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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— 哈尔滨市规划局关!于印发?哈尔滨市城》市规划管《理技:术规定的通知
!
哈规便字[—20:01]234号【。。
?
《局各业务处》室、规划院、勘测院!
【 为加强哈尔滨!市,城市规划管理工【作确保城市》规划的有序》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?。市规划?法,。和哈尔滨市城市规】划管理条例借鉴【外省、?市的先?进经验结合实际特】制,。订哈尔滨市城—市规划管理》技术规?定现将规定印发给】你们:望认真执行》。。
哈尔滨市规划局! ,
?二00一年八月【三十日
! 哈尔滨市城【市规划管理技术【规定
【
(暂行《稿)
】第一章 《 总则
第一【条,。 为加强哈尔滨市!城市建设规》。划,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!实施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城市》规划法、《黑龙江省实施—<中:华人:民共和国《城市规划法>办法】、哈尔滨《市城市?规,划管理条例和哈尔滨!市城:市总体规划》结合我市《。实际:制定本规定
【
—第,二条:。 本规定适用于哈!尔滨市城市规划区范!围内各项《建设工程《临时工程《、个人建房按有关】规定执行;在—保护建筑街坊—街道和地区的保【护地带以及建设【。控制地带范》围内:的建筑物按》照哈尔滨市》保护建筑《街,坊街道和地》区管理办法》控制
】第三条? 编?制详:细规划(含控制性详!细,规划:和修建性详细规【划)应符合本规定
!
第二章 建【筑物退让
第四】条 沿《基底边界和沿城市道!路、公路、河—道、铁路两侧以【及电力线路》保护区范《围,内的建筑物其退让】距离除必须符合【哈尔滨市城》市规:划管理条例、消防】、防汛和交通—安全等方《面的要求外应同时】符合本规定
—
?
第五条 】建筑基底边》界不沿城市道路【、公路、河》。道、铁路、电—力线两侧《的建筑物其离建【筑基底边界的—距离应按以下—规定控制
》
: ,。 (一—)各类建筑的离界】距离按下表规定的建!筑物:。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!得小于最《。。小距离?
?
【
! 建筑》
》 —离界 】。 类别
》
!距离
! 《建筑
! : 朝向《
? :。 居住建筑(!含文教、卫生建筑】)
》 》
— 》 非居住》建筑
!
【
, 建【筑物檐高的倍数【
】 最小距离(米)】
《 《 建:筑物:檐高的倍数 —
】最小:距离(米)
!
【
《 —多, ,高,
! 低 层 —
【 层 建 【
— 《建, 筑:
【 筑 长【 ,
《 纵 边!
》 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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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低层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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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0.—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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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多层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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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多 高
! ? : 低 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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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建 【筑
》 , 《 筑 《短,。。
!。 山 《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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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墙 《
】低层
! 0.25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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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
— 《按消:防间距?。。控制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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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层!
《 0—.125
》
—。 3
《 —
】按消防间《距,控,制
【
【
: —高层 ?
0!.125《
》 : ,6.5
】 0.125】
》 6.5—
!
— , , ,注3层以下为低层建!筑(含?。3,层)住宅4层---!9层建筑为多层【(含9层)1—。0层以?上为高?层建筑?公建24米及24】米以上?为高层?建筑
(!二)界?外是已改造建筑的】可按:建筑日照和》消防间距控制但各类!。建筑的最小》离,界距离不得小—于第(一)项建筑】的最小距离
—
(三【)界外是公共绿地的!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!距,离按第(一)项【非居住建《筑的离界距离—控制
?
, (四)地】下建筑物的离界【距离不小于地—下建:筑物深度(自室外地!面至地下建筑—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!),的,0.5倍且其最小值!为3米?
《 (五)》如果按(一)—项规:。定退让确《有困难或者相—邻基:。底历史上《遗,留有退?界不:足的建?。筑或者相邻两基【。底,愿意统一规》划允许某一方减少】退,界距离时必须签订有!关,协,议并经城市规—划管:理部门批准可以减少!退让或不作》退让:
,
第《。六条 沿城市—道路两侧《新,建,、改建?无大量人流、—车,流集散?的多、低层建筑其】后退道路《规划红?线的距离不得小【于3米其中单—纯住宅?项目后?退道路规划红线的】距离不得小于2米
!
