前已有的】建,筑物或者设施凡不】符合规划破坏景观、!景物妨碍游览活【动的应?当在规定的期限【内拆除或《。者迁移所需》费用按国《家有:关规定给予补偿
】 第二《十三条 在风景名胜!区及其?外围:保护:地带内不得违反【规划建?设与:景观和游览无关或】者破坏景观、—妨碍游览的》。项目和设《施
在风景名胜!区景观、《景,点集中的《游览地?和自然环境保留地】。内,不得建设娱乐、【食宿、生活以—及其他大《型工程设施
第!二十四?。条 风景名胜区的建!设项目其选址应当按!照建设项目管理权】限经县?级以上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批准后方可依】。法办理其他》手续
在国家级!风景名?胜,区内修建缆》。。车、索道等重大建设!工程项目的》选址方?案应当报自治区人民!政府建?设行政主《管部门?核准
? 第二十五—条, 在风景名》胜,区及其外围保—护地带进行建—设活动?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!效措施?保护自然景观和人】文景观的原有风【貌及周围《植被:。、水体?、地形、地貌等【工程竣工后应当【及时清理施工—场地恢复植被和环】境原貌
第五章 】保护:。和,管理
? 第二十六条 风!景,名胜区及其外围保】护,地,。。带按风景资》源价值和环》境保护需要实—行分:级,保,。护,保护范围《由其:。所在地的市、县人民!政府依?据批准的风景名【胜区规划界定—并沿界设立界标明】确具体界区
风!景,名胜区景区》入,口处和主要景物【、景点应当设—置保护说《明,和醒目的保》。护标:志牌:
第二》十七条 设在风【景,名胜区内的单位应】当依照?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:认真履行各自职责】并服从风景》名胜区管理机构对】风,景名胜区的管—理
第二—十八条 《进入或?者居住在风景—名胜:区,的个人应当保护风】景名胜资源爱—护区:内各项?公共设施维护区内环!。境卫生和公》共秩序
第二】十九条? 风景名胜区内经鉴!定,的古树名木》严禁砍伐、擅—自,移植或者毁坏风景名!胜区管理机构应当】会同有关主管—部门对古树名木【设,置,标志牌和保护—说明并予以》明示
《 第三十条 任何】单位:和,个人不得破坏风景名!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!带的植被及》砍伐风?景林:木;因景区建设【、林木更新、景观和!安全需要《砍伐:的应当依照有—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报,有关部门办理批准】手,续后:始得进行《
第《三十:一条 因科研或【者其他原因确需在风!景,。名胜区内采集标【本、野生药材和其】它林副产品的应【当经风景名胜—区管理机构》。同意方可《定点:限,量采集
《 , 第三十二条 风】。景名胜区管理—机构应?。当会同有关主管【部门对?风景名胜区的—古建:筑、古园林、古树名!木、:古墓葬、摩崖石刻、!革命遗迹、》遗址和其它重要的】。人文景观登记造册设!立保:。护,。标志: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!落实防火、避雷、防!洪、:防震、防蛀等措【施
第》三十三条 》风景:名胜区管理机构应】。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!加强风景《名胜区的《。。安,全和治安管理—配,备专门的《人员和必要》的设备?维护:风景名胜区景物、公!共,设施、游《览秩序、保护人身】安,全;对有险情或【者存在有《害,物的:区域: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!告示;?对没有安全保障的】区域不得开展游览】。活动
? 第三十》四条 风《景,。名胜区内禁止下【列行:为
(一)擅自!采矿、采石、挖【沙、取土《、安装杆《线、开垦、建坟;】
(二)擅自围!、填:。、堵、截自然—水系;
》 (三)捕杀、【。。伤害野生动物或【者引入未经检疫合】格的动物;
】(四)?擅自在景物或者【公共设施上涂、【写、刻、画;
【 (五)攀折【树、竹、花;—
(六》。)扰:乱,。景区:游览秩序和》。安全制?度;
? (七《)随处倾倒垃圾【、,污水及有害物—质乱扔废《弃物;
—(八)擅自设置、张!贴广告或者》标语;
(九】),在禁火区生火—、吸烟?、燃放烟花鞭—炮;
(十【)在规定地点以【外随意?停放车辆或》者占道摆卖;
【。 (十《一):。擅自设点《向游人?收费:
?第三:十五条 风景名【胜区内的各有关部】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!制度对风《景名胜区的》历史:沿革、范《围界限、资》源状况?、环境质量、—设,施状况?、经营活动、—游览接待等情况整】理,归档依法纳入档案管!理
第》。三,十六条 《风景名胜《资源按国《家规定实行有偿【使用具体办法由【自治区人民政府制】定
第六章 法律责!任
第三十七条!。 违反本《条例:的行为法律、行政】法规已?有,处罚规定《的从:其规定;法律、【行政法规没有规定】的依照本条例的【。规,定处:理
: 第?三十八条 违反【本条例?第八条?规定侵?占风景名胜》。资,源的由风景名胜区】行政主?管,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没收违法所得【造成:损,失的:依法赔偿可并—处1000元—以上:100?。0,0元以下罚款
