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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哈尔滨市城市无障】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! 哈尔滨!市人:民政府令 第15!6,号 》  》 哈尔滨市城市无障!碍设施建设管理办】法已经2007【年3月23日市【人民政府《第4次常务会—议通:。过现予发布》自2007年5月】1日起施《行 ?       【     》   ?。         !  :         !      —  市长《 张效?。廉    】        】        】 ,         !。         !   二○】○七年四月十六日 !  》第,一条: 为加强城市—无,障碍设施建设—。和管理?完善城?市功能促进》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!关法律、法》。规的规定结合—本市实际制》定本办?法 》   】 : 第二条 本【办法:适用于本市建成区】。内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城市道路、】公共建筑、居住建筑!以及居住区内道路、!公共绿地、公—共服务设《施等:。建设项目(以—下统称建设项目)配!套建设无障》碍设施及其相关【的管理活动— ?   — 第三条! 本:办法:所称无障碍》设施是?指为了保障残疾人、!老年人?、儿童及《其他行动不便者【的,通行:安全和使用便利在】建设项?目,中配套建设的—服,务设施,主要—包括 —。    》 (一)坡道、】缘石:坡道、盲道; 【 《   (二】。)无障碍《垂直电?梯、升降台等—升降装置;》    ! (三)警示信号!、提示音响、指示装!置;  】  (四)低!。位电话、低》位坐便器、低—位洗手池等》低,位装置?; ? ,    【 (五?)专用停车》位、专用观众席、安!全扶手; 】    (六!)无障碍厕所、【厕位; 】。   》 (七)无障碍标】志;  】  (—八)其他便》于残疾人、老年【人、儿童及其—他行动?不便者使《用的设施 !   】 : 第:四条 ?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!管理应当《坚持:合理设计、规—范建设、有效—维护、方便使用的原!则,   】 : 《。。。 第?五,条 本办法由—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组织】实施规划、城—市管理、房产住宅】、公安?。。、交:通、质量技》术监督等有关行【。政主:管部门依照各自【职责负?责无障碍设》施建设、改造、管理!和监督等《相关工作 !   》 《 第六条 —新建、?。改建、扩建建设项】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!照国家城市道路【和建筑物无障—碍设计?规范(以下简—称设计规《范)的要求建—设无障?碍设:施  】  》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建!设项目主体》工程同时《。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!时交付使《。用,   ! 第七!条 无障碍设施应】当,符合安全、便利、】适用的基本要求并遵!。守下列规定 — ,   (一【)人行步道、—。。公共建筑的地面平】整、防滑出入口【设置缘石坡道或者坡!道;  —   (《二)铺设盲道—保持连续盲》。。道上不得有电线【。杆、拉线、地下检】查井、树木等障【碍物并与周》边的公共《。交通停靠站、过街天!桥、地下通道—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!设施相连接》;: ,   (三)公共交!。通停靠站设》置盲文站牌的盲【文站牌的《位置、形式》和内容方便视力残】疾者使用;》   》 (四)公》共服务区域或者场】所设置服务》台,、电话的同时设【置低位服《务台、低《位电话;《    (五】)公共建《。筑的玻璃门、玻璃】墙、:楼梯口、电梯口、】通道:。等处设?置警示性标志—或者提示性》设,施,;   — (六)《无障碍设施颜色【鲜明与周围环—境有明显区别; 】     (七!。)无障碍设施—建,。成后:在显著位置》设,置符合规范》。和标:准的无障《碍标志  —   — 》 , ,。 第:八条: 设计单位在—建,设项:目工程设计时应【。当按照设计规范设】计无:障碍设?施严格执《行设计规范强制性】标准?   】 《 第九条 施工!图审查机《构应当?严格按照设计规范】强制性标准进—行施工图《设计文件审查不【符合标?。准要求?的不:予通过 】   !。 第十条 施工单!位、监理单位—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!施工图设计》文件和?国家、省有》关施工技《术,标准、规范进行【无障碍设施的施【工和监理  ! ,  :。 , 【 第十一条 —建设单位在组—织建设工《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!时对建设的无—障,碍,设施进?行验收 《 —    《 未经验收或者!验收不合格的—不得投入使用 】。   ! , 第十二【条 :本办法施行前已【经建成的建》设项:。目未:。建设无障碍设施或】者无障碍设施建【设不符合设计—规范的由市、区有关!行政主管部》门按:照各自职责组织【建,设项目?的产权人或者—维护人有计》划地进?行改造 !  《 第十】三条 无障》碍设施的维》。护管理责任人—应,当对无障《碍设施进行》日常维护和管理保】障无障碍设施发【挥正常使用功能无障!碍设施发生损坏无法!正常使用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】修复 ? , 《 第十四—条, 公共交通运营企业!应当在运营车辆上】配备字幕《报站和语音》报站系?统并保持正常使用设!置的运营《标志、标识应—当保持醒目便于【识别: : 《 第十五》条, 火警?、匪警?、医:疗急救、交通事故等!紧,急呼叫?系,统应当具备》文字:信息报警、呼叫功】能保障听力、言语】残疾者报警和急救需!要  》   【 第十六条 !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均,应当:爱护无障碍设施不得!损毁:。、违法占用无—障碍设施《或者改变其用途对损!毁、:违,法,占用无障《碍设施的行为有【权进:行劝阻或者举—报 :  《    】因,工程建设《需,要经:批准:临时占?。用无障?碍设施的应》当设置警示》标志或者信号—设施临时《占用期?满占用单位应当【及时恢复原状【   !。。 第》十七:条, 市、区残疾—人联合会和老龄工作!委员:会以及其他社会【。组,织或者个人应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对无障碍设施!的,建设、维护、—管理等情《况进行监督发现【问题及时向有—关部门反《映 —   】 第十八条 单位和!个人违反本》办,法规定有下列—。行为之一的按照下】列规定?予以处罚 【    (一】)损毁居《住建筑和居住—区内的无障碍设【施的:由房产住宅行—政主管部门责令【修,复处以200—元以上1《000元以》下罚款; !   》 ,(,二)违?法占用居住》建筑和居住》区内的无《。障碍设施或者擅自改!变用途的由》房,产住:宅行政?主,。管部门责令改正属经!营,性行为的处》以2000》。元以上1万元以下】罚款;属非经营性行!为的:处以200元—以上1000元以下!罚,款;   【 (三)》损毁城市道路范围】内无障?碍,设,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!执法部门责令限【期修复?处以200元以【上100《0元以下罚款【。 》第十九条《 违反?本办法其它规定的】由有:关部门?依照有关《法律、?。法规规定予》以处罚 【。 ,   】 第《。二十条 规》划、建设、城市管理!、房产住宅》等有关行《政主管?部门工作人员应【当依法履行职责不】得,玩忽职守、徇—私舞弊、《滥施处罚 ! ?    — 违反本条前款】规定:的由其所在》单位或?者上级主《。管部门给予行—政处分构成》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: 》  【 第二十一【条 县(市)无障碍!设,施的建?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!执行: 《   — 第【二十二条 本办法】自2007年5月】1日起?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