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2【 系统开通
【
,
4.】2.1 系统【开,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!。统的所有连》接和各单机设备状】态均应符合本规范】第4.1节》的要求
】。
4.2.2—。 , 开:启各:设备:的电源开关时应【先开启总电源开关】。然后按系《统,信号传?输顺序逐一》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!
,
《
4.2.3 系!统,开通:时应:调整扩声系统至【。正常工作状态—
4.2!.4 ? 主扩声扬》声器系?统和辅?助,扬声器系《统的开通应符合【下列:要求:
:
】1 应先对主【扩声扬声器系统【进行:开通与检验然后再】对辅助扬声器—系统进行开通与检】验;
! 2 —馈给扩声系统节【目源标准样品信【号或模拟《节目信号按通—。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!检,查每只扬声器系统】的声音应正常—;
?
— :3 当某》个扬声器《系,统出现无声、声音】过小、声音失—真或有交流声等异】常时应加《以排除;
—
— 4 使用【节目源标准样品中】的,检查与?。调整信?号时应对主扩声【声道及各声道的【极性:和声音平衡进—行检查?与校准;
】
? 5 应对】各扬: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!进行调整
!
4.?2.5 《。 可升降扬》。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!合下列要求》
! 1: 应?由专业人员》负责扬声《器系:统的升降操作并【应有人监《护;
?。
!2 先对各单只】扬声器?系统辐?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!时应将扬声》器系统?降,至地面不《得悬空调整并—应在:扬声器系《统无:信号输入状》态下进行;
!
3 】 馈给标准节目【源节目信《号或模拟节目信号各!扬声器系统》的,声音应正常;
【
!4 在提》升过程?中应先将扬声器系】。统,提升距?。地面约100mm悬!停不小于300mi!n观察受《力点的?状态无异常现象方】可继续?提升;
》
— 5 《 开通完毕后应将】扬声器系统升—至设计?规定的位置》并将:其牢固?锁定
》。
4.2.【6 各分》区扬声器系》统的开通《应符:合下列要《求
【 1 按本!规范:第4.2.4条的】方法进行检验各分】。区,扬声器系统》声音:应正常;
】
? 2 有【音量控?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!量控制应正常;
】
— 3 》 播放?节,。目,源标准样品的参考】节目信号和广播【时,各广播分区声—音应:正常;
【
4【 :紧急广播联》动控制的功能应【正常
》
4.2—.7 《传声器的开通—应符合下《列要求
—
《 1 使【用扩声系统》的传:声器拾?音对所有《传声器通路》逐一:开通检查《声音应正常;
!
》 , ,。2 : 当某?个,传声器?出现无声、声音过小!或,有,交流:声和振荡趋势—等异:常时应?立即加?以排除;
—。
【 ,3 无线传声器】系统:开通时应《。。在无线传声》器正常使用》的区域使用无线【传声器拾音通过扩】声系统的《声,音应正常
!
4:.2:.,8 会议》系,统开通应符》合现行行业》标准:扩声、会《。议系统安装工程【施工:及验收规《范G:B, 50?55的有关规定
!
4.2.9! 在系统开通过】程中各设备》的功能操《作应正?。常
?
4.2【。。.10 系—统开通完毕后各设】备的功?能控制应恢》复到初始《。位置:。或衰减?量,最大位置并应按信】号传:输,相反的顺《序关闭所有》设备电源
—
4.2.】11 《系,统开通工作》结束后应形成开【通记录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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