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管!理规定
—。(20?05年6月24日哈!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《第十六次会》议,通过,?。2005年8—月19日黑龙江【省第十?届人民代表大—会,常务委员会第十六】次会议?。批准 根据2—01:6年6月28日【哈尔滨市十四届人】大,。常,委会第三十》一次会议通过、2】01:6年8月19日黑】龙江省第十二届【。人,大常委会第二十八】次会议批准的关【于修改<哈尔滨市新!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!和,建筑:节,能管理条例>等【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!。定,修,正)
《 ,第一:条 为?了加强建筑市—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!秩,序,创造:规范诚信的建—筑市场环境保障当事!人合:法,权益促进建筑业健】康发展,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!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?招标投?标法等有关法—。律、法规的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规定
— 第二条 —在,本市行政区域内【。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!施对建筑市场监督】管理应?当遵守本规定—
第三条—。 本规定所称—。建筑市?场是指房屋》建筑工程和市—政基础设施工程(】以下简称建》筑工程)的勘察、】设计、建设(自建、!开发:)、施工以及建筑】工程中介服务业【务的交易行为和【场所:
本《规定:所称:房屋建筑工程—是指各类房屋建【筑及其附属》。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!路、管?道、设备安》装、居住区庭—院配套工《程,。以及:建筑装?修工:程
: 本规定》所,称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【是指城市道》路、公共交通、供水!、排水、燃气、【热力、园《林,、环:卫、污水处》理、垃圾处》理、内河防洪、地】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!施的土?建、管道《和设备安装工—程
第四—条 从事建筑—市场活动应当—遵循公平竞争、诚实!信,用和依法交易的原则!;建筑市场的监【督管理应当坚持【统一、公开、公正】的原则
第五】条, 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负责全市建》筑市场的监督—管理并组织实施本规!定
县》(,市)建设行政—。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的—建筑:市场监督管理
!市、:县(市)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据职?责在本辖区内负【责实施本规定中【的行政处罚
【。 第六条 从事【建筑工程《活动应当严》格遵守基本建设【程序坚持先勘—察、后?设计、再《施,工
市》。、区、县(市)【人,民政府及其》有关部门、人员【应当严格按照—法定职权、条—件、程序和时限进行!建设项目审批—;不:得违法审批或者擅】自简化基本建设【程序
《 任何组织和个人】。不得干?预建设项目审批【
第七条— 建筑工程项目【实,行报建?。。制,。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建!筑工程立项文件批准!。或者备案之日起3】0日内?到项:目所在地市、—县(市)建》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办理报建手【续
报建内容】包,括工程?名称、地《点、投资规模、【资金:来源、当《年,投资额、《开竣工日期、工程】筹建情?况等:
违反本—条一款规定》未办理?报建手续的责令改】正对建设单位—处以1万元以上【3万元以下罚款
! ,。第八条 建设—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!内进行工《程建设应当依法【领取施工许可—证按照国务院—。规定:。的,权,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!告,的,建筑:工程以及《工,程投资额在30万元!以下或者建筑面积】在300平方米以下!的小型建筑工程不需!领取施工许可—证
? 应当取得而未【依法取得施工许【可证的?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不》得开工建《设;施工单位—不得进行施工
!违反本条二》款规定?的责令停止施工【限期:改,正对建设单位处以】工程合同价款1【%,以上2%以下—的罚款对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】员和其他《直接责任人员—处,以单:位罚款数《额5%以《。上10%《以下的罚《款;对施工单位【。处以:5,。000元以上—3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
: , 第九条《 建设单位可以根】据施工?条件:的准备情况就—整个建设工程—项目或者《单项工程申请施工许!可,
第十》条 建设《单位在申请领取施】工许:可证时应《。当,具备国家和省—规定的条件其—中建设资《金的落实应当具备下!列条件
(一)!已经按照规》。定,交,齐工程前期》的,各项费用;
— , (二)《建,设工期超过一—年的工程到位建设】资金不少《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!0%建设工期不超过!。一年的到《位建设资金》不少于工程合—。同价款的5》0%;
(三】)已向施工单位支付!。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!25%的预付工程】款;
(四【。)不拖欠已竣工验】。收,合格工程的》工程款?
