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市城市排【水条例
(199】5年:12月?22日?哈,尔,滨,市第十届《人民: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!。议通过199—6年2月9日黑【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!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次》会议批准;根据1】997年《8,月2:8日哈尔《滨市第十届人民【。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三【十四次会议通过【、199《7年1?0月20日黑—龙江省第八届人【民代表大会》常,务委员会第三十【次会议批准》。的关于修改〈哈尔滨!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!〉,等二十三部地—方性法规的决定修】正;根?据2004》年10月21—日哈:尔滨:市第十二届人民代】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二次会议通过—、20?04年?12月18日黑龙江!省第十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?十二次会《议批准?的关于修改<哈尔】滨高新?技术产?业开发区条例>【等,十六部地方》性法规的决定二次】修正;?根据2010年11!月29日哈尔滨市第!十,三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六次会议通—过、2010—年12月17日黑】龙江: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。十二次会议批准【的关:于修改〈哈尔滨市林!地林木管《理条例〉等》12部地方性—法规的?决定三?次修正;根据—20:14:年,4月28日》哈尔滨市第十—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:。委,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!过、2014年6】月13日黑龙江省第!十二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。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!议批准的关于修改〈!哈尔滨市历史文【化名城保护条—。例〉等十二部—地方性法规》的决定?四次修正《)
第一章 — 总 则
— 第?一条 为了加强城!市排:水管理及时》排,除污废水《防止内涝和水污【染保护城市环境【适应经济发展和【。人民生?。活需要根据》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结合我市情—况,制定本条例
】。第,二条 凡在本市】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!。市排水?的规划、建》设、管理和城—市排水设施的—使用、保护均适【用本条例
》 第三条 — 本条例所称—城市排水是指对【城,。市的产业《废水、居《民生:活污水、大气降水】径流的接纳》、输送、利用及处】置的行为《
, 本条例》所,。称城市排水设—施是指城市公共排水!设,施和自建排水设施】包括排水《管网及附《件、泵站;接纳【和输送?城市:排水的沟渠、起调】蓄功能的人工—或者天?然水泡;污》废水和污泥处—理设施及其相关设】施
第》四条 城市排【水,应,。当遵:循排:渍、减污、分流、净!化,、再用的《方针坚?持统一?规划:、配:套建设、有偿使【用和污废水点—源治理?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!原则
? 第五条 市人!民政府应当实行【有利于城《市排水事业发展的】。政策:鼓励城市排水的科学!研究工?作推广、引进、使用!先进:技术和装备提高【城,市排水的现代化【水平:
第六条 【 市:水行政管理部门【。是城市排《水,行政主管部门(【以下简?称“城市排水行政主!管部门”)负责本条!例的组织《实,施,
市《规,划、环保《、,土地:、房产?、卫:生、工商、公—安,。等有关部门应当按】。照各自职责做好城】。市排水管理工作
】 :第七条 对在【城市排水《工作中?做出突出贡》。献的单位和》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!。者奖励
》 第八条 任何单!位和个人都有依法】使用城市排》水设施的权》利和保护城市排水】设施的义务》并对违反《本条例的行为进行】制,止和举报《
,第二章 《。 规划和《建设
第九【条 市《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有关》部,门依据城市总体规】划编制城市排水建设!规划并将城》。市排水建设项目纳】入,城,市建设年度》计,划
第十—。条 城市排水工程!的设:计和施工《应当由具有相—应资质?等级证书的》单位承担并执行【国,家有:关技术标准》和规范?城,市排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及有关部—门应当对城市—排水工程的设计和】施工进行监督—
第十一条 !新建、改建》、,扩建工程《项目需要排放污废水!的其工程总概算中】应,当包括城市排—水设施?的建设投资
【 第十二条 — 新区开《发和住宅小区—。的建设?应当:。将城市排《水设施与主体工程配!。套建设
《。 , 第十三条 【向城市公《共排水?设施直接或》者间接排放》污废水的单位应【当按照城市排水【建设规划《和,有关污?废水控制要》求配套建设》相应的预处》理设施
》 第十四条》。 城?市排:。。水工程竣工后应当】按,照国家的规定—组织验收未经—验收或者验》。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!使用
城市【排,水工程竣工后—建设单位应当将【竣工:资料交城市排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存档
?。 第十五条— :排水出户管与—城市公共排水管网】连接的应当》事先与?城市公共《排,水,设施管护《单位签订协议
】 自建排水设施【应当符合《城市排水《建设规划要求—起公共排水作用的】应当允许《。城市公?共排水雨水井—或者附近的居民【用户排水设施—接入使用
第十!六条 《城市排水设施的建】。设资金?采取政府《投资、单位》自筹、?受益者集资和—。利,用各种贷款》等多种?。方式筹措
》第,三章 《设施管护《
第十七—条 城市》排水设施《管,护,责,任按:下列规定划分—。
(一)城市】公共排水设施由【城市公共排水设施】管,护单位负责;
【 :(二)自建排水设施!由产:权,。单位负责;》。
(三)接入城!市公共排水》管网的出户管及其】附属设施由产权单】位或者自费安装者】负责;
—(四)封闭式集贸市!。场、摊区内》的城:市公:共排水设施由—主办单位负责
】 第十八条 城市!排水:设施:管护单位应当按照】有关标?准、规范及操—作规程对城市排水】设施进行养护—、维修和《管理保证各项设【施完好、畅》通安全运行
【 第十九条 城】市排水?设施:应当设置《安全防护区安全【防护区的《范,围按照下列规定划分!
