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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哈尔滨市规划局关!于印发哈尔滨市【城市规划管》理技术规《。定的通知
》
哈规便字[2!001]234【。号
局!各业务处《室、:规划:院、:勘,测院
》
为】加,强哈尔滨市城—市规划管理》工作确保《城市规划的》有序:实施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城市规?划法和?哈尔滨市城市—规划:管,。理条例借《鉴外省、市的先【进经验结合实际特制!订哈尔?滨市城市规划—管理技术《规定:现将规定印》发给你们望认真【执行
哈尔滨市规!。划局
二0】。0一年八月三—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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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哈尔滨市城市规【划管理技术》规定
(!。暂行稿)
》
第一章 ! 总则
第一条】 为?加强哈尔《滨市城市建设—。规划管理保证—城市:规划的?实施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!规划法、黑龙江省实!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市规划法》>办:法、哈尔滨市城市规!划管理条例》。和哈尔滨市》城市总体规》划结合我市实际制】定本规定
—
?
第二条 【 本:规定:。适用于哈尔滨市城】。市规划区范围内各】项建设工程临时【工程:、个人建房按有关规!定执行;在保护建】筑街坊街道和地【。区的保护地带以及建!设控:制地带范围内的【建筑:物按照哈尔滨市保】护建筑街坊》街道和地区管—理办法控制
—
第三条】。 编制详细—规划(含控制性【详细:规划和?修建:性详细规《划)应?符合本规《定
第二章— 建?筑物退让
》
第四条 —沿,基底边界《和沿城市道路、公路!、河道、铁路两【侧,以及电力线》路保护区范围内【的建筑物其退让【距离除必须符合哈尔!滨,市城市规划管理【条,例、消防、防汛和交!通安全?等方面?的要求?外应同时符合本【规定
?
第五!条 建筑基底边【界不沿城市道路、公!路,、河道、铁》路、:电力线两侧的—建筑物其离建—筑基底边界》的距离?应按以下规定控制】
》 , (一《)各类建筑》的离界?。距离:按下:表,规定的?建,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!但,不,得小于最小》。。距离
?
! ,。
【 ? 建筑?
【 离界 【。 类别 !
—。 《距离
! ? 建筑
! 《 朝向
! : 居住建筑(—含文教、卫生—建筑)?。。
—
! 非】居住建筑
】
【。。 :
— 建?筑物檐高的倍—数 :
【 最小距离(米)】
】 ,建筑物檐高的倍数】
— 最小距离(米!)
?
》。
】 , 》多 :高
— 》 低 层
】 《 层 建 【
—。。 , ?建 筑 《
! 筑 长
!。 纵 】边
《 《 , ?墙, ,
— ,。 低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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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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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层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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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6
【 0.】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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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
》 高层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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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多 高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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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 建 筑
! — 筑 ?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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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低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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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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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按—。消,防,间距控制
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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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 :
,
《 ?多层
》 , 0.【125?
【 3:
】
? ? 按消《防间距控制
!
】
】 高层
】 《0.:12:5
【 6.5》
【 0.?125
《
【6.5
《
《
【。
: 注3层以下!为,低层建筑(含3【层,)住宅4《层---9》层建筑为多层(含9!层,)10?层以上?为高层建筑公建2】4米及24米—以上为高层建筑
】
? (二)界外【是已改造建筑的【可按:。建筑日?照和消?防间距控制但各【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!离不得小于第(一)!项建筑的最》小距离
》 (三)【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!类,建筑的?最小离?界距离按第(一)】项非居住建筑的离界!距,离控制
》 ? ,(四)地下建—筑物的离界距离【不小于地《下建:筑物深度(自室外地!面至地?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!的距离)的0.5】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!
(五)!如果按(一)项规】。定退让确有困—。难或:者相邻?基底历?史上遗留有退—界不足的建》。筑或:者相:邻两基底愿意—统一规划允许某【一方减少退》界距离时必须签订】有关协议并经城【。市规划管《理部门批准可以减】少退让或《不作:。退让
》。
第六条《 沿城市道路—。两侧新建《、改建?无大量人流、车流集!。散的多、低层—建筑其后退道—路规划红线的距离】不得小于3米其中单!纯住宅项《目后退?道,路规划红线》的距离不得》小于2米
》。
:
第七条 新建影剧!院、游?乐,场、体育馆、展【览馆、大型商场【等,有大量人流、—车流集散的多、低层!建筑其?。面临城市《道路的主要》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!。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!6米并应留出临【时停车或回车的【场地
?