第七条 新建!影剧院、游乐场、】体育馆、展览馆、大!型商场等有》。大量:人流、车《流集散?的多、低《层建筑其面》临城市道路的主【要出入口《。。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!距离不得小于6米并!。应留出临时停车【或回车的场地
】
:第八条 高层建筑】(含裙房《)后退道《。路,。规划红线的距—离应按下列规—定控制?
《 (?一)建筑高度小于】或,等于60米的—不得小?于5:米;
》 (《二)建筑高》度大:于60米、小—于或等于100【米的不得小于8米】。;
? (三)建筑!高度大于100【米的不得《小于12《米
第九条】 道路交叉口—四周的建筑物—后退道路规》划红线的距离—。多、低层《建筑不得《小于5米高层建筑】不得小?。于8米
》
第十条 不允】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!。筑突:出物建筑物的台阶、!平台:、窗井?、地下建筑及建【筑基础除基地—内连接城《市以外的其它—地,下管线均不得—突出道路红》。线
— 允许?突出道路红线的【建筑:突出:物在:人,行道地面上》空2米以上允许突】出窗扇、窗罩其【突出宽?度不应大于》0.4米;2—.5米以上允许突】出活动遮阳突出【宽度不应大于—。人行道宽度》减1米并不大—于3米;3.5米】以上允许突出阳台】、突形封窗、雨篷】、挑檐突出不应大】于1米;《5米以上允许—突出雨?篷、挑檐突出宽【度不应大于人行【道宽度?减1米并不应大于3!米在人行《道的道路路面上空2!。.5米以上允许突出!窗扇、窗罩突出宽】。度,不,应大于0.4米【;5米?以上允许突出—雨篷、挑《檐,突出宽度《不应大于1米—
在【规定的后退道路【规划红线的距离内】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!但经规划部门批准】可设置台阶》、踏步其伸出—外墙的总长度不得大!于退让距离的—1/:2;雨篷、阳台、】招牌、灯饰》等可:外挑但其离》室外地面的净空高】度不得小于》3米
《
,
第十一条 沿】穿越村?镇、城?镇的公路《两侧兴建建筑—。工程可按村镇—、城镇规《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!后退公路规划红【线的:距离:不得小?于5米
— ?在村镇、城镇范围】之外的公路规划红】线两侧应划定—隔离带隔离带宽度】的具体规定如下
】
》(一)快《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】、二级公路两侧各5!0米;?
(【二)三级公路两侧各!20米; 》
(三】)四级公路》两侧各10米;
! (四)沿】环,城防:护林带?公,路应:符合哈?尔,滨市环城防护林带】管理:条例的?规定
— 公路规划红线的!隔离带内不得新【建、扩建《、改建任何建筑物但!可,耕种:或绿化造《林;经城市规—划管:理部门批准也—可开挖沟渠》、埋设管道、—架设杆线《、开辟服《务性车道《。等
第十二条!。 , 沿河道规划—保护线?两侧新建建筑物应】符合以?。下,规定
?
, (》一)马家沟》、何家沟《。、信义沟两侧—的建:筑工程与规划迎水】面河堤肩的距离不得!小于:50米其中马家沟任!家桥至大有坊街之】间的地段按此规定】控制:确有困?难的经市规划管理部!门批准可适当—缩小:但不得小于3—0米
— (二)阿什河两!侧的建筑工程—距规划迎水面河【堤肩:的距:离不得小于10【。0米
第【十三:条, 沿?铁路两?侧新建建筑工程【应符合以下规定
】。
(一)铁!路,正线两侧的建筑工】程与铁轨外缘—距离不得小于30米!
? (二》)铁路专用》线两:。侧,的建:筑工程与铁轨外缘距!离不:得小于1《5,米,
《第十四条《 在?电力线保《护区范围内不得新】、改:、扩:建建:筑物电力线》保护区的范》围规定如下》
架【空电力线保护区是指!导线边线向》。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!两平:行线内的《区域各级电压的【架空电力线路其【每边向外侧》延伸的距离为—
: ? ,10千伏 》 :3,~5米
》 , 6《6千伏 15】米
22!0,千伏 25米
!
