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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 : 第五章 法【律责:任 》第六十四条 —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责令改—正通报批评;对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接责—任人依法给予处分】 ?    — (一)》未依法制定相关管理!制度或?者规定致《使城乡?。规划实施及管理工】作无明确依据—管理混乱的; 【 ,    】 (二)未》依法组织《编制相关城乡—规划组织编制—的相:关城乡规划违反上】一层级规划》或者相关国家标准的!强制性内容的—;    ! (三)违【反有关?城乡规划、行—政许可的规定办理规!划许可或者拒不履】行上级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》作,出的责令《撤销相关《规划许可决定的; ! , , ,    《 , (四)未按照规!定履行?规划监?督检查职责对—。应,予发现、制止—、,查,处,。的违反城乡》。规,划的建设活动未能】及时发现、制—止或者查处的—;  【  》(五)未按照—规定公开《规划方面的》政府信息或者未【按照规定《的,程序、时限》、方式、要求—征求、听《取公众和利》害关:系人意见的》; 》    (】六)对公众依法【举报、控告》的违反城乡规—划行:为未按?照规定处理的 【 :    市!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有前款规定情—形的:由市:人民政府或者监察机!关,实施问?责;县(市》)城: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有?前款规定情》形的由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、—县(市)《人民政府或者—监察机关实施问责 ! 》 第六》十五条 与》实施:城乡规划相》关的行政部门、单】位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责令》改正通报批评;【对直:接负责的主管—人员:和其他?直接:。责任人?依法给予处分—  —  (一)】未按照规《定提:交,相关材?料影响?城乡规划编制工作】的; ?    【 , (二)组织编制!。。涉,及城乡规划的行业规!划时未?按照规定征求城乡】规划:主管部门意见影【响城乡规划实施【的; ?    】 (三)对—依法应当依据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门出具的】规划许可、规划【条件:及规划核实意见等】办理:相关许?可、:。。备案、登记等—事,项未按照规定办【理的 《 , :   ? : ,市人民政《府所属行政》部门、单位有—前,款规定情《形的:。由市人民《政府或者监察机【关实施问责;—其他行政部门、单位!有前:。款规定情形的由市】属相关部《门、区、县(市)】人民政府《或者监察机》关依据职权实—施问责 《 《 第六十六】条 建设单位未【。。按照规定《在施工现场对外公】示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等《事,项的由城《乡规划主《管,部门责令限期—改,正;:逾期不改正的—处以五千元以—上一:。万元以下罚款 】 第】六十七条 》建设单位在》。建设工程开工前未】按照规定通知—城乡:规划:主管部门进》行现场核验的—由建设工程所—在地市、县(市【)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处以一万—元以上三万元—以下罚款 【 —第,六十八条 建设项目!未经规划《核实或?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!条件建设单位—组,织竣工验收》或,者擅自?投入使用的由建【设,工程:所在地市、县(【市)城?乡规划主管》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处以五万—元以上?十万:元以下罚款 ! : 第六十九条】 未按照规》定进行配《套建设的由建设工】程所在地《市、县(市)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—责令限?。期补建在规》定期限内《未补建或者无法进行!补建的处应》配建:部分建设工》程造价五倍》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! 】第七十?条 未取得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:证或者未按》。照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规定:进,行建:。设尚可?采取改正措》施消除对规划—实施的影响的由建设!工,程所在地市、县(】市)城乡规划主管部!。门责:令停止?建设限期改正处建】设工程造价百分【之五:以,上百分之十以下【罚款: : , 第七十!。一条 未取得建【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或者未按】照建设?工程规划许》可证进行建》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建设?工程所在地》市、县(市)—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责令》限,。期拆:除无法实施拆除的没!收实物?或者违法收》入,可以并处建设工【程造价百分之—十以下罚款 】    —。 (一)违—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。作出责令《停止建?设,、进行整改》的,决,定继:续进行?建设的; 】    — (:二)对城《乡规划实施》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!逾期不履行》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作出》的限期改正决定的】; ?    — : (三)在法律、法!规规定禁止建设【的区域建设或者违反!城乡规划有关禁【止建设的强制性规定!的;: ?    】(四)非法占用城】市规划公园、绿【地、道路、停车【场、广场、高—压供电走廊》、压占各种》地下管线和消防通道!进行建设《。的; ? ?    (】五)妨碍公共安【全、公共《卫生:。。、城市交通、—市容景观和侵占【。公共:。用地:的;: :    【 (六)》违反城乡规划—和相:关国家标准、规范】的,强制性内容无法采取!改正措施消除对城】乡规划实《施的影响的 ! 第七十二!条 在乡、》村庄规划区内未取】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!证或者未《按照乡村建》设,规划许可证》的规定进《。行建设的由乡、【镇人民政府》或者街道办》事处所在《地的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责令停止—建设、?限期改正《;逾:期未改正的》可以拆除 【 》 第七十《三条 ?建设单位或者个【。人在批?准,的临:时建:设期限?。内违反?规定转让《、出租?、抵押临《时,建设用地、临—时建筑?物、构筑物》或,者擅自改变》临时建设用地性质】、临:时建筑物《、构:。筑,物使用?性,质的由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》正没收违法收入并】处,一万元?以,上三万元以》下罚:款;逾?期,未改正的吊销临时建!设用地?规划:许可证、临时—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,。证, ? 《 第七十四条【 ,建设单位或者个【人拒不执《行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【作,出的责令停止建设】或者限期《。拆除:决定继续进行建设】。或者逾期《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!在地县级《以上地方《人民: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!门采取?查封施工现场—、强制拆《除等措施 !   ? : ,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可以通》知相关单位暂停【向,违法建设工程供水、!。供电相关单位应当予!以配合 —。 ? 第七十五条 【违反本?条例其他规定的由】有关行政管理—部门依据相关法律、!法规进行处罚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