:
第:。八,条 高层建筑—(含裙房)后退道路!规划红线的距离应】按下列规定》控制
?
《 (一)建筑高度】小于或等于60米的!不得小?于5米;
! (:二)建筑高度大【于60米、》小于或等于1—00米?的不得小于8米;】
? ?(三)建筑高度【。大于100米—的不得小于》1,2米:
第九条 道!路交叉?口四周?的建筑?物后退道路规划【红线:的距:离多、低层建筑不】得小:于5米高层建筑不】得小于8米
【
:第十条 不允许突出!道,路红线的建筑突【出,。物建筑?物的台阶、平台【、窗井、《地下建?筑及:建筑基础除》基地内?连接城?市以外的其它地下管!线均不得突出道路红!线
允许!突出道路《。红线的建《。筑突出物在人行【道地面上空》2米以上允》许突出窗扇、窗罩其!突,出宽度不《应大:。于0.4米;—2.5米《以上允许《突出活动遮阳突【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!道,宽度减1米并不大于!3,米;3.5》米以上允许》突出阳台、突形封窗!、雨篷?、挑檐突出不应大】于1米;5米以【上允许突出雨篷、挑!檐突出宽度不—应大于人行道宽度】减1米并不应大于3!。米在人行道的道路】路面:上空2?.5米?以,上允许?突出窗扇、窗—罩突出宽《度不应?大于0.4米—;5米以上允许突】。出雨篷、挑》檐,突出宽度不应—大于1米
【 在规定的后退!道路规划红线的【距离内不得设置【任何建?筑物:但经规划部门批准可!设置台阶、踏步其】伸出外?墙的总长度不得大】。于,退,。让距离的1/—2;雨篷、阳台、】招,牌,、灯饰等《可外挑但《其离室外地面的【净空高?。度不得?小于3?米
:
第十一—条 沿穿越—村镇、城镇》的公路两侧兴建【建筑工程可》按村镇、《城镇:规划: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!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!离不得小于5米
!。 在村—镇、城镇范围之【外的公路规划红线】两侧应划《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!的具体规《定,如下:
《 (?一)快速公路—、一级公路、二【级公路两侧各—50米;
!。 (二)三级—公路两侧各20米】;
《 (三)四】级公路两《侧各10《。米;
》 ?(四)?沿环城防护林—带公路?应符合哈尔滨—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!条例的规定
! , 公路规划红—线的隔离带内不得新!。建、扩建《、改建任何建筑【物但可耕种或—绿化造?林;经?城市规划管》理部:。门批准也可开挖【沟渠:、埋设管道、架设杆!线、开辟服务性车】。道等
—第十二?条 沿河》道规划?保护线两《侧,新建建筑《物应符合以下—规定
》 : (一)马》家,沟、何?家,沟、信义《沟两侧?的建筑工程》与规:。划迎水面河堤肩【的距离不得小—于50米《其中马?。家沟任家桥》至,大有:坊街:之间的?地段按?此规:定控制确《有困难的《经市规划管理—部门批准可适—当缩:小但不?得小于30米—
—(二)阿什》河两侧的建》筑工程距《规划迎水面河堤肩的!距离不得小》于,10:。0米
《
第十三条 【 沿铁路两侧新【建建:。筑工程应符合以下】。规定
《 :。 (一)》铁路正线两侧的【建筑工?程与铁轨外缘距离】不得:小于:30:米
(二!。)铁路专用线—两侧的建筑工程【与铁轨外《缘距:离不得小于15米
!
第十四条 】 在电力线》保护区范围》内不:得新:、改、扩《建建筑物电力线保】护区的范围规定如下!
