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《 7.4》。 施?工要求
7.!4.1 电—力系统改造的—线路:敷设宜使用原有路由!进,行敷:设当现场条件不【允许或原有》路由不?合理时应按照—合理、方便施工的】原则重新敷设
! ,
7.4.】2 接地(PE】)或接零(PEN】)支线必须》。单独与接地(—PE)或接零(【PEN)干》线相连接《不得串联连接
】
《 7.《4,.3 《电气设备的改造应符!合,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!。量验收?规范GB 5030!3的相关《规定
《 :
《7.4?.4 建筑电气动!力工程?的负荷试运行应依】。据电气设备及相【关建筑设备的种类】、特:性编制试运行—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!应经:施工单位审查批准、!监理:单位确认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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