(《一)排水重力—。流管网外缘两—侧各:三米:、压力流管》网外缘?两侧各五米》;
《(二)排水》泵站泵房《边缘:以外三?十米;
(【。三)出水口、泄【水口和起《调蓄功能的人工或】者天然?水泡边缘以外—十米;?
(四》)检查井、雨水井】边缘:。以外三米;
(!五):马家沟城市排—水渠道有堤段—自堤脚起背水面六】十米无堤段自高水】岸,边起两侧各五—十米;
《 :(六:)何家沟、》信义沟城市排—。。水渠道两《岸,自高水岸边起两侧各!三,十,米
第》二十条 》城市规划部》门在:审批可能影响城【市公共?排水设施安全—的工程项目前应【当经:。城,市,排水行政《主管:部门会?签
: 工程施工—影响城市排水设施安!全的建设单位—或者施工单位应【当在施?工前与城市》排水设施管护单位商!定保护措施》城市排水设施管护】单,位监督实施
】第二十一条 【任何:单,位和:个人禁止有》下列损害城市排【水,设施的行《为
《(一)占压、—堵塞、掩《埋城市排水设施;
! (二《)向:城市排?水设施?倾倒垃?圾,。。、渣土?等废弃物或者排【放易燃、易爆、有】毒有害等物质;
】 , (三?)在城?市排水设施安全防】护区范围内爆破、挖!坑取土、滥》。垦滥种?、截流取水》、打桩修建》建筑物、构筑物明】火作业或者》。堆放物料、杂物【等;
(—四)在城《市排水?管网垂直地面上【植树、敷设线杆;】
(五)—擅自:将自建排水管网接入!城,市公共排《水管网、沟渠或者改!变,排水流向;》
(《六)擅自拆卸、移】动,城市排水《设施;
(七)!穿越城市《排水管?。网、:检查井?、雨:水井敷设工》程管线;
(】八)破坏、盗—。窃、收购《城市排水设施;
! (九?)其他损害城市排】水设施?的行为
》 第二十《二条 本》条例实施前经批【准占压城市》排水设施的应当采】取,防护措施
》 , ,占压物或者施工造成!城市排水设施损坏】的占压者或者施【。工者应当承担—责任城市排》水设施造《。成占压物损害的由】。占压者承担责—任城市排水设—施维护?或,。者故:障抢修需要拆除占压!。物,的占压者应》当立:。。即拆除
第二】。十三条 城市排水!设施:发生突?发性故障需要抢修】时,可先:施工后补办占挖【道手续有关部门应】。当配合?保证抢?修及时进行
】第二十四条 城】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!进行抢修或》者特殊维护作业时城!市排水设施管护单】位应当公告》沿线用户暂停排【水时间沿线用—户应当按照公告要】求,暂停排?水
第二十【五条 ? 建设工程作业需要!临,时向城市《排水设施排放—工程废水的排放单位!应当将泥砂、杂物】等进行沉淀方可排】放;因排放沉淀物】造成城市排水设施堵!塞或者不畅的排【放单:。位应:当按照城市排水【设施管护单位的【要求负责疏通
!第二十六条 城】市排水?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组织城市排—水渠道?的,。清障清淤加》强治理和管》理保证?排水渠道畅》通和:设施:完,好
单位和公】民应当按规定参加】治理排水渠道—的义务劳《动
: , 第二?十七:条, 城市排》水设施管护》单位在每年汛期和入!冬前应当对城市排】水,设施进?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!安全运行电力—、通信、交通等【。有关部门应当提【。供必要的条件
【第四章 水—。质水量管理
第!二十八条 从【。事工业、建筑、餐】。饮、医疗等》活动:的企业事业》单位、个体工—商户(以下统称排】水户)向城市排水设!施排放?污水的应《当向城市排水主【管部门申请》领取污水排入—排水管网许》可证
》排水:户应:。当按照污《水排:入排水管网许可证】的要:求排放污水
— 第二十九条【 向城市排水【设施:排放的污废》。。水应:当符合污水》排入城市下》水道水质《。标准不符合》标准:的应当进行预—处理:。
?。第三:十条 城市排水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!水设:施的污?废,水水质进行》监测和控制》并建立?。监测档案被》监测和控制》单位:应当予以配》合
? 第三十一条 【 排水户《因意:外,事故致使含有毒【、有害或者易燃、易!。爆物质的污废水排入!城,市,排水设施应当—。立即:报告城市排水—设施管护单位对影响!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!行,或者:可能发生其他—事故:的,排水户和城市排水】设施管护单》位应当立即采取防止!危害发?生的应急措》施
《排水户排放的水质、!水量发生变》化的应当及时报告城!市排水设施管护单位!