?。 架空电力线】保护区是指》导线边线向》。外两:侧延伸所形》成的两平《行,线内的区《域各:级电压的架空电力】线路其每边向外侧延!伸的距?离为
— :1,0千伏 3【~5米
》。 66—千伏 ? 15米
! 22《0千伏 25米】
《第十五条《 旧?区内承担打通城市】道路:动迁任务的开发【项,目如动迁比较—高对执行《本规:。定第六条和第八【条确有困难的退【让,距离可以适当减【小但不得小》于,本规定的二》分之一
第三章 !。 ,建筑物的高度控制
!
第:十六条 建筑物】的高度除必须符合哈!。尔滨市城市规—划管:理条例、消防、卫生!、人防等方面—的要求外应同时【符合本章的规定
】。
【第十七条 》 在有净空高度【限制:的飞机场、气—象台、电台和其他无!线电通讯(含微【。波通:讯)设施《。周围的新建、—改建建筑物》其控制高《度应符合有》关净空高度的相关】技术规定《
《
第十八【条 在文物保护!单位和保《护建筑、街坊、【街道和保护》地区:周围的建《设控制地带内新建】、,。改建建筑物其控制】高度应符合哈尔【滨市保护建筑街【坊街道和《保,护地区管理办法【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!定并按经批准—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!经批准?的详细规划》的应先编制》城市: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!进行视线分析提出控!制高度和《保,护措:施由市?规划管理部门—会,同有关部《门具体核《定视:线分析方法参见附图!
第!十九条 》。。 沿城市道》路两侧新建、改【建建筑物的控制【高度应符合下列规】定
— , (一《)沿路一般建—筑的控制高》度(H)不》得超过道路规划红】线宽度(《W)加建筑后退距离!的2倍(2S)之】和,的1倍即H ≤W】+2:S
【 (二《)沿路高层组合【。。建筑:的控制高度》按下式控制》
A ≤L(W+!2S)?
式?中A是沿《路高层组《合建:筑,以1:1(即45度!)的高度角》在地面上《投影的总面》积
】 L是建—筑基地沿道路—规划红线的长度
】
《 W 【是道路规划》红线宽度
【 》 , ,S 是建筑后—退规:划红线的《距离
【 ,。 : 计算方法参见附!图
《
》第二:十条 ?建筑物临接两—条以上道路的可【按,较,。宽的:道路规划红线—计算其控制》高度
《 ? 建筑物—直接临接或其面前道!路临接广场》。、河流、电力—线路保?护区:的按二分之》一宽度计《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!
《
第二十一】条 城市行政【。。、金融中心区的【。特,殊区段建筑高—度可以适当》。。突破但需经哈—尔滨市?城市规划与建筑艺术!。专家:委员会论证》通过该地《段的控详《规划设计和城市规】划行政主管》部门的批准
【
?哈尔滨市规划—局
》二,0,0一年?八月十五日
!建筑退让控制表【
】。
:
】 建筑类型】。 ,
,
? : 低、多》层建筑
! 高层建筑(】含裙:房)
》 : :。
—。
—。。 , 住宅
!。 公《共建筑?(含底层《设公建的住宅—)
】 H≤60 【
— 60≤H≤1】0,0
! H>1《00
《
,。 ,
《
, , :
》 退后最小距!。。离 :
2!。米
【 3米
】。 5米】
!。8米
! 12米
】
—
建【筑退让控制续表【
—
?
】 : 建筑
!。 》 类型】
【 新建影剧院、游!乐场、体育馆—、展览馆大型商场等!大型:公共建筑
】 道路交】叉口四周的建筑物 !
? , ? ? , 后退【规划红线距离
】。
【
】 :。 低?层、多层《
? ? ?高层建筑
—
《
】
《 : 退后最小距离
!
6米!
《 《 ,。。5米
! 8米
【。。 ,
—
临—河道:、铁路建《筑退让控制》表
!
》
】
《 , 【建筑类型 》
》 ?马家沟、何家—沟、:信义沟两侧》的建筑工程》与规划?。迎水面堤《。肩距:离
?
阿】什河两侧的建筑【工程与规划迎—水面堤肩距离 【
沿!铁路两侧新建建设】。项目:与铁路外缘距离
!
,
】
— , 铁路正线两侧! ,
《 ? 铁路专线》两侧
【
【 ,
退!后最小距离
】 50】米
《 10】0米
《
, —。30米
— 》 15米《
】
—
【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