, 前款(一)、(!二)、(三)项规】定的:资,金,到位条件《建设单位在申请【领取施工许可证【时应当提供有—关资金?到位证明、交费【票据、财务收据等文!件、票据;前款【第(四)项》。拖,欠,。工程款的确认按照】有关法规规定执行】
第《十一条 建筑—。工,程,招标发包应当—按照国?家、省、市》规定的?条件、程《。序,、方式进《行任:。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干】扰招标?投标活动《
, :按照国家和省的规】定必:须进行公开》招标:。。的建:筑工程应当在政府批!准设立的有形建【筑市场进行招标活】。动有形建筑市—场应当按照》省价格行政主管【部门:核定的收费标准【收,取服务费用
不!适宜招标《。发包:的工程按《照,国家有?关规定批准》后可以直《接发包
《 第十《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!、设:计、施工、监理单】位不得允许其—他单位或者个—人以本单位》的名义承揽工—程
《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以其他单】位,名义承揽工程—
, 违反本条—一款规定的》责令改正没收—。违法所得《对勘察、设计单位和!工程监理单》位处以合同约定【的勘察费《、设计费和监理【酬金1?。倍,。以上2倍《。以,下的罚款;对—施工单位处》以工程合同》价款2%以上4【。%以下的《罚款;可以责令停业!整顿建议《。资质批准机关降低资!质,等级;情节严重的】建,议资:质批准机关吊销资】质证书
违【反本条二款规定的】予以取缔没》收违法所得并处以】工程合同价》款2%?以,上4%以下》的罚款
第十三!条 发包单位不【得要求承《包单位以带》资承包作《为投标条件承—包单位不得》用带资承包》作为:竞争手?段承揽?工,程
第》十,四条 发《包单位和承包—单,位应当在规定时【间内按照招》标文件和《。中标通知《书规定的承包范围】、工:期、质量《和价款等实》体性:内容:为依据订立》书面合同;》不得再行订》立背离合同实质性】内容的其他》。协议
》非招标建设工程应当!订立书面合》同
发包单位】和承包单《位应当在合同签订】、补充和变》更后5?日内将合同文本报】市或者县(》市)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备?案
违反—本条一款《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!处以中标项目—金额0.5%以上】1%以下的罚款【
违反本条【三款规定《的责令限期》补办备案手续逾期】未,补,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!3万元?以下的?。罚款
第—十五条 建筑工程】合同价款应》当按照国家规—定的计价《办法由发包》单位与承《。包单:位在:合同中约定
【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!国有资金投资—或者国家融》资的建?设工程应《当按照?国家:发布的计价》规则和标准编制【招标文件、》进行评标定标、确】定工程承包合同【价,款
第十六条】 施工过程》。中,因设计或《者其他变更而增【减的工作量》应当经建《设,、设计?、施:工、监理等单—位同意?增加工作《量的应当在合同中】明,确增加费用的承担方!
第十七条 】逐步实行《工程款支付》担保和施工承包履约!担保建设单位要求】施工单位提供履约】担保的同时也应当为!施工单位提》供工程款支付担【保
第十八【条 工程竣工验【收合格施工单位已】经全面实际》履行合同《建设单位应当按【照,合同约?定支付工程价款
】 违反本条前款】规定的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门不予—办理竣工验》收备案规划、国【土资源?、房产住宅和建【设等:行政:主管部门中止—办,理该建设单位的其他!新建项?目的审?批手续
第【十九条 推行建【设工程总《承,包,。发包单位可以根【。据工程性质将—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采购、试运行!的多项或者全部【发包给一个工—程总承包单》位
发包单位】不得肢解《发包或者指》定分包工程承包单位!
违反本—条二款规定的责令改!正处以工程合同【价款0.5%—以上:1%以下的罚款
】 第二十条 具】有建设工程》。勘察资质、》设计资质或者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】企业可以承》揽与其资质类别和】等级相?应的建设《工程总承包业务【;建设工程勘察【、设:计、施工企业也可以!组成:联合体对工程项【目,进行工?程总承包
【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!上的承包单》位可以联合承包建设!工程联合承包的【各,方对承包《合同的履行承担【连,带责:任发:包单位可《以要求承包联—合,体选定一《家作为联合》体负责?单位
》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!同但:资质等?级不同的承包单【位,实,行联合共《同,承包的应当按照【资,质等:级低的单位》的业务许可范—围承揽工程;两个】以上资质类别不【同的承?包单位实行联合承】包的:应当按?照联合体的内部分】工各自按照资质类】别及等级的许可范围!承,担工程
第二十!二条 实行工—程总承?包和施工总》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可!以依照合同约定【或者经建设单—位认:可将所承包工—程中的部分工—程分包给具有—相应资质的分包单】位
实行工程总!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!将其不具备相应资质!的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分包给《具有相应资》质的分包单》位
? 实:行施工总承》包的建设工程—主体结构的》施工应当《由总承包单位—自行:组织:完成:
: 分包工《程承包单位应当【。。自行完成《所,承包的工程不得将】其承包的工》程再行分包》
?违,反本条二、三款规】定的责令改》正没收违法所得对】总承包单位处以工程!。合同价款0.5%】以上1%《以下的罚款可以建议!资质批准《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!低资质?等级:;情节严重》的建议资质批准机】关吊销?。资质证书
【第,二十:三条 总承》包单位?。可以通过《公开:招标的方式选用分包!工程承包单位
】 第二十四条 建】筑工程分《包应当依法订立书】面分包合同并由总承!包单位在合同签订】后7日内向工程所在!地的:市或:者县(?。市)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备案》分包合同《发生重大变更的【总承包单位应当自】变更后?7日内将变更协【议送原?。备案机关《备案
》总承:包,。单,位应当按《照合:同约定及时结清并】支付分包价款分包】工程承包单位应当】。按照劳动合同—约定及时全额兑付劳!动者:。工资
总承包单!。位、分包工》程,承包单位《。可以:就分包合《同的履?行要求?对,方提供履约担保【或者付款《担保
违—反本条一款规定的责!令限:期,补办:备案手续逾》期未:补办的处以1—万元以?上3万元以下的【罚款
第二十】五条 ?建设、施工单—位应当?按照市人《民政府规定》的比例使用散装水泥!。限制使用袋》装水:泥
禁止在【本市(不含县、县级!市):城区:内,的建筑工地现—场搅拌混《凝土:
违反本条【一款规定使用袋装】水泥的责令改正【并按照每吨袋装水泥!50元处以罚款【
违反本条二】款,规定的责令改正并】按照现场搅拌—混凝土每立方米10!0元处以《罚款;拒《不改正的暂扣现场搅!拌设备?
