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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6 系统运【行维: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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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0!.1: 系统正式启【用时使用单位必备的!文件资料《其格式不做统—。一规:定各:地可根据《实际需要自行确【定使用单位应—建立系统的技术档案!将所有?的,有关:文件资料整》理存档?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!统使:用时间?较长资料的保—存有:利于:系统的使《用、:维护、修理一般存】档,的资料有;
】
【(1)有关消防设备!的施工?图纸和技术资料;
!。。
》 , ?(2)?变更设计部分—的实际?施工:图;
【
: (3)—变,更设:计的证明文件;【
《。
(【4)安装技术—记录(包括隐蔽工】程检验记录);
!。
:
(5)!检验记录(》包括绝缘《电阻:、接地电阻的测试】记录);
!
《 (6)《系统竣工情》况表;
《
【 (7)安装竣】工报告?;
—。
,。 : (8)调试开通!。报告;
】。
(—9)竣?工验收情况表;
!
,
【(10)管理操【。作人:员登记表《;
!。 (11)操【作使用规程》;
—
(12】。)值班记录和使用】图表;
《
】 (1?3)值班员职—责,;
?
?
? (14)设【备维修记录等
!
6.》0.3 系—统正式启用》后不得因误报等原因!随意切断电源使系统!中断运?行
6】.0.4 系统】的,管理:人员应按现行国【家,标准建筑消防—设施的?维护:管理GB 2520!1中的要求进行【系统巡查并按标准】的要求处置火—警,
《
6?。.0.6《 本条规》定使:用单位应有》一定数?量的备品《。以保障系统的—完整性和可靠性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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