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4.2 系统【。开通
【。
?4.2?.,1 :。 ,系统开通之》前应再次检查—。系统的?所,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!状,态均:应符合本规范—第4.1节的—要求
—
,
4.2.2 【 开启各设》备的电源开关时应先!开,启总电源开》关然后按系》。统信号?传输顺序逐一—开,启各设备《电源开关
】
4.《2.3 》系,。。统开通?时应: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!工作状态《
4【.2.4 主扩声!扬声器系统和—辅,助,扬声器?系统的开通应符合】下列要?求
》
? 1 应【先对主扩声扬声器】系统进行开通—与检验?然后:再,对辅:助扬声器系统进行】开通与检验;—
,
— 2《 馈?给,扩声: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!信号或模拟节—目信号按通路分【。别,进行:主观听音《检查每只扬声—器系统的声音—。应正常;
—
:。
《 , 3:。。 当某个扬声【器系统出现无—声、声音过小、声音!失真或有交流声【等异:常时应加以排除;
!
!4 使用节目源】标准样品中》的检查与调整—信号时应对主扩声】声道及各声道的极】性和:声音平衡进》行检查与校》准;
】 , 5 应【。对各:扬声器系《统,的辐射?角度:。进行:调整
—
4.2.5 】 ,可升降?扬声器系《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!要求
—
? 1 —应由专业《人员:负责:扬声器?系统的升降操作并】应,有人监?护;
【
2 】先对各单只扬声器】系统辐射角度进【行调整调整时应【。将扬声器系统降【至,地面:不得悬空《调整:并应在扬声器系统】无信号输入状—态下进行;
—
?
—3 馈给标—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!模拟:。节目信号各扬声【器,系,统的声音应正常;】
,
】 4 在提升过】。程中应先将》扬声器系统提升距】地面约?1,。0,0mm?悬停不小《于300《mi:n观察受《力点的状态》无,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!。。升;
【
5 【 开通完毕后应【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!计,规定的位置并—将其牢固锁定—
《
4.2.—6, 各分区》扬声器系统》的开通应符合—下列要求
!
1— 按本规范第4】.,2.4条的方法【进行检验各分—区扬声器《系,。统声音应正常;【
》
: 2 有音】量控:制器的?扬声器系《统音量控制应—正常;
】
3 【。 ,播,放节目源《标,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!号和广播时各广播】分区声音应正常;
!
:
4 ! 紧急广播》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!常
》
4.2.7【 传声器的开通】应符合下列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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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 使《用扩声系《统的传?声器拾音对所—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!通检查声音应正【。常,;
【 : 2 《 当: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!、声音过小或有交流!声和:振荡趋势等异常【时应立即加》以排除;《
【 , 3 无—线传:声器系统开通时应】在无线传声器—正,常,使用的区《域使用无线传声器】。拾音通过《。扩声系统的声音【应正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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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8】 :会议系?统开通应《符合现行《行业:标准扩声《、会议系《。统,安装工程施工—及验收规范》。GB 5055的有!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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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—.9 在系统【开通:过程中各《设备的功能操作【应正常
《
4.2.!1,0 系统开—通完毕后各设—备的功能控》制应恢复到初始【位置:或,衰,减量:最大:位置并应按信号【传输相反的》顺,序关闭所有设备【电源
4!.2.?。1,1 ?系统开通工作结【束后应形成开—。通,记,。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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