第二》十六条? 中介服务机—构及其从业人员【从事建筑活动应【当遵守国家法—律法规、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坚持独立!、公正?、科:学、诚信的》原则
《 本规定所称—的中介服务是指【建设工程的项目【管理、工程监理、招!标代理、工程造价咨!询、工程技》术,。咨询、检验检测等专!业服务活动》。
第二十七条 !中介服务委》托方应当依法委托】具有:相应资质的》中介服务机构承担】中介服务业务并签订!书面委托合同—
, 第?二十八条《 中介?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!员不得有下列—行为
《 (一)超越资质】等级承揽工程任【务;
? (二)出具【虚假检验《检测、鉴《定验收?报告:、,证明文?件,及其他文件;—。
(三)利用】执业便?利谋取不正当利益】;
?。 (:四)采取欺诈、【胁迫:、贿赂、串通等非】法手段损《害委托?。人或者?他人利益;
— (五《),以回:扣等不正《当竞争手段承揽【业务;?
(六》)转让所承揽的【业务;?
(七)法【律、:。法规及行业规—范禁止的其》他行:为
中介服【务机构及其执业人】员不得与《行政: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!者利益关系
】违反本条前两款【规定的责《。令改:正情节严重的建【议资质和执业资格】批准:。机关降?。低其资质和资—格,等级或者吊销其资】质和资格证书
!第,二十九条 中介服务!机构不按照委托合同!的约定?履行:义务给委《托,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!担,相,应的赔偿责任
!中介服务机构—与业:务相对人串通为相对!人,谋取非法利》益给委托人造成损】失的应当与相对人】承担连?带赔偿责任
】第三十条 市—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,。当按照国《家和省?的有关规定对建【。设、勘察、设计【、施工、中介—服务单位及其执业人!员和评标专业人【员实行信用》管,理制度建立信用档】案系统
第三十!一,。条 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对单位和个人的下】列不良?行为应当及时向社会!公布
?。 (一)未—依法:取得建设审批手续】擅自开工建设的【;,
(二)通【过欺骗手段取得【。建设审?批手续的《;
(三)【不具备法定从业【资格:或者超越法定从【业,资格从事《建筑活动的;
】 (四?)违反承发》。包管理规定承发包】工程的;
— (五)违法进【行建设?工程项目招标—投标的;
【(六)不依法签订】建设工程合同的;
! , (七)拖欠工【程款等?不依:法履行建设工程合】同的;
(八)!不按照审查合格的】。施工图设计文件施】工的;?
(九》)违反工程质量管】理规:定的;
(【十):施工质量低劣的【。;,
(十一)造】成安:全、质?量事:。。故的;
《 (?十二:。)违法分包》工程的;
》。 (?十三)拖欠务工人员!工资的;
(】十四)中介服务机构!违法从事建》。筑活动的《;
(十五)其!他违反?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!行,为
对》前款规定的》不良记录行为依【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规定进行处【。罚;拒?不改正的对建设单位!不予:办理新建《项目审批手续对勘察!、设计、施》工和中介服》务单位一年之内不】准在本市从事建【筑活动?对个人不准继续在】本市从事建》筑活动
第【三十二条 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:制发:的需:要由管理相对人填】写的各类《图表国家和省有规】定格式文本的按【照国家和省的—格式文本执》行;:国家和省没》有规定?格式:文本的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可以:制定格式文本但【内容应当简》单,方便填写
— 第三十三条— 除法?律、行政法规—明确规定《不得委托《的事:。项外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可以根据【需要委托专门—的建筑市《场执法监察》机,构对于建设工—程招投?标、:质量、安全》、造价、合同等【市场行?为实:施具体的监督—检查:工作
第—三十:四条 建《筑市:场管理?工,作人:。。员玩忽职守、徇私舞!弊的由所在》单,位或者上级机关给】予行政处分;对当事!人造成经济损—失的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国家:赔偿法的有关规【定执行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!
第三十五条本!规定中的行政审批】事项市人民政府规定!进,行联合审批》的按照?市人:民政府的规定—执行
第三十六!条 :本规定自2005】。年 1?2月1日起施—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