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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!尔,滨市城市无障碍设施!建设管理办法—
哈尔滨!市人民政府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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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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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哈尔滨市城—市无:障碍设施建设—管理办法《已经2007年3月!2,3日市人民政—府第4次常务会【议通过现予发布自】20:07年5月1日起施!行
《。 !。 — ? 】 《 】 , 市长》 张效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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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】七年四?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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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!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!和管理?完善城?市功能促进社会【文明进?。步根: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结合本市实】际制: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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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本市建?。成区内新建、改建】。、扩建城市》道,路、公共建筑、【居住建筑以及居【。住区内?道路、公共绿地、】公共服务设施等建】设项目(《以下统称建设—项目)配套建设无】障碍:设施及其相》关,的管理活动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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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三《条 本办《法所:称无障碍设》施是指?为了保障残疾人、】老年人?、儿童及其他行动】不便者的通》行安全和使用便利】在建设项《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!设施,主要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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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坡道!、缘石?坡道、?盲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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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(二)无障碍垂直】电梯、升降》台等升降装置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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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警示信【号、提示音响—、指:示装: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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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四)》低位电话《、低位坐便器、低】。位洗手池等低位【装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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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(五)专用停车位】。、专用?观众席、安》全扶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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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无障】碍厕所、厕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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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无—障碍标志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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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八)其他便于残!疾人、老年人、【儿童及其他行动【不便者使用的设【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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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 无障碍!设施的建设和管【理应当坚持合理设计!、规范建设》、有效维护》、方便?。使用的?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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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五,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组【织实:施规划、城》市管理、房产住宅】、公安?、交:通,、质量技术》监,督等有关行政主管】部,。。门,依照各自职责—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!、改造、管理和监督!等相关工作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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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六条 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建设项—目的建设单》位应当按照国家城】市道路和建筑物【无障碍设计规范(以!下简称设《计规:范)的要求建设【无障碍设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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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障碍设】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!体工程同《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同时交付使用!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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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: 无障碍设施应当】符合安全、便—利、适?用的:。基,本,要求并?遵守:下列:规定
!(一)人行步—。道、公共建》筑的地面《平整、防滑出入口设!置缘石?坡道或者《坡道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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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铺设盲!道,保持连续盲道—上不:得,有,电线:杆、拉?。线、:地下检?查井、树木等障【碍物并与周边—的公共?交,通停:靠站:、过街天桥、地下】通道、公共》建筑的无障碍设施】相,。连接;《
(三—)公:共交通停靠站设【置盲文站《牌的盲文站牌的位置!、形式和内容方【便视力残疾者—使用;
【 (?四)公共服》务,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服!务台、电话》的同时设置低位【。服务台、低位电话】;
(五!)公共建筑的玻璃】门、玻璃墙、楼梯口!、电:梯口、通道等处设置!警示性标志》或者提示性设施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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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?六)无障碍设—。施颜色鲜明与—。周围环?境有明显区别; !
(七】)无障碍设施—建成后在显著位置设!。置符合规《范和标准的无障【碍标: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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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 设计《单位在建设项—目工程设计》时应:当按照设计规范设计!无障碍设施严—格执行设计规范强制!性,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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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九条 施工图—。审查机构应当—。严格按?照设:计,。规范强制性标准进】行施工图设计文【。件审查不《符合:标准要求的不—予通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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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条 施工单位【、监理单位应当按】照审查合格的施【工图设计文件—和,国家、省有关施工】技术标准、规—范进行?无障碍?设施的施工和监【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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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《一条 建设单—位在组织建》设工程竣工验收【时应当同《时对建设的无—障碍设施进行验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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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未经验收或者验【收不:合格的不得》投入使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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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!。 本办法《施行前已经》建成的建《设项目未建》设无障碍设施或者无!障碍设施建设不符合!设计规范的由市、】区有关?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!自职责组织建设项】目的产?权人或者维护人有计!划地进行改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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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 【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!理责任人应当对无】障,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!和管理保障无障碍设!施发挥正常使用功】能无障碍《设施发?生损坏无法正常使】用的责?任人应当及》时,修复
! 第十四条 公共!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在!运,营,车辆上配备》字,幕报站和语》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!常使用设置的—运营标志、标—识应当保持醒目便于!识,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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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火警!。、匪警、《医,疗急救、交通事故等!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!备文:字信息报警、—呼叫功能《保障听力、言语残疾!者报警和急救需【要,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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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任:何单:位和个人均应当爱护!无障碍设施不得损毁!、违法?占用无障碍设施【或者改变其》用途:对损:毁、违法占用无【障碍设施的行为【有权:进行:劝阻:或者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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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因工程建《设需要经批准临时占!用无障碍设施—的应当设《置警示标志或—者信号设施临时占】用期满?占用单位应》当及时恢复原状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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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十七条? 市、区残》疾人联合会和老【龄工作委员》。会以及其他社会【组织或者个人应当】协助有关行政管理】。部门对无障碍—设施的建设、—维护、管理》等情况进行监—督发现问题及—时向有关部》门反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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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单:位和个?人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:按照下列《。规定予以处》罚 ?
— (一)《损毁居?住建筑?和居住区内》的无:障碍设施的由房产】住,。宅行政主管部门【责,令修复处以》200元以上100!0元以?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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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:二,)违法占用居住建】筑和居住区内的无障!碍设施?或者擅自《改变用?途的:由房产住宅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改正—属经营性行为—的处以20》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罚款;《。属非经营性行为的处!以,200元《以,上1000元—以下:罚款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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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】损毁城?市道路范围内无障】碍设施?的由城市管理—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!期修复?。。处以200元以上】1000元以下罚款! ? ,
第十九》条 违反本办法其它!规定:。的,由有关部《门依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规定予以—处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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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二十?条 规划《、,建,设、城市管》。理,、房产住宅》等,。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!依法履行职》责不得玩忽职守、徇!私舞弊?、滥施处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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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违反本条前款规【定的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上》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!处分构成犯》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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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 县《(市)无障碍—设施的建设管理可】参照本办法执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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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!本办:法自2007—年5月?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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