第三十二条】 污废水排放量超!过城市公共排水管】网排放能力的区域】城市公共排水设【施管护单位应当采】取,控制:排放量?和调整排放时间的应!急措施排水》户应当按照城市【公,共排水设施管—护,单位:的要求进行排放
! 第三?。十三条 《 排:水单位和个》人应:当,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污!水处理费
向城!市污:水处理设施排放【污,水、缴纳《污,水处理?费的:不再:缴纳排污费
】。第三十?四条 排水户【排放:水,量按照实测数据计算!;对不具备实测条件!的按照?核定量?计算
第五章—。 法律《责任:
, 第?三十五条 》 违反本条》例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由城市排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按照下—列规定处罚
【 (一)无证或者超!越资质等级进行城】市排水工程》设计或者《。施工的责令停止设】计、施工没收非【法,所得并处《以非法所得一倍至】二倍的罚款;处【以,委托单位五千元至】一,万,元的罚款;
】(二)未《按照国?家,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!城市排水工》程施工的责令停止】施工限期《改正;
(三)!未按照规定建—设污废水预处理设】施的责令限期改正】进行补建;逾—期不补建的由城市排!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组织建设》污废水预处理—设施费?用由其承担;—
(四)城市】排水工?程竣工后未经—验收或者验》收不合格投入使用】的责令停《止使用并处》以建设单《位城市排水工—程造价百分》之五至百分》。之十的罚《款;
? (?五)城市排》。水工程?。竣工后未交付竣【工,。资料的?责令限期交》付逾期不交付的不】予工:程验收;
(六!),未事:先与城市公共排水】设施管?护,单位签订协议擅【自与:城市公?共排水管网接头的】责令:限期改正并处以接头!费二倍至《五倍的罚款;—
?。(七:)未按照规定履行】管护职责《或者未及时》抢修城市《排水设施故》障造:成损害?的责令赔偿损—失并:处以二千元》至五千元的罚—款;
《 (八)工程施【工影响城市排水设施!。安全未与城市—排水设施管护—单位商定《保护措施《或,者未按照商定的【保护:措施要?求施:工的:。责令限期改》正并:处,以五千元至一万元】的罚款造《成损害的《责,令赔偿损失;
】 (九)《。堵塞:、掩埋城市排水设】施的责令《立即清除并处以三千!元至五千元的罚款;!
:。 (十)向城—市,排水设施倾倒垃【圾、渣土的》责令立即清除并处】以个:人五:十元至一百元的罚】款,处以单位五百元至二!千元的罚款;
!(十一)《向城市排水设—施,排放:易燃:、易爆、有》毒有害物质的责【。令停止排《放并处以《个,人二:百元至?五百元的罚款处以单!位二千元《。至五千元《的罚款造成损害的】。责令赔偿损》失,;
(》十二:)在城市排水—设,施安全防《护区范围《内爆破、明火作【。业、截流取水的责】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处!以一:千元至三千》元,的罚款?;
(十三)】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!。防护区范围》内修建建筑物、构筑!物的:责令立即清除并处以!一千元至三千元【的罚款造成》损害的责令》赔偿损失;
(!十四)在《城市排水设》施安全?防护:区范围内打桩挖坑】。取,土堆放?物料、杂物在城【市排水管网垂直地】面上植树《、埋设线《。杆以及占压排水设】。施的责令限期清除并!处以一百元至三百元!的罚款造成损—害的责令《赔偿损失;
】(十五)擅自—拆,卸、移动城》市排水设施或—。改变排?水流:向,的责令?限期:恢复原状并处以一】千元至三千元—。的罚:款造成损害的责令赔!偿损失;
(十!六)穿越《城市排水管网、检】查井、雨水井敷设工!程管线的责令限期拆!。除,并处以?一千元至三》千元的罚《款造成损《害的责令赔偿损失;!
(十七)【未按照暂停排水公】告要:求停止排水的处以五!。百,元至一千元的—罚款:造成:。损害的责令赔—偿,损失;
《 (十八)干扰】。。、阻挠城《。市排水行政主管部】门工作?人员对水质、水量】进行监控的处以一】千,元至五千元》的,罚款
第—三十六条 》 违反本条例有下】列情形之一》的按照下列规定【。处罚:
(一—)未经沉《淀排放工《程废:。水的由?城市排水行政主【管部门报《请市人民《政府批准后通知供水!单位停止供水—造成损害的责令赔】偿损失;
【(二)未按照—规定缴纳污》水,。。处理费的由城市排水!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缴—。。纳;逾期拒不缴纳】的处以应缴纳污【水处理费数额—一倍以上三倍以【下罚款
《 第三十七—条 破坏、盗窃】、收购城市排—水设施的《责令赔偿损失并移送!公安部门《处理
《。 第三?十八条 城市排】水管理人员应当认真!履,行职:责严格?执法廉洁自律不准利!用职权徇私舞弊
】 , 违:反本条前款规定的】由其所在《工,作单位?或者上级主管部【门给予行《政处分
第六章 】 附 则》
第三》十九条 县—(市)的《城镇排水可》参照本条《例执行
《 第四十》条 ?本条例自1996】年4月1日》起施: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