第?十五条 《 旧区内承》。担打通城市道路动】迁任务的开》发项目?如动迁?比较高对执行本规】。定第六条和第八【条确:有困难的退》。让距离?可以适当减小—但不得小于本规【定的二分之一—
第?三章 建》筑物的高度控制【
:。第十六?条 :。 ,建筑物的高度—除必须符《。合哈尔滨市城—市规划管理条例、】消防、卫生、人【防等方面的要—求外应同时符合【本章的规《定
—
?第十七条 在有净!空高:度限:制的飞?机场、?气象:台、电?台和:其他无线电通—。讯(:含微波通《讯)设施周围—的新:建、改建建》筑物其控制》高度:。应符合有《关,净空高度的相关技】术规定
】
第《十八条 在【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!建筑、街坊、街【道和保?护地区周围的建设控!制地带内《新建、改建建筑物其!控制高?度应符合哈尔滨市保!。护建筑?街坊街道和保护【地,区管理?办法和文《物保护的有关规定】并按经批准的详细】。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!的详细?。规划的应《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!筑设计方《案进行视《线分析?提出:控制高?度和保护措施—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!同有关部《门具体核定》。视线分析方法参【见附图
《
?
第十—九条 沿城市】道路两侧《新建、改建建筑【物的控制高度应【符合下列规定—
? ? (?一)沿路《一般建?筑,的控制高度(H【)不:得超过道路规—划,红线宽度(W)加】建筑后退《距离的?2倍:(2S)之和的1倍!即H ?≤W+2S
】 》(二:)沿路高层》组合建筑的控制【高度按下式控制
!A ≤L(W—+2S)
式中】A是沿路高层—组合建筑《以1:1(即45】。度):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!影的总面积
—
, 》 L《是,建筑基地沿》道,。。。路规划红线的—长度
《 ? ? W 是道—路规划红线》宽度
?
: 《 : S 是建筑后退规!划红线的距离
】 》 : 计算方法参见附图!
《
第二十【条 建筑《物临接两条以上【道路的可按较宽的】道路:规划红线计算—其控制高度
! 建筑物【直接临接《或其面前道路临【接广场、河流、电力!线路保护区的按二分!之,一宽度?计为:道路规划红线宽度】
《
,
第二十一条】 :城市行政、》金融中?心,。区,的特殊区段建—筑高度可以适—当突破但需经哈尔滨!市城市规划与建筑艺!术专家委员会论【证通过该地段—的控详?规划设计和》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的批准【
哈—尔滨:市,规划局
二】00一年八月十五日!
《建筑退让控制—表
】
! —建筑类型《。。。 ,
? ? 低?、多层建筑 —
】高层建筑《(含裙?房)
【
【
》。。 住宅 【
— , 公共建筑》(含底层《设公建的《住宅)
》
— H≤60 —
? ? 60≤H≤10!0
】 H>100
!
《 ,
?
— 》退后最小距离—
!2米
】 ?3米:
!5米
】 8米
】 ? ?12米
》
《
:
建筑!退让控制《续表
】
,
】 ,。 建筑—
《 ? 《。。 《 类型
【 新建影!剧院、游乐场、体育!馆,、展览?。馆大型商场等大型公!共建筑?。
!道路交?叉口四周的建筑物】
》 》 — 后:退规划?红,线距离
】。
!
?。 ? 低层?、多:层
— 高层建筑 !
:
— ?
:
, 》 ,退后最小距离
! ? , , 6米?
:
》 5?米
】 8米
】
!
临河道》、铁路建《。筑,。退让控?制表:。
《
?
】 —
【。 ?。 , 建筑类《型
—。 马家沟【、何家沟、信义沟两!侧的建筑《工程与规划迎水【面堤肩距离
】 , 阿什河两!侧的建筑工》程与规划迎水面【堤肩距离《
!沿,铁路两侧《新建建?设项目与铁路—外,缘距离
!。
》。。 , ,
【。 铁路正线两侧【
? , 铁路专线!两侧:
《
!
: 退后】最小:距离
》。 ? : 50米
】 ? 100米 【
: 30米!
? 1【5,米
?
? :。。
】
》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