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4.2 》系统开通
》
【4.2?。。.1: 系统开通之前应!再次检查《系,。统的所有连接—和各单机《设备状态均》应符合本规》范第4.1节的要求!
4.】2.2 开启各设!备的电源开》关时:应,先开启?总电:源开关然后按系【。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!开启各设《备电源开《关
?。
《4.2.《。3 : 系:统开通时应》。调整扩声《系统至正常工—作状:态
《。
4.2.【4 : 主扩声扬声器【系统和辅助扬声【器系统的开》。通,应符:合下列要《。求
! ,。 1: :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!系统:。进行开通与检—验然后再对辅助扬】声器系统进行—开通与检《验;
【
2— 馈给扩》声,系统: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!或模拟节目信号按】通路分别《进行:主观听?音检查每只扬声【器,系统的声音应—。。正常;?
《
? :。 3 当》某个扬?声器系统《出现无声、声音过小!、声: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!异常时?应,加,以排除;
》
》 4 — 使用节《目源:标准样品《中,的,检查与?调整信号时应对【主扩:声声道?。及各声道的极性和】声音平衡进行—检查与?校准;
】
5— , 应对各扬声器系】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!整
—
4:.2.5 》 可升降扬》声器系统的开通应】符合下列《要,求
—
1 应!由专:业人员负责扬—声器系统的升降【操作并?应有人监护;—
【 , 2 先对【各单只?扬声器系统》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!整时:。应将扬声器系—。统降至地面不得【悬空调整并》应在扬声器》系统无信号输入【状态下进行》;
?
?
, : :3 馈给标准节目!源节: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】信号各扬《。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!常;
《
?
《 4 在提—升过程中应先—将扬声器系统—提,升距地面约100m!m悬:停,不小于?300mi》n观察受力点的状态!无异常现象方—可继续提升》;
—
》5 开通完毕后】应将扬?声器系统升至设计】规定的位《置,并将其牢固》锁定
4!.2.6《 各分《。区扬声器系统的【开通应符《。合下列要求
】
1 ! 按本规范》第4.2.4条的方!法进行检验各分【区扬声器系统声【音,应正常;《。
】 2 《 有音量控制器的】扬声:器系:。统音量控制应—正常;?
》
? 3 播—放节目源标》。。准,样品的参考》节目信?号和广播时各广播】分区声音应》正常:;
:
》 ? 4 《紧急:广播:联动控?制的功能应正常
!
4.2.7! 传声器的开通应!符合下列要求
】
》 , 1 使用扩】声系统的传》声器拾音《对所有传声》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!声音应?正常;
】
2 【 ,当某个传声》器出现?无声、声音过小或】有交流声《和振荡趋势等异常】时应立即加以排除】;
《
《 ?3 无线传声器】系统开通时应—在无:线传声器正常使【用的:。区域使用《无线传声器拾音通过!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!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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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8— 会?议系统开通应—符合现行《。行业标准《扩,声、会议系》统安装工程施—工及验收规范GB !5055《的有关规《定
—
4.2《.,。9 在系统开通过!程中各设备》的功能操作应正【常
《
4.》2.10 》 系统开通》完毕后各设》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!到初始位置或衰减】量最大位置并应按信!。号传:输相反的《顺,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!
《
:。4.2.11 【 系统开通工作结束!后应形成开通记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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