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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?.0.1 本规】程,所指的既有居住建筑!包括住宅、宿舍【、招待?所、公寓、托—幼建筑及疗养院【和养老院《的,。客房楼
! 2.0》。.,。3 ?既,有居住?建筑单项节能—改造一?般为针对外》窗、遮阳、屋面【、,外,墙等围护结》构进行单项节能改造!
》 ,在宿舍?、招待所、托幼【建筑、疗养院和养老!院的客房楼》中也可包《括采暖、空》调和通风《、照明等设备单项】改造
—。2.0.4 【既有:居住:建筑综合节能—改造一般为针对【外窗、遮阳、屋【面,、外墙等围护结【构进行两项或两【项以上?的节能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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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—宿舍、招待所、托幼!建筑、疗养》院和养老《院,的客房楼中可将用】能,。设备的改造纳入【综,合节能?改,造对围护结》。构或用?。能设备?和,系统中的《任意两项或两项【以,上实施改造均—。可为既有居住—建筑综?。合节能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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