【 买卖风景名胜】资源:的买:卖无效由风景—名胜区行《。政主管部门责令返】还原物没收违法所得!;对出卖人并处与违!法,所得:。。金额相?同的罚款《
第三十—九条 ?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!规定未?经批准擅《自设立风景》名胜:区,的由风景名胜—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给予警》告没收违法所—。得
《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条规定擅自!改,变风:景名胜区规划的由风!景名胜区行》政,。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!擅自更改的》。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!单位或?者,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行政处分》;不:按,规划审批项目的审】批文:件无效对违法审批的!直接责任人由其所】在单位?或者上级主管部【门给予行政处—分
: 第四十一—。条 违反本》条例第二十二—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!建设房?屋、构筑物或者【其他项目的》。由风:。景名胜区行政主【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拆】除恢:复原状;不》能恢复原《状的处1《00:0元以上《1,。0000《。元以下罚款但—在城市?规划区范围内的【按照广西壮族自治】区实施〈《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《划法〉办法》的规定给予处罚【
第四十二条 !违,反本条例第》二十:五条规定由于—建设活动导致风【景名:胜区内自然景观和】人,文景观的原》有风貌以及》周围植被、》。。水体、地形地貌受到!破坏的由《风景名胜《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《恢复:。原状;不能》恢复原状的责—令赔偿损失》。可并处10》00元以上》30000元以下】。罚款
第四十三!条 在城市规—划区范围内》违,反本条?例第二十九条、第】三,。十,条规定砍伐、擅【自移植、损》坏古:树名木?和风景林木的由风景!名胜区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有《关,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、赔偿损失!可并处1000元以!上5000元—以下罚款
》。 第?四十四条 在—城市规?划区范围《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!一条:规,定,采集标?本、野生药材和【其他:林副产品的由风景】。名胜区管《理机构责令停止【采集:情节严重的可并处】200元《以上5?00:元以下罚款
】。第四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—三十二条、第三【。十三条规定不登记造!册造:成文物损毁的;不加!强景区内安全工作造!。成事:。故的对有关》主管人员或者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—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—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四—十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四条第(四)—、(五)、(—八)、(九)、(十!)项规定《的由风景名胜区【管理机构责》令停止违《法,行为给予警》告可并?处50?元,以下: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!损失
违—反本条例第三—十四条第(二)、(!七)、?(十一)项规定的】由,风景名?胜区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没收违法所得【可并处1《000元以上—。3000元以下【罚,款
? 第四十《七条 风景》名胜区?行,。政主管部门或者风景!名胜区管理机构违】反本条例由》其,上级主管部门依【法查处;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弊、以】权谋私、索贿受【贿的由?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主管部门【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!依,法处理
《第七章 附 则】
: 第四十八》条 本条例自199!9年11月1—日起:。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